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中的国际共运因素论析
作者: 许冲【摘 要】基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与中国革命和建设论题的密切联系,在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过程中,中共重视借由对赫鲁晓夫评价斯大林典型个案的镜鉴、对共产国际与苏联共产党对中国革命多维影响的反思、对欧洲左派及其知识分子所谓社会主义失败论的辩诬,系统论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实事求是和恰如其分地评价“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的功过等核心论题。如此理路,既为由外而内地审度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的重大历史问题,也为创设一种由此及彼的历史以及理论的省思路径,据以达成“总结经验,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政治发展诉求,彰显出中共作为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历史自觉、理论自觉和政治自觉。此举对新时代系统总结中共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具有重要认识论和方法论价值。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中图分类号】K27;D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4)02-0078-11
中国共产党诞生于世界进入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建党以来,中共既深受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外部影响,也书写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中国篇章。有鉴于此,考量与研判中共的重大历史、理论以及现实论题,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因素的必要探讨将不可或缺。否则,所得结论恐将既难以使人理解,也无法令人信服。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起草过程中,中共并未完全以新中国成立32年或建党60年为历史时空界限,而是立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场域和理论论域,借由对赫鲁晓夫评价斯大林典型个案的镜鉴、对苏联与共产国际对中国革命多维影响的反思、对欧洲左派知识分子所谓社会主义失败论的辩诬,系统完成了对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实事求是和恰如其分地评价“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的功过等核心论题的论证。由此,中共既创制出一部兼具“科学权威(符合实际)和组织权威(中央通过)”的党的重大文献,也丰富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中国经验和创新理论。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有学者从宏观国际背景考察了《决议》起草中相关议题的论证、阐释和概括过程,也有学者从微观个案或个体因素探讨了《决议》起草的历史和现实影响因素,但就其起草过程中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因素的省察却尚付阙如。为此,本文拟从具体领导、指导和负责《决议》起草工作的邓小平、胡乔木等人的思考出发,就该论题作一简要论析。
一、在镜鉴赫鲁晓夫评价斯大林典型个案中实事求是地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
论及“起草历史决议的中心意思”,邓小平直言“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是要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此中所涉及的前提性论题,无疑是“实事求是”和“恰如其分”地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对此,邓小平在1978年11月25日听取中共北京市委负责人林乎加、贾庭三和共青团中央负责人韩英、胡启立汇报天安门事件平反后群众的反映和北京市街头大字报的情况时就曾指出,对于外国人问及评价毛泽东可否像对斯大林的评价那样“三七开”时,不仅要“肯定地回答,不能这样讲。党中央、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干赫鲁晓夫那样的事”,而且要高举毛泽东这面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旗帜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旗帜。11月27日,邓小平又在与中央工作会议各组召集人会谈中再度重申:中共不会做赫鲁晓夫那样的事,评价毛泽东既要肯定他的伟大功勋不可磨灭,又要承认他的缺点错误不能回避。不难发现,中共主要领导人在动议起草《决议》之前,业已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视角来审度对毛泽东的评价问题,而且特别注重从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揭批斯大林的历史教训中寻求镜鉴。述及个中要害,正如实际参与《决议》起草工作的邓力群所言:赫鲁晓夫的做法实际是“自己反对自己,自己丑化自己,自己毁灭自己”。而论其失当之处,主要是在评价党和国家的政治领袖时,没有从整体的和全面的观点出发,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和批判错误;没有从党的领袖和领导集体双重主体出发,进行错误和责任的分担;没有从体制弊端出发,而是以个人性格和品质因素来界定犯错原因。由此,这也就逐步催生出对斯大林的极端化评价和去斯大林化运动,甚至逐渐衍生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最为深重的历史悲剧。
