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三重逻辑和路径
作者: 罗梦婷摘要 发展家庭教育既是时代的诉求,也是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的重要因素。为此,应梳理历史逻辑,挖掘家庭教育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缘由;理顺理论逻辑,归因家庭教育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必然性和合理性;反思实践逻辑,回答家庭教育何以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此基础上,应明确家庭教育的先导作用,加快家庭教育理论体系的建设和载体搭建,并以公平为导向丰富、平衡家庭教育资源。
关键词 家庭教育;教育高质量发展;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家庭在个体成长的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新的历史起点,探索家庭教育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有利于明晰家庭教育的时代定位,推进教育系统的可持续生长和内生发展,从而促进家庭和谐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一、家庭教育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逻辑
家庭教育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沿革“家文化”的传统,延续家庭的教育职能,其家校合作的经验也是进一步探索的基础。
(一)以“家文化”为历史承载
“家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宝库中瑰丽的一抹。伴随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以父系权威为代表的家长私有制发展起来,由下至上形成维护天子权威的世袭君主制度,开启了“家天下”的局面。如今,“家天下”一词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旨在建立一个如家庭般温馨的大社会,从中也折射出“家文化”的内涵特质。
“家文化”聚焦责任。家庭成员作为家庭的一分子,以家庭的发展作为个体最终的价值目标,从而来协调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这其中渗透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与学校教育的要求如出一辙。处理家庭内部成员间的关系是个人面临的首要关系挑战,由责任意识泛化而来的对自我修身、律己等的要求是个体成长的重要基石。
“家文化”强调和谐。“家文化”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发展起来,表现为对自然环境的极大依赖,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着重和谐与整体意识,这不仅凝练成“家和万事兴”的理念,也有助于捋顺家庭教育与教育系统、教育系统与整个社会系统之间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家文化”贯穿仁爱。“家文化”通过“亲亲”“仁爱”的思想得到巩固,在家庭内部上至父母教养,下通子女孝道,同时不囿于此。孟子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先爱自己的亲人,再泛化为爱其他的社会成员以至爱世间万物,通达人类精神的家园,由此,在本质上与(学校)教育目的中的德性要求并无二致。
(二)以家校合作为教育纽带
教育职能在家庭、学校的更迭转移,使家校合作逐渐被认为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有学者提出,与世界范围内家校合作的发展演进过程相比,家校合作在中国还停留在萌芽发展阶段[1],这与我国自古以来的制度和文化密不可分。1949年以后,我国的教育工作者开始逐渐重视家校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都对家校合作提出了要求。各地各校也尝试开展家校合作实践,成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研究会等机构,并组织家访等活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年来,随着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日益重视,家校关系更加复杂,家校合作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由此,既要重视总结我国已有的家校合作实践成果,也应借鉴国际范围内丰富的家校合作经验,从已经得到历史证明的家校合作经验中汲取养料。
(三)以发挥家庭教育职能为历史沿革
有学者认为,家庭可能行使的职能有生育(人口再生产)职能、教育职能、生产职能(作为生产的基本单位)、生活资料消费职能(作为消费的基本单位)、闲暇生活职能、抚养与赡养职能。[2]有一些职能只是一定历史阶段的暂时现象,例如生产职能在今天已经大大地降低了,而家庭作为消费单位正在蓬勃发展。其中,家庭的教育职能自我国历史上封建的自然经济形态发展以来,就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而言,家庭承担了传授给子女文化知识、道德礼仪和劳动技能等任务。步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的变迁影响了家庭结构、关系、功能等的变化。有学者认为,家庭经济性质的改变、家庭结构与关系的简单化造成了传统家庭教育功能的外移和萎缩,国家对儿童教育权利的主张也改造了传统家庭教育功能。[3]新时代,家庭教育应有新的定位,延续家庭教育职能的德性要求在当今仍可以期待,虽然教育的职能大部分转移到了学校,但家庭作为教育发生的第一场所,以及考虑到它持久、稳定的影响,就不能忽视新时代家庭教育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所能作出的贡献。
二、家庭教育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
理论逻辑是在历史进程中形成与巩固下来的,从中归因出家庭教育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必然性和合理性,能更好地发掘家庭教育的内在精神和创新力量。
(一)以本土风范为理论追求
建设具有本土特色的教育理论,形成理论特色并能因地制宜地发挥效用,是国内教育学者孜孜追求的目标。而家庭教育则是极好的切入点。一方面,我国拥有悠久的家庭教育传统和丰富的家庭教育遗产。在传统社会,家庭教育是大多数人成事、做人准则的来源,大部分人无权进入学校学习,即使是入私塾、书馆上学的儿童,家庭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补充,何况很多私塾本身就是家族所办,实际上是扩大了的家庭教育。可见,我国的家庭教育不是直接从国外舶来的,它有着内在的生长力、秉性与品格。
另一方面,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规划提供了一个支架,是时候把家庭教育纳入其中,并且充分利用文化与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深入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家庭教育、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家庭教育、如何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家庭教育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回答和解决,便是对本土教育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对于建设中国本土的教育学,发展家庭教育适时应务。
(二)以大教育学建构为指引
相比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构建大教育学需要消弭这种不对称。美国教育史学家克雷明将教育界定为“蓄意地、系统地、可持续地传递、唤起或获取知识、态度、价值、技能或感知的努力,以及获得其他结果的努力”[4],力图打破传统教育史中将教育简单看作学校教育的做法,将教育史研究的范围拓宽到学校之外的家庭、社区等领域。他发现,从殖民地时期到都市化时期,美国的家庭教育形式虽然趋向多样化,但家庭仍是非正式教育的重要场所,而只有将各种教育机构和结构置于彼此联系中,才能全面地看待历史问题。那么,中国教育的历史发展是否也显出相似的特性?即中国的家庭教育是否在人的成长中有举足轻重的功效以至于不应该被忽视?
