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逻辑、功能及实现

作者: 董树彬 崔楠

[内容提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社会善治的精神力量,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指向之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具有自身的内在逻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功能、凝聚共识功能、润泽教化功能和道德规范功能,以培育主流价值为基础增强社会认同、以协调价值目标为关键整合社会意识、以构筑文化载体为抓手深化社会治理、以融入日常规约为依托规范社会秩序。新时代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应加强制度构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主体协作,打造涵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善制”,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文化环境,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治理效能。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

[作者简介] 董树彬,法学博士,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崔楠,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在实现社会长期稳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引领和统合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 1] 4 4。良好的社会治理是实现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保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就是在社会治理中通过不断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功能、凝聚共识功能、润泽教化功能和道德规范功能,有效整合社会意识,着力提升社会认同,进而深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前提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发展的精神力量,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实践指向,二者都包含善治的价值取向,这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前提基础和内在逻辑。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社会善治的精神力量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价值观尤其是核心价值观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引领和统合作用,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稳定器,能否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2]作为引领主流社会思想的核心价值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价值追求,具有强大的价值引领力和感召力。

善治,是一种良好的治理,“表示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 3]。要实现社会多元主体间的合作,首先就要解决价值观统合问题。中国社会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历史时期。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不断分化,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加之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每天接触海量信息,逐渐导致社会个体和群体价值观的日益多元。如果社会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去中心化和泛主体化的发展状况,又缺少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统合,那么就必然给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带来挑战,影响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要想实现善治,实现社会的稳定、繁荣和发展,都需要一种成熟的核心价值观来定向导航,为社会发展指明道路方向、提供精神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引领和统合社会多元主体间的价值取向,为社会发展提供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提升社会凝聚力,是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实现社会善治的重要精神力量。

(二)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指向

社会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多元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下,旨在规范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的社会活动。随着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社会治理也逐步开启现代化进程,这一进程伴随着治理理念的转变、社会体制的转型、制度体系的重建、方式手段的变革和治理景象的重塑。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需要凝聚社会价值共识,在多元社会主体有序参与的基础上,形成既分工合作又协调统一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从而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

价值观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基本立场、态度和观点,是人类特有的精神形态。作为一种精神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全体中华儿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经验在社会价值层面的反映与凝结,是在深刻总结中华文明发展规律基础上提出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规范。要想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功能,就必须将其置于社会治理实践中,整合规范多元利益主体的价值目标与价值追求,不断激发人们自觉将价值认同转化为实际行动,进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价值目标,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实践指向。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治理的目标具有内在一致性

作为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着人们对建立并维持良好社会秩序的价值追求。社会治理的目标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规范和维护社会秩序,增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前者为后者提供价值引领与思想支撑,后者通过对前者的实践来表达和实现自身,二者有机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良好的社会治理通过最大限度地凝聚价值共识、减少价值分歧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实现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同领域目标的统一协调发展,因此需要通过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共治的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各领域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社会治理效能的最大化,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价值性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思想与主体自觉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善治目标与社会治理过程的高度统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擘画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现实图景,蕴含着中国式社会治理的善治逻辑。而中国式社会治理的目标则是通过善治来完善国家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因此,善治价值这一内生属性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前提基础和内在逻辑。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价值功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着引领社会发展、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作用,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引领与思想道德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价值功能,是指其在融入社会治理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与效能。具体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着价值引领、凝聚共识、润泽教化和道德规范的功能。

(一)价值引领功能:以培育主流价值为基础,增强社会认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治理的价值引领功能,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主流价值观,不仅反映了我国人民对良好社会秩序的价值追求,而且能够促使社会成员认同并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念,为我国社会治理提供价值秩序与价值目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价值观尤其是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可谓至关重要。“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和繁荣,都离不开一种成熟的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5]如果没有核心价值观内在的精神支撑,社会发展就会成为无本之木。当前我国社会文化环境日趋复杂,社会治理领域出现了偏离社会主导价值的倾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们注重对物质的追求,将人生意义建立在获取金钱和权力上,出现了“向钱看”“向权看”的价值偏好。在追逐金钱、权力的过程中,一些人秉持“有用即是真理”的实用主义态度,把价值选择当作一种工具,呈现出实用化倾向,侵蚀和冲击社会主流价值,甚至出现价值观扭曲,导致道德失范,消解社会治理的思想道德基础。

