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与女工福利的双促进

作者: 刘旭兵 夏雪

【摘 要】新中国初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随着妇女参加工业生产人数的增加,女工托儿问题随之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受制于资源的匮乏与政府财政的拮据,国家无法全力承担建设托儿机构的责任,先是倡导厂矿企业为增进女工福利而自办托儿所,继而提倡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困难。一切福利事业都应从生产出发,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在以上海为代表的工业城市中,工厂托儿机构遂在生产等因素的影响下逐步发展并开展工作,又能动地影响和作用于生产,真正达到了为生产、为群众服务的目的,成为当时较典型的女工集体福利设施,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生产建设;女工福利;上海;工厂托儿机构

【中图分类号】K27;D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2)02-0044-08

工厂托儿机构,是新中国成立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工人阶级的集体福利事业,也是解决女工育儿困难的女工福利事业。目前,新中国初年的工厂托儿机构虽已引起研究者们的注意,但已有研究成果或在论述新中国托儿事业时略有涉及,或将其纳入女工福利的范畴以妇女解放的视角加以考察,缺乏多种视角下深入细致的专题研究。上海,是当时中国最重要的工商业中心,也是女工最集中的地区,其工厂托儿事业的发展亦走在全国前列。而一切福利事业都应从生产出发,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有鉴于此,笔者选择当时较典型的女工福利供给——工厂托儿机构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依托档案、报刊等史料,以上海市为中心研究区域,分析在以生产建设为中心的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厂托儿机构如何在生产等因素的影响下迅速发展起来,并结合生产需要开展工作,又能动地影响和作用于生产。

一、原因分析:为工业生产而兴

1949年5月27日完全解放时的上海,全市有大小工厂12553家,其劳动力与资产占全国(不包括东北)工业的50%左右,工业以轻工业为主,占全国50%以上。其他如橡胶、制药、铝器、搪瓷、热水瓶等工业,极大部分都集中于上海。但是,旧上海的“繁荣”,不是建立在独立自主的健全的经济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帝国主义、买办官僚资本相互结合的基础之上的,以致其工业长期处于原料、成品销路、设备、技术甚至于技术工程师皆过分依赖帝国主义的病态之中。因此,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后,首要的任务是使上海庞大的工业生产能力运转不辍,然后将上海工业适当地安置在新中国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之内,使其在设备和技术方面与东北华北的重工业紧密结合,在原料和销路方面与广大农村紧密结合。此外,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至1949年初,全市主要工业行业只剩下25%左右的工厂仍处于生产状态,即便是开工率很高的工厂在当时的生产率也仅占其全部生产能力的40%~50%。大批工人失业,全市600万人口中不生产的人口达到300万人之多。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成为中共管理和建设新上海的中心工作。劳动力是重要的生产因素,而中国广大的妇女是一种巨大的人力资源,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工业生产建设遂成为新政权完成中心任务和推动一切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更快更有效地动员妇女参加工业生产,中国共产党及其有关组织、妇女团体在宣传话语上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既强调发展生产对加快革命进程的决定意义,也从妇女解放的角度阐述其对妇女自身的重要价值,希望广大妇女能遵从集体主义原则积极投身工业生产。例如,1949年6月15日,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致信上海等新解放的城市,号召上海女工加强团结,积极响应复工复业的号召,建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和新的劳动态度,以恢复发展生产、提高社会和家庭的地位,做新社会的主人。为了城市生产建设与个人解放,上海广大妇女纷纷响应号召复工生产,她们以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身份被引入社会经济领域。据不完全统计,至1949年6月15日,上海已有女工20万人,成为全国女工最集中的地区。

