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口迁移流动为抓手助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 段成荣 周思瑶 张金波2024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新时代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深入思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践路径,对凝聚起以教育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期话题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围绕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探讨,以飨读者。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空间运动形态快速完成了由低流动性的乡土中国向高流动性的迁徙中国转变,人口空间分布格局特别是民族人口空间分布格局在历史上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基础上,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崭新时代特征,为各民族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大流动大融居”的新趋势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全方位民族互嵌不断巩固、美美与共的繁荣局面不断向好。这一新趋势也给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深刻把握“大流动、大融居”带来的机遇,从实践、认知、情感三个维度推进育人工作。
关键词 全方位民族嵌入;人口流动;民族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简介 段成荣,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思瑶,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博士研究生;张金波,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博士研究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传承和发扬民族工作光荣传统的同时,深入总结历史上处理民族问题的成功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创新理论。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顺应人口大流动大融居新形势,推动各民族人口双向流动,推进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等重要论述,具有重要理论引领性和实践指导性,需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实践中积极、努力践行。
一、民族人口分布的历史演变
历史上,伴随着人口的迁移流动,各民族共同开拓了我国辽阔的疆域,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从古至今,共计有四次比较重要的民族人口迁徙和融合高潮。第一次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蛮夷戎狄”在中原诸国争霸战争中逐渐向中原地区汇聚,形成了“聚族而居”的杂居状态。[1]第二次出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治、经济、军事等因素,北方和西部边境的匈奴、羯、鲜卑、氐、羌等民族大规模内迁至中原,导致中原地区的民族构成发生了明显变化,打破了原有聚居状态[2],胡汉杂居的新格局初现端倪。第三次迁徙高潮发生在宋辽金元时期,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大举进入中原,汉族大量南迁,巩固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第四次是在明清时期,明代大量汉族进入云贵地区,清代满族广泛进入中原,汉族通过“移民实边”“走西口”“闯关东”等形式向边疆地区迁移,进一步强化了“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
然而,历史上的这些人口迁移往往发生在自然灾害、社会动荡或战争期间及其以后,并非常态化的社会现象。这一方面是因为各族人民的生活生产方式都与农业紧紧相依,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历朝历代的人口管理政策都表现出了对人口迁移的排斥和限制。在上述迁移和融合过程中,受发达农耕文化影响,游牧民族的生产方式也逐渐向半农半牧、兼顾商业等多元化模式转变[3],多数民族逐渐倾向于以农业为生。费孝通先生准确描述了农耕社会中人口低流动性的特点:“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4]
以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使各封建王朝的统治者均制定了控制色彩明显的人口迁移政策。早在西周时期,统治者就开始通过推行“乡逐户编”制度控制人口流动性。到了两汉时期,随着国家外部环境的稳定,人口管理的军事动员功能逐渐弱化,征收赋税成为核心目标。此后,随着国家权力的扩张,特别是明清时期人口管理中的迁移控制色彩越发浓厚。[5]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方式,加上统治者对人口迁移的严格管控,导致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程度较低,以“背靠背”的关系相处,民族间难以实现充分的交流、交往与交融。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有28个民族在其人数最多的前三个县级行政区的人口占比超过了50%,其中16个民族甚至超过了80%,而且大部分少数民族聚居的县级行政区都各不相同。[6]这种高度聚集同时聚集地错落的现象,凸显了当时民族间仍未实现充分交往交流。
二、各民族加快迁移流动带来新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重大制度变革推动了人口流动格局的深刻转变。随着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流动人口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在短短40年内增长了50多倍,人口流动参与度从1982年的0.7%跃升至2020年的26.6%。[7]我国由此完成了从低流动性的乡土中国向高流动性的迁徙中国的转变[8],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程度得到显著提升,进入我国民族人口迁徙和融合的第五次高潮[9]。
2010—2020年,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规模显著扩大,其流动参与度达到26.9%,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大规模的少数民族人口从西部地区迁移至东部城市工作生活。截至2020年,东部地区共吸引了833.67万跨省流动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65%。有51个民族的跨省流动人口将东部地区作为主要流向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包括布依族、水族、毛南族、仫佬族、苗族等民族,这几个民族跨省流入东部地区的人口在各自民族全国总人口中的占比分别达到17.91%、16.63%、14.06%、13.99%和13.27%。大规模的少数民族流动东部地区,使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四个省市的少数民族人口在2010—2020年年均增长率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前四位。[10]