评价党的领袖与处理好党的领袖和党的关系是同等敏感且极端重要的,二者同属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难题。但值得欣慰的是,中共在拨乱反正时期业已能从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利益所在”的高度出发,去认识客观评价毛泽东功过是非的极端重要性。况且,基于当时国际社会所谓中国在搞“非毛化”和“赫鲁晓夫时代又杀回来了”的胡乱猜忌,以及国内和中共党内部分干部中大量存在的“崇拜西方世界,反对四个坚持”“利用毛主席旗帜,坚持‘两个凡是’”等是非不清问题,确须秉持以“慎重”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对此,陈云也在起草工作开始阶段向胡乔木提出: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看,正确对待毛泽东所犯的错误和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不只关系到毛泽东个人及其评价,同时也关系到中共的整个历史及其评价,“如果像赫鲁晓夫评价斯大林那样一棍子打死,实际上就是否定了苏联共产党的历史,其经验教训是有资可鉴的”。胡乔木随即向《决议》起草小组成员转述了陈云的看法,并在传达要在老一辈革命家在世时敲定毛泽东的功过评价,以及借此统一全党全国人民思想的同时,还进一步指明:“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将来就可能出赫鲁晓夫”,不仅会把毛泽东真正打倒和否定,还会把作出含糊笼统决议的人也给否定。由此观之,中共能否在《决议》中客观评价毛泽东的功过,绝不只是关系到对国内外关切的直接回应,同时还考验着中共的历史自觉、政治智慧和科学精神,此乃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苏联共产党历史所能提供的最具镜鉴价值的经验内容。
有鉴于此,1980年8月21日、23日,在接受意大利记者法拉奇采访时,邓小平对国际关切率先作出回应:中共将客观评价毛泽东一生的功过,肯定其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中共既实事求是地评价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同时又将他作为国家的象征以及党和国家的缔造者加以纪念;并且,“我们不会像赫鲁晓夫对待斯大林那样对待毛主席”。在作出上述回应的三周后,邓小平又在与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会谈中作出几乎完全相同的政治表达,指出尽管当前国内外确实有部分人想全面否定或全面肯定毛泽东,但中共“历来”主张“不能像赫鲁晓夫对斯大林那样搞”。其实,上述回应已不止于直接答复国际关切,它至少表明中共已经基本厘定了评价毛泽东的立场、原则以及主要观点。10月25日,邓小平在与起草小组讨论《决议》讨论稿修改问题时,着力从关乎党和国家整个历史“全局”的高度出发,提出应实事求是地分析毛泽东的功过是非,一方面要毫不含糊地批评其所犯的错误,另一方面又不能把所有错误“都归结到个人品质上”。同年11月上旬,陈云也在两次约见胡乔木时强调:《决议》在论证该论题时,要着重从破坏民主集中制方面对毛泽东的错误加以界定,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两个主体维度判定主要责任与集体责任,甚至地方领导人也应担负一定责任。循此思路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意味着中共领导人已从赫鲁晓夫评价斯大林的做法中得到了根本性的历史启迪。
基于上述历史认知以及原则立场,实事求是和恰如其分地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无疑就成为可能。从《决议》的整个起草过程和论证内容看,它也主要涵盖了四个层面的要点:一是反复说明“正确评价毛主席的各个方面”的重要性,强调此举既符合中共、中华民族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利益,又与树立中共和中国在全世界的形象与地位有着紧密关系;二是充分肯定毛泽东的功绩,强调他作为党和国家的主要缔造者的最伟大功绩是根据中国实际提出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方针和通过长期武装斗争夺取全国革命的胜利;三是客观判定毛泽东晚年所犯错误的事实及原因,认定他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7年中存有失误,在“文化大革命”的10年中犯了错误,但这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和马克思主义者犯的错误,主要原因是违反了毛泽东思想、受封建主义残余的影响以及其他复杂的国内国际社会因素共同作用所致;四是综合评价毛泽东的功绩是第一位、错误是第二位,充分肯定他为中国人民和中国革命作出的伟大贡献,强调在批评他的错误时,不应过分损害个人或把所有错误都归咎于个人品质,中共中央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论证要点,不仅被《决议》成文悉数吸纳,而且也成为最终奠定“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的政治依据。
中共在起草《决议》的过程中,之所以要反复镜鉴赫鲁晓夫评价斯大林的典型个案,正如日后胡乔木在会见白修德时所言:《决议》写得成功与否,绝不只是一个单纯的写作问题,如何评价毛泽东的错误以及分析犯错的原因,是一个特别“困难的题目”,面对各种极难处理的分歧意见,中共认为“历史不是单纯的个人、特别是个人感情、个人品质所能够决定的。如果不这样看,就会离开科学的态度,历史就会变成一种难以理解的事物,我们就会重复赫鲁晓夫在解释斯大林错误时所犯的错误”。中共此举也说明,古语所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确有其合理性和价值性。