因此,应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功能,以培育主导价值为基础,矫正社会价值倾向偏离主导价值的现象,不断提升社会成员的思想认同、价值认同和社会认同,促进人与他人、社会、国家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引领,对当下中国出现的多元价值倾向具有强力的引领和聚合功能。在社会治理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化解价值冲突、协调价值目标、凝聚价值共识,有助于强化社会主导价值,引领社会向上向善风尚,增强价值认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功能,引导和构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价值秩序,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整合全社会的思想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成员在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导价值的基础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转化为自身的价值标准和行动指南,推动社会治理不断走向善治。

(二)凝聚共识功能:以协调价值目标为关键,整合社会意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治理的凝聚共识功能,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激发社会成员的精神力量,唤起人们对于良好秩序的向往,推动协调社会多元主体的价值目标,从而有效整合社会意识,统一社会思想,促进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

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协调价值目标有效整合社会意识。在社会中,多数社会成员的价值目标基本趋同,社会将会平稳运行;反之,社会运行秩序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6]因此在社会治理中建立共识性的价值体系和主导性的价值观念,通过核心价值观协调不同价值目标,能够有力整合社会意识,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最大限度地形成共识、理顺关系、增进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达了人们共同的价值愿望与价值追求,是对社会现实的观照与回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在全社会整合“我们的需要”唤醒“我的需要”,在满足每个社会成员“我的需要”的基础上最终实现社会整体“我们的需要”的满足。换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把我国社会整体的价值理想与社会成员个体的价值追求有效统一起来,推动社会价值导向与个人价值取向的和谐统一,纾解社会价值目标与个人价值期待的矛盾问题,促使社会成员认同并树立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凝聚价值共识有力汇聚社会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在国家、社会、公民个人层面上的价值共识,它将每个人“不同的观念”导向“相似的判断”,在整合分歧过程中提高社会主体的思想认识,在协调利益关系基础上统领社会主体的价值共识,使社会多元主体在共识语境中求同存异、相互合作、彼此信任,减少矛盾纠纷,进而培育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构建彼此分工又统一协作的社会治理有机体。社会治理中最深层、最持久的力量是整个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这种反映未来美好追求的价值观念是深化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源泉活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以及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三个层面,表达了全体中华儿女对民族国家发展的价值要求和价值期许。这种要求和期许可以振奋人们的精气神,汇聚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力量,增强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

(三)润泽教化功能:以构筑文化载体为抓手,深化社会治理

在社会治理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发挥着润泽教化的功能。文化内核就是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作为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凝聚着社会的共同意志,指引着社会前进的方向。借助文化载体能够隐形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核心价值观在社会治理中的润泽教化功能。润泽教化功能是指通过构筑文化载体实施德育教化策略,使文化载体所承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治理中得到隐形传播和落地,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人心,是创新和深化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

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文化教育,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自由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源泉,平等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石,公正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前提,法治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保障。内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教育,通过培养社会成员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理念,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文化服务,推动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具有公共性、普惠性、均等性、便利性等特征,是保障社会成员享有公共文化资源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和落地的重要载体。内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够在不知不觉中使社会成员接受并认同社会主导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的价值理念通过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得以体现,使人们在公共文化活动中感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内涵和规范要求,辨清真善美与假丑恶,进而在情境式的价值体验中实现润泽教化功能。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可以通过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从精神形态到物质形态的转换,如借助具体可见可感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文化环境实现润物细无声的价值感染与教化功能,进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渗透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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