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视角下中共“商南事变”再考察

作者: 贾牧耕 黄文治

【摘 要】“商南事变”是中共早期组织史上的重要事件,在大别山区中共革命行进过程中产生过重大影响。事件表明,在地方主义的推波助澜下,地方党组织会做出违背中共组织原则与纪律的不当之举,中共上层政策在鄂豫皖边区难以得到严密贯彻。然而,地方党组织之地方主义自有其缘起、流变、激化过程。革命初期,商城党组织借用民间社会资源的举措、地方红军的保守特性以及潜藏在党员干部群体中的土客冲突皆是“商南事变”的重要侧面。“商南事变”成为中共中央整治鄂豫皖地区党组织及红军的诱因,但相继成立的鄂豫皖特委与鄂豫皖中央分局解决问题乏力,“商南事变”成为“左”倾情绪影响下的鄂豫皖中央分局整肃商城党组织之口实。

【关键词】中共;商南事变;地方性视角;肃反;商城

【中图分类号】K26;D2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2)02-0018-14

商南暴动及之后,商城中共党组织创建红军部队、建立革命根据地及苏维埃政权,有力地推动地方革命发展。但是,中共上层政策在鄂豫皖边区难以得到严密贯彻,地方工作带有“半自发”“半领导”特点。商城党组织及红三十二师受制于地方倾向,在组织隶属、人事任用、部队调遣上产生问题,发生由“二徐事件”“戴党代表案”和“巡视员出走案”所构成的“商南事变”。“商南事变”牵涉组织广,涉及人员多,各方论争激烈,地方处理与中央善后张弛有别,值得进一步探讨。考察此事变,对于理解大别山区中共革命缘起、行进及其内在困境颇为有益。

学界已有“商南事变”开拓性研究:有论者从中央视角对“商南事变”作出历史考察,但对事变发展脉络和各方论争叙述稍显不足,亦未能以地方视角观察事变之缘起、流变。有论者注意到事变中地方主义问题,这些简要论述颇具启发性,但“地方精英论”不足以涵盖事变整体。本文在吸收、借鉴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档案文献、口述史料、地方文史等资料为依据,侧重引入地方性视角,对“商南事变”历史渊源与进程作进一步挖掘,探讨中共组织建设过程中的地方性特征,以及整肃运动生成的内在逻辑。

一、“商南事变”演变过程及地方论争

1927年,大革命失败,中共商城县委工作停顿。潢川县委组织委员兼共青团县委书记蒋明华于11月或12月间来到商城,改组县委,整顿党组织,并被选为中共商城县委书记。蒋明华在县城建立女小、县中、城区3个党支部后,开始联络乡下“无形涣散”的党支部及特支。1928年2月,商南党员罗霁岚通过私人关系与县委取得联系,向县委汇报商南情况,蒋明华继而前往商南开展整顿工作,建立商城县南邑区委。但是,商南地方党组织与商城县委及豫东南特委关系并不密切,无奈之下“暂为特区”。1929年3月13日,豫东南特委与鄂东特委举行联席会议,将商南暴动领导权暂交鄂东特委,鄂东特委遂把商南、罗北、麻东划为特别区,任命徐子清为书记,徐其虚、李梯云、周维炯、肖方等人为委员,策动商南暴动。商南暴动后,中央巡视员郭述申到信阳传达河南组织路线变动情况,撤销河南省委及豫东南特委,成立信阳中心县委。1929年6月11日,信阳中心县委与新改组的鄂东北特委举行联席会议,撤销商罗麻特别区委,将商南地方党组织及暴动后成立的红三十二师交归商城县委领导,徐子清“留商城工作,并参加县委”,“商城组织交信阳中心县委接收”,并同时规定“有紧急问题时,鄂东北可以指挥商城”。

1929年7月初,信阳中心县委特派员陈孤零与商城县委书记陈慕尧来到商南接收组织工作,发现商南地方党组织负责人徐子清、徐其虚早已在此成立“中国共产党鄂豫皖特区执行委员会”,掌控商南和、乐二区党组织,拒绝商城临时县委接收。在商城县委委员王泽渥等人影响下,陈孤零、陈慕尧决定“号召下级同志参加改造党的工作”,以“迅速非常的手段”将二徐扣留,并在信阳中心县委批准下召开“商城县委扩大紧急会议”,将徐子清开除党籍并枪决,徐其虚开除党籍并监押。后因夏斗寅部队来犯,在商南红军撤往光山途中,又将徐其虚枪决。此即“二徐事件”。

事件中,徐子清、徐其虚以自己是“特别区委”为由,拒绝商城县委领导,指责陈孤零、陈慕尧是“反革命派”,发表“反动言论”,还对二陈及商城全县代表大会予以“经济封锁”与“人的封锁”。二陈也针锋相对,指责二徐违背党组织原则与联席会议决议,擅自成立“鄂豫皖边界特区”,“阴谋扩张地盘”,“极力吹嘘商南工作发展完全是他个人的力量”,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等问题。此事件中,二徐固然有错在先,其“特别区委”是违反党组织原则私自建立的“非法组织”。但二陈对二徐的指责也不可靠。经郭述申调查,首先,二陈的指责基本是臆度、推测所得;其次,特派员陈孤零工作方法存在严重问题,其在抵达商城后不与下级党组织及党员建立联系,只与“党内最不满”的县委书记陈慕尧“周旋”,在处理事件时也“带着感情的成分”。

