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价值意蕴、问题检视与实践路径
作者: 李梦 徐洁摘 要 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旨在培养具备坚定法治观念、崇尚法治精神的合格公民,对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面临供需失衡、治校松散和师资薄弱等问题。为应对这些现实问题,我们应把握法治育人的变革方向,探寻新时代的法治教育路径:综合施策,纾“供需失衡”之困;聘法治副校长,破治校松散之局;支持教师发展,解师资薄弱之难。
关键词 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路径
中共中央2021年1月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了“到 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总体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中小学法治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理应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帮助其逐渐达成法治角色、法治认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六位一体”[1]。
一、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价值意蕴
(一)筑国家强盛之基,固长治久安之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教育法治建设既是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又是提升新时代青少年法治素养的必然要求。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锋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谋发展。”在新时代,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为中华民族的子孙万代注入法治基因,为我们国家的后续发展奠定了长治久安的基础。
(二)筑社会法治之基,扬文明和谐之风
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逐渐显现。部分青少年在面对复杂问题时,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容易产生心理偏差和认识误区,甚至出现严重的“道德滑坡”现象。这不仅妨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给社会稳定和和谐带来了潜在的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不仅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修养,还可以促进良好的法治和社会风尚的形成,为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从现实角度来看,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不仅可以深化青少年对法律的了解和领悟,还能增强他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准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对社会的安全感。
(三)识人才培养之迫,应全面发展之需
青少年作为国家的未来支柱和建设者,理应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在现代社会中,人才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杰出的人才不只需要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还必须有高尚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即要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就必须重视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学校和社会都应该重视法治教育工作并加大对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力度。借助法治教育的力量,塑造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培养他们成为有责任、勇担当,能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个体。
二、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问题检视
(一)供需失衡:课程设置与实际需求之矛盾
在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设过程中,课程设置与青少年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这一矛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课程设置与青少年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失配现象,即法治教育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与学生的社会经验、知识结构等不相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迅速,青少年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如网络安全、环境保护、人身安全等。然而,部分法治教育课程设置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法律知识与法律制度教育上,缺乏对当代社会现实问题的深入分析与讨论。同时,部分地区对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没有明确的规定或具体要求,这就造成了法治教育教学内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容易导致课程内容与青少年实际需求之间的脱节,使得法治教育无法真正满足青少年对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的需求。二是课程设置与现实教学环境的衔接不当,即部分学校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过程中,由于法治资源短缺、法治评价移位等,导致课程设置与现实教学环境脱节。《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普及法治知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但在实际教学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例如,部分学校在开展法治教育时缺乏相关的师资力量和教材资源,导致课程设置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此外,由于现行教育评价体系偏重于学科成绩,法治教育往往被忽视或边缘化,学校和教师在法治教育方面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的制约。这种脱节使得法治教育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影响了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提升。为解决这些矛盾,我们应该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研究,深入分析青少年的实际需求和社会问题,将现代社会问题纳入课程中,提高课程的实践性和针对性。
(二)治校松散:人治思维与法治思维之博弈
法治校园建设为法治教育在学校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营造良好氛围。但现实中,人治思维是依法治校工具化、治校章程形式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人治思维强调个人的权威和决策的自由裁量权。在人治思维的指导下,学校管理者往往以个人意志和感性判断为依据,忽视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导致决策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但在人治思维的支配下,学校章程往往被视为一种形式,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和执行力度,这种形式化的章程导致学校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无法与法治精神相契合。因此,人治思维与法治思维所强调的规则和程序相悖,这往往导致学校章程的形式化。法治思维是指在法治价值与法治精神的指导下,运用法律的基本原则、规则和方法来思考与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3]为了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学校管理者亟须走出人治思维的桎梏,树立法治观念,将法治思维贯穿学校管理的全过程,以法律为准绳,规范学校的治理结构与管理方式,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的行为,应及时问责和处理并形成有效约束机制,加强学校师生的权益保护,将法治思维融入行动方式和策略中,最终真正实现依法治校,加强法治校园建设。
