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仁学思想的伦理意蕴及其在师德建设中的价值
作者: 康米 蔡辰梅 黄青青摘 要
孔子的“仁爱”思想突出“爱人”“为仁由己”以及“忠恕而仁”,孟子的“仁义”思想突出“不忍人之心”“由仁义行”“重义轻利”“存心”与“养性”。这些思想对解决当前学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一刀切”与功利化问题、抽象化与泛化问题,以及刻意拔高师德形象的问题,具有重要价值。学校师德建设需以教师的主体道德自觉为价值指引,涵育教师的道德情感,观照教师内在精神与外在表现的统一。
关键词
孔子;孟子;仁学思想;师德建设
作者简介
康米,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讲师;蔡辰梅,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青青,广州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师德建设一直以来被视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更是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如何全面落实“四有”好老师标准,成为当前我国师德建设工作的关键性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己任,并不断赋予优秀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涵义。”[1]在我国历史文化的长河中,众多文化先贤思想可对推进我国师德建设工作提供重要的实践指引。本文将在把握孔子与孟子思想的核心要义的基础上,对儒家仁学思想的基本伦理意蕴作阐释,并围绕当前学校师德建设中的现实问题,借鉴孔孟仁学思想提出具体实践路径。
一、孔孟仁学思想的核心要义
在儒家思想中,“仁”毫无疑问地占据了最为核心的地位。孔子强调“仁爱”,不仅将其诠释为社会生活的基本道德规范与秩序要求,还将其视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内在必须与价值理想的最终归属,一种超越性的精神境界。[2]孟子则在继承孔子“仁爱”思想的同时又进一步有所发扬,并形成了“仁义”思想,前者是“爱人”之心,后者则是“爱人”所应该具备的基本原则。“孔孟之道”共同构建了传统儒家思想的精髓。
(一)孔子“仁爱”思想的核心要义
处在“轴心时代”的孔子深切感受到其处在“礼崩乐坏”与“天下无道”的混乱社会环境之中,昔日的社会在瓦解,而又没有新的等同的价值观来替代,人们对过去相当长时间内支配各封侯国施政行为的传统礼仪则处于一种无视状态。在孔子看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回归优良传统文化,并提出了自己的德政礼治主张,其中“仁”的思想占据核心地位。
1.“仁爱”的精神实质——“爱人”
在《论语·颜渊》篇中,樊迟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回答道:“爱人。”孔子以“爱”来解释“仁”,在《论语》中还有多处记载。在《论语·阳货》中,孔子对宰予批评道:“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认为,宰予忘记父母给他的“三年之爱”是“不仁”。[3]除此之外,孔子“爱人”的主张还体现在“节用而爱人”(《论语·学而》)以及“君子学道则爱人”(《论语·阳货》)等记载之中,而“爱人”也成了孔子“仁”思想的纲领性表述[4],被孟子等后世思想家多次引用。
如何理解孔子“爱人”的基本内涵呢?首先,有学者认为,“爱人”的前提是“把人当人”,即孔子要求人们特别是掌握生死大权的统治者应当具有“泛爱众”(《论语·学而》)的思想,保持对人应有的怜惜生命之心与人道主义关怀之心。[5]其次,有学者强调,理解“爱人”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人”,这里的“人”不是抽象的、类存在物的概念,而是相对于“己”而言的“他人”。[6]再次,孔子突出强调的“爱”是一种作为“自我”与“他人”关系建立的重要情感纽带,在孔子看来,“仁者”即一个有“仁爱”之心的人,他应是对“他人”有强烈爱的情感的人,也是愿意付诸实际行动以关怀“他人”的人。最后,孔子所强调的“爱人”是面向于不同关系维度的,既体现在对父母的血缘之爱上[7],又体现在对上级(同事)的忠心诚意之爱上[8],还体现在对大众的宽厚拥戴之爱上[9]。这种“爱人”之心既包括了对自己、父母、兄弟为核心的家庭血缘之爱,也包括了对宗族、民族甚至全人类之爱的推广,具有扩展性的特质,“爱亲”与“爱众”两者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连贯的道德伦理框架。同时,孔子的“爱人”也并非无差别、无原则地爱一切人,这种爱是具有差等性的,即爱会因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10]。此外,孔子所强调的“爱人”不仅是一种血缘关系或心理的原则,更是一种社会性交往中的基本要求与相互责任。
