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书院述略:从苏轼与书院的关系谈起
作者: 邓洪波 刘敏摘要: 苏轼在两次兴学运动中认为当“因循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今世,也即主张书院与官学并存;但是随着官学化运动的发展,苏轼转而支持官学的发展,甚至参与其中。这与他“学者,王者事也”的学校观有关。他认为,兴王化之教才是地方官员修建学校的目的,而官学与书院均为王化之所。目前统计的10所东坡书院,主要是后人崇拜苏轼,并以之为主祀对象的祭祀性书院,这也决定了这些书院呈现尽可能地追寻先贤遗迹,但又不完全是苏轼行迹过化之地的特点。在修建东坡书院祭祀苏轼的背后,有着复杂的政治与地域文化因素。如常州东坡书院的修建缘于晁子健看重家族和苏轼的交往,而惠州东坡书院的修建则与当地民众将平安的希冀寄托于苏轼祭祀有关。这些对于认识书院的形成机理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东坡书院;苏轼;苏公祠;兴学运动;教育史
中图分类号:G649.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4)03-0112-08
苏轼以其在文学和艺术上的成就,而在宋代历史上大放光彩。历代流传其故事,甚至将其神化者,大有人在,相关著述可谓汗牛充栋①。但是迄今为止,尚未有论文对苏轼与书院之间的关系展开讨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苏轼本人并没有参与书院的建设,但是在其过化之地,后人纷纷建设东坡书院。这对于书院史研究来说,是一个极有研究价值的文化现象。分析其建设的缘由,知其所以然,对于我们理解书院的形成机理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不过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还需从苏轼对书院的态度和认知着手。一个人的态度和认识不一定会主导行为,但却是认识和理解其行为的一把钥匙。遵循这一规律,笔者从苏轼本人对于书院的认识出发,进一步探讨东坡书院的修建过程。另外,苏轼是北宋颇具代表性的文人,我们以苏轼为例,亦可观察同时代士大夫与书院的关系。
一、 苏轼在两次兴学运动中的态度
元代的黄溍为西湖书院撰写了《西湖书院田记》,其中对苏轼进行了一番评价:“苏公,书院之先贤,显诵其说而推明之以为记,庶几来者主张是而勿废,且以劝夫束书不观,游谈无根者焉。”[1]黄溍为何把苏轼定义成西湖书院之先贤呢?这跟苏轼所写的《李氏山房藏书记》有关。为方便论述,我们迻录如下:
余友李公择,少时读书于庐山五老峰下白石庵之僧舍。公择既去,而山中之人思之,指其所居为李氏山房。藏书凡九千余卷。公择既已涉其流,探其源,采剥其华实,而咀嚼其膏味,以为己有,发于文词,见于行事,以闻名於当世矣。而书固自如也,未尝少损。将以遗来者,供其无穷之求,而各足其才分之所当得。是以不藏于家,而藏于其故所居之僧舍,此仁者之心也。
余既衰且病,无所用于世,惟得数年之闲,尽读其所未见之书,而庐山固所愿游而不得者,盖将老焉。尽发公择之藏,拾其余弃以自补,庶有益乎?而公择求余文以为记,乃为一言,使来者知昔之君子见书之难,而今之学者有书而不读为可惜也[2]359。
苏轼这篇文章虽然披露了时人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的现象,但是黄溍将其列为书院之先贤的用意,在于引用苏轼对李氏山房的夸赞,以阐发黄溍本人对西湖书院的观点。
苏轼在这篇文章中表示,李公择将书“以遗来者”,供更多需要读书之人借阅是仁者之行[2]359。那么,对于具有藏书和教育功能,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代替官学的书院[3],苏轼又是怎样的态度呢?这还需要进一步求证。
熙宁四年(1071),苏轼明显地表露了对学校的看法。当时三舍法开始推行,朝廷让苏轼上言,其所上书《议学校贡举状》对庆历新政以来学校改革的成果进行了评价:
使三代圣人复生于今,其选举养才,亦必有道矣,何必由学。且天下固尝立学矣,庆历之间,以为太平可待,至于今日,唯有空名仅存。今陛下必欲求德行道艺之士,责九年大成之业,则将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又当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游士,百里之内,置官立师,狱讼听于是,军旅谋于是,有当以时简不率教者,屏之远方,终身不齿,则无乃徒为纷乱,以患苦天下耶?若乃无大变改,则望有益于时,则与庆历之际何异。故臣以谓今之学校,特可因循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吾世,足矣[2]723-724。
从苏轼这段话可看出,苏轼对于庆历以来的兴学运动和熙宁兴学运动都持悲观态度,并认为现下当“因循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今世。而其中“因循旧制”到底所指为何,需要从仁宗朝的庆历兴学运动之前说起。
景祐年间,朝廷不仅对建立州学的政策逐渐放宽,还给各州学赏赐学田。因此,苏颂、田况等人认为景祐年间才是天下兴学的开始。陈植锷先生的《北宋文化史述论》曾对于宋代地方州郡建学历史进行了仔细考察,也将景祐年间作为北宋州郡兴学开始的标志[4]147,他这一观点逐渐为学者们所认可[5]。在支持建学的同时,朝廷对于书院的赏赐也很频繁。如宝元元年(1038),“赐河南府嵩阳书院田十顷”[6]2872。更有甚者,朝廷还直接将原来的书院改为官学,如景祐二年(1035),应天府书院改名为应天府府学。
