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深意探究
作者: 吴强【摘 要】作为中共党内杰出的农民运动和农村工作的专家,邓子恢强调必须从小农经济的实际出发引领农业合作化运动,确保广大农民能够从互助合作中获得切实收益,从而为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提供物质基础。邓子恢这一稳步前进的工作思路,不仅符合中共先前确定的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设想,而且也与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所提“上下两篇文章”的精神要义相一致,成为1953年邓子恢就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之后指导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方针。作为新中国的把舵者,毛泽东基于中国需要尽快实现工业化这一战略考量,对农业合作化运动提出了全新要求,强调必须加速推动农业合作化,更好地服务于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化进程,1953年毛泽东《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在此背景之下应运而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毛泽东对农业合作化运动态度转变的标志性文献。
【关键词】邓子恢;毛泽东;农业合作化;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国共产党
【中图分类号】K27;D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2)02-0052-15
毛泽东无疑是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决策者,其在大革命时期已是中共党内著名的农民问题专家,并在随后的艰辛探索中结合中国实际创造性提出了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成为新中国的缔造者。邓子恢是农业合作化政策的实施者,一直以擅长农民运动和农村工作而闻名于党内。1953年初,邓子恢就任新成立的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主持全国范围内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这不啻为毛泽东的一次“伯乐相马”。然而,毛泽东与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之初既有共识,也有分歧乃至碰撞。1953年10月和11月毛泽东《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是其对农业合作化运动态度转变的标志性文献,不仅反映毛泽东、邓子恢两人之间个人关系的变化,而且也意味着他们在看待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方向上出现根本性分歧。那么,需要追问的是:为何会有这两次谈话?毛泽东的深意何在?其意在向邓子恢传达什么?又表明他本人的何种意见和看法?有鉴于此,本文以基本历史文献为据,试对上述问题一探究竟,以期进一步深化对毛泽东生平思想以及邓子恢与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理解和认识。
一、初次晤谈:毛泽东未置可否
1952年下半年完成土地改革之后,“中国农村下一阶段的工作,是要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逐步地把分散的落后的农民小私有经济改造成为集体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这既可以说是中共中央的既定部署,也是对中国农业未来发展前景的蓝图规划,而历史的重任就落到了当时正在武汉实际主政中南大区的邓子恢身上。
1952年8月4日,毛泽东同意刘少奇的建议,批示“拟于明年初将各中央局的书记抽调回来,以加强中央的领导”。邓子恢也在抽调之列并受命组建中央农村工作部,该部的中心任务是组织与领导广大农民进行互助合作运动,以便配合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并逐步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道路。邓子恢于1953年1月11日离汉赴京。然而,其在抵达北京之后与毛泽东的初次晤谈并未如预期中那般热烈,时为1953年1月17日晚7点。根据当时跟随邓子恢前往中南海向毛泽东报到的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杜润生事后忆述,三人之间的对话大致整理如下:
毛泽东:你们来好啊,中央成立农村部,主持全国的农村工作,主要的任务是推行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决议。中央这个文件,大概你们都知道了。文件正式提出农民有两个积极性,一个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一个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进行互助合作的时候,必须保护个体的积极性,而不要挫折它。我们不是说过上、下两篇文章,上篇搞民主革命,下篇搞社会主义嘛!就农村说,土改已经结束了,现在是要作(做)第二篇文章了。我们计划在10至20年之内完成这个合作化的任务,改造小农经济,你们有什么意见呢?
邓子恢:好啊,我们就按主席的指示办。
毛泽东:你要做农村工作的总司令。
邓子恢:不敢不敢,总司令是主席你,我们给你当助手。
邓子恢:中南区的互助合作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全国老区和东北等地互助合作已经有了一些经验,搞得很不错。我们需要有一段时间进行调查研究学习。
毛泽东:杜润生同志,你所了解的农村情况如何?
杜润生:土地改革以后,成了小农经济的天下。小农经济是手工经济,力量很单薄,有困难,也有思想顾虑。向互助合作方向前进,得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加以引导,不搞不行,太着急也不行。
邓子恢(插话):河南提出允许“四个自由”,发布告示,让农民放心。这个布告还是好的,起作用的。
杜润生:现在到了春耕时节,但农村有点不安定,主要是对合作化还没摸底,不知怎么发展。在新区,人多地少,经济规模更小了,但是政府下达的要求又非常多,基层干部叫做(作)“五多”(任务多,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表册多,组织多,积极分子兼职多),反应激烈。
毛泽东:这些情况很重要,你们第一件事情就抓这个吧。
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场三人之间的对话意涵可谓极为丰富。
其一,毛泽东明确告知邓、杜两人中国社会已经完成“上篇文章”即民主革命所遗留的历史任务,现在到了“作(做)第二篇文章”也即“下篇文章”——社会主义的时候,且还得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完成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新民主主义时期。换言之,互助合作运动和工业化同步并举,社会主义在中国的确立并不需要等待农业合作化先行完成,从而为接下来的工业化奠定基础,它本身就是实现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之后的历史发展轨迹也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其二,邓子恢的自我定位和认识其实也非常清楚。在接下来将要铺开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他本人以及所领导的中央农村工作部更多还是扮演执行者的具体角色。邓子恢出生于闽西农家,并在中南地区实际主持土地改革,深知中国农村历经多年战乱之后尚未完全恢复,部分地区还不具备进行互助合作运动的条件,需要经过一个为时不短的新民主主义阶段,从而稳步渐进地完成农业合作化,而作为推动者,也需要实际了解各地情况。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坚持“四个自由”此时依然是农民生产生活所需要的。
