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文艺领导人群体与文学体制的构建

作者: 王雨

【摘 要】改革开放初期,文艺领导人群体是参与构建文学体制的一支重要力量。一方面,在充分吸收基层文艺界的建议后,文艺领导人群体曾试图以改革文艺领导机构、颁布新“文艺十条”等方式对文学体制进行宏观设计,促进文艺事业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在一些具体文学制度的调整上,文艺领导人群体也用力颇多,尤其是以转变文学批评风气与引入文学评奖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评价制度改革在当时产生了极大效用,为文学的重振提供了以点及面式的成功经验。

【关键词】文艺领导人;改革开放;文学体制;评价制度

【中图分类号】K27;D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4)05-0060-08

改革开放初期文学体制的塑形问题在学界一直颇受重视。目前相关研究或从文艺界的典型刊物入手,指出文学杂志在改革开放初期文坛复苏中扮演的复杂角色,或考察文学会议在阐释相关政策方面的重要作用,抑或是讨论文学组织为文艺繁荣所做的努力等。上述成果大多集中于梳理出一些具体制度及文学生产机制的形成过程,且缺乏整体性观照,因此很难真正厘清改革开放初期文学体制构建过程中一些贯穿始终的重要线索。因此,本文试图提出一种视角,即改革开放初期文学体制的构建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文艺领导人群体的主动设计,以及他们在诸多具体的文艺事件中着意扩大文艺管理边界的结果。

对当代文学体制的形成与发展来说,文艺领导人是重要群体。尤其在改革开放初期,文学体制的重建与调整工作,是通过文艺领导人自身的磨合以及与民间文艺思想交流的方式完成塑形的。因此,文艺领导人群体理应纳入学界的观察视野,并成为分析相关问题的一把重要“钥匙”。基于上述认识,本文将从文艺领导人群体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文艺管理活动及调整措施出发,阐释改革开放初期文学体制的构建脉络问题,并力求还原这一时期中共党史与文学史内部的丰富性。

一、文艺领导人群体复出与文艺组织重组

1971年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后对文艺领域的调整,以及1975年毛泽东对文艺界的整顿,可视为改革开放初期文学体制的生成问题上两个极其重要的源头。其原因在于当时均“解放”了一批文艺领导人重新出来工作,这为此后文坛的“回春”做了组织上的准备。作为20世纪40年代中共在国统区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周恩来曾全面领导国统区的红色文艺事业。只是后来由于分工的原因,周恩来不再直接领导文艺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周恩来对文艺事业缺乏关注,例如在“大跃进”后的调整时期,周恩来曾重新担起对文艺的指导工作,并筹划了一系列试图纠正文艺工作中过左倾向的重要活动。因此在1971年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后,周恩来适时对文学体制进行纠正,并试图促成在干校、工厂、农村等地接受教育改造的一批文艺界干部重返北京。据曾任中国作协秘书长的张僖回忆:“在周总理的建议下,成立了文化部文联各协会安置办公室。”张僖也在1972年6月从咸阳干校被调回北京到安置办公室担任副主任一职。而后,周恩来又指示成立文化部、文联各协会分配办公室领导小组,先后安排60余人到新华图片社、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任职。尽管在江青等人的阻拦下,此次安置大多是将此前“问题”较轻的一些文艺领导人安排到了其他系统,但此举无疑已经为文艺领导人队伍的重组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1975年同样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分水岭,主要体现在毛泽东产生了重提“百花齐放”的论断。1975年7月初与邓小平谈话时,毛泽东提到:“样板戏太少,而且稍微有点差错就挨批。百花齐放都没有了。别人不能提意见,不好。”除此之外,同月14日在与江青的谈话中毛泽东再次指出:“党的文艺政策应该调整一下,一年、两年、三年,逐步逐步扩大文艺节目。缺少诗歌,缺少小说,缺少散文,缺少文艺评论。对于作家,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如果不是暗藏的有严重反革命行为的反革命分子,就要帮助。鲁迅那时被攻击,有胡适、创造社、太阳社、新月社、国民党。鲁迅在的话,不会赞成把周扬这些人长期关起来。”事实上,这一想法早在上述两次谈话前就已经在毛泽东的领导下开始落实。当年3月,毛泽东批准了《关于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决定对绝大多数此前由中央立案审查的人员予以释放。5月,林默涵、陈荒煤、张光年、周巍峙、赵寻、吕骥、马彦祥等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担任领导职务的文艺工作者获得了自由。7月2日,毛泽东在林默涵的来信中写下批语,指出周扬一案“似可从宽处理”,这使周扬一案中剩下的“三条汉子”——周扬、夏衍、阳翰笙当月就得到释放。更为重要的是,为给周扬一案中的干部分配工作做准备,8月中旬中共中央在朝阳门内大街原文化部宿舍办了一个学习班,参加的成员包括吕骥、周巍峙等此前在文化部门担任重要职位的文艺领导人。学习班结束后,上述人员的结论中虽还留有一些“尾巴”,但也都陆续被分配到文化部门的各个单位中去。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两次对诸多文艺领导人的“解放”,改革开放初期的文坛回春不会那么快就到来。