论争随之蔓延到更高层级党组织。鄂东北特委认为信阳中心县委与商城县委的处理方式“竟有大半错误”。鄂东北特委承认徐子清、徐其虚存在组织观念淡薄、生活作风浪漫等问题,但基于双方长期的隶属关系,认定二徐“不致反动”,进而“估量信阳中心县委此种错误处置来源,完全是由于二徐渺(藐)视豫南负责同志是无经验能力、怕死、不动、小资产阶级气息、书生样子等,言语态度之间与豫南负责人如陈孤零以难堪”。同时,郭述申亦称,信阳中心县委及商城县委对二徐的指责“只有第五点可以值得注意,其余的有的是忆〔臆〕度有的〈是〉推测,有的〈是〉意气的错误有的是个人的私德问题”。这表明:其一,颇多问题是信阳中心县委及商城县委为免责所寻之借口;其二,正如鄂东北特委所指,信阳中心县委及商城县委夸大了二徐的错误。

此外,鄂东北特委还从党组织原则出发,批评信阳中心县委及商城县委违反组织纪律,在未得到其允诺情况下,擅自杀害鄂东北特委派驻商城的工作人员。但是,枪决徐子清、关押徐其虚的决定得到了信阳中心县委批准。这表明,鄂东北特委基于事实上的组织关系,视自己为商南党组织的上级,而难以忍受商城县委对其“隐而不报”。这是因为,商南暴动前夕,商城县委与豫东南特委遭受敌人破获,“商南区委和县委往来脱离”,不得已之下“同鄂东特委发生了关系”;且商南党组织与商城县委组织关系恢复后,二者联系仍然薄弱。据漆先棣回忆,有一次李梯云指示其向商城县委送信,他在抵达商城后却被县委告知:“因商南距县城较远,联系不便,商南党组织要多与鄂东党组织联系,具体工作可接受其指导。”又如1929年前后,在商城已有县委的情况下,李梯云、詹谷堂、徐其虚等人仍然在商南南溪易氏祠堂成立临时县委指导暴动。这说明,商南党组织与豫南地区党组织之间确存有一定疏离,以至“中心县委几次催他来报告,没有详细报告”。所以,鄂东北特委将自己视为商南党组织的领导者有其合理性,但同时随着组织路线变动,信阳中心县委及商城县委的举措也并非违反党组织纪律。故此时党组织内部所存有之多重领导问题才是双方矛盾真正的导火索。

“二徐事件”后,商城地方干部还杀害了霍山党组织派去担任红三十二师党代表的戴亢若。当时敌人发动“鄂豫会剿”,红三十二师游击至光山。在一起溃兵缴械事件中,戴亢若一开始主张采用和缓方式收缴溃兵武装,后来却将这批溃兵关押并枪决,前后相异之举引起商城地方干部王泽渥、李梯云、徐乾等人疑惑。缴械事件后,敌人从南、北、东三面包围红军,戴亢若认为往东突围比向西突围更佳,但没有坚持己见,随后又极力主张向西行军。事后证明,向东行军不符合实际,进一步为商城地方干部增加了反戴的根据。在回到光山后的一次县委会议上,戴亢若因用手摸枪造成王泽渥误会,王泽渥因此要求会议主席将戴亢若缴枪。戴交枪大哭,从此态度消沉,以至商城地方干部将其杀害。此即“戴党代表案”。

“戴党代表案”发生后,商城党组织未通过正式组织程序上报,六安县委抱怨道:“戴同志被解决后,××(原文如此——引者注)我们从别处知道了,同志中有人作非正式的问他,他们是隐讳不宣”,“解决戴同志实是商委王泽涯[渥]、李梯云及团县委徐乾三人秘密会议干的。解决后,三十二师师委会又〈决定〉把此三人缴械逮捕(实际并没有逮捕),呈报信阳中心县委解决此问题,信阳中心县委至今二月没有答复”。鉴于“戴党代表案”受到地方各级党组织和中央巡视员的广泛关注,信阳中心县委对此事应当知情。联系到“二徐事件”也曾得到信阳中心县委同意,故信阳中心县委在“戴党代表案”中有再次偏向商城地方党组织的可能。

商城地方干部接连违背党组织的原则与纪律,引发了上级党组织的警觉。为了加强指导,中共中央决定将商城党组织及红三十二师交予鄂豫边特委领导,派遣郭述申等干部进驻商城指导工作。郭述申到达商城前,遇到已在商城党组织与红军中任职的孔剑舞与郭天民,孔郭二人向其汇报“戴党代表案”具体细节,称已经就红三十二师调动问题与商城党组织发生争执。对此,郭述申抵商后即召开师县联席会议,力图通过宣教方法加强商城党组织政治意识,不料会议被商城地方党组织安排的捣乱分子搅乱,形成决议案亦被王泽渥、李梯云等人推翻。在第三次师县联席会议上,围绕红三十二师归属问题,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商城地方干部李梯云、王泽渥、漆仲甫等人坚持要求鄂豫边特委所作之决议需得到商城县委同意方可实行,此举严重违背党组织原则。因双方矛盾难以调和,商城地方党组织的部分党员甚至开始怀疑郭述申身份,计划将其“扣留枪决”。幸有当地同志提醒,郭述申等人方得以“翻墙逃走”。此即“巡视员出走案”。

