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音乐文化融入中职学校音乐鉴赏课程的美育渗透

作者: 晁孟秋

非遗音乐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蕴含着深厚的民族情感和社会责任感。非遗音乐中的美育功能,不仅能够让学生学会欣赏、学习音乐基础知识技能,还能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审美观念。非遗文化美育机制的背后,蕴含着对民族文化传承的社会责任感,通过非遗音乐文化的浸润,培育学生“艺术感知、审美判断、创意表达和文化理解”的核心素养,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达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教育目的。

当前,不少中职学校的音乐鉴赏课程教学模式陈旧,教材中教学设计的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不够鲜明,其呈现方式比较零散,育人意志与知识系统的落脚点不够集中,不能与专业特性有机融合,照本宣科比较多,以教授为主,缺少实践性项目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存在随意化、表面化、形式化等现象,缺少体系性课程,施教路径随意,教育效果欠佳。部分学校的音乐鉴赏课程仍然停留在传统的音乐教学上,只注重音乐的欣赏和知识点,忽视音乐教育的审美和人文价值,导致学生无法掌握音乐的根基和精髓,难以理解中国音乐、中国审美哲学和人文底蕴的深层关联,美育效果发挥偏弱。同时,音乐课堂的主体地位不够突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成效不只局限于课堂,还体现在社团活动和学生实践上。

非遗音乐作为我国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传统音乐形式。自2003年以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传统音乐类共计431项,分为民歌、器乐、民间弹唱、宗教音乐、仪式音乐、综合类音乐六大类。为此,笔者所在学校积极落实三教改革,重构课程丰富课程内容,充分挖掘部分音乐类非遗文化,在教学内容上选取黄河流域自西向东9个省份优秀的非遗音乐文化,如青海花儿、川江号子、蒙古族长调、呼麦、陕北民歌、绛州鼓乐、河南豫剧等,通过不同的艺术形式,拓展课程内容,拓宽学生美育视野,探索中职学校音乐鉴赏课程融入非遗音乐文化的新途径和创新型的课程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学习优秀音乐文化遗产的基础上体会民族情感,夯实其艺术核心素养。

基于三教改革,尝试开展“民族文化、美育素养、专业素养”并举的教学策略,“线上线下”融合,构建沉浸式音乐课堂,可通过“线上+线下”资源、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课前线上预习、课中(导、品、赏、练、展、评)沉浸式线下学习、课后拓学(课外研学),有效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兴趣度,深度挖掘非遗文化中蕴含的思政元素,鼓励学生研学,结合当地的非遗音乐文化资源实地采风、多元化体验,体验民俗音乐生活。

例如,在鉴赏民歌“川江号子”时,教师可通过教学平台下发课前任务,组织学生搜集川江号子的文化背景和相关视频,课中通过听音思景、对比赏析、合作体验、情景再现、感悟精神等环节,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全面提升学生“艺术感知、审美鉴赏、创意表达和文化理解”艺术核心素养,使学生在鉴赏民歌的同时,感受非遗音乐传统文化的魅力,感悟川江号子释放的吃苦耐劳、迎难而上、乐观向上的精神追求;帮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夯实学生的思政素养,传承优秀民歌,坚定文化自信。

总之,音乐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了解学生是否达到某一阶段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了解自己、提高自己,并使他们从中体会成功的快乐。教师要落实《中职学校艺术课程标准》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新课标要求和专业人才培养对音乐素养的要求,课程评价方式设计从“三全育人”理念出发,对学生进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多途径、多渠道收集学生相关资料及学习成果,重视课内教学及课外实践活动成果的收集与积累,注重对学生学习态度、情感及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作者单位:枣庄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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