1976年10月之后,“文艺革命”正式结束,文艺界迎来了新的历史阶段。对于重建国家的文艺管理事业而言,当时需要的不仅是此前被“打倒”的文艺领导人群体回归工作岗位,重建文艺组织也迫在眉睫。原因在于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中共在文艺界主要实施的是“组织化”管理方针,即“将作家纳于一个组织,加以督导和管理,使之成为一股有机力量”。这一模式早已深入到新中国文学体制运作的肌理之中。故而在当时,文艺领导人和文艺工作者对于重建文艺组织一事都表现得非常急切。例如在1977年10月召开的短篇小说座谈会上,“山药蛋派”著名作家马烽就提议要尽快恢复文学团体。但考虑到时机问题,主持会议的《人民文学》主编张光年未将相关意见写入内参稿中交予上级领导。是年12月召开的中宣部文艺界座谈会上,李準、骆宾基、徐迟、阮章竞等人也都提出希望尽快恢复作协。为此,在12月31日有中宣部部长张平化和文化部部长黄镇列席的文学会议上,茅盾以中国作协主席的身份发言,提出文联和相关协会的恢复问题。最终在1978年1月底,中共中央批示同意中宣部关于恢复文联、作协的报告。但这项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直到1978年底,文联及各协会才真正恢复到“文化大革命”之前的状况。

现在看来,1978年是文学体制的重建及调整工作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节点。一方面,到1978年底,文艺领导人群体大多都已恢复职务,文艺组织的运作也已大致恢复正常,这标志着文学体制有效运作的条件基本达成;另一方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文学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环境及机会。但问题在于,当时无论是文学会议还是文学批评的组织样貌,都延续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所确立的一套运作流程,文学出版事业的恢复也是以50年代文学期刊的情况为参照,始终未能多迈出一步。可见,当时文艺领导层的改革目标仅仅停留于重回50年代,并未进入新的领域。事实上,徘徊中前进、选择中超越的情况并非只局限于文艺领域。因此,相关改革的真正展开亟待文艺领导人群体的进一步努力。

二、整体性视域下的改革设想:机构改革与文艺立法

积极落实并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艺事业发展与经济建设进程相适应,是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以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界,国内诸多学者将1978—1991年称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但是在1978—1980年,包括文艺界在内的各个领域在政策调整方面仍着眼于拨乱反正,尚未对涉及体制的相关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为进一步推进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郑重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

作为文学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文艺领导制度的变革直接关系文学生产繁荣与否。为了充分吸收文艺界的意见,1980年下半年《人民日报》和《文艺报》均开辟专栏,刊登文艺界讨论如何改善文艺领导制度的文章,为思考“我们如何领导文艺”这一问题提供来自各方面的声音。通过分析这些文章,可知此时文艺界的总体诉求颇为一致,即希望文艺领导人能够克服官僚主义、发扬民主精神,以真正促进文艺的繁荣发展。在此基础之上,基层文艺工作者们又提出了诸多具体的建议,包括继续贯彻“双百”方针、以社会方式进行文艺领导等。在充分吸收上述意见后,文艺领导制度的整体性调整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

