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时中央组织演变考述
作者: 王龙腾[摘 要]1931年9月成立的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其组成人员有一个从6人到9人的动态增补过程。1933年初,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迁入中央苏区,并与中共苏区中央局合并,产生新的苏区中央局,临时中央通过苏区中央局或者以苏区中央局的名义直接领导中央苏区的工作。中共临时中央表现出有实无名的“临时”中央、以留苏学生为主、有一定积极作用的特点。
[关键词]中共临时中央;组织演变;中共苏区中央局
[中图分类号] D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2)05-0020-08
1931年上半年,由于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特科负责人顾顺章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主席向忠发先后被捕叛变,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恩来、王明在上海的处境日益困难,他们准备离开上海,前往中央苏区或苏联。为保持中央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博古为首的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于1931年9月在上海成立,其从成立到1933年初迁入中央苏区,再到1934年初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转正”,历经多次变化,情况复杂。学术界对中共临时中央的成立时间、组成人员、演变过程等方面已有不少研究,但对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的不同说法辨析不足,对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合并后的组织情况也存在争议,对中共临时中央组织演变的把握还不够贯通。因此,本文将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上述3个时间节点为划分,对中共临时中央的组织演变作系统地考辨和论述,并总结其特点。
一、中共临时中央的成立及其组成人员
中共临时中央成立的一个重要契机,是1931年4月、6月顾顺章和向忠发先后被捕叛变,这直接影响到中央领导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恩来、王明不得不暂时停止工作。据王明回忆,向忠发被捕后,他和周恩来“根本不能活动”,“不能参加任何会议”。他“足不出户,实际上成了隐士”,将大小事务“全都交给康生、陈云去办”。
1931年9月下旬,在王明、周恩来离开上海之前,根据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提议,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成立,由博古负总责。关于临时中央政治局的组成人员,目前主要有“6人说”和“9人说”两种说法,《中国共产党上海历史第一卷》《周恩来年谱》《陈云传》《博古文选·年谱》等持“6人说”,即博古、张闻天、卢福坦、李竹声、康生、陈云,而《陈云年谱》《张闻天年谱》《秦邦宪(博古)传》等持“9人说”,即博古、张闻天、卢福坦、李竹声、康生、陈云、黄平、王云程、刘少奇,不同的是有无黄平、王云程、刘少奇3人。
周恩来于1943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参加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时,发言称,组织临时中央,“最初提出在上海的博古、洛甫、卢福坦、康生、陈云和王永成(即王云程——引者注)等7人;黄平和刘少奇是后来加上的。远东局召集王、周、博、洛4人开会,决定由以上9人组成”。张闻天1943年撰写的延安整风笔记也指出:临时中央政治局的人选名单是由周恩来、王明提出,商远东局后报共产国际的,确定由博古、张闻天、康生、陈云、卢福坦、李竹声6人组成(国际批复临时还增加了黄平、刘少奇、王云程,成为9人),并以博古、张闻天、卢福坦为常委。博古在延安整风时写的《我的初步反省》中也提到:“临时中央政治局的名单是博、洛、康、陈、卢、李竹声、少奇、黄平,我记得有王云程,也许是以江苏省委书记资格参加的。”依照周恩来的发言,可以发现一个时间节点,即“远东局召集王、周、博、洛4人开会,决定由以上9人组成”,王明是10月18日离开上海、前往苏联的,这说明共产国际远东局是在10月18日之前召集会议确定临时中央政治局人选的,这有助于理解黄平补入临时中央政治局的缘由。10月3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在听取关于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组成人员的报告后,决定询问中共中央:“这个临时政治局是由哪个机构选出的,为什么沃罗夫斯基同志(即黄平——引者注)没有当选,政治局是否一致选出的;如果是,那么我们对其组成人员没有反对意见。”也就是说在共产国际的特别关照下,黄平得以补入临时中央政治局。而根据张闻天的整风笔记,则是另一个时间点,即“国际批复时”,共产国际是在11月3日批准中共关于临时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的提议的。尽管二者在确定临时中央政治局9人人选的时间上略有不同,但可以得出2点结论:一是临时中央政治局的组成人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有一个动态的增补过程,最终确定包括黄平、王云程、刘少奇在内的9人组成临时中央政治局;二是共产国际在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除了上述3位历史当事人的回忆外,也有其他文献资料佐证黄平、王云程、刘少奇是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1933年1月,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副主任马季亚尔在给库西宁的便函中称,1932年底建议临时中央迁入中央苏区,“还建议伊思美洛夫、波戈列洛夫、梅尔库洛夫(分别为张闻天、博古、王云程——引者注)、陈云同志离开。对沃罗夫斯基(即黄平——引者注)没有采取措施。”这里建议转移的人员显然均为临时中央政治局的成员,其中包括黄平和王云程。