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水平对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的影响

作者: 李万红 吴雪莲 雷家乐

收入水平对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的影响 0

摘要  农户作为村域环境治理的主体,农户的参与意愿影响环境治理效果,收入水平是影响该意愿的重要因素。因此,基于湖北省477户农户的实地调查数据,采用Logist模型实证考察收入水平对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的影响程度。结果表明:①农户参与环境治理程度普遍较低,收入水平显著影响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其中,兼业收入以0.10的显著水平正向影响农户的参与意愿,农业收入以0.01的显著水平负向影响农户的参与意愿。②性别、教育程度、家庭是否有常住劳动力对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而务农年限和有专人处理垃圾对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为此提出,不断提高农户收入水平,拓宽收入渠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度重视农户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关键词  兼业收入;农业收入;环境治理;参与意愿;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2)22-0225-04

doi: 10.3969/j.issn.0517-6611.2022.22.055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Effects of Income Level on Farmers’ Intention to Participate i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A Case study of Hubei Province

LI Wan-hong,WU Xue-lian,LEI Jia-le

(Economic sand Management School of Yangtze University,Jingzhou,Hubei 434023)

Abstract  As the main body of village environment governance,farmers’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affects the effect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and the income level is an important factor affecting their willingness.Therefore,based on the field survey data of 477 farmers in Hubei Province,the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was used to investigate the impact of income level on farmers’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i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famers’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i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is generally low,and their income level significantly affects their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Among them, part-time income at a significant level of 0.01 positively affects farmers’ participation intention, while agricultural income at a significant level of 0.01 negatively affects farmers’ participation intention . In addition,gender, education level and whether the family has permanent labor force have a significant negative impact on the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while farming years and having a dedicated garbage disposal have a positive impact on the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results, the relevant policy implications are proposed: we should constantly improve the income level of farmers, broaden the income channels, cultivate new agricultural operating subjects, an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main role of farmers i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Key words  Part-time income;Agricultural income;Environmental governance;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Hubei Province

可持续发展理念认为发展经济不应该以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为代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永远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但在农村仍然存在人们不合理行为导致环境污染严重,如土壤污染、畜禽废弃物污染、水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和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公众也主动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将“五位一体”调整为国家发展战略总体布局,生态被确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重要维度[1]。改善农村环境是目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必须着力解决的大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提出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其中收入水平作为区分农户的重要因素,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越来越表现出差异明显的个体行为偏好及需求偏好[3],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户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因此,该研究从收入水平入手分析其对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当前,国内学者对环境治理做了大量研究,主要包含以下3个方面:一是环境治理意愿影响因素方面,史恒通等[4]基于微观调查数据,从社会资本入手分析对农户参与流域生态治理行为的影响。汪红梅等[5]认为信任和收入是影响农户参与意愿和参与方式的重要因素。魏东等[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制度信任对于调节行为态度与参与意愿之间的关系具有正向作用。唐林等[7]基于制度约束和主体参与的视角,探讨外出务工经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对农户环境治理支付意愿的影响。二是环境治理主体方面,陈冬梅[8]认为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王潇[9]认为在环境治理中应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企业的主体地位及公众积极参与的地位。完颜君侠[10]认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三是环境治理路径方面,张福德[11]研究得出,环境社会规范会对环境行为具有重要影响,是环境治理的重要路径。张金阁等[12]通过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整体性分析框架,得出协作型公众参与模式是提升参与有效性的重要可行路径。陈美岐[13]研究了“民生三感”导向下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路径,即政府、企业和公众三者相互协调合作。

综上所述,虽然国内学者就环境治理有了一定研究成果,但仍然具有拓展空间:①在已有研究中,侧重收入水平研究环境治理参与意愿的较少;②大多研究普通社会公众的环境治理参与意愿,鲜有将农户作为环境利益相关者而对其环境治理参与意愿给予充分关注;③研究范围上,主要探究湖北省农户的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基于此,笔者以湖北省为例,从收入水平视角出发,分析农户的环境治理参与意愿,以期完善现有理论成果,为政府促进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提供参考建议。

