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研究

作者: 吴楠

摘 要 基于大数据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是在信息化发展的最新阶段,深入挖掘大数据价值功用,科学分析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现实境遇,运用大数据有计划地进行教育的活动及过程。面对教育者与教育对象间的情境化互动构建、数字化生存下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多元、主导意识形态与异质意识形态同构共存以及教育环境的技术社会文化融合发展趋势,需以“内容—对象—技术—队伍”的策略逻辑,筑牢基于大数据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理论阵地,深化对学生认知特点和接受规律的科学化认识,构建资源共享风险防御教育评价的大数据平台,促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队伍的内涵式发展。

关键词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大数据;互联网

作者简介 吴楠,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对各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1]大数据以数据、信息、技术、价值等多维优势于一体的信息架构与价值功用,为大中小学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提供了崭新视域。

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内涵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指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被网民认可、接受与支持并内化为一种价值自觉,进而保障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免受西方意识形态侵扰,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的状态和能力。

第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本质是政治安全。“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2]意识形态天然地具有为政权提供合法性合理性辩护的作用,维护统治阶级意识形态主导地位。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与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一致,这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大方向。随着意识形态斗争场域从现实到网络的拓展,网络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第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复合型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统合着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与否,具有内外两方面判断标准。对内而言,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能否在网络空间占据主导地位、能否统筹思想文化领域的多元存在、能否广泛凝聚共识并获得认同;对外而言,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能否强化对外来思想文化的抵御力、能否阐释好中国故事。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包含着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在传统安全观念中,经济实力、军备力量、政治优势等在维护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助推了安全环境的开放,非传统安全因素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比重上升,文化传播、信息资源、科学技术等“牵一发而动全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在注重传统安全领域的政治因素的同时,同样关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文化因素,是传统与非传统的高度统合。

第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发展型安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2015年《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审议通过,从战略角度为国家安全发展提供指导;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指出要“坚定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上述针对安全形势战略布局的逐步推进,表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势波谲云诡,必须紧密结合社会历史背景,从发展的角度对其进行探讨。

基于大数据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是在大数据这一信息化发展的最新阶段,深入挖掘大数据价值功用,科学分析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现实境遇,运用大数据在特征、思维、技术、方法等方面的优势,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育的活动及过程,包含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介体和教育环境四部分。

二、基于大数据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现状

科学看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变化,是深度参与信息科学技术发展以促进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第一,教育者与教育对象间的情境化互动构建。教育活动生成于具体情境。传统的师生互动依托校园情境存在,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等均是互动载体。大数据推动人人交往更加开放,克服了传统人人关系“在场”限制,主体间的互动演变为情境化的构建。情境化互动是教育活动应然与实然逻辑交互的结果。依据目标任务制订教学计划,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进而实现意识形态安全认识到行为习惯的转化,这是应然的发展状态。实然倾向于事物存在发展的实际情况。学生对意识形态安全状况的了解并非完全按照预期发展,这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矛盾的突出表现。学生基于各类互联网信息平台而联结,具有强烈的平等与参与意识,在互动交往中反映出他们共同或近似的兴趣爱好、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承载着认同感和归属感。只有当教育者的信息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并与其思想观念相契合时,二者的互动才得以动态建立。

第二,数字化生存下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多元。价值取向是人们对于什么是价值、价值的表现形式、如何评价和创造价值的观点。“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现实地看,网民在年龄分布上具有较大跨度,在学历、职业、收入、城乡结构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因而在思想方面也具有较大差别。发展地看,思想行为的差异性除了受到自身固有因素影响外,也与外界息息相关。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在技术资源上有优势的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占据主导地位,教育信息从技术位势较高处流向技术位势较低处,思想差异也会因接触到信息的时间跨度的加大而扩大。此外,网络信息技术拓宽了网民在网络空间的活动范围,个体层次性呈现出隐匿化趋向。风靡一时的博客、人人网通过文字化符号吸引大批的追随者,现也被直播、短视频等具有可视化优势的新平台替代。网民产生的数据分布于各个平台,这些内容若不能及时地被记录分析,就会逐渐呈现消弭隐匿的趋向,教育引导的时效性也就得不到充分保障。

第三,主导意识形态与异质意识形态同构共存。网络作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精神需要的新方式,在有效丰富意识形态内容版图的同时也呈现出矛盾性特征。随着教育场域向网络纵深处拓展,广大网民群体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内容质量与深度有更高的期待。网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内容需要与部分内容精准度不高、阐释性不足、可读性不强之间的矛盾仍存在。异质意识形态是指在社会中不占主导地位、在性质上与主导意识形态根本对立的意识形态。异质意识形态具有现实指向性和趋利性,掩饰其淡化、分化、西化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目的,与主流意识形态相“贴近”。随着思想文化领域的交锋日渐激烈,许多异质意识形态不再大张旗鼓地宣扬观点,而是通过乔装打扮在网络空间传播,以观点的新奇性引发“情感共鸣”。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方式提升个体的辨别能力,许多现实问题就会因网而生、因网而增。