然而,女工毕竟是无性别意涵的工人阶级身份与捆绑了家庭责任的妇女性别身份的叠加。这使得女工担负着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双重责任,女工在参加工业生产和政治、文化及技术学习的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劳动者与母亲之间的角色冲突。上海女工队伍庞大,且大多处于壮年时期,因而生育率很高。当时仅沪西纺织厂就有4万多女工,平均每个月有200个婴儿出生。上海刚解放时,全市虽有工厂托儿所36所、床位1401个,但比之托儿需要,实在是杯水车薪。此外,旧社会给予儿童的灾难是深重的,特别是制造了大批的孤儿难童与病弱儿童。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各解放区需要救济的儿童达一千万零九万余,占儿童总数百分之三九点三,其中绝大部分是新区及因敌人‘扫荡’最残酷的华东与豫皖苏地区数字最高,儿童疾病以贫血、营养不足及肠胃病居多,在豫皖苏要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工人阶级的后代在其中占有相当的分量,以致女工常因照顾病儿缺勤或停工。女工再生产的困境严重影响着“解放感”凸显的上海广大女工的生产情绪,直接影响工厂生产。

既然如此,建设更多的托幼机构,以将女工从照顾孩子的牵累中解放出来,使其能更安心地从事生产劳动,显得十分必要且迫在眉睫。但是,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全国尚未完全解放,中央和地方财政的主要任务在于保障战争的供给,军费开支约占总财政开支的80%。因此,在以生产建设为中心的市政建设方针下,财政拮据的人民政府只能将有限的资源优先分配给生产部门,而作为再生产部门的托儿机构自然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撑来求得发展。而在集体主义意识形态里,工人应当为企业作贡献,同时企业也应当重视对工人群众的社会责任,注意改善、方便工人生活,为工人群众提供集体福利。那么,借鉴东北解放区公营企业“包下来”的福利制度,援引1948年初中共中央东北局颁布的《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试行细则》第56条“凡本企业工厂,女职工有三周岁以下家庭无人照管的小孩,十个以上者,可设立托儿所(女职工在工作期间,将小孩寄托看管,下工后各自带回),其房屋设备经费等均由该企业负责”的规定,将托儿所纳入职工生活福利的范畴,使各工厂企业承担起建设托儿所的责任,成为女工福利的供给主体,这无疑是一种可行的积极有益的办法。

早在1949年3月初,中共中央即要求解放区内各地党的组织和妇女团体今后必须进行的工作之一,即是“保障女工的职业并逐步改善她们的生活,实行同工同酬,举办女工福利事业,解决女工的特殊困难”。1949年3月30日,康克清在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号召“在工厂机关设立日间托儿所,由厂方与工会合办,孩子的妈妈协助”,以解决女工和女职员的孩子托管问题。次日,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举办托儿所以增进妇女儿童福利确定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之妇女儿童福利部的主要工作之一,并规定今后该部的工作应按照“以生产为中心,为广大体力劳动妇女、脑力劳动妇女及其子女服务”的方针展开。为了更好推进这一女工福利事业,以促进生产,1949年8月12日,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主席蔡畅在全国工会工作会议上建议尚未创办托儿所的工厂企业应借鉴“东北经验”积极承担起建设托儿所的责任,并就其开办标准、经费来源、领导关系等重要问题作出明确要求:

(一)要求的标准不可太高,首先是从无到有,逐渐地再到好,孩子生活水准不要超过工人家庭生活水准太高,至少做到孩子有人看,有饭吃,有水喝,注意卫生,预防疾病。注意保姆质量。另托儿所不但要吸收女工的孩子,男工的孩子也要收容。(二)经费来源,托儿所经费由厂方、工人福利金及母亲三方面各出一部分,看具体情况而定,目前还很难统一规定。(三)托儿所领导问题,现在的情况是领导不统一,有的由工会福利科领导,有的由女工部领导,还有由妇联直接领导的。我的意见是:这个工作由工会女工部领导,但同样是福利部门工作的一部分,双方应该共同去做。福利部应把这个工作作为福利部的一项工作,不应完全推之女工部管。

以上要求为工厂托儿所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此后,上海市总工会女工部和妇联福利部即协力到各工厂帮助厂方积极恢复、改进和开办托儿所。

