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置争议:中共一大纲领第十一条应是“议会行动说”
作者: 徐光寿 郝玲玲[摘 要]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第十一条的内容,现存的俄文版和英文版均为空缺,已然成为百年之谜。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学界陆续关注,逐渐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梳理中外国家解密档案资料的基础上得出结论,中共一大纲领第十一条的内容应是关于“党员是否可以参与议会行动”方面的规定,即“议会行动说”。这应是中共一大代表们在意见难以统一时,主动搁置争议而遗留的空缺。中共二大首部党章尤其是通过的《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案》,首次提出“无产阶级议会行动”和“革命的议会行动”,明确统一了中共一大的争议,后至中共三大以第一次党章修正案和相关决议案确定下来,争议得以最终化解。
[关键词]中共一大纲领;第十一条;“议会行动说”;“搁置论”
[中图分类号] D2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3)06-0026-08
1921年7月在上海开幕的中共一大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然而,中共一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以下简称《纲领》)的原始档案文献,一直没有发现任何中文版传世,现有中文本均从外文资料翻译而来。而且,无论俄文版还是英文版,其全部15条内容的第十一条,内容均为空缺。如今,中共一大闭幕已逾百年,空缺的第十一条究竟是什么内容?又究竟为何会空缺?这两个疑问至今均未得到合理破解,不能不说是中共创建史乃至是百年党史研究的一大缺憾。
一、“议会行动说”并非空穴来风
关于中共一大纲领第十一条内容的缺失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陆续有学者对此关注、研究,并开始发生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纲领”的第十一条究竟是什么内容的问题。迄今为止,既有“宣传工作说”“与其他政党关系说”“与共产国际关系说”,也有“民主集中制说”“党的经费说”等多种说法未能确定,可谓众说纷纭,且争论仍在延续。对此状况,有学者认为:“截至目前,各种说法仅仅停留在分析推测阶段,还没有一个档案文献支撑确凿、论证周全、被各方广泛认可、立得住的观点。”并表示:“我们期待中共‘一大’原始中文文献的发现。”凡此种种,皆未曾提及“议会行动说”。本文认为,上述关于第十一条内容的各种观点均属学者个人的想象和推理,而缺少全面深入的学术研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全面、深入地梳理中外国家解密的档案资料并辅之以重要当事人的口述史资料,也没有合理使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而使得研究结论缺乏合理性。
二是“纲领”第十一条内容缺失的原因问题。对此,有学者作了汇总,大致有4种观点。有“遗漏说”,疏忽大意;有“技术错误说”,“可能是打印新的一页时遗漏了,或在第10条以后排错了”;也有“删除说”或“抹掉说”,如“可能是第11条引起很大的争议,付诸大会表决时被删去”或“草案中有,定稿时或翻译时由于某种原因抹掉了”;还有“搁置说”,即“由于‘一大’召开仓促、时间紧急、环境危险,代表们未能最终达成一致,因而被搁置”。本文以为,“遗漏说”与“技术错误说”有点勉强,但“删除说”或“抹掉说”和“搁置说”等主动作为颇有道理,尤其“搁置说”最接近历史事实。
最根本的是要对中外国家解密的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中共一大遗世的国家档案文献主要有5份,2015年被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档案文献选编》,其中比较全面反映中共一大讨论经过和意见分歧的,就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素以考证精细著称的日本学者石川祯浩认为:“在探讨中共‘一大’问题时,现时最可靠的资料还是俄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共‘一大’考证研究的重要俄语文件《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记录了中共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过程。这份文件是在大会结束时或结束后不久写成的正式报告。”在他看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不仅内容可信,而且地位十分重要。全面梳理中外国家档案文献,尤其根据《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等,本文认为,“议会行动说”极有可能正是被搁置的第十一条内容。
