中国共产党确定“支部”为基层组织的历史语境
作者: 吴海勇[摘 要]
作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支部”,在中共四大通过的组织议决案与党章修正案中得以确立并一直沿用至今。作为马列主义指导下成立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何以没有在创建之初就采用“支部”这一既定成法,引起党史学界的诸多关注。本文独创性地从清末民初中国政党文化入题,并结合共产国际与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以及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建设等视阈,对中共党支部得以定名的历史语境作出深入解析。
[关键词]中共四大;支部;基层组织;历史语境
[中图分类号] D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5)01-0016-06
中共四大将“支部”确定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组织单位。大会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明文规定:“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并将原党章有关“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的规定改为“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中共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对党支部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之名由此确定,其活动方式、组织功能等由此奠基,并沿续至今。鉴于“支部”的定名在中共党史上意义深远,本文拟从清末民初中国政党文化、共产国际与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以及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建设三个视阈解析中共党支部的定名,或有助于对中共党支部红色起点的历史把握。
一、“支部”一词在清末民初较广泛地用于指称政党社团的分支组织
“支部”一词,在清末民初盛行一时,可说是近代政治文化影响中国社会的体现之一。这方面,1905年成立于日本东京的中国同盟会颇领时代风标。其于翌年5月6日改订的《中国同盟会总章》显示,同盟会“设本部于东京,设支部于各地。”(第一条)当时同盟会支部“于国内分五部,国外分四部,皆直接受本部之统辖。”(第十六条)无独有偶,同年2月印刷的署名为“海天独啸子”的“闺秀救国小说”《女娲石》中也出现政党“支部”的文字。该书第五回“秦夫人发明电马 瑶女士误击气球”写道:“且说瑶瑟回到院中,心中郁郁不乐,与秦夫人商议,意欲往外游览一次。借看全国党派情形,或能联络情谊,为他日独立一助。秦夫人欣然应允,顺便派他一个调查本党支部的差干”云云,分明是清末政党文化对文学领域的投射。
在中国古籍文献中,“支”与“部”联缀成词的,通常只见“度支部”一词,实为清朝掌管财政事务的机构。至晚清,始见“支部”书证。同盟会创建于日本东京的事实,似透露“支部”为外来语,但又不尽然。《申报》所刊消息曾记述上元节镇江都天庙南字营弁兵赛花灯的场景:“某武弁红顶花翎,以驴代步,先至易统领府第,跳舞一番,然后往支部宪黄观察暨文武各衙前,都宪以下各官均赏给花红,以为之劳”。此“支部”即有分部之意。不过,同期书证更多地与日本相关。《倭兵已退》消息曰:“五月初一日日本民政支部讯明抢劫兰姓等家盗犯……”又,同年7月17日《辽东劫后丛谭》消息,营口遭日寇侵占后“时疫流行”,“每日兵士之患此而死者多至二三十人,民政支部出示消除疫气,华人多不乐遵行,倭官乃下令死者不准棺殓,舁至野外焚之”。相关书证还可举《还我江山》等。
辛亥革命爆发,革命党消息堂皇地登上报章。《申报》1911年12月22日第12版《民国议和参赞小史》报道:胡瑛“入湖北陆军并经理科学补习所,运动革命,为湖南黄兴君同仇会支部”。刺杀铁良不成后,赴日加入同盟会,后因日本取缔留学生风潮返国,“任同盟会中国北部支部”。翌年民国肇建,党禁开放,新生蜂起的政党社团将“支部”组织文化扩散开来。“19日为苏州苏商体育会第一支部开成立大会之期。”“黑龙江国民公会上咨议局陈请书云:为时局日迫南北分持,呈请组织国民公会支部,以保公安事。”有人发起成立中华民国工党,“外埠愿设支部之函亦甚多”。新成立的民社发布“缘起”,宣称“本社本部及各支部社员其权利义务一切均等,有互相维系之责任。”后又出台《民社支部简章》。中国社会党则宣布召开“各支部联合大会”。此外,成立的政党还有中华进步党、统一共和党,等等。统一共和党在支部之下又设“支部分部”,让人稍窥组织发展的多层级趋向。
