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雷锋的历程和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诞生
作者: 中华雷锋文化研究院专题调研组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下简称《英烈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家采取的保护英雄烈士的重大法律举措。英烈保护法从立法建议到法律出台的立法全过程表明,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立法为民,积极回应社会强烈呼吁,充分采纳公众意见建议,顺应民心民意,崇尚捍卫英雄烈士已经从民间行为上升为国家意志,从道德评判强化为法律规范,任何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持续多年的捍卫以雷锋为代表的英雄烈士群体的保卫战,终于以国家法律的出台为标志,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抹黑雷锋等英烈遭到舆论强烈谴责
历史进入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价值多元、网络发达带来的表达自由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同时,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潮和观点沉渣泛起,一股解构甚至否认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奋斗历史、戏说甚至抹黑英雄烈士的浊流悄然侵入自媒体网络空间。一些人以“学术自由”“还原历史”“探究细节”为名,不顾基本历史事实,通过网络、书刊等媒体歪曲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历史,丑化、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任意亵渎先烈英灵,从黄继光、邱少云到雷锋,伴随并培育着几代中国人成长耳熟能详的英雄烈士,几乎都遭到戏说和抹黑。对雷锋形象的诋毁攻击尤为突出,集中在从“精致的利己主义”立场先入为主,质疑雷锋事迹的真实性,比如有人说,在那个普遍比较贫穷、简朴的时代,雷锋哪来那么多钱用来捐款;甚或对雷锋做好事的动机进行恶意揣测,如雷锋写日记是给别人看的,雷锋做好事就是爱显摆等,不一而足。一时间这股歪风邪气甚嚣尘上,不仅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和合法权益,更严重污染了网络空间,荼毒青少年,严重侵蚀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严重践踏中国人民的情感底线,挑战我们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历史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这些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引起广大人民群众强烈愤慨,遭到社会各界强烈谴责。《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和2015年刚刚创刊的《雷锋》杂志等主流媒体纷纷发文予以谴责批驳。《中国青年报》发表《抹黑英雄就是遗忘历史》(2015年5月15日)的文章明确指出,历史不能亵渎,英雄不容诋毁,戏说历史,抹黑英雄,是对民族精神的背叛。
以传播雷锋文化、弘扬雷锋精神为己任和办刊宗旨的《雷锋》杂志,在这场英雄烈士保卫战中,发挥了独特的中坚作用。首先是及时组织一批文章在杂志和网络发表,批驳错误观点,捍卫雷锋形象,发表《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英雄》《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等系列文章,在有力批驳抹黑雷锋形象言论的同时,鲜明地指出,要加快健全和完善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加强对英雄烈士的法律保护。其次,动员社会力量,加入到弘扬雷锋精神,捍卫雷锋形象的保卫战中。2017年2月27日,雷锋杂志社会同北京大学共同举办“雷锋传人”主题活动,和广大师生一起感悟雷锋精神,捍卫英雄形象。2018年1月19日,雷锋杂志社策划了中国军网采访雷锋研究专家的访谈节目,一经播放,好评如潮,加强和扩大了捍卫雷锋形象的社会动员和影响。
保护英烈必须运用法律武器
抹黑英烈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应当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然而,由于此前保护英烈的相关法律不够健全完善,相关条文不够明确具体,尤其是缺失保护英雄烈士的专门法律,以致实践中难以对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有效惩治,即使个别案件有司法介入,行为的危害性与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也明显不符,罪刑不相适应。例如,拥有600多万粉丝,在微博上严重侮辱、诋毁邱少云烈士的网名“作业本”的行为人孙杰,在查处时仅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敷衍了事。大量抹黑、侵害雷锋形象和荣誉的行为也难以有效追究法律责任。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强烈不满,纷纷要求完善相关法律,依法严格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雷锋杂志社积极呼吁和推动国家采取立法措施保护英雄烈士,研究起草了英雄烈士保护的立法建议和提案,并于2017年2月专门举行了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转交保护英雄烈士立法建议和提案的活动,中央多家媒体予以采访报道。《中国青年报》采访参加活动的法律专家明确指出,“这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维护英烈名誉既要打舆论战,也要打法律战”。人民网据此发文“维护英烈名誉既要打舆论战,也要打法律战”,文章转述了参加活动的法律专家为保护英烈立法翔实的立法建议和充分的立法理由。为保护我们的英雄烈士立法,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作为“民意代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感受到了这种澎湃的激情。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有2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一些群众来信提出,建议国家通过立法加强英雄烈士保护。
为了给英烈保护立法造势,同时向社会推介这部法律,2018年1月19日,《雷锋》杂志再次组织军地知名人士参加中国军网“嘉宾面对面”节目,专题讨论《以法之名捍卫英雄名誉》。接受采访的专家明确指出:抹黑、诋毁雷锋等英雄烈士的行为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学术探讨、历史研究的范畴,不仅严重侵害英烈个人及集体的名誉尊严,而且严重歪曲了党领导人民奋斗的历史,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军队的形象,直接冲击国家的核心价值观,甚至动摇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已经触碰甚至逾越了法律底线,必须通过立法举措坚决制止。