所谓“议会行动说”,就是关于党员究竟能否参与资产阶级议会行动的问题。这一问题曾在“一大”上引起了代表们激烈而持续的争论,虽然大会最终并未就“党员是否可以参与议会行动”作出统一的决定,但据当事人董必武回忆,“党员不可参与议会行动”的决定最初被大会表决通过了,但又根据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另据一大代表李达、董必武、陈潭秋、张国焘、刘仁静、周佛海、包惠僧等回忆,均对“党员是否可以参与议会行动”争论印象深刻。但规定是否为大会通过,代表们却意见不一致,因而各人的回忆录出现了差异。结合“一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定》中有“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的规定,“议会行动说”显然不符合这个决定故而删除。直到中共二大正式通过《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案》,该决议案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实施革命的议会行动起见,按照第三国际第二次大会所通过的原则规定”,实际上才解决了《纲领》遗留的这个问题。
二、“议会行动说”确实于史有据
全面梳理并综合比较中共一大、二大、三大的遗世文献和相关当事人口述史料,中共一大纲领第十一条的空缺内容,先是在中共一大经过多次会议激烈辩论无法统一后只好暂时搁置后,后经中共二大通过《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案》提出“无产阶级议会行动”和“革命的议会行动”学说而得以明确统一,再至中共三大以“决议案”方式确定下来,争议得以最终化解。主要理由是:
(一)《纲领》第十一条应与“议会行动说”密切相关。《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全文,首见于1956年12月苏共中央移送中共中央的原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档案中,应为中共一大闭幕后由与会代表报送共产国际(一说由马林带回)的一份工作报告。中共一大代表董必武在1929年12月31日,给另一位代表何叔衡的信中曾说:“大会没有宣言,只向国际作了一个中国情形的报告。报告是李汉俊和董必武起的草,经大会通过。(这份材料不知国际还保存着没有?)”董必武信中所提到的报告,应该就是这份《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距离中共一大召开仅有8年多,时间不算久远,董必武的回忆应该是可信的。这是一份重要的当事人口述史资料。
据《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详细又明确的记载,中共一大期间代表们就“党员是否可以参与议会行动”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但未能达成一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指出:“代表大会第三、四、五次会议专门研究了纲领,有些问题经过长时间辩论以后,作出了最后的决定,只有引起热烈争论的一点除外。这一点就是党员经执行委员会许可能否做官和当国会议员。”关于“党员是否可以做官”,《纲领》第十四条已作明确规定,没有疑义。但对“党员是否可以参与议会行动”问题,会上形成两种截然对立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我们的党员做官没有任何危险,并建议挑选党员做国会议员,但他们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另一方则不同意这种意见。在第三次会议上,代表们没有得出任何结论。”可见,第三次会议对“党员是否可以参与议会行动”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并未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中,“议会行动”也称“国会制活动”。在中共一大上,“议会行动”与“共产党员能否做官”问题虽然相似,但二者却有本质的区别。“共产党员能否做官和当国会议员”问题,就是指共产党员能否做官和当议员。“做官”是既指参加资产阶级政府,也包括做其他政权的“政务官”和“事务官”,是放弃革命。“议会行动”则指党员通过参与资产阶级议会的方式来进行无产阶级革命,以达到革命的目的。这里的“议会活动”是共产党人进行革命斗争的一种方式和手段,也是一种革命活动。
在次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上,党员能否做官的问题已经转化为“国会制活动”问题,引起更为激烈的讨论。“在第四次会议上,辩论更加激烈。一方坚持认为,采纳国会制就会把我们的党变成黄色的党……为了不允许同资产阶级采取任何联合行动,为了集中我们的进攻力量,我们应当在国会外进行斗争。另一方坚持主张,我们应当把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结合起来……政治活动就是必要的。”“利用同其他被压迫党派在国会中的联合行动,也可以部分地取得成就。”也就是说,一方反对采取议会制活动,认为进入国会后,党员的纯洁性会受到破坏,主张在国会外进行斗争。另一方则主张在和平时期利用国会活动来取得部分成就,但该文献明确记载:“这个问题我们还是不能作出结论。只好留到下次代表大会去解决。”上述记载的关键在于,“这个问题”及“至于谈到我们是否应该做官”,从语意上看,这里是在辩论两个问题。查阅《纲领》可知,“共产党员能否做官和担任议员的问题”在第十四条实际上已作出了决定,《纲领》的英文版附注“此条款引起激烈争论,最后留至一九二二年第二次会议再做决定”与《中国共产党第一代表大会》中“只好留到下次代表大会去解决”文本相符。那么上述材料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还不能作出结论”是在指什么呢?结合上下文的推断可知,所谓“这个问题”无疑正是中共一大并未解决的“党员是否可以参与议会制活动”的问题。
