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法院汉丰湖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 司法工作者当起“收集员”

作者: 周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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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州区有这么一个“接地气”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它坐落在市民日常遛弯、休憩玩耍的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随着基层立法联系点阵地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园与法治交融。

开州区法院汉丰湖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的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在两年多时间里,已围绕24部立法意见征询草案汇总上报修改建议353条,被完全采纳27条、部分采纳22条。

发挥司法专业优势

据汉丰湖法庭庭长谭启明介绍,近年来,汉丰湖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从12个乡镇街道、1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募了具有各行业各领域代表性的立法信息采集员46名。其中,59%为公、检、法、司政法干警和人民陪审员、律师等司法专业人员,他们能根据草案内容独立研判任务要求、找准投入方向,做好社情民意的“收集员”和群众意见的“转译员”。

2024年5月1日,《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当初该条例草案在汉丰湖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的时候,信息采集员们就提出了40多条建议,最后共有16条建议被采纳,其中12完全采纳,4条部分采纳。

条例草案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聘担任调解组织调解员。担任调解员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再就该争议事项或者与该争议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纠纷,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市人大代表、重庆言民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英对该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删除律师回避的款项。

程英表示,自己既是调解员也是律师,在调解过程中,自己的职业具备法律优势,同时也具有特殊性,但这并不违背律师法相关规定。

“调解当事人有权选择律师,如果调解失败,律师也有权成为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从实际出发,这一条款的规定不够合理,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程英说。

在最终实施的条例中,程英提出的建议被完全采纳。

此外,程英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提出的意见也被采纳。

对家暴零容忍,既是鲜明的司法态度,也是整个社会的基本共识。程英在律师生涯中也接到不少关于家暴的案件。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第二十七条提出:“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

“我建议将此条款改为‘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告诫书’。”程英说,在过去的家暴案件中,告诫书是需要鉴定当事人受到的身体损伤程度来决定是否出具。但在如今的家暴案件中,并非只有身体暴力才是家暴,精神暴力、言语恐吓、甚至限制人身自由都属于家暴范畴,如果出现这些情况,依旧像过去那样只是由公安机关口头批评教育,对施暴者的震慑作用几乎为零。

因此,程英的建议是希望加强告诫书的运用,为受害者提供坚实的法律保护。

“作为汉丰湖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一位信息采集员,我希望利用好律师的身份,提出更多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让民意在法律条款中体现出来。”程英说。

让法律更有人情味

“还有一条被写入《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的建议,令我印象很深。”汉丰湖法庭法官助理万岳乐说,条例中明确“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这条建议是汉丰湖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员、开州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丁兰兰提出来的。

“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案件,有时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案件既违背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同时强行调解的结果也不会理想。”丁兰兰说。

例如她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原告亲属在车祸中去世,被告也承诺赔偿医疗费用及各种损失,但原告亲属在情感上无法接受,依旧不愿调解,最终走上起诉的道路。

“需要调解的事有时候看似很简单,大事小事都有切入点,但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是具有拒绝调解的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都有相关规定,要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丁兰兰表示,能将“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写入法条,充分兼顾到了老百姓的想法,也让法律更有人情味。

延伸意见征询触角

“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优美,市民都喜欢来这里跑步、打太极拳、遛弯。”谭启明介绍,因为公园人流密集,汉丰湖法庭专门在入口处设置了立法意见征求箱,建设了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内容的滨湖法治长廊等,常态化向群众开展信息采集和普法宣传。

汉丰湖法庭还在法治广场设立信息采集点,开展立法意见收集、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开放“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平台,发动驻庭人民调解员、驻站代表委员、特邀廉政监督员共同参与信息采集工作。

另外,汉丰湖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还成立了以法官为主体的专业团队。专业团队由院长牵头,以汉丰湖法庭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为成员,以专班成员为重点,联系全院干警,将立法联系点工作贯穿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开展法律法规草案的研讨工作,积极为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提供意见建议。

(本文由汉丰湖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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