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技术创新与涉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 张江彦

摘要 绿色技术创新与涉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紧密相关。界定了绿色技术创新的概念内涵,分析了其对涉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四大作用:降低涉农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涉农企业的市场份额、扩大涉农企业的规模、获得绿色技术转让的收益。指出了涉农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三大困境:涉农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因素、农业特有的脆弱性产业特征因素、法律政策及市场机制等宏观因素,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 绿色技术; 绿色技术创新; 涉农企业;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S-9;F 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2)18-0235-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2.18.056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Agriculture-related Enterprise’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ZHANG Jiang-yan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Beijing 100088)

Abstract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notation of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its four major effects 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including reducing the operating costs of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increasing the market share of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expanding the scale of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and obtaining green technology transfer. It pointed out the three major dilemmas of agriculture-related enterprises in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 The factors of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 ability of agriculture-related enterpri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griculture-specific vulnerable industries, legal policies and market mechanisms and other macro factors, and put forward targete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 Green technology;Green tech innovation;Agriculture-related enterprise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十九大报告提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必须不断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强调构建制度创新引领力、政策创新推动力和科技创新驱动力,推进农业绿色化、生态化、循环化,并以此构建出发展制度体系、农业产业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科技创新及推广体系。涉农企业科技创新具有人才优势、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市场优势等独特优势,这些独特优势决定了涉农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成为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1]。强化涉农企业在农业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离不开、少不了、绕不过涉农企业的重要作用[2]。发展涉农企业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3],它的技术创新能力影响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4]。因此,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必须增强涉农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然而,在我国农业技术创新领域,农业绿色技术创新者与应用者处于分离状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涉农企业处于被引导地位,远远未成为绿色技术创新主体。涉农企业作为行业微观主体,不仅是我国农业绿色转型升级的有力推动者,更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力带动者。笔者分析了绿色技术创新对我国涉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现状及涉农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困境,提出了完善涉农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对策建议。

1 绿色技术及绿色技术创新的内涵

1.1 绿色技术

国际组织方面,欧盟委员会对绿色技术创新给出过经典定义,认为凡是遵循生态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有利于节约资源和能源,有助于避免、消除或减轻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使得生态负效应最小的“无公害化”或“少公害化”的技术、工艺和产品都能称之为绿色技术[5]。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认为绿色技术分为非连续产品和工艺、环境保护技术系统、环境保护技术范式革命3类,包含了预防污染、治理系统、技术范式3个层次。我国学者许庆瑞等[6]将节约资源与减少环境污染的技术称为绿色技术,绿色技术具有全生命周期,应该分为末端技术和污染预防技术,并将技术、产品、工艺再次延伸至涉及绿色链的全周期,因此,以全生命周期内计算的外部总成本,使得该总成本最小化的一种技术则成为绿色技术。杨发明等[7]进一步将绿色技术分为末端治理技术、绿色工艺、绿色产品。

1.2 绿色技术创新

在理解绿色技术的前提下,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含义进行科学阐释。广义的绿色技术创新就是从设计、R&D至生产、应用再到推广、扩散全过程的绿色化。绿色技术创新包括绿色技术创新包括产品设计、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绿色设备、绿色回收处理、绿色包装等技术的创新[8]。从狭义上讲,先进绿色清洁生产技术和末端治理技术及环保标准,先进绿色工艺和低碳生产流程都属于具体的绿色技术创新[9];从广义上讲,我国面向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都属于绿色技术。

2 绿色技术创新对涉农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2.1 降低涉农企业的经营成本

涉农企业通过绿色技术创新,主要从两方面降低涉农企业的经营成本。一方面是显性成本。开发土地节约型、劳动节约型和能源节约型的产品,提高了初级产品的利用效率,对绿色包装进行回收再利用,减少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的污染危害成本,减少环境成本,使涉农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在绿色市场竞争中取得较强的绿色竞争力。另一方面是隐性成本。提高了涉农企业在投资者、利益相关者、顾客和员工心目中的形象,而引起的销售提升、员工自豪感、社区对企业环境安全的信心等,降低了涉农企业的机会成本和道德成本等[10]。

如果涉农企业忽略了这些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损失很大,而通过绿色技术创新能够获得收益,收益能够抵消环境规制成本,为涉农企业降低了更多经营成本。