1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1.1 概念界定

目前,学术界对收入水平采用不同的指标进行衡量。例如,程名望等[14]根据研究主题,将收入水平划分为劳动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朱玉春等[3]在分析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对农田水利设施的需求意愿时,将收入水平界定为农户的农业收入。侯玲玲等[15]在研究有关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对极端干旱事件的感知时,用家庭财产的多少衡量农户的收入水平。李聪等[16]在探讨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因素时,将收入水平界定为一个综合指标即家庭总收入,即为农业收入、林业收入、养殖收入、打工收入、非农经营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总和。由此可见,学术界对于农户收入水平没有形成统一的测度指标。鉴于此,根据研究主题,该研究选取农业收入和兼业收入作为衡量农户收入水平的测度指标。并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农村居民年收入划分标准,并结合样本农户的平均收入水平[17],将农户的农业收入和兼业收入分别划为3个等级,即3万元及以下为低收入组,>3万~5万元划为中等收入组,5万元以上划为高收入组。

1.2 理论基础

农村环境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产生“搭便车”现象。农户作为农村环境利益的直接相关者和最大决策者,其“搭便车”行为动机更大,最终在实际环境治理中容易导致治理主体的缺失和治理投入不足的现象发生。实验经济学证据认为,个体参与公共供给的社会偏好具有异质性,该异质性使得个体通常会表现出具有差异性的公共物品供给意愿水平[18]。同时,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农户个体之间差异性逐渐明显,其中收入差异是当前农户分化的直接表现,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展现出不同的需求偏好,进而导致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参与意愿也不同[19] 。

目前,国内外不少学者探讨了收入水平对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的积极影响。汪红梅等[5]认为农户的人均年收入水平对农户村域环境治理参与方式有显著的积极作用。余锦亮等[20]研究收入不平等对公众环境偏好的影响,认为收入不平等对公众平均环保偏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Conroy等[21]认为收入水平反映农户经济地位,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户具有更强的环境偏好。Brannlund等[22]认为,个人收入水平与污染排放之间存在倒“U”型曲线的关系,即在拐点以后,随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污染排放程度呈现下降趋势。基于以上研究,该研究预测湖北省收入水平对于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存在显著的积极作用。就湖北省而言,收入水平对农户环境治理意愿的影响结果如何有待进一步探究。基于此,该研究引入兼业收入和农业收入变量,同时考虑其他变量影响,验证收入水平对农户环境治理参与意愿的影响。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研究方法 该研究将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作为因变量,属于二元变量。即有意愿取值为“1”,无意愿取值为“0”。基于变量特征,运用二项Logistic模型来解析收入水平对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P= ef(x) 1+ef(x)  (1)

通过等式变换、移项及转化为线性方程式后,得下式:

y =ln( p 1-p )=β 0+β 1x 1+β 2x 2+…+β 7x 7+μ

=β 0+ n i=0β ix i  (2)

式中,β 0为回归截距,表示农户有意愿参与环境治理对概率;x  x  …,x 7是影响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的因素;β  β  …,β 7为相应自变量的回归系数,用于表示x i对p的贡献率;μ为随机干扰项。

2.2 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

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21年3月对湖北省多个县市农村开展的实地问卷调查。发放问卷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77份,有效问卷率达95.4%。问卷内容包含调查所在地情况、被调查者家庭基本情况、农户家庭收益情况、农村环境状况以及农户自我认知情况5个部分。

调查显示(表1),样本农户以男性为主,占比68.13%,这与我国男性农户比例较大的实际相符。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受访者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主要集中在初中及以下水平,占比76.93%。有超过50%的样本农户务农年限在15年以上,表明大部分受访农户具有较长的务农年限。农业收入0~3万元的样本农户占比74.42%,农业收入5万元以上的占比为13.63%,表明绝大部分农户农业收入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兼业收入在0~3万元的样本农户占比67.71%;5万元以上的占比18.45%,表明当处于高收入水平(5万元以上)时一部分农户兼业收入情况相比于农业收入而言有所好转,但是大部分样本农户的兼业收入仍然处于低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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