一方面,即使排除原始社会的家庭教育(也有学者认为是公共教育),从奴隶制时期和封建时期来看,也就是从我国的夏商西周时期起,家庭教育就显现出不可估量的作用。这时候的家庭教育以“修齐治平”教育和文化知识、生产知识教育为主要内容,伴随严格的“三纲五常”束缚,一些世代相传的优良家学、家规家训都得到很好的传承。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发生巨大变革,虽然学校教育不断探索和发展,但是也只有家境殷实的子弟才有上学读书的机会,更多的人则是温饱难济,识字知书的很少,民国时期文盲率达80%以上,[5]围绕谋生技能的教育仍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在我国民众的实际教育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题中之义。其一,在家长是否具有作为教育者的资格这一问题上,布列钦卡认为,教育者是任何一个有能力实现旨在改善他人人格(或者保留那些有价值的组成部分)的社会行动的人,也就是能否成为教育主体与其说取决于个人的年龄或社会地位,倒不如说取决于其在知识和能力方面至少具有的局部优势。[6]家长虽然不一定具备某些特定的专业知识,但生活的经验和能力相对于孩童是具有一定优势的,是有资格、有能力改善他人人格的群体。其二,认为家庭教育非连续、缺乏一定的组织性等观点,只看到了家庭教育的表层。古往今来,家庭教育不仅形成了内在的独到育人智慧,还逐渐朝着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并且随着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深入人心,家庭教育的跨度也不再局限于子女成年前,而是贯穿一个人的一生。为此,有必要系统、全面、深入地探索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完善家庭教育体系,这是完善大教育体系的重要一步。
(三)以相同的内在逻辑提供目标导向
一方面,家庭教育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同源。家长和子女都是教育过程中的人,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设者和参与者。家长作为教育者,不仅要有坚定的意志发展家庭教育,更要有十足的信心和动力支持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既促进教育对象的成长,也实现自我的提升和完善。
另一方面,家庭教育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价值统一。虽然每一个家长培养子女的具体目标可能各不相同,但家长的教育价值取向都是建立在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基础上的,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前进的方向一致,它已经内化于每个教育者的内心,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通的结点,也是家校合作最深厚的基础。
三、家庭教育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逻辑
历史经验和理论最终都要落实到实践中。从实践逻辑的角度出发,回答家庭教育“如何有用、如何实现”的问题,可以看出家庭教育沿着社会发展的辙痕,不断因时因地进行实践创造,着力于解决实践中的矛盾。
(一)以时代新面貌契合新定位
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时代任务。随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我国的发展环境也面临更深刻复杂的变化,迎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十四五”规划制定了新的目标和任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其中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篇章,是新的时代背景下对人的发展的新要求。
而家庭教育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展现新面貌、找寻新定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多向度的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关系。受终身教育思潮和后喻文化的影响,不少学者指出,在宏观的家庭教育内涵中,教育对象应囊括所有家庭成员,打破以往僵化的家长是教育者、子女是教育对象的模式,子女也有作为教育者的潜质。二是不断革新的教育手段和技术。由技术革命带来的丰富资源使得教育媒介、教育手段与时俱进地更新,一些教育理念和方法指导也借助于多媒体技术得到广泛的传播。但这也潜藏着过度依赖技术的风险,容易使得传统的言传身教等教育方式遭到忽视。三是家庭教育内容受多元文化冲击。相对于传统的家庭教育内容,异质性的新兴文化和边缘文化,如现代西方席卷而来的消费主义、新自由主义等思想,都对年轻一代的价值观产生影响,甚至会造成家庭内文化冲突。可见,无论从哪个方面考量,家庭教育在展现新特点的同时也面临着新挑战,需要新的指引。
在此时代背景下,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构建呼唤家庭教育的参与。这既是教育发展面临的时代课题,也是教育因时因地更迭进步的需要。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不能仅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切入,家庭教育同样有其丰富的历史经验亟待整理,有与时俱进更新的潜力和需要。因此,教育高质量发展不能忽视家庭教育这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家庭教育的发展也不能淡化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和要求。
(二)以法律完善助推教育实践
家庭教育不仅事关家庭的幸福和谐,也是关系民族命运的社会事务,作为终身教育体系的一部分,要在其框架下建立家庭教育管理体制。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教育是履行国家义务的需要,国家教育权与家庭教育权互相独立又互相补充。[7]家庭教育有独立立法的价值和必要性。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仅规定了父母的监护责任和基本的教育义务,但没有具体指出父母如何践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一些地方性的促进条例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诸多制度落实上存在的冲突。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国家层面厘清了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本任务、教育的方法和内容、可获得的支持等,并且观照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的特殊情况,强调防治不恰当的家庭教育方法,如家庭暴力问题,从父母的角度力促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与“双减”政策一起实现内疏外堵,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法律层面给予家庭教育最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