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自主创新”的概念证成与实践理性
作者: 付八军 曹彦杰摘要:“学院办大学”在学理上存在形象性突出但科学性不足的问题,在实践中推行过程皆由政府或者学校主导推动,至今尚未探索出可突破传统路径依赖的有效模式。“二级学院自主创新”能够消解“学院办大学”的负向评论,凸显“学院办大学”的中国道路,是既反映其精神实质又具有鲜明指向的学术表达。同时,“二级学院自主创新”比“学院办大学”更能体现学院办学的主体性、学院改革的主动性、示范学院的生成性。试点学院理想的生成路径正是通过“二级学院自主创新”获得改革亮点,然后通过政府或者学校助推亮点的放大与升华,实现一种自下而上生成同时自上而下推进的双驱动力变革模式。
关键词:二级学院;自主创新;学院办大学;内生动力;创业型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5)01-0058-08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思路
“学院办大学”[1](以下简称“院办校”)成为中国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形象表达,是应对“大学办学院”(以下简称“校办院”)传统改革路径的一次重大理念创新。类似的“院系办大学”与“大学办院系”、“院系办校”与“校办院系”等改革口号,都是“院办校”[2]与“校办院”在不同场合下的异名同义之表述。当前,基于激发高校办学活力的各种校内大调整与大改革,普遍依存“院办校”的改革精神与指导思想。然而,“院办校”在学理上被视为形象性有余而科学性欠佳,在实践上尚未寻找到突破传统路径依赖的有效模式,亟须寻找一个既体现其精神实质又具有鲜明指向的学术表达。
“概念”是基础研究的根基或者基石,概念的重要性决定了概念研究的重要性[3]。“院办校”是一个价值重大的现实问题却不是一个经得起科学论证的学术概念,有没有一个更具全球通用性与学理性的科学概念或者说学术表达取而代之?其实,该学术表达无须外引国际术语,不用内创偏僻词汇,我们有一个学界广泛应用的常见本土概念组合,即“二级学院自主创新”。“二级学院自主创新”与“院办校”具有同样的时代意蕴,体现了前者取代后者的可能性;“二级学院自主创新”能够消解“院办校”的负向评价,体现了前者取代后者的必要性;“二级学院自主创新”已经凸显“院办校”的中国道路,体现了前者取代后者的现实性;“二级学院自主创新”更能达成“院办校”的改革目标,强化了前者取代后者的正确性。本文试从这四个方面论证与阐释“二级学院自主创新”是“院办校”的最佳学术表达,在此过程中隐现中国高校自下而上改革与发展的理想实践路线。
二、“二级学院自主创新”体现“院办校”的时代意蕴
“院办校”强调要以二级学院作为办学主体,将人财物等相关重要办学资源及其重要权力交给学院,通过学院的自强自立推动学校的转型升级,可以称之为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与之相反,“校办院”则强调要以高等学校作为办学主体,由学校统一掌控、分配乃至使用人财物等重要办学资源,通过学校的规划部署牵引学院前行,可以称之为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径。从学校角度而言,“二级学院自主创新”与“院办校”在价值指向、改革路径乃至精神实质上高度一致,尤其在中国“校办院”的高等教育大背景下,两者体现了同样的时代意蕴。
(一)权力重心下移是国际一流大学的基本特征
西方著名大学的管理体制与价值追求不尽相同,但是以“院办校”体现出来的“底部沉重”属于这些名校的共同特征。中世纪时期的巴黎大学被视为“先生大学”的典型,教授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聘请教授、招收学生、确定学费以及任命校长、制定学校规章等,其办学传统不仅形塑巴黎大学的现在与未来,而且影响欧洲许多国家的大学建立与发展。例如,巴黎大学的部分师生于1167年在英国创建的该国第一所大学——牛津大学,以及1209年从牛津大学出走的教师创建的剑桥大学,根据学生的住所建立了各自拥有众多学科的实体性学院,这些学院逐渐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章程制订、学费收取等核心权力,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了“院办校”的西方传统。德国大学于19世纪进入世界高等教育中心,尤以其源于中世纪大学初期行会制度的讲座制度最受关注。讲座制度加强了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对于教学科研以及人员设备等的集中领导,导致校内各项权力重心从学校、学部下移到研究所、讲座教授。随着大学职能多元拓展与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美国的学系制逐渐取代讲座制成为国际高等教育的宠儿[4]。毫无疑问,以“校—院—系”三个层级作为基本架构的美国大学院系体制,依然遵循并积极推动“院办校”的实践以及二级学院自主创新的发展。
