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其互动机理

作者: 杨宁

[摘  要]党的组织体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政治话语,严密的组织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是一个要素丰富、内部互动的有机整体,其中党的组织形态是外在表现形式,党的组织制度为组织运行提供制度规范,党的组织文化是内核和动因。以上三个要素具有复杂的互动关系,党的组织文化和党的组织制度是规范党的组织形态的两种方式,作为软规范的党的组织文化和作为硬规范的党的组织制度具有交叉融合性,党的组织形态与党的组织制度之间存在着回应和建构的互动关系。新时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一方面应在紧密联系党的政治路线、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中进行系统思考;另一方面必须聚焦内容、突出重点,围绕党的组织体系构成要素进行具体部署和全面推进。

[关键词]党的组织体系;党的组织形态;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组织文化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3)06-0078-05

“无论是何种政党,无论政党回应何种诉求,它们首先是组织,因而组织分析必须在其他的分析视角之前。”从组织的视角去研究中国共产党,能真正地深入“内核”去理解中国共产党的行为逻辑。202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首次正式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并将这一重要思想集中概括为“十三个坚持”,其中第六个坚持是“坚持严密党的组织体系”,这是继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这一重要论断后,将其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组织体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政治话语,相比于组织结构、组织形态等概念,党的组织体系有着丰富内涵与时代意蕴。深刻把握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内涵、构成要素及其互动机理,对于新时代提升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整体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国内学界关于党的组织体系的研究成果,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党的组织体系的描述性研究,聚焦概念内涵和构成要素;二是关于党的组织体系的历史性研究,侧重于梳理历史演进和经验启示;三是关于党的组织体系的解释性研究,聚焦价值特征、功能作用与运行机制等内容;四是关于党的组织体系具体领域的研究,比如政协中党的组织体系、中央社会工作部等诸多组织现象;五是关于党的机构改革研究,往往集中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并行研究,主要揭示机构改革的演化、动因与效果等内容。

从本质来看,概念厘定是理论分析的必要前提。然而,党的组织体系一度被简单等同于党的组织结构,从而遮蔽了这一概念的理论内涵。为此,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积极的理论回应。齐卫平指出要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对党的组织体系加以理解认识,狭义层面是指党的组织机构设置构成的体系,广义层面是指党的组织机制运行构成的体系。在此基础上,学界关于党的组织体系构成要素进行探讨,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整体概括说”将党员视作关键要素,认为党的组织体系包含“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以及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组织制度等”;“双要素说”认为“组织形态是组织体系的物质基础,组织制度和纪律要求是组织体系的文化基础”,将组织制度与纪律等同于文化要素;“三要素说”认为党的组织体系范畴由物质载体、制度框架、文化内核等三个要素构成;“多要素说”认为党的组织体系由“组织制度、组织原则、干部制度、组织结构、组织体制、地位作用、组织功能”等构成。

学界关于“党的组织体系”构成要素的认识,既存在一定争议,也达成了部分共识。学者们普遍认为党的组织体系包括党员、党的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组织文化等基本要素。尽管如此,当前关于党的组织体系描述性研究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从宽泛化理解转向清晰性界定,当前关于党的组织体系构成要素的理解存在模糊泛化的问题,亟待理清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组织文化的概念边界;二是从静态性研究转向动态性研究,当前研究往往静态孤立地分析党的组织体系构成要素,亟待揭示其生成逻辑、互动机理等动态过程。

二、党的组织体系的构成要素剖析

党的组织体系是一个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的内容丰富、要素多样、层级鲜明的整体性存在。可以将党员、党的干部、党的机构,统一归纳看作党的组织体系的物质形态或外在表现形式,或称党的组织形态。在此基础上,从组织形态、组织制度、组织文化等三个方面,系统全面地剖析党的组织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其实质内涵。

(一)外在表现:党的组织形态。作为党的组织体系的物质基础,党的组织形态由党的机构、党的干部、党员等三个要素构成。理论界与实务界一般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来理解:从纵向上看,党的组织形态具有层次性和结构性,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构成。党的各级组织一般设置了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等。此外,党组是党的各级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领导机关设立的组织形式。从横向上看,党的组织形态具有专门化和协作性,由不同类型的工作机关或相应职能岗位构成。党的工作机关具有政治机关和执行机关的双重属性,主要包括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等类型。党的工作机关分工明确,同时对国家政权机关实行归口领导(管理)。

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的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出党的组织形态层级衔接、分工明确的特点,但未能揭示出党组织在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和权力网络。在“政党—国家—社会”的框架下,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核心,也是中国社会的组织核心。中国共产党提供了一个组织网络,将国家和社会中难以计数的、独立的、异质化的主体,置于党的组织体系之中。因此,从“政党—国家—社会”的分析视角出发,可以将党的组织形态划分为党单独设置的组织形态、党在国家领域以及社会领域中的组织形态。

(二)制度规范: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组织体系不仅包括外在的物质形态,还包括内部规则与运行规范等党的组织制度。《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置党的组织制度专章,对其进行专门性规定: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具体内容则包括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相关选举制度、任期制度、议事决策制度以及巡视巡察制度,涉及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设置、定位与职权等内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党的组织制度体系作出清晰归纳,即“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