另据《张闻天年谱》载,1932年10月23日,临时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议,讨论江苏省委工作问题,“决定史东(章汉夫)任省委书记,云程(王云程)加入中央常委,老杨(尚昆)中宣部”。依照党内规矩,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须先是中央政治局委员,这说明王云程此前已经是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刘少奇的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身份可以作类似的推论。1932年3月14日,在临时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博古、张闻天等人批评刘少奇、卢福坦领导的工会工作,决定撤销刘少奇的中央职工部部长职务和卢福坦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职务,“卢、刘仍为政治局委员”,由此可知,刘少奇为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
1932年10月,团中央机关遭到破坏,临时中央受到牵连,在上海的处境日益危险。10月15日,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提请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讨论临时中央迁入苏区的问题,政治委员会暂不作决定。11月2日,王明代表中共中央向联共(布)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团表示,“由于骇人听闻的恐怖,党的领导中心几乎没有可能在上海存在”,因此提议将临时中央迁入中央苏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在12月3日采纳王明的建议,同意临时中央迁入中央苏区。在此期间,博古和张闻天对各自的去向问题发生分歧,二人先后提出自己去中央苏区工作。在收到临时中央9月27日的电报称临时中央很大一部分机关人员处于危险境地,康生和张闻天的安全特别受到威胁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10月3日询问“能否派伊思美洛夫(即张闻天——引者注)去苏区或者至少保证他在上海的安全”。不过,博古没有派张闻天去苏区的打算,10月6日,在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博古提议自己去中央苏区指导工作,但“须与△△(指共产国际——引者注)相商”。为此,临时中央10月16日致电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征询意见,说明张闻天和博古都愿意前往中央苏区指导工作。随后,张闻天在10月23日的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再次提出“有人来时,我到苏区去,以学习工作”。博古无视张闻天数次要求去苏区的意见,他有意派张闻天去北方局开展工作,张闻天则致电共产国际“请求到苏区,博(即博古——引者注)到北方”。12月5日,临时中央和共产国际代表埃韦特向共产国际报告关于张闻天去向的分歧:“有两种可能:一是派他去北平,那里他不出名,但他反对这样做。二是派他去中央……区(删节号是原有的。应为:苏区——原书注),这他愿意。”共产国际随后复电要求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分批全部迁入中央苏区。12月19日,临时中央致电共产国际,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共青团以及总会的其他成员,包括伊思美洛夫、波戈列洛夫、梅尔库洛夫(分别为张闻天、博古、王云程——引者注)和陈云逐渐地去中央苏区”,除留李竹声主持上海中央局、派黄平前往湖北工作(后去天津)和康生后续前往苏联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外,包括博古、张闻天在内的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全部迁入中央苏区。12月21日,共产国际复电表示基本同意临时中央的建议。
二、中共临时中央迁入中央苏区
及其与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合并
1933年1月,博古、张闻天、陈云、刘少奇等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先后到达中央苏区,临时中央政治局与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合并会议随后召开。据张闻天1943年的延安整风笔记记载:参加会议的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有博古、张闻天、陈云、刘少奇,苏区中央局委员有项英、毛泽东、任弼时、邓发。博古在会上传达共产国际代表的意见:上海的政治局委员与苏区中央局委员合起来,并要大家选举一位负责人以便于工作,“于是多数即推举他为总书记”。对于新成立的机构,《毛泽东年谱》《刘少奇年谱》《陈云年谱》《张闻天年谱》等均称其“(约在6月)改称中共中央局”,《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则称“中共中央到达中央革命根据地后,原苏区中央局未宣布撤销,对下行文仍用‘中央局’、‘苏区中央局’或‘中共中央局’”。学界对此也是众说纷纭。