在此过程中,原本主要聚居于西部的少数民族也开始在东部沿海地区形成新的聚集分布。以布依族为例,1990年贵州省拥有248.07万布依族人口,占全国布依族总人口的97.35%。[11]然而,随着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持续流动,到2020年,虽然贵州仍是布依族的主要聚居地,但其所占比重已降至75.78%[12]。与此同时,东部沿海逐渐成为新的布依族人口集聚地:浙江省布依族人口达到31.30万,广东省达到22.94万,这两省合计占全国布依族总人口的比例,已从1990年的0.12%[13]上升到2020年的15.16%。[14]这种区域分布格局的转变,清晰表明少数民族人口正经历前所未有的空间重组,逐步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集聚,也逐渐形成了多元共生、互融共居的“大流动、大融居”图景。
在这一图景的实现过程中,人口流动正在发挥着三重作用。第一重作用是搭建交往交流交融平台。人口流动突破了传统乡土中国中民族间“背靠背”的交往状态,各族群众在共同工作、共同生活的过程中结下深厚情谊,族际交往方式进入“面对面”的崭新阶段,为增进理解、深化认同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就第二重作用而言,人口流动还是空间、经济、社会、文化、心理五个维度互嵌格局形成的重要推动力量,并在此过程中构建了独特的啮合传动机制。[15]它们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下不断转动,从物质层面走向精神层面的深度互嵌,并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人口流动,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第三重作用则是推动“美美与共”的繁荣局面。随着人口流动打破地域阻隔,各民族有了更多的交流机会,从而能够理解和欣赏其他民族文化的独特价值,进入“美人之美”的更高阶段。随着大流动大融居的新形势不断深化,在未来,各民族将进入“美美与共”的新阶段,族际交往方式向“心连心”阶段进一步迈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巩固。
这三重作用展现了人口迁移流动对民族关系发展的深远影响:它不仅为民族交往提供了现实条件,构建了互嵌格局,更推动着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增进理解、化解分歧,携手铸就更加紧密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三、顺应大流动大融居,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教育在促进民族交往、增进民族互信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一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各民族人口空间分布格局不断调整,国家通过普及义务教育、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为跨地区、跨民族交流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这一过程中,教育在潜移默化间消除了各民族之间的误解与隔阂,从而为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提供了坚实支撑,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了有利条件。正是因为教育能够有效“润滑”不同民族群体之间交往的齿轮,使他们在文化、经济、社会和心理层面得以更加顺畅地互嵌,才逐步实现了从“背靠背”到“面对面”的迈进。
伴随着越多越多的西部少数民族向东部地区的大规模流动,“大流动、大融居”的现实格局更加凸显,这对民族团结教育提出了全新的需求。过去,在东部沿海城市,教师面向的主要是单一民族背景的学生群体;而如今,各民族学生在同一校园里共同学习、生活成为常态。这意味着,教师需要在跨民族文化理解、教学内容融合以及学生心理辅导等方面具备更灵活、更综合的能力,才能适应教学需求日益多元化的场景。
面对这一新形势,教育工作者应当把握“大流动、大融居”所带来的育人契机,帮助学生认识和理解这一转变的时代意义。一方面,要引导学生从“各美其美”升华到“美美与共”的认知高度,帮助他们既能充分认识到各民族文化的独特价值,也能领悟到中华文化兼容并蓄的宏大特质;另一方面,要善于利用各族群众共同生活的现实情境,培育学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深厚情感,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此,新时代的民族德育工作应深刻把握“大流动、大融居”趋势带来的机遇,从实践、认知和情感三个维度推进育人工作,使不同民族身份的学生在共同学习与生活中不断加深对彼此的理解与认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感情基础。
(一)在实践层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教育工作者需要积极拓宽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载体,尽可能挖掘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日常生活要素。“大流动、大融居”的新格局为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真实社会情境:东部地区的民族构成日趋多元,各民族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频繁互动,随处可见不同民族在同一社区和街区中相互往来的鲜活景象。这不仅意味着在校学生多民族共处将成为今后教育领域的常态,也为教师“就地取材”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此背景下,教师要将现实生活中丰富的素材转化为能够触动学生心灵的教育活动。例如,组织学生实地走访互嵌式社区,让学生以“社会小调查”或“探究项目”的形式,与不同民族的邻里、商户、务工者等进行访谈,观察不同民族背景的人们如何在同一个城市空间里彼此理解、和谐相处。通过这样的亲身体验,学生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到“大融居”的具象化——不同民族在日常生活中互助互惠,共同营造安全、温暖的社会氛围。与此同时,学校也可以利用传统节庆、民族节日等契机,举办“民族文化嘉年华”“民俗体验周”等活动,让学生深入体验各民族的美食、服饰、舞蹈、传统工艺等。同时,教师也可以鼓励不同民族的学生共同设计互动环节,互相介绍自己的特色文化,这不仅能增进彼此了解,也能开拓学生的认知视野。
此外,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教育工作者需要在课程设置和课后活动中注重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一方面,可以通过跨学科项目,将“民族团结”与历史、地理等学科相结合,例如在历史课上探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著名事件,在地理课上关注各民族的流动和分布特点,让学生对“大流动、大融居”形成更科学、系统的认识。另一方面,还可以将德育课程、班会、社团活动与“民族团结”主题深入结合,培养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日常自觉:从尊重同学的语言习惯和饮食忌讳,到主动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民族文化宣传等。唯有把这些教育实践落到日常点滴中,学生才会真正将“民族团结”从“嵌入”外部环境提升到“沁入”内在心灵的层次,逐渐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意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