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广东农村体育发展探析
作者: 张力一翔【摘 要】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体育工作的发展。广东在贯彻中央方针政策的同时,结合本身实际,大力发展农村体育。广东依托培训班、出版物等载体,打破农村旧有的错误体育观念,为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奠定思想基础。同时,通过发动农民群众自办体育运动、依靠群团组织带动农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组织经常性的农村体育赛事活动等举措,进行发展农村体育的探索。经过多方努力,广东农村体育的普及化与群众化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不仅使农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增强,促进劳动生产和国防事业的发展,改善了农村社会风气,而且强化了农民群众对新政权的认同,并进一步激发其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
【关键词】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新体育;广东;农村体育
【中图分类号】K27;D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4)06-0078-10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体育工作。1954年1月8日,中共中央在批转国家体委党组的报告时明确指出:“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中共领导下,新中国的体育事业得到很大发展。1956年6月,国家体委与团中央共同牵头召开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进一步对农村体育工作进行部署。此后,各地加强对农村体育工作的领导,使农村体育得到迅速发展。到1958年,全国农村体育发展形成热潮。20世纪50年代的全国农村体育发展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中国体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学界大多是从宏观层面回顾与梳理中国农村体育史的发展,而缺乏对于当时地方农村体育发展的专门研究。同时,广东是中国近代体育最早发展起来的地区之一,这一历史地位也决定了其在新中国农村体育史中的特殊重要性。有鉴于此,本文拟探讨20世纪50年代广东农村体育发展,从中透视新中国农村体育发展及当时的社会新景象,以期进一步深化对新中国体育发展史的研究。
一、广东大力发展农村体育的缘由
20世纪50年代,广东大力发展农村体育,既是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增强农民群众身体素质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
首先,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村体育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农村体育工作,并要求全国各地区加强领导。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48条表示:“提倡国民体育。”1949年10月,朱德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备会议上指出:“过去的体育是和广大人民群众脱离的。现在我们的体育事业,一定要为人民服务,要为国防和国民健康服务。”从人口结构来看,1949年中国农村人口为48402万,占全国总人口的89.4%;从经济产值来看,1949年全国农业总产值达326亿元,约占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70%。因此,发展人民体育的重点必须放在农村。而要发展好农村体育,就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1953年11月17日,国家体委党组在报告中表示,农村体育“应结合民兵训练,利用农闲季节,重点试行一定运动项目的经常锻炼”,“一般地提倡农民中固有的有利于增进人民健康的民族形式体育”。1956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农村体育应该利用农闲时间,并结合民兵训练开展。同时还要求全国各地建立县一级的体育运动委员会,配备专职干部,加强对农村体育的领导。此后,全国农村体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新景象。1958年国家体委又先后在山东高唐县、辽宁北票县召开全国农村体育工作现场会议,部署农村体育工作。
其次,是增强农民群众身体素质的必然要求。在旧中国,体育是少数人玩乐的工具。农民群众除了劳作,再无其他体育活动,这也使得其身体素质相对较差。加之,旧社会痼疾并未得到彻底清除,赌博、吸毒等恶习仍然存在于农村社会之中,严重残害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不仅如此,“人民健康的不良状况,仍严重地影响着生产、工作和学习”。这种状况显然无法满足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现实需求。对此,中共中央在指示中表示:“当前国家已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更需要人民有健康的身体,但现在人民健康状况还远不能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可见,发展农村体育,增强农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已迫在眉睫。因此,中共中央将发展体育事业当成政治任务,提出“体育运动的根本任务是增强人民体质,为劳动生产和国防建设服务”“大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然而,根深蒂固的错误体育观念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群众对新体育的认识,严重阻碍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基于此,中共中央强调要大力发展农村体育,甚至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最本质的特点和首要任务。1952年毛泽东特意为发展体育事业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并指出“体育是关系六亿人民健康的大事”。周恩来也指出:“我们应该在广大群众中进一步开展体育运动,有效地增强人民的体质。”这为体育发展指明了方向,促使体育发展工作由城市推及到农村。时任全国体育总会筹备委员会主任的冯文彬指出:“体育运动是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出发、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我们必须开展推动一个广泛的体育运动,以便使人民的身体健康、国防建设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文化建设得到更有力的支持和进展。”大力发展农村体育,既是为了增强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是为国家各项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最后,是广东实现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一方面是广东农业发展的需要。广东地处亚热带,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具有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广东充分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农业。农民群众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主体,自然成为关注对象,而农村体育则成为增强农民群众体质,进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重要方式。马克思曾指出,“把生产劳动和智育、体育结合起来”,这是增加社会生产的重要方式。农村体育运动的开展,有助于锻炼出一支身强力壮的社会主义建设队伍,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是广东国防建设的需要。广东地处华南国防的前线,肩负守护新中国“南大门”的重任。新中国成立后,广东既面临敌人以港澳为基地的渗透,还要预防来自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和台湾国民党当局海上偷袭的双重国防压力。在空、海军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广东国防的“防袭防钻”工作面临很大压力。基于此,中共中央指示广东“加强党政军民各方面的作战准备”。华南分局要求全广东人民都参与到国防建设中。时任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叶剑英明确指出:“防袭防钻,依靠工农兵。”在发动全民参与国防的情势下,发展农村体育,可以增强农民群众的国防战斗力,为国防建设服务。