综上所述,为了缓解女工抚育孩子与参加工业生产劳动之间的冲突,使女工安心从事生产,是新生人民政权在工厂企业推进女工托儿福利,积极恢复、改进和举办工厂托儿所的主要目的,工厂托儿所的主要功能则是服务于女工参加工业生产。

二、发展概况:围绕生产而发展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厂矿企业自办的正规托儿所随着工业生产与女工群众的需要继续发展。

1949年5月31日,上海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后,其女工部即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迅速开展了女工福利——工厂托儿所的工作。1949年10月22—27日,上海各界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议特别强调做好女工工作的关键之一即是“逐步改善与举办工厂托儿所”等女工福利事业,减少女工家事与育儿的牵累。此后,在上海市民主妇联筹委会的大力协助下,上海总工会女工部调动了大批能吃苦的保育干部进行改造旧有工厂托儿所和创办新工厂托儿所的工作。截至1949年12月31日,全市已有工厂托儿所51所,拥有2153个床位,收托3603名儿童,保育人员则由解放前的204人增至349人。对于这些工厂托儿所,女工们普遍表示很满意,仍希望“多设立托儿所,扩充卫生设备,增加托儿所的床位”。为此,党和政府继续建设上海工厂托儿所。到1950年5月31日为止,上海工厂托儿所已发展到56所,其中已经改造和扩大的有28所,新创办的有20所,还有4所尚处于筹备阶段。这些工厂托儿所,“一般做到了使母亲们能安心生产,并且孩子们都生活得很好,生病的也少”。工厂托儿所发展虽快,仍远赶不上女工日益增长的托儿需要。因此,1950年10月12日,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邓颖超再次呼吁:“在女职工较多的工业城市,首先要整顿或增设工厂的保育机构和幼稚园。”次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颁布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行细则草案》,其中第61条明确规定:“各企业的女工人与女职员,有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在二十人以上,经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与工会基层委员会双方协商,有必要和可能时,得设立托儿所。”设立工厂托儿所作为女工福利以国家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自此以后,上海工厂托儿所遂有了较快发展。截至1952年10月,上海全市已有147所工厂托儿所,是刚解放时的4倍多,而且数字还在不断增加中。

新中国初期,上海工厂托儿所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体现了工业生产对妇女劳动力需求的加大,另一方面说明了工业劳动妇女福利事业的增进。但是,因房子、设备等条件的限制,上海工厂托儿所几乎全是婴儿哺乳性质的,只能解决出生至1岁孩子的寄托问题,女工母亲们的托儿困难依旧存在:

国棉七厂托儿所的一个孩子离所后,因母亲做夜班,当母亲白天睡觉的时候,孩子从楼梯上滚下来跌在楼下的牛肉锅里,活活地被烫死。国棉十六厂据不完全的统计,一岁以上孩子从托儿所回家以后,有百分之八十身体衰弱,营养不好,百分之五十的孩子经常有病。这种情况严重地影响了母亲的生产情绪。

显然,孩子离开工厂托儿所后的抚育困难严重影响了女工的生产效率。同时,为支援抗美援朝,增产节约运动和爱国丰产运动在全国展开,广大女工也用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参加劳动竞赛,组织生产突击队,迫切需要国家与工矿企业建设更多的托儿所以解决女工的后顾之忧。

但是,资源分配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当时,国家的首要任务是集中一切力量支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从国家层面出发,不可能将本就有限的资源过多地用于修建、扩建正规形式的托儿所。而当时的上海正面临着西方国家的封锁,轻工业尤其是纺织业面临原料不足、资金周转不灵等困难。就国营或私营工厂而言,其主要任务是节约原料、增加生产,以支援前线;况且“几年来各厂矿企业因托儿所开支过大的情况相当普遍,有的单位竟占福利费的90%以上。这是造成福利费超支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此,工厂企业只能在原有的基础上量力举办托儿所,自然无法满足全部女工的托儿需求。那么,鼓励工厂企业继续量力举办正规托儿所的同时,依靠群众力量建设多种形式的简便工厂托儿站,无疑是低成本地解决广大女工抚育孩子困难问题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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