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现状与潜力分析

作者: 魏志刚

摘要 从森林网络体系、森林健康体系、生态福利体系、生态文化体系4个方面对青阳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现状与潜力进行分析,为青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 森林城市;现状;潜力;青阳县

中图分类号 TU 9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2)16-0091-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2.16.024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nalysis on Current Situation and Potential of National Forest City Construction in Qingyang County

WEI Zhi-gang

(Anhui Forestry Investigation and Planning Institute, Hefei, Anhui 230031)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otential of national forest city construction in Qingyang County from four aspects: forest network system, forest health system, ecological welfare system and ecological culture system, and put forward targeted suggestion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national forest city in Qingyang County.

Key words Forest city;Current situation;Potential;Qingyang County

青阳县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皖南山区北部,是安徽省21个山区县之一,坐拥九华,南倚黄山,北枕长江,区位优势明显,自然环境优美[1]。先后荣获“全国绿化先进县”“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县”“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安徽省森林城市”“安徽省生态县”“安徽省园林县城”等荣誉称号[2]。近年来,青阳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林长制改革为动力,把造林绿化作为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打造出一座青山绿水、显山露水、山水林城互相交融的现代化森林县城。为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品位,2019年2月,青阳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2019年10月1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复函(生森函〔2019〕81号),对青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亦是安徽省第一批获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县级行政单位。笔者对青阳县森林城市建设现状及建设潜力进行了系统分析,旨在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提供参考和依据[3]。

1 森林城市建设现状

1.1 森林网络体系建设

1.1.1 森林资源。

根据青阳县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全县林地面积71 077.60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2.35%。从林地类型来看,全县林地以有林地乔木林为主,面积56 308.81 hm2,占林地面积79.22%;经济林1 107.59 hm2,占林地面积1.56%;竹林7 892.04 hm2,占林地面积11.10%;灌木林地1 558.40 hm2,占林地面积2.19%;无立木林地2 319.04 hm2,占林地面积3.26%;其他林地1 891.72 hm2,占林地面积2.67%[4]。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有关森林覆盖率计算方法,全县森林覆盖率57.96%,林木覆盖率61.97%。

全县活立木总蓄积5 345 111 m3,其中乔木林蓄积5 014 211 m3,单位面积蓄积量87.3 m3/hm2,竹林株数3 483万株,疏林地蓄积80 m3,四旁树蓄积298 000 m3,散生木蓄积32 820 m3[5]。

1.1.2 城区绿地建设。

根据资料统计、城区遥感影像分析与实地调查,截至2020年底,青阳县建成区总面积1 150.00 hm2,各类绿地总面积388.35 hm2,绿化覆盖面积469.31 hm2,绿地率33.77%,绿化覆盖率40.81%。已建成芙蓉湖、人民公园、芙蓉角、青通河滨河绿化带、青阳花海等30余个公园绿地,面积118.00 hm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1 m2[6],公园绿地500 m服务半径对城区的覆盖率为82.09%。

在城区道路绿化方面,先后完成了天柱南路、环城北路、芙蓉大道、环湖东路、环湖西路等道路景观带建设,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城区林荫路系统。通过实施道路绿化随道路建设同步配套、老城区支路与背街背巷绿化改造同时进行等措施,不断提升城区林荫道路率,城区林荫道路率63.32%。

1.1.3 森林廊道建设。

近年来,青阳县不断实施河流、道路廊道生态绿化工程建设,特别是随着“四边四旁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森林廊道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20底,全县道路总长度414.08 km,宜绿化道路总长度为357.64 km,现已全部实施绿化,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100%;全县水系总长度206.30 km,适宜绿化的水岸长度为161.54 km,已绿化长度161.54 km,绿化面积为1 022.93 hm2,水岸绿化率达到100%,水体岸线自然化率95.98%。

1.1.4 镇村绿化建设。

青阳县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示范活动。截至2020年,全县共创建省级森林城镇7个,森林村庄57个,青阳县乡镇建成区(不含县城建成区蓉城镇)平均绿化覆盖率为41.51%,全县村庄平均林木绿化率为53.72%,基本实现了主要道路沿线绿廊交织、主要河流沿线蓝绿相映,重点乡镇景致各异,美丽乡村绿荫盖地的生态景观。

1.2 森林健康体系建设

1.2.1 森林资源保护。

青阳县在不断完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及实现稳步“增绿”的同时,注重“护绿、管绿”,通过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开展森林抚育示范片建设,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修复力度。“十三五”期间,青阳县实施封山育林4 700.00 hm2,森林经营17 125.00 hm2,新建并修复生物防火林带1 408.5 km,建立森林防火系统视频监控点12个,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15支,森林防火专职护林员363人,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达12 000.00 hm2,投入防治资金近2 0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45‰以内[7]。