2.“仁爱”的基本原则——“为仁由己”
孔子主张“爱人”。那究竟如何“爱人”呢?有学者强调,孔子的“仁”是一种发源于内在人心而又可以外化、表现于道德生活世界的纯粹本体,包含“道”与“德”两方面内容。“道”为体,为本,为根,属“未发”之中,强调“仁”的本体性质与终极意义;“德”为得,为末,为用,属“已发”现象,强调“仁”在生活中的呈现样态与客观的规范法则。[11]因此,“爱人”应是体仁与达仁的君子将仁之体与仁之用在生活中实现统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为仁由己”则是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具体而言,它突出强调了仁的内在性特质,即仁的实现不能依靠外部力量或者非我因素,而需要依靠主体内在的道德与情感自觉。为了解释这一观点,孔子讲道:“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12]仁德应是人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它是一种来自客观认识基础上的人的主观自觉。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会觉得仁德离自己很遥远,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已将内在于心的仁德放逐于外在事物的满足之上。一旦人们能够返回内心,使自己的内在良知在现实生活中呈现出来,便会发现仁德实际上离自己很近。因此,实现仁德需要重点关注人的主观能动性,特别是人的主观意志的调动。为了解释这一观点,孔子讲道:“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论语·子罕》)[13]实践仁德就好比堆土成山,它需要人持续不断地向前推进并依靠自己的坚持。
3.“仁爱”的实践路径——“忠恕而仁”
仁者的爱人之心永远不能只是停留在内在的道德与情感自觉之上,还需要在具体的生活中去践行。因此,孔子强调“忠恕而仁”的道理,要求人们在关系中做到“尽己推己”与“将心比心”。在此基础上,有学者对“忠”与“恕”的关系作出如下解释:“忠”为“体”,是仁心向内的深入,指个人已经竭尽了自己的全部心情与力量而能够通达自己、呈现自己;“恕”为“用”,是仁心向外的拓展,指把自己的全部情感力量都投射到别人身上,能够理解别人、帮助别人;这两者便构成了孔子“仁-爱”的两条基本实践路径。[14]
具体而言,其一是作为向内的行仁与爱人之路的“忠”,应突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的观念。[15]一个真正仁德的人,应该是当自己想要在社会上立足时,也需要尽力帮助他人在社会立足,当自己想要实现一些目标时,也需要尽力帮助他人去实现他们的目标。[16]这也是仁者对待他人基本的伦理关怀。其二是作为向外的行仁与爱人之路的“恕”,则既突出立人与达人,还突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17],强调有仁德之人需要注意不应当只是关切自身,还应学会考虑他人感受,尊重与理解他人,体谅与宽容他人,能够真正通达他人。
通过分析孔子“忠”与“恕”的思想,我们意识到每个主体都会作用于他人,并共同影响整个关系(系统),我们彼此之间相脱离是“无意义”的[18]。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的是彼此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沟通与相互体谅的关系(系统)。这正是孔子回答的:“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19]即每个人需要以自己做比喻、比较或参照,主动去考虑他人的感受,获取到对他人的理解与体谅,并给予他人以关怀。人们不仅可以依靠个体主动、独立的人格特质——“克己”,还可以借助外在的伦理规范——“复礼”。只有内外一致且充分结合于一体时,才能真正实现道德主体自身德性的超越,以及和谐人际关系的建构。这正是孔子回答颜渊的:“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20]这里不能从狭义上将其理解为对复兴“周礼”的重视,而应从广义上将其理解为对人们自觉且主动承担历史责任的呼吁,并以此作为自身存在的至高无上的义务。