二、在反思毛泽东思想产生的共产国际肇因中维护和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
在起草《决议》的过程中,邓小平曾反复向起草小组强调:此项工作的“中心任务”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特别是要通过“比较完整准确的解释”毛泽东思想来“统一党的思想”。鉴于中共在历史上并没有专门界定清楚毛泽东思想的全部内容,在现实中又因拨乱反正而引发对毛泽东思想的一定程度上的混乱认知,甚至在国际上也还存有截然不同的毛泽东思想“两种形象”,这实际意味着:科学界定和阐释毛泽东思想及其体系,将是《决议》起草工作的关键所在。对此,胡乔木认为《决议》应首先讲清“毛泽东思想的实质是什么”,而且主要不是讲那些适用于革命斗争的方面,应着重阐明那些可以适用于现在的内容,并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出发,来阐明毛泽东思想的地位和价值,借以使中共全党明确要“坚持什么”,进而让“坚持毛泽东思想”的口号更具有力量。邓小平对此持相同观点,同时还强调这是科学评价毛泽东思想和确立其指导地位的重要前提。由此,通过综合《决议》起草和修改过程中的多方面意见,胡乔木最后向中央建议:“在讲毛泽东思想时,把冲破国际共产主义的教条主义、形成三大原则以及一系列基本原理扣得更紧一些”。换言之,就是应从中国革命与共产国际和苏联共产党的关系出发,分析毛泽东思想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国际背景,把握毛泽东思想的本质意涵和历史地位,厘清对待毛泽东思想的审慎态度,最终树立并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
众所周知,共产国际和苏联共产党既曾帮助过中共的建立和中国革命,也曾给中共和中国革命造成过消极影响和“很多困难”,而在共产国际解散以后,对中共基于统一全党思想目的提出“毛泽东思想”概念,“共产国际的影子”的影响也未曾中断,甚至对毛泽东思想从未给予应有的承认。对此,邓小平和陈云在起草《决议》前就曾有过讨论:毛泽东思想不仅绝对不能丢掉,而且在起草《决议》时“这项工作要做细。苏联丢了(党的指导思想),结果吃了大亏”。同期,邓小平还一度指令胡乔木组织一个“国际问题研究小组”,准备就苏联是如何“变修”的问题写一本书,据以省察苏共的历史和镜鉴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得失。上述史实说明,中共在拨乱反正时期省察自身的重大历史和理论问题时,业已自觉意识到要从共产国际和苏联共产党因素方面进行追根溯源。关于此点,系统考察彼此间的内在关联不难发现,双方确实既存有密切的组织联系和师承关系,也充满着复杂的情感纠葛和利害纷争,以至于中共在考察重大历史和理论问题时均将难以回避。
对此,胡乔木在起草《决议》时曾直言:中国革命最后取得了胜利,虽被誉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划时代的胜利”,但其背后却是毛泽东对共产国际和苏共错误指导方针的长期斗争;也正是借由毛泽东打破了共产国际的专制以及教条化的错误倾向,中共才得以实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而开辟正确的革命道路。从方法论层面看,中共此举有别于共产国际不以调查研究为指导原则和重要方法,反观毛泽东一贯强调的,则是重视在“结合”中研究中国实际和从实际出发,联系群众和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并力主以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作为原则性的政治遵循,以及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根据自己寻找的道路来取得胜利。在此过程中,毛泽东不仅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观点、方法、原则和思想,而且还在实践中不断推动其继续发展;这些观点尽管产生于特殊时期,但却具有超越特定历史阶段的重要意义,因而可以成为长期教育党和人民的思想理论武器。基于上述事实,中共实际推动了自身的理论发展,尽管还不能将这些理论解释为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阶段,但它确实克服了马克思主义在成为一个党的指导思想后经常遭遇的被教条化的挑战,并且还推动了共产主义原理在有原则的运动中的创新发展。在此种意义上,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列宁、斯大林的共产国际的一个否定”。
那么,上述结论何以能够成立呢?胡乔木认为,这主要源于列宁建立了一个集中制的共产国际——它虽主张尊重各民族的特点,但更强调须由共产国际的领导人来评判每个党在策略步骤上的对错,由此极易产生社会帝国主义;而在中共的历史上,毛泽东不承认这种集中制,中国革命也不能靠莫斯科来作决定。不仅如此,胡乔木进一步指出:成立集中制的共产国际是一个错误,它在本质上是列宁建党思想的一种“扩大”,作为诞生于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建党思想,本应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作出原则性的改变,据以适应世界革命新形势和新变化的要求,但它却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引向了反面;而在此背景下产生的毛泽东思想,以及包括中共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推行的社会主义,无不强调要重视国内民主和国际民主,此乃毛泽东在同共产国际长期斗争过程中所确立的精神原则;但令人遗憾的是,毛泽东在晚年曾背离了这种精神原则,由此也就成为“文化大革命”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