一般而言,当事物朝着某一方向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会往相反的方向发生转变,此即中国成语“物极必反”揭示的事物发展普遍规律。因此,当世界一流大学试图加强学校控制、减少学院权力之际,我们不能将之称为从“院办校”到“校办院”的逆转,只能视为二级学院自主发展影响到了学校的整体利益,需要对此办学模式进行改革或者完善。尤其在这些加强校方驾驭权力的各种努力失败之后,我们有更加充分的理由相信,西方名校“院办校”的基本特征极具稳定性,二级学院自主创新的优良传统极富生命力。例如,在长期“院办校”的传统下,牛津大学的二级学院和私人学堂成了大学中的“大学”,属于完全的自治法人,独立自决地掌控着各自的人财物等办学资源。为了改变这种分治状况,提高校方行政决策效率,牛津大学校长约翰·胡德自2004年上任伊始就着手进行改革。他主持发布的《牛津治理结构》至少经历5个重要版本,从《绿皮书》到《白皮书》,从公开辩论到邮寄投票,每次都被牛津议会否决。在无法改变现状的背景下,胡德的继任者安德鲁·汉密尔顿放弃内部重大调整的改革,转而通过寻找外部资源来增加校方驾驭能力。虽然牛津大学、哈佛大学等众多世界顶尖学府在强化校方权力的尝试中遭遇挫折,但从中我们获得了宝贵的教训。更重要的是,这些案例明确地昭示了一个现象:以“二级学院自主创新”为核心理念的“院办校”治理模式,已逐渐成为西方高等教育的显著标识。
(二)激活二级学院是国内高等学校的改革主旨
“院办校”的概念出笼以及个案试点,既是借鉴国际高等教育先进经验的结果,也是帮助国内高等教育走出困局的尝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下放办学自主权”为主线的高校外部治理,传导到高校内部治理便形成了以激活二级学院作为改革主旨的模式。国家考评大学、大学考评学院、学院考评教师,这是政府主导办学模式的内在逻辑与必然选择。尤其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以后,国家层面的试点学院项目“一石激起千层浪”,省域层面的试点学院纷纷设立并开启了向区域示范、国家试点的跃升之旅。在此背景下,国内高校普遍推行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对接校内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与战略要求,从思政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多方面量化考评二级学院,有些甚至将考评等级与学院的绩效奖励挂钩。尽管自2014年起国家试点学院改革步伐明显放缓,尚未达到以点带面激发学院办学活力的预期,甚至被认为“不大可能涉及试点改革的后续环节”[5],但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与扩散了“院办校”的理念,让国内高校普遍将二级学院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基本制度固化下来,其出发点正是为了推动二级学院自主创新。
学校乃至国家层面之所以要将激活二级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变革的办学逻辑,那是因为二级学院才是高校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职能的主体,是最能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与发展水平的实体。“办大学就是要办好二级学院。”[6]“从某个角度而言,学院与大学是同一性的关系,学院就代表着大学。”[7]伯顿·克拉克提出了传统型院校向创业型大学组织转型的五大要素,其中之一便是激活学术心脏地带。这个学术心脏地带是教师与学生齐聚的基层学术组织,是知识流转与学术生长的二级学院,它总能第一时间感应人才市场与科研需求的时代之变。“学院和大学中的变革发生在战壕里:教授和学生做什么就是院校变成什么。变革发生,不是因为一个委员会或者一位校长坚持一个新的理念。”[8]这段话虽然有些偏颇,但是道出了“大学之变首先在于学院之变”“学院转型才能带来大学转型”等办学理念乃至教育规律。中国重点大学建设政策自1954年开启至今一直存在,只是称谓有所不同。我国自2015年开启“双一流”建设进程以来,迎来了两大重要变化:一是在评价体系中取消了终身制,二是增设了学科轨,这对高校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流学科”评价轨道的增设,进一步将学校发展的重心下移至学院,激活二级学院成为各级教育领导的办学共识。因为,某个学科如何建设属于学院的事务,哪些学科需要建设属于学校的事务。
