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雷锋精神的创造者
作者: 田鹏颖 英明[内容提要] 雷锋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雷锋精神虽然以雷锋命名,但在唯物史观视野中,其创造者并不单指雷锋个人,还包括广大人民群众,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雷锋精神的生产、传承、转化、创新的主体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广大人民群众。这为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雷锋精神是永恒的”等重要论述,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历史基础、实践基础、学理基础。
[关键词] 雷锋精神;人民群众;精神生产;守正创新;唯物史观
[作者简介] 田鹏颖,哲学博士,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英明,管理学博士,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 本文系2 0 2 0年度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项目“雷锋精神研究”(项目批准号: 2 0 2 0M S J 0 0 6)、2 0 2 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委托项目“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中讲好雷锋故事研究”(项目批准号: L 2 3 AWT 0 0 8)的阶段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雷锋精神永不过时。”[ 1]从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到习近平总书记号召“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这项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群众性学习雷锋实践活动如火如荼开展了6 0年。6 0年的学雷锋活动,生动展现了新中国思想道德大厦建设的成功实践。雷锋已经从一名共产主义战士,发展成全世界人民学习的道德楷模;雷锋精神已经从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的重要内容,发展成展现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标注了时代的精神坐标。雷锋已经牺牲6 0多年了,但为什么雷锋精神会如洪流川流不息,为什么在今天仍然具有如此巨大的思想伟力,这就要求我们探究其背后的生成发展逻辑。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在想象、思维、精神层面的活动是其物质活动的直接产物。物质生产是这样,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也就是说,“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 2] 1 5 2。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 2] 4 1 3 - 4 1 4这启示我们,“现存的阶级斗争”“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不是个别“改革家”的创造,而是经由人民群众承担、完成、实现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这段论述阐明了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主体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进一步揭示了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创造者这一观点。那么,雷锋精神作为一种精神,它的创造(生产)同物质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一样,也要经历生产、传承、转化、创新等环节,这些环节构成雷锋精神创造的完整链条。在整个链条中,生产、传承、转化、创新的每一个环节相对独立,各自承担相应任务,并以各自特有的方式实现雷锋精神的创造。在雷锋精神创造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雷锋精神的创造是人民群众合实践性、合目的性、合规律性、合时代性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精神生产活动。
由此可见,尽管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但作为一个发展着的精神体系,雷锋精神的创造者不单是雷锋个人,而是数以亿计的一代又一代“活雷锋”。从这个意义上说,雷锋精神是人民群众创造的。
一、人民群众生产雷锋精神
“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 2] 1 5 1“‘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 2] 1 6 1这说明精神生产受物质生产活动的制约,特别是“最初”“一开始”这两个副词,在时间上限定了精神生产不是起源于头脑,而是起源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活动。实质上,“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 2] 1 5 2。人民群众有了意识活动,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更高层次的反作用于客观世界的精神活动。这一精神活动过程,就是人民群众对精神产品的设计、建构、加工、产出的过程。物质生产是精神生产的前提条件,精神财富是人民群众物质生产活动的产物,这是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观点。
精神生产不是源于人脑中的观念,而是源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活动。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这一活动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的”[ 3]。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 4] 7 0 2实质上,在人民群众进行精神生产活动之前,精神的现实呈现样态早已在人民群众的头脑中“浮现”。不过,精神的具体呈现样态———“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 4] 7 0 1。精神存在于人民群众的具体的、客观的物质生产活动中。也就是说,精神生产来源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受物质生产制约。雷锋精神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要依附于人及其所进行的物质生产活动。因此,雷锋精神必须依托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精神生产活动才能不断生产创造。