首先有一点是学界共识,即临时中央政治局迁入中央苏区后与苏区中央局的合并是毫无疑义的。这也可以从当时的历史文献中找到线索。1933年2月3日,在前方的苏区中央局成员周恩来、朱德、王稼祥致电苏区中央局,提出“中央各同志多数来此,提议中央局会后能有人来前方一行或即留前方”,这里的“中央局会”就是指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的合并会议。因此,周恩来、朱德、王稼祥在2月7日致电苏区中央局并转临时中央,请求“中央局派邦宪、闻天两同志代表来前方一行”,这里的“中央局”是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合并后的“中央局”,否则苏区中央局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是无权向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博古、张闻天派遣工作的。同样,2月15日的《中央局关于闽粤赣省委的决定》要求“立刻召集省的临时代表会议”,“派中央局同志出席这一会议做报告并领导这一会议的顺利进行”。正是张闻天代表苏区中央局出席2月24日召开的闽粤赣省的临时代表大会,这说明临时中央实际上通过苏区中央局或者以苏区中央局的名义直接领导起中央苏区的工作。还有1933年4月上旬,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及其负责人埃韦特先后在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报告中说“5月初将在东北战线举行中央政治局会议”和“目前正在准备举行中央苏区执行局(政治局和革命军事委员会)会议”。同一机构发出、相隔不久的报告,以不同的名称称呼同一个会议,可以看出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的合并,让共产国际远东局一时无所适从,不知如何称呼是好。报告所称的会议,就是杨尚昆回忆所称的“中央会议”:“第四次反‘围剿’胜利后,中央召开了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博古、张闻天、陈云、周恩来、朱德、毛泽东、邓颖超和我。”也是《毛泽东年谱》《周恩来年谱》《陈云年谱》所称的6月上旬在宁都召开的中共中央局会议。从参会人员上看,这既可以称为中共苏区中央局会议,也可以称为临时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
但是,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的合并是单向流动,即博古、张闻天等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成为苏区中央局的成员,而周恩来、毛泽东等苏区中央局成员不会因此成为临时中央政治局的成员,即使周恩来是中共六届四中全会选出的中央政治局委员,毛泽东是中共六届四中全会选出的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也有资料证明这一点,1933年4月2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发给苏区中央局的电报,要求“所有谈及的问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即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引者注)和革命军事委员会都应严格保密”,上文已指出是共产国际代表要求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合并的,共产国际远东局掌握二者已合并的情况。共产国际远东局要求苏区中央局将所谈内容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革命军事委员会”范围内保密,这既说明临时中央政治局已与苏区中央局合并,否则,共产国际远东局要求苏区中央局将电报内容在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范围内保密是讲不通的;也说明临时中央政治局在合并后依然存在,如果合并后临时中央政治局已不存在,那么,在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范围内保密就无从谈起。因此,临时中央在需要时仍可以用“中央”的身份开展工作,如1933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1933年11月18日《中央给福建党的书记的信》等。
其次是名称的问题。根据史纪辛、殷子贤的研究,“中共中央局”不是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合并后才出现的名称。据《红色中华》报道,1932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局代表毛泽东同志”在苏区青年团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致词,这里的“中共中央局”显然是指中共苏区中央局,毛泽东此时刚卸任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不久,是苏区中央局成员。文件方面有苏区中央局1932年2月19日通过的《目前政治形势的分析与苏区党的紧急任务——一九三二年二月十九日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决议案》。次日,少共中央局通过《关于执行团大会决议深入实际工作中去的决议——少共中央局接受中共中央局关于目前政治形势的分析与苏区党的紧急任务决议的决议案》,这里直接将“中共苏区中央局”简称为“中共中央局”。由此可知,将“中共苏区中央局”称为“中共中央局”的说法早就有之,并不是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合并后才出现的独特称呼,“中共中央局”同“苏区中央局”“中央局”“中局”一样,只是“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另一种说法。
再次,1933年以后的历史文献也表明临时中央以“苏区中央局”“中共中央局”或“中央局”的名义开展工作和发布文件。1933年2月4日,张闻天主编的《斗争》出版,张闻天此时兼具多重身份,即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宣传部长、中央党报委员会书记。《斗争》第一期刊载的《党报委员会的通知》称:“过去苏区党中央局曾经出版‘实话’与‘党的建设’两种刊物,……现在党中央局决定把这两种刊物并为一种,改名为‘斗争’”,结合《斗争》“中国共产党苏区中央局机关报”的报头,可以知道其中的“苏区党中央局”和“党中央局”都是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别称。同样,《红色中华》第55期的中缝登载“斗争第三期出版了!”的简讯,落款为“中共中央局党报委员会”,其中的“中共中央局”亦是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别称。一个更为明显的例子是1933年3月1日落款为“中央局”的致朱德、周恩来并转全体红色指挥员、战斗员的贺电:“中国共产党中央热烈庆祝红一方面军光荣和伟大的胜利,并慰劳一切受伤的英勇战士。”这里的“中央局”应指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即临时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