三、“二级学院自主创新”消解“院办校”的负向评论
在中国公办高校普遍缺乏内生动力的背景下,“院办校”被寄予提振基层学术组织自主创新的变革愿景。该概念超越中国高校传统运行逻辑的惯性思维,以其逆向态势吸引本行业内众多学者与职员的关注,在观念搅动甚至思想引领上有助于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二级学院自觉或者被动地步入创新自强的轨道。但是,无论作为概念还是理念的“院办校”,自问世就受到质疑,从学术层面否定了其作为中国高校治理体系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乃至合规律性基础,不如具有同样指向性的“二级学院自主创新”那样体现学理性、适应性与生命力。在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强化二级学院主体责任上,如果说“院办校”类似概念属于表征揭示,那么“二级学院自主创新”便属于内涵提炼。综合起来,当前“院办校”的科学地位至少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挑战,“二级学院自主创新”可以应对这些挑战继而成为“院办校”的学术表达。
(一)基于真假命题的哲学审思
概念的科学性是其合法存在的理论前提,更是其指引事物发展的先决条件。学界对于“院办校”的质疑,首先是从其科学性角度出发。梁文明与何敦培根据还原论、整体论的哲学观点[9]151-154,皮修平与梁文明从语义语法层面分析[10],均认为“院办校”不是一个真命题。确实,大学与学院的关系,并不存在统一模式,远非简单的“谁办谁”问题。例如,大学与学院存在两种极端的整合模式:一种是松散的整合,各个二级学院独立存在且依存度为零,增加或者裁撤某个学院并不影响大学的性质与功能;另一种是有机的整合,各个二级学院相对独立却又彼此依存,既不能在该大学名义下随意增加某个学院,更不能在不影响其他兄弟学院的前提下裁撤某个学院。对于松散的整合模式,“院办校”在学理逻辑上可行,因为只要各个学院办好,大学自然能够办好。但是,对于有机的整合模式,与其说是“院办校”,不如说是“校办院”,因为只有学校才有可能协调众多的二级学院,实现资源的共享与整合,达到1+1+1+……1(第N个1)>N的社会效应。在定位校院关系时,如果采用“二级学院自主创新”概念,那么不仅可以运用到松散的整合模式中,而且可以运用到有机的整合模式中。当一所大学内部的学院属于完全松散的整合关系且各自同时拥有较大自决权之际,必定需要依靠学院的自主创新才能实现学院以及大学的发展;当一所大学内部的学院相辅相成且作为缺一不可的局部支撑大学整体之际,通过学校层面的战略引领推动学院层面的自主创新正是该所大学获得持续快速发展的动力机制。
(二)基于两选其一的问卷调研
调查研究是了解现象的基本途径,是科学发现与真理揭示的重要起点。从其内容看,调研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对象事物的客观描绘,在此称为客观调研;另一种是针对生命主体的主观感受,在此称为主观调研。无论客观调研抑或主观调研,都只是发现一种现象而非真理。尤其个人的主观感受,在某些时候会歪曲而非本真反映真理,导致该种类型的调研容易得到假象而非真相。不少真理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学术问题往往不能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但是,主观调研是了解认识现状与舆情风向的最佳方式。当发现调研结果(现象)与研究假设(在此假定属于真理)存在较大出入时,我们就可得知要么这个真理尚未从精英走向大众,要么人们对对象事物的认识存在偏差。从充分发挥学院自主创新精神的角度看待“院办校”,中国高校的学术与行政精英们应该不难达成共识,毕竟没有作为内因的二级学院的活力激发与自主创新,就不可能有作为外因的大学整体的实质性改革与发展。但奇怪的是,当调查这些精英时却发现只有61.7%的人主张“院办校”,依然有38.3%的人坚持“校办院”[11]。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反对“院办校”,不是因为他们否定二级学院自主创新,而是因为他们对“院办校”概念的认识存在偏差。而在我们将调查问卷的问题设置为“在当下大学治理变革中,您认为二级学院自主创新有无必要”之后,针对多种精英群体的调研结果发生显著变化。在中国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创新活力不足的“校办院”大环境中,无论政府、高校还是学者个体,在此问题上都能够高度达成一致。事实上,国家设置试点学院的教育体制改革项目,高校开展二级学院的年度考评,表明二级学院的自主创新已被提上改革日程。至于相应工作进程迟滞或者效果不明显,这反而正是该主题值得关注且亟待研究的现实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