在激烈党际竞争情形下,同盟会积极联络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谋划成立国民党。1912年3月1日《申报》第3版刊登的《国民党暂定简章》,宣称“其各处赞成本党发起集会者为支部。凡组织支部者,须经干部之允可。”8月,国民党成立,并迅速在国会选举中胜出。然而,好景不长,宋教仁遇刺,二次革命失败,孙中山亡命日本,1914年7月,中华革命党成立,所订《中华革命党总章》规定:“支部为各地之自治团体,得自行议立章程,请本部批准,并推荐支部长,请本部总理委任。”(三十二)“分部如达至万人以上者,能自立为支部,直接受本部统辖。”(三十四)
六年后,中国共产党开始创建活动,其所承接的正是如此民初政党文化,为此“支部”一词也较早地用于中共早期组织。1920年6月中国共产党发起组成立于上海,初名为“社会共产党”,后定名为“共产党”。未久,北京、武汉、长沙、广州、济南,以及旅法、旅日华人中也纷起成立共产党组织,其与中共发起组隐有中央与地方的组织关系。北京、武汉党组织,分别名为“共产党北京支部”“共产党武汉支部”,广州党组织则称“广州共产党”,称名不一。中共党史一度参照联共(布)党史称其为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后改称为各地共产党早期组织,不过皆非当时的称名。
在中共四大“支部”定名前,还有两个中共海外支部需要厘清其来龙去脉,一为中共旅欧支部,另一为中共旅莫支部。旅欧中共党组织成立于1921年,至1922年年中成员增至10人,留法2人,留德8人,后又在旅比华人中发展党员。1922年底,旅法、德、比的中共党员形成统一的旅欧党组织。据1925年4月1日出版的《赤光》第28期上发表的由旅欧党团组织联合签署的《为孙中山先生逝世告旅欧华人》书,该组织名为“中国共产党旅欧支部”,下设几个党小组。该支部名称还能得到同年6月7日出版的《赤光》第33期刊发的“附白”文字的佐证。
中共旅莫支部,系在苏俄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的中共党员成立于1921年冬的中共党组织,受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双重领导。东方大学后改名为中山大学,因此旅莫支部应是“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莫斯科支部”的简称。可以确定的是,在中共四大召开前该组织名称中就有“支部”一词。1924年8月31日,中共中央以“钟英”代名发出召开中共四大的通知,在莫斯科的中共党组织在党内广征意见,在党中央通知后加写贯彻意见,落款便是“旅莫C.P.支部”。
这两个中共海外党组织采用“支部”定名,从中文词汇来看是沿用了民初政党文化传统,但较党的初创时国内的类似情况又进了一步,有着基层组织的明确定位。对比“支部”在中共四大的定名,它们是较为超前的,因其活动在海外,深受共产国际与俄共(布)政治文化之沾溉,当无疑义。1920年制定的《旅俄中国共产党人组织章程》规定:“在祖国,凡有共产党员及其支持者的地方均须成立党支部”,可为佐证。至于这两个海外支部的归国者对中共党支部的最后定名是否起到积极影响,因文献阙如,没法考定。
二、作为共产国际的支部,如此组织定位可能一度影响中国共产党以“支部”为基本组织单位
“支部”进入中国共产党文件,与共产国际的有关规定密切相关。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促使共产主义运动成为全球范围的政治运动,特别是在共产国际1919年3月成立于莫斯科后,各国共产党的成立一时呈雨后春笋之势。中国共产党的创建既是中国先进分子寻找救国救民良方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国际共运波及中国的产物。从中国共产党发起组的成立到中共一大召开宣布党的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与苏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共产国际、俄共(布)有关支部的规定势必作用于中国共产党。
1920年7月、8月召开的共产国际“二大”,强调“共产国际开始进入组织建设时期”,对各国共产党创建提出了规范化的要求。大会要求:“目前各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团结分散的共产主义力量,在每一个国家中成立统一的共产党(或加强和革新已有的党),以便百倍地加强工作,为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即建立无产阶级专形式的政权做好准备。”并就相应政党“正式加入共产国际”作出规定:“一切愿意加入共产国际的党,都应当更改自己的名称。凡是愿意加入共产国际的党都应称为:某国共产党(第三国际即共产国际支部)。”“凡是已经加入或正在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必须在最短期间,无论如何不迟于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闭幕后4个月,召开1次紧急代表大会,讨论所有这些条件。”加入共产国际与建党规范二而为一,这意味着即将创建的中国共产党势必然要成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