(二)孟子“仁义”思想的核心要义
在孔子以“仁”释“礼”的思想基础上,孟子更是有意识地强调“仁义”应是由人的道德心生发出来的,能够发“仁义”的道德心就是人的“本心”,“仁义”是人的美善之德,所以孟子说性善。[21]
1.“仁义”的理论基础——“不忍人之心”
区别于孔子指出的“仁”的精神实质即为“爱人”,孟子突出强调“何谓仁?”,更关注仁的来源(定义)。孟子吸收孔子“爱人”的伦理价值取向,从更为深刻的心理层面进一步阐释了孔子的“仁”。他在《孟子·公孙丑章句上》中讲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22]在孟子看来,“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并非是后天人为或外界施加的,而是一种人天生就应该有的,是先天而然的。因此,孟子强调了人所具有的自然道德情感——“不忍人之心”,即认为个体对他人所处的艰难处境所产生的怜悯或不忍之心应是一种自然的道德情感,它并不是建立在深厚的人际关系之上的,更不是为了某种功利化的需求,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情感流露。因此,一方面,孟子主张人应该积极向内来挖掘自己的仁爱之心,而不应一味地求诸外在事物;另一方面,强调对于被遮蔽或遗忘的仁爱之心,则需要通过后天努力将其找回。
2.“仁义”的价值判断——“由仁义行”与“重义轻利”
区别于孔子的尚“仁”的思想,孟子强调“仁”与“义”并举,二者不可分,认为“仁”应作德之统称,“义”应作为德之践行。在对人的一言一行加以分析的基础上,孟子突出强调了“仁”“义”“利”这三者的关系,提出“由仁义行”与“重义轻利”的基本价值判断。
在论述“仁”与“义”的关系时,孟子将“由仁义行”与“行仁义”作了具体对比。前者指仁义应是人所固有的道德本心的自然表现,践行仁义本身就是目的,而不再有其他目的;后者则是指人内心并没有真正感受到仁义的可贵,而是一种为了外在的事物,如“博取名声”“拉拢人心”或是“外在规范”而刻意表现的仁义行为。[23]因此,道德的自觉则是践行仁义的关键所在,假若将仁义外化或功利化,那仁义就只是一种束缚与约束,仁义的内在价值也就荡然无存,这正是孟子说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24]
而在论述“义”与“利”的关系时,孟子强调人既要满足自身的基本生理需要——“利”,又有对仁义道德的需要——“义”,人不可以一味地满足生理需要而背离仁义道德需要,也不能只生活在教条的、抽象的仁义道德世界之中,完全不要“利”。因此,人在面临“义”与“利”两难选择时,需要遵循“重义轻利”与“以义制利”两个基本道德原则。前者强调当主体要进行“义”与“利”的选择时,需要以“义”为第一选择,即通过道德超越个人私利;后者强调人需要对自身的求利之心时刻保持警惕,时刻懂得反思,在反思自身动机的过程中需要做到以“义”衡量“利”,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
3.“仁义”的实践方式——“存心”与“养性”
关于人性问题的探讨,相比于孔子仅提及了“性相近习相远”,孟子则深入地对人性善恶的问题展开探析,并以此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基本观点,突出普通人成为圣贤的可能性。这一观点实质是从价值伦立场肯定了人的主体地位与价值,为普通人进行道德修养提供了人性论的基础。同时,孟子也试图为人之成善作了如下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分析。首先,强调“积极有为”应是人之成善的基础条件,人需要经历不断地积累、进步,以实现质的飞跃;其次,突出个体的“道德自信”,即需要积极地唤醒个体内在成善的信心,以真正树立道德自觉;最后,强调人之成善的关键性环节,即“效仿”与“坚持”,需要将此贯穿于成善的整个德性修养过程之中。在此基础上,孟子进一步提出人之成善的具体实践方式,即需要从“存心”与“养性”两个方面入手。“存心”主要观照个体修养,具体有“以仁存心”与“以礼存心”两种路径;“养性”则是对“存心”的补充,即“寡欲”的重要性,人之成善需要懂得克服“物欲”,要学会克服那些使自己心性不明的现实问题,时刻保持对事物的清醒认识,这样才能使人的善性更长久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