2.2 提高涉农企业的市场份额

在“绿色消费”已成为世界总体消费的大趋势下,随着人们对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消费欲望不断增加,而且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有能力、有欲望、有行动,对涉农企业是否采用了全过程的绿色生产方式更加关注。绿色食品市场规模已初显成效,绿色消费逐渐旺盛起来,目前赢得了收入较高的消费层和特定的消费群体的青睐[11]。涉农企业通过开发绿色产品,不仅顺应潮流,而且引领潮流,更推动潮流,向消费者表明是家环境无害型企业,在消费者中树立良好形象,有助于提高包括“三品一标”在内的广义绿色农产品的市场份额。

2.3 扩大涉农企业的规模

涉农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可以作为一种积极信号,向政府、投资者、利益相关者传递未来向好的稳定预期,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人才支持,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涉农企业面临的环境压力进一步削弱,而且提高了涉农企业的知名度,进而扩大了涉农企业的企业规模。涉农企业规模越大越有可能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大型企业将绿色技术创新视为一项社会资本,它的投入能够规避环境风险和规制风险,并且获取利益相关者更多的支持;更为重要的是,国际竞争呈现产品之争、技术之争、标准之争的白热化态势下,谁抢占了绿色技术创新的高地,直接决定了谁将成为绿色行业的引领者、绿色标准的设计者、绿色产品的垄断者,这是抢占科技高地的关键因素[12]。企业按照绿色产品生命周期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产业链,越有利于企业规模的扩张,更有可能开辟出新赛道,实现弯道超车。

2.4 获得绿色技术转让的收益

涉农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以后,如果将绿色技术进行转让获取收益,投资者可以追求技术转让收益以此来追求投资收益。尽管追求的目标是投资收益,实现手段是以转让技术为主,而且其进入时间越早,越靠近进入市场的时间,获得的绿色技术转让收益越大。获得绿色技术转让的收益,这也是涉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综上所述,绿色技术创新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份额、扩大经济规模、获得绿色技术转让收益4个方面,使得涉农企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目标协调起来,最终实现涉农企业可持续发展。

3 我国涉农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困境

3.1 绿色技术提供者因素

目前,我国绿色技术市场处在初创期,农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与应用主体相分离,制度体系建设不足之处仍有很多,致使农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从源头上缺乏绿色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农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周期长、复杂度高、回报低、不确定性大,加之绿色农产品市场需求分层严重,需求拉力仍然不足,推广扩散渠道缺乏、时间漫长,又造成绿色技术创新供需脱节,产品研发方向不明确,技术提供者难以向市场提供实用性强、性价比高的绿色技术。

3.2 绿色技术本身的因素

绿色技术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内生动力先天不足。绿色技术包含了双重外部性、高风险性、主体多元化、网络性、系统性、公共品性等属性,造成了市场主体自主进行绿色技术的“市场失灵”。其中双重外部性对涉农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收益的影响最大。第一重外部性表现为知识的公共属性。涉农企业为实现绿色生产目标,投入了大量的绿色研发资金,但由于农业技术知识的保密性差,其溢出效应导致涉农企业无法获得全部的创新收益,进而降低涉农企业绿色创新的积极性,存在帕累托改进空间。第二重外部性表现为生态的社会属性。涉农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决策仍然离不开经济收益最大化的考量,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同时提高了社会总福利水平,增加了社会收益,而对私人收益的提高帮助不大,主要是因为绿色收益的产权界定和绿色经济的核算体系均不完善,影响了涉农企业的绿色创新收益和绿色创新绩效。

3.3 涉农企业自身的因素

3.3.1 我国涉农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涉农企业在理论上作为绿色技术创新的主体,而在现实中却不具备农业绿色技术的研发能力,也不愿意将有限资金投入到市场回报不足的农业绿色技术创新领域。相反,有能力进行农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主体,主要是以农业科学院为代表的科研机构,这些机构在经费紧张和缺乏公益创新激励的背景下,更愿意将创新资源投入到更具有市场收益的传统技术领域,从事农业绿色技术研究的意愿较低[13]。

3.3.2 我国涉农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动力严重不足。涉农企业作为一种营利组织,利益是否最大化决定了企业采用哪种方案。由于绿色农业技术的双重外部性、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公共品属性,阻碍了绿色技术创新的价值实现,并且导致涉农企业难以通过绿色技术创新而是通过低价策略,获得绿色市场的竞争优势,从而削弱了涉农企业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投入激励,使得涉农企业无意投资绿色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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