纵观6 0年来的学雷锋活动,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从军人到学生再到全体人民,从部队到地方,从辽宁到全国再到全世界,涌现出一代又一代数以亿计的“活雷锋”。这些“活雷锋”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以雷锋为榜样、以雷锋精神为动力,把雷锋精神作为自己的道德追求和精神信仰,内化为自己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融入自己的生产、生活、思维、价值追求,把为党、为国家、为人民贡献力量作为价值选择,践行“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奉献精神。人民群众正是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不断激发自我道德修养热情,不断匡正道德失范,不断矫正社会诚信缺失,不断提升社会道德水平,不断形塑社会文明新风,不断使自己成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的“活雷锋”,进行着雷锋精神的生产。无论是工人、农民、干部,还是学生、医生、军人,这些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一代又一代“活雷锋”,共同接续生产着雷锋精神。
概言之,雷锋精神发源于雷锋本人,但又超越了雷锋本人,是人民群众为人民幸福、为民族复兴伟业、为人类社会进步的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伟大崇高精神。
二、人民群众传承雷锋精神
精神是无形的,但精神传承的载体是有形的。无论是语言符号,还是艺术表演,精神传承都必须借助于传承者———人民群众这一历史主体。人民群众在精神传承的进程中,既推动着历史发展,也推动着民族史向世界史转变。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 2] 4 0 4这就启示我们,雷锋精神作为一种精神,也具有其传承的内在机理和基本规律,能够在各民族各地区的互相交往过程中得以传承,由民族的精神形态转变为世界的精神形态。
一种精神的传承离不开传承者,是传承者合目的性的活动。传承雷锋精神的人民群众,“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 2] 1 5 3。人们正是基于自身或社会对雷锋精神的需要这一前提,能动地把雷锋精神融入社会实践活动,使雷锋精神在时代大潮中生生不息。在这个意义上说,雷锋精神由人民群众所传承,是人民群众基于自身需要或社会需要而进行的合目的性的精神生产活动。
人民群众传承雷锋精神的样态丰富。从传承内容来看,有的是学雷锋做好事助人为乐,有的是学雷锋干一行爱一行爱岗敬业,有的是学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不断创新,有的是学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定创业。从传承样式来看,有专门研究雷锋精神的学术团体、学术机构、学术载体、学术成果,有的是把雷锋精神融入自身生活学习工作,也有的是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学雷锋活动。从传承途径来看,有冠名“雷锋”的学校、公园、街路、社会组织、班集体,也有以雷锋精神为主旨的育人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文化、团队文化建设。从传承方式来看,有全国各地的雷锋纪念馆,也有维和战场营地的雷锋展馆。无论雷锋精神以何种内容、何种方式、何种形式、何种途径进行传承,都离不开人民群众这个最伟大、最现实、最具体的传承者。纵观6 0年来,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道德模范,有各行各业的中国好人,有“当代雷锋”“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还有层出不穷的学雷锋志愿者等。这些雷锋精神的传承者,成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磅礴力量,体现了人民群众传承雷锋精神的历史主动。雷锋精神也在适应着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生活条件、社会关系、社会存在、社会交往、精神活动的新变化,并得到丰富与发展,实现了从个体到群体、从辽宁到全国、从中国到世界的传承弘扬。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雷锋精
神正是因为由人民群众所传承,才能把蕴含其中的信念能量、大爱胸怀、忘我精神、进取锐气发挥出来,才能对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改革发挥能动作用,才能成为丰富人类精神文明的有益成果。
人民群众决定雷锋精神的传承方向。人民群众是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思维、情感的实践主体,传承雷锋精神的过程同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的过程是一致的,进而同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也是一致的。人民群众是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新要求的先进力量,是变革旧的生产关系以及思想、观念、意识等上层建筑的社会力量,因而人民群众每个人意志的合力代表了社会发展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前进方向,决定了雷锋精神的传承方向。历史和现实已经反复证明,人民群众在全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传承雷锋精神,在回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中赓续雷锋精神,在契合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中把握雷锋精神,引领雷锋精神向着马克思为人类指明的正确方向不断发展。
雷锋精神之所以能够从2 0世纪6 0年代茁壮发展到2 1世纪的今天,并且更加光芒闪烁、熠熠生辉,其根本在于人民群众自觉、自发、自为的传承。这在根本上体现了人民群众坚定的文化自信和历史主动,使雷锋精神不仅仅是2 0世纪6 0年代的雷锋精神,而且已经超越了个人、民族、国家、时间,成为2 1世纪人类的一种文化符号、精神标识和价值追求。
三、人民群众转化雷锋精神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精神生产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践领域,总要受到物质生产的纠缠。它既依托于物质生产,又对物质生产发挥着能动作用,二者融汇于人民群众改造社会的伟大实践。雷锋精神不是书斋里的学问,也不是简单的道德口号,而是活的行动理论,是人的实践活动。恩格斯指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 5]而全部社会关系的物质承担者只能是现实的人。换句话说,雷锋精神并不是某一特殊领域的标签样态,而是存在于人民群众正在进行着的广阔历史活动中,并在这一历史活动中转化为积极的精神力量。因此,雷锋精神的转化必须依托于物质生产活动,并由这一物质生产活动的承担者———现实的人来实现。
雷锋精神只有经历人民群众的转化才能变为物质力量。雷锋精神作为一种先进的精神、一种崇高的信仰,一经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这就启示我们,必须将雷锋精神融入人民群众及其实践活动,才能对客观世界发生作用。正如毛泽东所言:“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6]在一定意义上说,同物质生产的消费环节一样,雷锋精神必须经由人民群众现实转化这一中介环节,才能变为物质力量发挥作用。如果离开现实的人的实践,无论多么伟大崇高的精神,永远只能停留在观念、思维、意识层面,无法实现向物质力量的转化。显然,雷锋精神的转化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人的具体实践活动。雷锋精神之所以成为一种精神,不在于它是思维的物化活动,而在于它是活动着的人的对象活动。由此,雷锋精神只有被实践活动的承载者所掌握,其核心要义、理念价值、功能指向、现实功能才能得以真正转化,才能成为改造客观世界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