(三)师资薄弱:数量短缺与素养待提之挑战
法治教师是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关键角色,他们承担着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传播法律知识的重任,更是塑造学生人格、引导其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角色。然而,当前法治教师面临着不容忽视的困境。一方面,部分教师的专业素养未能达到法治教育的要求。尽管大部分教师都受过高等教育,但很多并非法律专业出身,对法治教育的核心思想、理论与实践的掌握往往有限,这导致他们在教授法治知识时,难以深入浅出地解释法律原理和法律逻辑,从而影响了学生对法治的理解和接受。另一方面,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明显不足。部分高校在法治教育专业的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上存在一定不足,如理论与实践脱节、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缺位等,这导致培养出的学生在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上存在短板,难以满足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际需求。同时,在现有的师资队伍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培训机制,教师的积极性和专业成长受到限制,尚未成熟的人才培养与管理机制更是进一步加剧了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在此意义上,要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必须正视并解决法治教师所面临的挑战,为我国青少年提供更为全面、系统的法治教育,从而推动我国法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三、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路径
(一)综合施策,纾“供需失衡”之困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培养,引导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教师要通过大概念、大单元和大情境教学,引入真实法治案例,帮助学生将点状、分散的学科知识串线成珠,形成结构化、主题化的认知图式,提升程序思维、整体思维等能力。[4]其次,需要加强对法治教育的师资培训和教材资源建设,使广大教师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的基本方法,提高教师对法治教育的认识,提升教师法治教育教学能力。同时,应该加强与社会资源的合作,建立与社区、家庭的紧密联系,形成法治教育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法治教育内容和实践机会,满足青少年的实际需求。此外,应重视表现性评价,围绕学生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实践性、体验性等特点,注重观察、记录学生在学习、实践、创作等活动中的典型行为和态度特征,通过展示成果和交流观点等多种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深入的质性分析,并同时考虑其他评价方法的使用,确保评价的全面准确。[5]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要从理论研究、课程内容、教师培养、教材资源等多个方面入手,才能有效地解决新时期青少年法治教育中课程设置与现实需求“供需失衡”的矛盾。
(二)聘法治副校长,破治校松散之局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6]法治副校长制度有助于打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一方面,法治副校长具有科学的法治思维,能够避免管理者深陷人治思维的泥潭。各中小学应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机制,通过教育部门与政法单位的共同遴选,推荐法律专业知识丰富、法律素养较高且具有教育教学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且每所中小学应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让法治副校长成为法治校园的“守护者”。另一方面,应建构管理者的权责监督机制,明确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边界。在学校内部治理中引入法治理念和制度,以精深的法治知识为支撑,完善治校章程,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保障法治副校长依法履职并充分发挥应有效能。各中小学应建立与法治副校长常态对接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副校长选任作为重要抓手之一,明确法治副校长对教师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加强对法治副校长选拔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好自身作用。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学校领导“三会一课”制度和法律事务管理责任制来保障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的提升,促进依法治校、法治校园建设,为法治教育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素养。
(三)支持教师发展,解师资薄弱之难
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设的关键,还在于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治教师队伍,这就要求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法治教师的专业素养。一是开展系统化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网络培训等形式对法治教师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培训。二是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评选优秀法治教师、提供奖励办法等方式,鼓励法治教师积极提高自身专业素养,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实践,同时,可以通过向优秀法治教师提供学习进修机会的方式来激励其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三是加强实践经验积累。鼓励和组织法治教师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例如法律案例分析和法律实务操作等。在这一系列活动中,法治教师的参与不仅能帮助他们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还能提升其应用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同时,法治教育是一种情景化、具象化的活动,它要求教师将法治教育内容进行场景化、具体化地呈现,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对于法治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学校可以创建法治模拟体验室,支持教师的教学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治体验。教室可设立专业的道具、场地和布局划分,营造模拟真实环境。[7]在开展模拟法治教育时,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设计相应的教学场景。基于“实境体验”的法治课堂对于学生感受法治力量、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意识等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黎聚才, 钟儒成. 区域推进“实境体验式”法治教育探索[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022(31): 32-34.
[2]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1.
[3]颜晓程.从形式到实质:法治副校长协同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的优势与方略[J].湖北社会科学,2023(7):163-168.
[4]谢全俭.法治知识教学“三转化”[J].思想政治课教学,2023(6):49-50.
[5]冀红杰. 如何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北京二中十余年的探索经验[J].人民教育, 2022(6): 51-53.
[6]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EB/OL].[2023-12-27].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2202/t20220217_599920.html.
[7]李晔.走向学科实践:青少年法治教育转型[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3(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