第四,教育环境的技术社会文化融合发展趋势。随着环境开放性的进一步增强,由于时空限制降低信息获取速率的情况被改变,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环境得到改善。人们能够冲破获取资源或满足需求的物质结构性障碍,拓展教育的空间和途径,“身体缺场,思想在场”的社会文化交互模式逐渐形成。正如《共产党宣言》对人类社会未来预言的那样,“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已被代替。因地理环境阻隔造成的闭关自守状态,已演变为全球化的交往互动。这造就了教育空间的缺场和思想在场两种状态相互交织,使得具有不同身份背景的人们无论身体是否在场,都能通过网络交流沟通,结成网络共同体。基于此的新型社会关系和结构开始显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环境与网民思想观念密切相关,能够对教育活动产生影响。现实生活中,同质人群间会相互产生联系,随着人机互动的深入,因为同质性而产生的内在凝聚力在网络空间逐渐降低,相似的身份背景和相似的价值观念不完全对应。“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4],人人关系的发展由单点聚合向多点扩散,开放而平等的社会关系和结构显现。

三、基于大数据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策略

“加强学习,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增强利用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对大数据发展规律的把握能力,使大数据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5]探讨运用大数据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策略,为信息技术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深度融合提供参考。

(一)重视内容建设,筑牢基于大数据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理论阵地

一是借助大数据完善内容体系,优化教育内容整体结构。结构意为事物内部各要素及其搭配和排列的关系,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内容结构优化的过程首先是诸要素调整的过程。依托可视化内容的呈现,大数据对内容在网络空间的分布情况、受关注度、讨论量等进行描摹,提升结构优化的科学含量[6],教育者可借助于此确立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要求。大数据注重各内容要素之间的相关关系研究,能够发现各要素间及要素与环境间的关联度,清除重复性内容,基于此强化各内容之间的衔接,推动构建合理完善的教育结构体系。

二是利用大数据实现内容更新,增强教育内容的时代性。运用大数据捕捉新时代新课题,丰富教育理论体系,突出教育内容的时代感。教育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观点和实践要求,为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提供了重要储备。随着《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推进,总体国家安全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实践探索已取得丰硕成果并形成相关典例。因此,有必要借助大数据对总体国家安全观融入教学的主题内容进行数据分析,识别哪些研究较为充实,哪些研究领域还留有空白,推动富有时代气息的思想理论融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

三是运用大数据优化内容形式,注重针对性和可接受性。运用大数据锚定学生对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兴趣点,为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学生的认知提供形式上的连通,建构情境化的教育体验。运用大数据观测网民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范畴讨论度较高的内容,积极挖掘趣味性强、可转化性高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发实践教学内容,并构建与之相配套的案例库、情景短剧、短视频等集成的数字化资源,强化教育对象的体验感受。

(二)加强对象研究,深化对学生认知特点和接受规律的科学化认识

一是融合大数据技术优势以便于因时因地因材施教。基于大数据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不能以数据分析代替教育者的思想传导与规律分析,而应以大数据优势正向地融入教育实践活动。面对信息的多点式散布,“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基本不看主流媒体,大部分信息都从网上获取”[7]。要注重运用大数据重点分析网民群体的上网偏好,关注学生“看什么、什么时间看、在哪里看、为什么看”。依据差异化特征,适应分众化的趋势,向学生提供适合其年龄层次、成长阅历、兴趣爱好等特点的教育内容。

二是利用大数据分析增强对各类数据的专业化把握。上网数据是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融合的产物,蕴含丰富的规律性信息。要充分重视教育对象的主体性,深化各类数据的爬取与分析,更好了解教育对象的认知特点和接受规律。通过分析繁杂数据,梳理一段时间内学生的关注点,辅助教育活动的开展。个体的异动在整体图景中也可以被大数据精准捕捉,教育个性化得以实现。针对异动的特殊个体进行量化研究,透过其行为表象把握内在的思想变化和价值倾向,科学研判网民思想与行为发展轨迹,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教育对策。

三是深挖大数据资源丰富教育活动所需的信息参考。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大数据资源,是指能够被教育者利用并有利于开展教育活动各要素的总和。大数据资源的效用取决于其对海量数据的把握和对规律信息的探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形势和教育对象的思想并非一成不变,其在自身发展、与外界接触的过程中得以延展。在丰富的信息海洋中,大数据能够捕捉教育对象相关数据的变化,为教育活动提供实时动态参考。依托于此,绘制教育对象思想行为变化的可视图,有助于激活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了解,从而实现信息参考的阶段性更新。

(三)强化技术支撑,构建资源共享风险防御教育评价的大数据平台

一是建立大数据信息中心,构建优质、开放的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至少具备相关内容的检索与更新、正反面案例的搜索、相关数据的开放授权与对比、核心数据的权限与保护等功能的平台。面对已有的信息平台,应避免重复化数据收集,尽快制定各平台的横、纵向沟通与联网机制,打破信息间茧房式的“壁垒”,减少数据间不必要的“程序”,为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提供一站式数据应用服务。

二是强化核心技术研发,打造智能风险感知与防御大数据平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以坚实的信息技术为基础,必须“更加重视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8]。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累积与显露是潜在的。得益于风险点在物理结构中的残留,大数据能够精准捕捉,并在多次强化“记忆”中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能力,进而实现风险点的提前式预警、预测和防范,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攻防靶场中占领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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