二、多措并举助力农村体育发展
广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体育的决策部署,组织各部门深入农村进行体育工作的调研,组建农村体育组织,积极采取一系列举措在全省农村地区进行体育宣传与实践活动。
(一)依托培训班等载体进行宣传动员
当时在农村干部群众中存在体育运动无关紧要、劳动可代替体育、体育运动影响生产等错误思想,这对农村体育工作的开展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体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时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的荣高棠指出:“报告会、广播、电影、展览会等方式也应充分利用,以便向广大群众进行经常深入的宣传。”同时,国家体委也要求加强体育书籍和新体育宣传。此后,人民体育出版社先后出版“农村青年体育手册”“农村体育运动通俗丛书”等书籍。中央新闻纪录制片厂对广宁县等地的农村体育开展情况进行电影拍摄。广东遵照中共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指示,通过培训班、出版物等载体对农村体育进行宣传报道,消除农民群众错误体育观念,宣传新体育思想,从而更广泛地动员农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促进农村体育的发展。
一是通过培训班对体育干部进行新体育思想的宣传教育。1956年广东省体育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不仅向群众宣传,而且也要向干部宣传。必须做到使大家认识到体育工作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体育运动的好处,积极参加体育运动。”部分农村体育干部对于体育的错误认知导致农村体育运动难以顺利开展。对此,广东省第一个五年计划体育工作总结指出:“基层党、政、工、团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上总认为搞体育运动妨碍生产、工作、学习,因而基层体育活动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广东通过开办各种短期脱产培训班和业余训练班,加强对农村体育干部的思想教育。1950—1955年,广东省共培养包括农村体育人才在内的体育干部7361人,促使“大部分体育工作者热爱体育事业,明确为人民体育事业服务的意义”,更好地发挥体育干部在农村体育发展当中的作用。
二是通过出版物进行新体育思想的宣传普及。广东不仅认真科学选取出版物等载体的宣传内容,还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一方面,新闻报刊通过社论、专栏等进行宣传报道,强化农村体育发展的社会舆论引导。《南方日报》等主流报刊以社论进行农村体育主题的讨论,以专栏对农村体育的开展情况进行报道。通过强化社会舆论来推动农村体育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南方日报》等广东报刊常通过浅显易懂、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新体育思想的宣传,以便于被农民群众接受,如《俱乐部——政治、生产鼓动站》等文章。经过持续宣传,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体育干部和农民群众的错误体育观念,为农村体育的发展扫除思想障碍。
(二)发动农民群众自办体育运动
中共中央根据当时农村生产的特殊性,提出因时、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体育运动。对此,荣高棠指出:“我国体育运动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办。提倡大家动手办体育,勤俭办体育。在许多基层单位,群众用义务劳动自建体育场,自制体育器材,土洋结合,因陋就简地开展体育活动。”时任广东省省长陈郁也指出:“如果走社会主义路线,依靠群众,发动广大群众来办,就一定能够胜利完成,而且能够做到多、快、好、省。”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广东农村体育发展注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自主性,避免其被动和盲目地参与。
一是发动农民群众自建体育场地和自筹器材。广东农村地区遵循因陋就简、就地取材的原则,利用现有条件,开展体育运动。农民义务劳动开山平土,把晒谷场建成球场;利用池塘、水库、山塘、河渠等修游泳池;利用乡村公路修跑道。在体育器材上,以砖头代哑铃,以竹绳代拉力器,以草代地毯。诸如此类农民群众自办自筹体育的现象在广东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正如1956年广东省体育工作会议所指出的,“事实证明:只要领导重视,把群众发动起来,就有办法来解决体育经费的困难。有些县依靠群众力量建设了不少场地”。到1959年上半年,广东省“根据15个县的统计,建立了1048个农村体育协会,修建了不少简单设备。7个县的统计,发动群众义务劳动修建了篮、排球或广场有3399个”。在当时物质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广东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发展农村体育的决策,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体育自办工作,齐心协力解决缺乏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等现实问题。
二是发动农民群众自发参与体育运动。农民群众能够利用农闲季节,在不耽误生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体育项目。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农业社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各农业社根据自身的情况,自发组建体协、运动队。以普宁为例,到1958年5月底,每个农业社都有体育协会组织,且平均每个农业社都有15个运动队,运动场5个;全县农民运动队达2000多队,运动场发展到700多个;平均每个乡都有农民运动队150多队,运动场50个,青少年体育学校3所。农业社自主发展农村体育,取得较好的成效。如广宁全县有392个农业社,通过农业社带动5940名农民群众,组建农民运动队596队,并开辟了434个球场。每逢节假日,各农业社的运动队间就开展体育竞赛。
(三)依靠群团组织带动农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
“体育工作虽是由体委主管,但这是关系于6亿人口日常切身利益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大事,是一项全民的事业。单靠体委是做不好的,必须运用广大的社会力量,动员各有关方面。”除了发动农民群众自办体育,广东农村体育的开展还借助青年团等群团组织的力量。
一是依靠青年团带头发展体育运动。青年是社会中最易于接受新生事物的群体,加上处于身体发育关键时期,对体育运动有迫切需求。因此,广东充分发挥青年在农村体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通过青年团带动农村其他群体参与体育运动,从而推动广东农村体育蓬勃发展。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表示:“青年团的组织必须发动和组织青年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和运动竞赛,协助和支持体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在农村应倡导和组织民兵和青年喜爱的体育活动。”依靠青年推广农村体育运动,是当时广东发展农村体育的显著特点。1956年广东省体育工作会议表示:“农村基层体协工作由青年团负责,俱乐部体育活动由文化部门负责,体委则须加以必要的协助。应该指出:青年团是体育工作的灵魂,要从各方面依靠他们成为体育运动的骨干力量。”将青年作为农村体育工作的骨干,不断培养青年体育积极分子,进而带动其他农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