其三,杜润生的话透露出中共党内已经形成针对小农经济的负面性整体看法,即普遍认为小农经济不仅与社会化大生产相冲突,而且也会蚕食农村中的社会主义因素,从而让农民头脑中滋生资本主义思想。“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故而需要被改造,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在政权稳定之后也都采取农业合作化模式,以期克服小农经济的弊病,并为推行大规模工业化扫清障碍。
当然,杜润生及其老上级邓子恢看到了小农经济的顽强性,故提出“得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加以引导”,太过着急肯定不行,这是他们较之于同时代其他人的不同之处。不难看出,摆在邓子恢面前的这一两难困局——自身思想认识已经滞后于毛泽东以及农民承受能力与农业合作化进程之间的实际落差要想在短期内消弭并不容易。
二、执着坚守:邓子恢的思考理路
对于农业互助合作,邓子恢并不陌生,早在闽西时期他就首倡粮食调剂以解决粮荒难题,并努力克服工农业之间的价格“剪刀差”现象,以振兴苏区经济和改善民众生活,这也成为此后中央苏区兴办合作社的滥觞。此时摆在邓子恢面前的这场全国性农业合作化运动已非中央苏区时期单一领域的合作社(如粮食、耕牛等)可比,不仅规模宏大,牵涉面广,而且任务更为复杂艰巨。
不同于毛泽东的“两篇文章”论,在邓子恢的蓝图规划中,农业合作化运动就是要从群众的实际要求出发,逐步过渡,稳步前进,“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农业社会化,配合国家的工业化,实现全国四万万七千万农民(约一万万户)集体化,即是把全国四万万七千万个体农民经过组织起来,过渡到集体农庄”。具体来说,就是在发展和巩固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起来面比较大的老区,适当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用10~15年时间基本完成中央所交给的农业合作化任务。其思考理路大致如下:
首先,农业合作化运动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放眼整个世界,小农经济曾经长时间存在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之中,并对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保障和提升农民基本生活作出重要贡献,而这一点在东亚地区体现得尤为明显。然而,自近代以来,小农经济本身所固有的体量缺陷又蜕变为农业长远发展以及国家工业化进程的主要障碍,即便到了1952年底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之时也还是如此,“仍然没有改变其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性质,生产发展受到很大限制”,中央确定以农业合作化作为克服小农经济弊端并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战略方向,这在当时其实已经是党内共识,并无异议。
其次,农业合作化运动有其现实的迫切性。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逐步恢复,全国上下呈现一派崭新气象,但即将开始的工业化仍然面临资金极度短缺的难题,而广阔农村依然延续着上千年的传统生产方式,不可能为工业发展在短期内提供所需的原料和市场。为了使农业能够和工业化相称,并为后者提供资金、原料和市场,最简便可行的办法就是利用农业积累以实现工业化,特别是尽可能实现粮食增产。在时人看来,只有国家掌握了足够的物资储备,才能直接与农民进行交换以获得大量资金,而农业合作化被认为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捷径,邓子恢对此曾作过如下论述:
假如国家基本完成工业化了,而农业还是小生产者,工业发展了,农业跟不上,是跛脚的,解决不了工业原料的需要,粮食的需要,市场的需要,就要影响工业化的前进。因此,农业必须配合国家的工业化,逐步加以改变。现代化的工业,必须有现代化的农业,同时并进,要逐步改造农业。就是说,把现在小生产、小私有的农业改变成大规模的机械化的农业。生产力改变了,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也要改变。使用机器耕种了,农民的私人所有制就必须改变为集体所有制的集体农场,不然拖拉机用不上。这就是说,农业要社会主义化。
对于初掌全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农村能否稳定,农民是否认同、跟随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而非资本主义歧途,都还需要时间来检验。用邓子恢的话来说,“一是旧的道路,即让私人借贷泛滥,让富农廉价收买农民的土地和劳力,这是资本主义的道路,这将使土地(改革)的果实不巩固,使农村又破产下去,这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走这条道路。二是新的道路,即毛主席所指示的组织起来的道路。互助合作本身不是社会主义的,是一个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过渡,是依靠互助合作与国家的帮助,以减轻自然灾害与生产上的困难”。为了防止农民走上资本主义歧途乃至资本主义复辟之后“吃二茬苦”“受二茬罪”,也为了进一步巩固中共在农村的基层阵地,实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将不仅在经济上彻底斩断农民与资本主义之间的有效联结,也能够在精神上对农民进行一次彻底的社会主义教育,可谓一举两得。
再次,农业合作化运动有其客观的阶段性。一方面,邓子恢敏锐觉察到在国家实现工业化这一大背景下的工业与农业之间存在一个“先工后农、以农辅工、由工哺农”的次序。“因为社会主义的农业毕竟是机械化的农业,而农业机械化要看工业发展的速度,要靠工业化的帮助,没有拖拉机怎样机械化呢?要有大量的拖拉机、抽水机、化学肥料、农业机械,没有这些机械化是空话。因此,今天是农业为工业服务,将来倒过来,工业帮助农业发展。”另一方面,在中国这样一个基础十分薄弱的国家实行工业化,显然较之其他国家需要更长的时间,而农业不可能等实现了工业化之后再来进行集体化,应跟上工业化的步伐。“必须逐步发展,逐步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使农业(生产)必须赶上工业化的程度”,从而形成工农业之间既有主次亦有竞合的互动关系。显然,邓子恢认为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农业支持工业,这是国家层面的大政方针,但这并不意味着立即推行集体化,因为农业合作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工业化的基础上将农业机械化、集体化”。“中国农业发展的方向,无疑的是要走上集体化的道路。但这要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能供给农村大量农业机械以后,目前决不能主观性急。”更为重要的是,广大农民已经习惯了自古以来的小农生产经营模式,他们的切身利益、生活方式乃至思维习惯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不可能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