进一步而言,可以将党的组织制度体系基本框架概括为“1+5”的基本制度框架,即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轴,涵盖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与组织监督等内容的系统性制度结构。从规范形式和制度类型来看,作为一个制度集合体,党的组织制度以党章中的党的组织制度专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组织法规为主干内容,以党的组织制度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为重要组成。其中,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既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和根本遵循,又是制定其他组织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根本依据。党的组织法规,是调整党的各级各类组织产生、组成、职权职责等的党内法规,主要包括党的组织体系方面的法规、党内选举方面的法规、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法规、党的象征标志方面的法规。党的组织制度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作为党的组织法规的重要补充,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表现与实践应用。

(三)文化机理:党的组织文化。理解和把握党的组织文化的科学内涵,需要厘清两组相关或相似概念之间的关系。一是党的组织文化与组织文化、党内政治文化的关系。任何一个组织,都有其内在的价值理念和文化环境。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和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有其独特的组织文化样态。从狭义上来看,政治性是现代政党的根本属性,政党组织文化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因此党的组织文化在一般意义上就是指党内政治文化。从广义上来看,党的组织文化是党内组织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情感态度、行为模式的总和,既包括政治属性的文化或曰党内政治文化,也包括其他非政治属性的文化,其中党内政治文化占据核心位置。二是党内政治文化与政治文化、政党政治文化的关系。政治文化是在民族国家层面上而言的,其主体是一国公民,政党政治文化的主体则是政党及党员;两者在权力义务关系、政治取向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此外,政党政治文化不仅包括以政治情感、政治态度等观念形态的“政治取向”,也包括实践形态的政治行为取向。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政治文化,则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政党政治文化,它是由党的性质、宗旨以及不同历史政治实践积淀形成的价值观念。

对党的组织文化的定义,不应简单套用组织文化、政治文化、政党政治文化等概念,而应回到中国共产党这个政治组织的特殊性上。概括而言,党的组织文化是一个以党内政治文化为内核的圈层结构,用以解释党内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行为的文化动因的概念。其构成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党组织及党员共同坚守的政治信仰与政治立场,由中国共产党党性所决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党内政治文化是“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党性的文化”。“两个先锋队”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文化与其他国家政党政治文化的根本不同;二是党组织及党员普遍秉持的政治态度与政治观念,是政治信仰与政治立场的内在要求与具体呈现,如政治忠诚、清正廉洁、勤政务实、政治担当、大公无私等;三是集体意识、心理活动,既包括中国共产党长期形成的政治习惯、政治操守与优良作风,也包括各级各类党组织各具特色的工作文化氛围。

三、党的组织体系构成要素间的互动机理

党的组织形态、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组织文化这三个效力不同、功能各异的要素并不是静态、孤立的,三者之间具有复杂的互动关系,并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政治实践中,呈现出动态生成的组织逻辑。

(一)构成要素动态互动的复杂关系。党的组织文化和党的组织制度是规范党的组织形态的两种方式,作为软规范的党的组织文化和作为硬规范的党的组织制度具有交叉融合性,党的组织形态与党的组织制度之间存在规范和建构的互动关系。主要有以下三组两两互动的关系:

一是党的组织文化与党的组织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任何一个组织有机体都是组织文化与组织制度之间的蕴含和互动。从广义上来看,党的组织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以及精神文化。因此,制度内涵于组织文化内,是广义上的组织文化系统的子系统。从狭义角度看,党的组织文化专指精神层面的文化,制度只是文化的载体与形式。党的组织文化和党的组织制度都能起到约束和规范党的组织形态的作用。不同的是,党的组织制度体现为一种硬性约束,强调硬性调节和外在控制,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具有强制力;党的组织文化则体现为一种软性约束,强调文化氛围、道德约束和心理认同,引导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采取相应行动。任何制度后面都反映着制度制定者的价值追求,任何制度的运作过程也离不开文化的支撑。只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自觉认同组织制度的理念价值时,组织制度才有可能得到普遍而有效的遵守和执行。

二是党的组织文化与党的组织形态之间的互动关系。如前所述,作为对党的组织形态进行规范的一种软性约束,党的组织文化主要通过引导、激励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实践,使得党员和组织行为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党的组织文化的作用发挥,不是“空转”或“自转”的,而是通过党内政治生活整体性塑造党内政治生态,从而影响党的组织形态。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组织文化(取狭义即党内政治文化)形成发展的实践基础,直接决定了党内政治生态的状况;党的组织文化则对党的组织形态、政治生活与政治生态起着巨大的价值引导作用;同时,党内政治生态一旦形成,又会对党的组织形态、政治生活发生强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换句话说,如果党的组织文化只是局部地、表面地影响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是无法发挥应有作用的;必须对党内的政治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性、根本性影响,才能产生确实的效果。

三是党的组织制度与党的组织形态之间的互动关系。从制度的功能定位来看,党的组织制度具有建构与规范两大功能。相应的,党的组织制度与党的组织形态之间存在建构与规范的互动关系,其实质就在于党的组织制度与党的组织形态孰先孰后。从理性建构的角度看,党的组织制度先于党的组织形态,主要包括出台党的机构改革方案、组织设置政策文件、运行制度规范等,创设某一组织机构的设置、职权和运行等。紧随其后的是,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制度要求,在实践中建立相应的机构、科学配置权力。从制度规范的角度来看,党的组织形态实践运行先于党的组织制度存在,在党的组织形态先行探索中逐渐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基于此,党的组织制度再通过建立统一完善的制度规则,严格规范党员及党组织的行为,确保党的组织系统行动一致、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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