“巡视员出走案”中,郭述申鉴于自身安危“翻墙逃走”。此举违背党的组织纪律,郭亦因未完成任务而遭受指责,同为中央巡视员的何玉琳批评其“只宿三夜,作了个极其深奥的政治报告,对于任何工作都未指示,就一趟跑回信阳,豫东南的巡视就算终了。此时,商、光、罗都有斗争,正需上级指示和督促,郭同志来时衣服漂亮,不能接近群众和下级同志,据闻郭同志又不使信阳中心县委知道中央通信处,以便对豫南巡视工作吹牛”。商城地方党组织亦就此召开会议,指责郭述申等人“携械潜逃、破坏会场”,并通过鄂豫边特委“转达中央”,表示“中巡出走的不对,中央派来的人应受党纪、军纪的处分”。日后中央给商城全体党员信中,也批评郭述申“没有很正确的在组织上政治上和这些的恶劣倾向斗争,而就急剧的离开商城而去”,“要负主要的责任”。

“二徐事件”“戴党代表案”以及“巡视员出走案”共同构成“商南事变”。郭述申事后站在中央角度,认为“商南事变”主要“是小资产阶级充满了指导机关,英雄思想活跃着,农民意识的地域观念支配商城的同志,加以惯用非常恐怖手段来铲除异己,所以爆发了这次事变”。然而,相较于地方党组织的激烈争论,中共中央态度明显谨慎、缓和。在给商城地方党组织的特别指示中,中央对地方组织杀害革命同志、不积极深入土地革命、不愿出击配合其他部队作战等错误进行批评,但又以商榷口吻,将事变责任归因于不成熟的革命形势,要求商城党组织“树立党的自我批评的精神,以教育说服的精神去改正同志的错误,坚决反对恐怖纪律和阴谋手段”。在安抚的同时,中共中央亦指示新成立的鄂豫皖边特委对其施以改造,“解除几个不忠实分子的职务”。对此,郭述申日后谈到“商南事变”处理结果时称:“当时确有这些谋害我们的情形,不过他们仅仅指出一个人,就是王泽渥是主谋,把其余的人都隐饰了,主要的原因,是李梯云和肖方有密切的关系(肖妻是李的姊妹),漆仲甫和参谋长是兄弟,徐乾与周维炯有关系,所以不提他们,把一切的责任都推到王泽渥的身上,因为那几个是有武人做靠山的”,“停止李梯云、徐乾、徐云亭、漆仲甫的工作,并开除王泽渥的党籍,执行枪决;对于停止工作的李、徐、漆四人,加紧教育工作并考察他们;县委书记由县委推选”。

二、“商南事变”与中央分局再整肃

郭述申离开商城后抵达上海,向周恩来汇报商城地方党组织及红军情况,引起中共中央高度关注。为解决“鄂豫皖地区领导分散”问题,中央“决定成立鄂豫皖特委和红一军”,改组原鄂豫皖边区特委为鄂豫皖特委,统一领导边区革命斗争。郭述申返回鄂东北后,成立鄂豫皖特委,将原红三十一师改为红一师,红三十二师改为红二师,红三十三师改为红三师,三师合并为红一军,以“统一军事上的指挥,使以后一、二、三师在行动上更带有组织性与计划性”。不难看出,中央希冀凭借组织力量将鄂豫皖地区党与红军纳入统一领导体系当中。此做法遵循了中共一贯的组织思路,反映了中共中央加强对党组织与红军领导的客观需求。

虽然鄂豫皖特委、红一军为整合工作作出极大努力,却仍无法达到中央预期效果。正如徐向前、倪志亮所言:一方面,红一军统归中央军委指挥,与地方党组织是“横的平行关系”,“客观上造成军队脱离当地党的统一领导,形成党与军队的对立与引起摩擦,使党的工作与军队的行动发生了不密切的现象”。另一方面,实行部队混编虽有助于破除军队中的“地方宗派观念”,“但在组织上、人事处置上仍有严重的错误”,红一军于光山整编时,将二师师长漆德玮撤职、二师参谋长漆海峰枪毙,反不利于部队统一化;向地方大量派遣外来干部的做法亦使土客干部隔阂加重,成为“形式主义干部政策”,地方党组织仍然“囿于地方情况,多强调巩固根据地,对外积极进攻的认识不够”,地方倾向未能得到纠正。对此,中共中央将红一军与红十五军合编,改称红四军,并再次改组特委。1930年11月,曾中生抵达鄂豫皖苏区,担任特委书记。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央又相继派遣沈泽民、张国焘、陈昌浩等人组建鄂豫皖中央分局,进一步强化领导与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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