1.2.2 生物多样性保护。

青阳县已建有青阳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面积14 873.33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3.05%。青阳县在城乡绿化、城市森林、乡村风水林、风景林、生态防护林等的营造中,注重树种选择的适应性和多样性,提倡使用枫香、桂花、银杏、马褂木、香樟等乡土树种造林,力求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近自然森林景观,不断丰富树种多样性,培育优质高效的城市森林,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3 生态福利体系建设

青阳县立足资源优势,以林长制改革为抓手,不断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逐步形成以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苗木花卉盆景、森林生态旅游等为主体的生态福利产业体系。青阳县把黄精产业作为壮大县域经济的“四大产业”之一[8],建设了3个千亩以上的规范化种植基地。全县林下累计发展黄精、牡丹、栀子花、杜仲、白芨、桔梗、金银花等中药材2 000.00 hm2,其中九华黄精种植面积达800.00 hm2以上,总产值3.68亿元。

青阳县作为安徽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唯一的森林旅游示范点,全县拥有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青阳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区)、A级旅游景区13家,安徽省三星级以上“农家乐”75家,各类生态旅游接待场所累计达300余家。2020年,全县旅游接待游客1 213.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54.1亿元[9]。

1.4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青阳县凭借自身生态优势及文化优势,以森林公园、林业产业基地、旅游景区等为依托,创建了一批生态科普教育基地,为公众提供生态文化知识汲取平台。截至2020年底,全县建有各类生态科普教育基地12处;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芙蓉湖湿地公园、人民公园、13个A级景区等人群集中活动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青阳县还利用植树节、湿地日、森林日、科普日等主题日活动以及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生态宣传活动。

2 森林城市建设潜力分析

2.1 森林网络体系建设潜力

2.1.1 新造林可用林地空间。

近年来,青阳县通过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相继实施,大体形成宜绿尽绿的局面,森林覆盖率高达57.96%,造林空间逐年压缩。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要求,青阳县到2030年共需完成新造林2 173.54 hm2。根据青阳县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全县尚有无立木林地等适宜营造森林的林地2 319.04 hm2。商品林中,成熟林、过熟林面积10 192.23 hm2。在森林城市建设期内,可进行采伐更新造林。因此,可用于新造林的林地总面积为12 511.27 hm2。新造林土地空间可满足青阳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需求。

2.1.2 城市森林增绿空间。

根据《青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随着城市建成区的外扩,规划将新增建设用地的一部分用于公园绿地建设。《青阳县绿地系统规划(2015—2030年)》提出以蓉城镇为中心,以青通河、东河为依托,以道路绿化为纽带,以城市公园为主体,以街旁绿地为补充,打造具有自然生态效应的山水园林绿地系统[10]。规划到2030年,增加公园绿地30.00 hm2(扣除2010年至今已经增加的公园绿地面积),使青阳县城区绿化覆盖率始终保持在40%以上,青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城市森林增绿空间有保证。

2.1.3 镇村绿化空间。

青阳县还有乔木乡、丁桥镇、酉华镇和木镇镇共4个乡镇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森林城市建设期间,镇村绿化建设重点围绕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较低、村庄林木绿化率不达标的中心村展开,至规划期末实现省级森林城镇全覆盖。充分利用镇村建成区空闲地、道路、河流、农村土地整治后的宜绿化地以及村庄搬迁后的废弃宅基地等闲置土地资源,积极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农村道路两旁开展绿化,增加绿地覆盖面积。

2.1.4 受损弃置地生态恢复。

截至2020年底,青阳县采矿用地面积631.51 hm2,有统计的受损弃置地总面积77.83 hm2。近3年共修复废弃矿山68.64 hm2,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8.19%。在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期间应继续加强未修复及新产生的矿区废弃地的生态修复治理和造林绿化力度,让昔日矿山“披绿重生”,至2030年可修复受损弃置采矿用地约100.00 hm2。

2.2 森林健康体系建设潜力

青阳县现有乔木林面积55 537.5 hm2,其中幼、中林面积33 713.4 hm2,占乔木林面积的60.70%。乔木林平均蓄积量为87.3 m3/hm2,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97.20%。幼龄林、中龄林单位面积森林固碳能力较低,森林碳汇能力差,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较弱,生态功能较为脆弱。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森林的培育,加快退化林的改造,通过林分结构的调整,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固碳能力。在森林城市建设期间,需要进行经营抚育的中幼林面积约2.05万hm2,还有2 000.00 hm2退化林亟待修复,其林分投入产出低,固碳能力低,严重影响森林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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