根据国家立法法的规定,新制定的法律草案的通过,通常需要经过三次审议。为了加快立法进程,考虑到社会对这部法律的热切期待,加之草案已基本成熟,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审即通过了《英烈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英烈保护法》为保护英雄烈士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法律明确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牺牲和贡献的英雄烈士,将受到国家全面的法律保护。
综合施治树立尊崇英烈良好风尚
《英烈保护法》自施行以来,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律职责,依法惩治和处理侵害英烈权益的行为,有效捍卫了英烈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各级司法机关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惩治侵害者,为维护英烈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司法保障。《英烈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保护英烈民事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能,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百件,起诉60余件。在2021年的“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把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犯罪行为作为重要工作予以圈点。检察长张军在工作报告中指出,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戍边英雄官兵,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当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开展公益诉讼调查。此外,还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立案公益行政诉讼案件8千余件,起诉50余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3万余处。充分发挥了公益诉讼检察治理效能与作用。
人民法院在涉英烈案件的审理中,加大对英烈人格权益保护力度,惩治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违法犯罪行为。多次多批发布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社会树立标杆,明确导向,推动全社会永远铭记英烈事迹,世代发扬英烈精神。
针对侵犯雷锋等英烈名誉、荣誉和合法权益的行为,《英烈保护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2021年,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审理某网络科技公司侵犯雷锋姓名权民事公益诉讼案,涉案浙江某网络科技公司,为电商企业提供信息中介、资源共享的平台,为了博眼球谋取商业利益,竟然打起了家喻户晓的雷锋的主意。在其商业运作中,将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平台称为“雷锋社群”、微信公众号称为“雷锋哥”,并发布有“雷锋会员”等文字的宣传海报和文章,在公司住所地悬挂“雷锋社群”文字标示等,并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创业广交会”“电商供应链大会”等商业活动,以“雷锋社群会费”等名目收取客户费用共计30万余元。《英烈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该公司擅自将英烈姓名用于商业用途,侵犯了雷锋姓名权。鉴于雷锋已无亲属,根据《英烈保护法》第22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网络科技公司立即停止在经营项目中以雷锋名义进行的商业宣传,并在浙江省省级媒体赔礼道歉。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该网络科技公司使用的“雷锋”文字确系社会公众所广泛认知的雷锋同志之姓名,其明知雷锋的姓名具有特定意义,仍擅自用于开展网络商业宣传,构成对雷锋姓名的侵害,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决该网络科技公司停止使用雷锋姓名的行为,并在浙江省省级报刊向社会公众发表赔礼道歉声明。
本案是《民法典》实施后首例保护英烈姓名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雷锋的姓名不仅作为重要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还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将雷锋的姓名用于商业广告和营利宣传的行为,将商业运作模式假“雷锋精神”之名推广,不仅侵犯雷锋的人格利益,曲解雷锋精神,也与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相背离,损害承载于其上的人民群众的特定感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案件的判决,通过司法手段,为网络空间注入缅怀英烈、敬仰英烈的法治正能量。这一案例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2月8日发布的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对司法保护英雄烈士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2023年是全民学习雷锋活动60周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贺军科在《求是》杂志2023年第5期发表纪念文章专门指出,要“旗帜鲜明地与抹黑雷锋形象的错误言论进行坚决斗争”。2023年5月1日也是《英烈保护法》实施5周年,五年以来,法律实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尊崇捍卫英烈的鲜明价值导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实施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崇尚、学习、保护英烈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可以期待并相信,《英烈保护法》对于崇尚和捍卫英雄烈士、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将继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执笔:魏圣尊(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张帅(32078部队干事)王新建(军事管理研究所副所长)责任编辑:仇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