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故乡索要“新生”
作者: 陈思呈故乡对于一个人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个地点,与其他的地点到底有什么不同?
多数时候,故乡其实是人们急着要抛弃的东西,譬如《半生缘》中的世钧,“世钧他坐上火车向上海开去的时候,他陡然觉得轻松,家里那种旧时代的空气,那些悲剧性的人物,那些恨海难填的事情,都被丢在后面,他奔赴上海就是奔赴朋友和爱人”。故乡对于他,是原生家庭的约束和拖累。
《围城》中的方鸿渐,回乡之后才意识到,家乡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他一向和家庭习而相忘,现在从局外人的立场来观察,才恍然明白各种仇嫉卑鄙。但也正是方鸿渐,他在家乡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他这既要又要的心情,倒是很好理解。不管心情多么复杂,人们总会在某些时刻想到故乡,甚至在行动上回到故乡。除了亲情和礼俗的需要,往往还因为,故乡是一个创伤发生的现场。
我听过一个也许欠缺科学理论的说法,如果一个女人在坐月子的时候落下了什么毛病,那么她必须在下一次坐月子的时候来修复这个毛病。还有一句话,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回到故乡,也许不外是为了检验,我们那些不可言说的创伤,它们恢复得如何了;结痂的地方按下去还疼吗;它们是否已经变成某种勋章式的装饰,不再有痛感。那是我们自己的标志,意味着我之所以成为我,我之所以是我。
世钧如果不回乡,他无法注意到自己身上与家庭一脉相承的懦弱压抑;鸿渐如果不回乡,他也无法注意到自己曾被像对待巨婴那样地对待,但这种待遇又引发了更大的反弹。
有一部阿根廷电影叫《杰出公民》,虚构了一个世界著名的作家,一直在作品中写他的故乡,但实际上他几十年来一直没有回到他的故乡,甚至父母的葬礼也没有回去参加。这显然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做法。然而有一天,他决心回故乡一趟。电影中说,他的写作陷入瓶颈,获得大奖后就再也写不出来了,在获奖词中,他说,他需要一个死亡,他想向故乡索取一个“死亡”。
一个人总是需要各种各样的零碎的“死亡”,因为,总得有一些死去,才有一些新生。每个人在成为自我之前,都必须打破之前固有的东西,这是命运内在而本质的脉络。
所以《杰出公民》中的男主角,他必定是想索取这样的一个“死亡”,来获得一个新的自己,来获得新生。
最后,他所索要的“死亡”达成了,离开故乡之后,他又开始了他的创作。这个达成,我能体会到。
每当我回到故乡的某个现场,我都在心里凭吊着自己的某一部分,死去的某一部分。我感激这样的“死亡”,不为人知,但又人人共有。
(李萌萌摘自《南方日报》2025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