虽然《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并未记载第五次会议上的辩论情况,但按照第三、第四次会议上的严重分歧和激烈辩论情况,第五次会议依然可能发生激烈的辩论,不可能形成统一意见,只好暂时搁置。因此,《纲领》第十一条的内容也只能空缺。
应该说,中共一大召开时,新生的中国共产党未能制定出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革命纲领,而只是简单地提出“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这是可以理解的。中国共产党人从自身阶级的立场和感情出发,在分析国内各种政治势力、各种党派的时候,认为他们都存在一些问题,与自己励精图治、奋发向上、赤胆革命的精神和抱负存在很大的差距。因而仅仅把目光投向工人运动,未能看到联合其他阶级进行民主革命的重要性。“一厢情愿地主张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作为党的基本政治纲领,提出反对联合资产阶级民主派反对共同敌人。”显然,中共一大代表们尚未认识到“议会制行动”的重要性。
(二)中共一大多数代表对于大会就“党员是否可以参与议会行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说法不一。中共一大多数代表的口述资料均显示,“议会行动”一直是会上甚至是会议前后党的创建者们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李达回忆:“当时成为争论的一个问题是议会政策问题。”因年代久远,众多回忆之间虽然具体表述有一定出入,但对会上关于议会制活动的争论都保持着清晰的记忆,足见“议会行动”是会上代表们讨论的焦点问题。但查阅多位一大代表的回忆,却发现他们对于会议是否通过“议会制活动”的决定说法不一,观点针锋相对。
中共一大期间,代表们对于“党员是否可以参与议会行动”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意见主要分为两类。一方是以李汉俊为首的赞成派,“主张实现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在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下,再来公开的组织和教育无产阶级”。李汉俊认为党员应该进行议会行动,着重研究和宣传方面的工作,并应支持孙中山先生的革命运动,在孙中山先生的革命成功之后,共产党人可以参加议会。另一方是以刘仁静为首的反对派,“他主张以无产阶级专政为直接斗争的目标,反对参加资产阶级民主运动,反对任何合法运动”。刘仁静反对西欧社会民主党的议会政策以及一切改良派的思想,认为不应对资产阶级议会抱有过多幻想。但最终“党员是否可以参与议会行动”的意见是否为大会通过,众多回忆录表述不一,观点出现了明显的分歧。
据陈潭秋回忆,最终得到了确立的是“党员可以参与议会行动”,即通过了有条件的“议会行动说”。他说:“大会大多数代表,严厉批评了两方面的错误意见,最后在原则上通过一个基本立场,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为党的基本任务,但在过渡阶段的斗争策略上,不但不决绝而且应当积极组织无产阶级来参加和领导资产阶级性的民主运动……在一定的有利于无产阶级发展的条件下,应当利用公开合法运动。”也就是说,大多数代表既反对一味拒绝“议会行动”,也不赞成无条件参加,主张有条件参加。但对为什么没有反映在中共一大文件中,他没有说明。
又据张国焘回忆,“议会活动”已为中共一大会议正式通过。他说:“一,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政党,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为基本原则;二,目前应着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实际的工人运动,扩大共产党的组织与影响,为实行共产革命之准备;三,中国共产党不否定议会活动和其他的合法活动,但认为这些活动只是扩大工人阶级势力的手段;四,中国共产党站在共产主义的立场可以赞助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但仍以实现共产革命为主,并不能将共产党的社会革命与国民党的革命混为一谈。这四点结论为大会正式通过,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党纲和政纲的要点。”上述意见,除第三点“议会活动”,其余三点内容均在一大纲领中得到体现,说明此处回忆存在一定可信度。但对“议会行动”为何未被写入纲领的第十一条,他也没任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