(一)文艺领导机构的探索性改革

早在1979年第四次文代会上周扬作《继往开来,繁荣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文艺》的报告时,就已经提出关于改革文艺领导机构的号召:“文联各协会要在体制、作风各方面都有所改进,要有新的面貌;组织机构要力求精干,工作要富有成效,有声有色。”因此,改革开放初期有关文联和作协的机构改革问题便成了文艺领导人思考的一个主要问题。此时文艺领导人的调整思路主要在于精简机构,尽量避免出现组织架构过于复杂的情况。然而,文联和作协管理层对于架构变动的讨论并没有真正落实,原因在于该调整涉及的组织架构问题颇为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稍不留意就会引起更大的问题。因此从1981年开始,文联和作协的机构改革问题虽然在各次大会上仍被强调,但在现实层面进展不大。这一情况引起了中央的重视。1983年元旦《人民日报》发表了文化部部长朱穆之的《改革,才能开创文艺工作的新局面》一文,其中提出1983年“尤其要打好机构和体制改革这一硬仗”。1月11日,在全国文联工作会议举行的报告会上朱穆之再次号召:“改革,是开创文艺工作新局面的中心环节。这个环节抓住了就能带动其它方面的工作,这是文艺工作能否迅速发展的关键。”

从1983年开始,文联、作协的机构改革工作再次纳入工作日程。文艺领导部门一方面组织了大量座谈会讨论机构改革的具体措施,另一方面派出文艺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各省市文联、作协进行调查,并将地方反映的建议和改革经验刊载在《文艺报》编辑部主办的内部刊物《文艺情况》上,其中的代表性文章包括《西北地区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呼声》《天津市部分作家谈专业作家体制改革》《南充市文联坚持走精简机构的路》《黑龙江专业作家体制改革见闻》等。从《文艺情况》1984年第9期发表的总结性文章《中国作家协会改革工作的情况》可以看出,文艺领导人群体经过集中思索及整改尝试后,领导机构的改革工作至1984年下半年取得初步成效。在变革旧体制方面,通过学习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于1984年6月30日发出的第九号通知等文件,作协的工作人员均认识到现有体制中“机构臃肿,层次过多,职权不明,人浮于事,互相扯皮,效率太低”等弊端,并开始在《人民文学》编辑部开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精兵(减少冗员);简政(减少层次);放权(各层有职有权)”。在发展新的事业方面,文艺领导层也进行了诸多设计,如《文艺报》增办周报、《诗刊》创办“全国青年诗歌刊授学院”、《人民文学》开办文学函授和文学讲座、《小说选刊》增加篇幅等。在上述改革工作的引领下,1984年开始文艺事业的发展表现出更为奋进的样貌。

(二)文艺立法的替代性尝试

改革开放之初,文艺立法的提议在文艺界有相当高的呼声,文艺工作者纷纷指出:“由于文艺工作无法可依,致使不论作者还是做具体工作的部门(包括电影制片厂、剧团、出版社、杂志编辑部等等)都有无所适从、动辄得咎的苦处。”现在看来,当时基层文艺界之所以提出文艺立法,一方面是要求限制此前文艺领导层过大的权力,另一方面则是希望保障“双百”方针等调整性政策能够坚决地实行下去。与此同时,诸多文艺领导人自身对这一提议也颇为赞同,夏衍就写了《文艺上也要搞点法律》一文。但是由于文艺立法一事牵涉过大,在短期内无法落实,所以文艺领导层就有了重拾“文艺八条”的想法,希望暂时起到相当于文艺法的作用。“文艺八条”是20世纪60年代初期由周扬、林默涵等人所领导制定的文艺条例,在当时文艺事业的调整进程中产生过积极作用,颇受欢迎,甚至有人提出要“把它刻到碑上”。1980年前后在各大会议上文艺领导人曾多次发声,希望能够制定出新的“文艺八条”,使之成为一个长时期内文艺工作的管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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