五四运动后,中国先进分子决心“以俄为师”“走俄国人的路”,中国共产党创建初始即受到俄共(布)海参崴分局所派代表维经斯基一行的支持与指导,维经斯基此行系经共产国际的批准。在共产国际代表马林与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代表尼克尔斯基的催促下,中共一大于1921年7月23日召开,两位共产国际代表与会,见证了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马林在第一次大会作主题为“第三国际的历史使命与中国共产党”的讲话,“希望中国共产党的同志努力革命工作,接受第三国际的指导”。大约产生于1921年下半年的俄文档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称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出席第一次代表大会,“并给我们作了宝贵的指示”,“尼柯尔斯基同志把成立远东局的消息告诉了我们,并向我们讲述了他对俄国的印象。在这个报告以后,根据尼柯尔斯基同志的建议,我们决定打电报给伊尔库茨克,向他们报告代表大会的进程”。马林1922年7月写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也如此陈述:“1921年7月,各地小组的代表在上海举行会议,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并加入共产国际。”即使假定当时中共一大代表并不知晓共产国际的相关规定,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则明示:“(大会)完全承认第三国际所决议的加入条件二十一条,中国共产党为国际共产党之中国支部。”“支部”一词就此在中国共产党文件中首次呈现。
事实上,“支部”一词还同时出现在中共二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党章。这部《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四条明文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并紧接加括号说明:“如各组所在地尚无地方支部时,则由区执行委员会指定隶属邻近之支部或直隶区执行委员会;未有区执行委员会之地方,则直接受中央执行委员会之指挥监督”。不过,“支部”的组织单位在这部党章中并不稳定,在后来的条文中,则以“干部”一词替代“组”以上一级党组织(“支部”),如第五条:“一地方有两个干部以上”,经中央许可推举组成地方执行委员会;第十一条:“各组,每星期由组长召集会议一次;各干部每月召集全体党员或组长会议一次”。
不过,当代出版的文件汇编本对第一部中共党章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均加错字改正符号,认定“干”字当作“支”字,不免失之武断。因为“干”字在原本中作繁体字“幹”,与“支”混淆的几率极小。 “干”与“支”正对应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干地支,乃古人取象于树木,“干”对应的就是树干,“支”对应的是树枝。“地方支部”对于上级组织自然是分“支”,对于下级的“组”则分明是“干”。“干部”一词,有骨干部分之意,通指公职人员、担任领导、管理工作的人员,那是从日本汉语引进的新义,该词在清末民初原指政党社团本部,如孙中山《革命原起》所言:“遂开乾亨行于香港,为干部,设农学会于羊城,为机关。”前文所举《国民党暂定简章》,亦可为书证。
以具有本部之义的“干部”一词指称末二级组织,显然并不妥当,且与前文两度出现的“地方支部”的说法不相统一。首部中共党章的草拟者在措辞方面的犹疑,其实正透露出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有关“支部”的困惑。因为——中国共产党既为共产国际的“支部”,那么,“支部”同时作为党的基层组织似乎不甚合适。为此,尽管中共二大通过的党章从章节设置到具体条文显见是借鉴了1919年12月俄共(布)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章程》,然而,俄共(布)“八大”党章第九章特设“党支部”一章在中共首部党章章节设置方面并没体现。不过,俄共(布)“八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是党组织的基础。支部至少应由党员三人组成并经县市或区委员会批准”(第四十七条),以及“在企业、村、红军部队、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规定(第十五条之六),实与中共首部党章有关“组”的条文有着对应(“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质言之,中共二大党章的“组”其实相当于俄共(布)的基层组织“支部”。至于首部党章提到的“地方支部”是否是更高层面的党组织,则可结合后续党章加以索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