而到庆历四年(1044),形势有所变化。范仲淹等人复古劝学,标榜“兴学校,本行实”,称:“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于学校,然后州县察其履行,则学者修饬矣。故为设立学舍,保明举送之法。”[6]3563在接下来颁布的诏令中,更是强调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约束,将这一要求贯彻得十分具体。其中规定“士须在学习业三百日”,禁止“行亏孝悌”“籍非本土”之人学习等[6]3564。从表面上看,这只是对学生行为的规定,但从社会层面而言,却对书院的发展产生了致命的打击。
陈植锷先生注意到,宋初以来书院的兴起促成了“四方游士”的跨区域流动[4]168。张方平的《乐全集》收有一篇《朝奉郎守太子中舍骑都尉韦君墓志铭并序》,主要介绍主人公韦不伐的生平。韦君曾经在应天府书院讲学,其“尤善与人交,范仲淹希文、石延年曼卿、刘潜仲方,山东豪俊慕君名从游者甚多”[7]。此时,应天府书院尚未改为州学,山东等地的求学之人皆慕名而来,可见书院教学带来的社会流动。又如石介的《泰山书院记》也大篇幅介绍了其“游从之贵者”,并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8]。士人前往书院游学的事例,见诸史料者颇多,在此笔者不一一列举。在庆历兴学之前,除了书院外,州郡之学也在一定程度上向四方游士大开方便之门。如《故龙图阁学士滕公墓志铭》中记载,滕元发是婺州人,因胡瑗此时在苏州州学任教[2]461-462,滕前往苏州从于胡瑗学习,并成为其门人之一。随着庆历兴学“本行实”之法的执行和州县学的建立,游士的流动减少,书院的生源受到削减,而各地官员对于州教授的大力筛选和拔擢,又使州县之学的教师素质得到大幅度地提高,书院之地位更加“边缘化”。
对于熙宁年间即将推行的三舍法,苏轼在《议学校贡举状》一文中提到,“又当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游士,百里之内,置官立师”[2]723。苏轼以“又”字起头,可见在苏轼的心目中,熙宁兴学与庆历兴学之法大同小异。那么,“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游士,百里之内,置官立师”也应该是苏轼对庆历兴学的评价。所谓的“敛民财以食游士”,就是指耗费钱财兴建州县学一事,而其中招揽游士的,又绝大多数是书院。所以,其所说的现象就是指州县之学招揽了原来书院的游士。所谓“因循旧制”,其实就是维持庆历兴学之前的书院与州县学多样化发展的局面。因此,苏轼在熙宁兴学之前,认为书院与州县之学同为先王旧物,应该共同存在。
李公择的山房只具备藏书之职能,按照当时的理解来说,应当是所谓的“私庭”,苏轼尚且觉得其创建是仁者之举,那么,书院的活动也以藏书为基础而展开,且功能更为完善健全,苏轼对其予以认同,也在情理之中。
苏轼在建中靖国元年过南安军,地方请其作《南安军学记》,苏轼在文中表露了此时的心境与态度。其曰:“朝廷自庆历、熙宁、绍圣以来,三致意于学矣。然荒服郡县必有学,况南安江西之南境,与闽、蜀等,而太守朝奉郎曹侯登,以治郡显闻,所至必建学。”[2]373苏轼此时已年过花甲,以一个过来者的身份回首往事,看到了兴学运动推动了地方学校的建设,由此其对于兴学运动的态度也有所改观,甚至大力推荐州学的教授,转而支持州县之学的建设。究其实,苏轼的态度变化只是现象,苏轼对书院的认识才是他态度转变的原因。我们接下来对此进行讨论。
二、苏轼及其同时代人对书院的认知
我们若要理解苏轼态度变化的动因,需要进一步探讨苏轼对书院的认识。但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对书院在其时代中的性质作一个定位,而文莹在《玉壶清话》中的记载或许可以作为切入点。
文莹的《玉壶清话》对应天府书院成为府学的前史进行了详细论述:“及设旧学百余楹,遇如庠序之盛。州郡惜其废,奏乞赐额为本府书院,命奉礼郎戚舜宾主之,即纶子也。”[9]8文莹的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真宗至神宗年间,与苏轼活动重合度很高,而且应天府书院兴起的时间,发生在文莹经历过的年代。因此,文莹的记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时人的认知。“过如庠序之盛”中的庠序意指官学,此时的应天府书院还不算官学,而是乡党之学。与苏轼同时代的曾巩也有同样的认知,其在《隆平集》中称:“大中祥符初,应天府民曹诚即戚同文旧学之地造书舍,诏赐额曰应天府书院,命戚纶之子舜宾主之。其后庠序之教兴,而所谓书院者未之或闻矣。”[10]可见,这里也是将书院与“庠序之教”严格区分开来的。“庠序之教”就是指州县之学,书院则是与之相对应的乡党之学。这种认知,也一直延续到南宋。
南宋人程珌在《问学校》一文中表达了他对学校的看法。其曰:“自京师郡县,莫不置学,前日之书院既已荒芜不治,近世名卿大儒乃稍访求葺理,以复承平之遗风,使不以课试为累,而得专心于讲习既为之归,以示讲学修身之要,又为之记,以开游学向方之途,其意甚厚。原远末分,居者未免植门户之私,游者未免流餔餟之习。岂书院之设特为学者自便之地,又何以甚异于郡县之学耶?今又因诸老之讲明,以仿湖学之规模,推湖学之教育,以还书院之旧贯。”[11]这是一篇策问。据《宋史全文》载:“庚辰,以礼部尚书程珌知贡举,刑部尚书邹应龙、右谏议大夫朱端常、中书舍人程贵谊同知。”[12]这篇策问很可能是程珌给科举考试者所作的范文,讨论的是南宋大儒朱熹等人兴建书院讲学的状况。其中提到书院“以开游学向方之途”,与北宋时书院的特征一脉相承。值得注意的是,“岂书院之设特为学者自便之地,又何以甚异于郡县之学耶?”的反问,说明在程珌的心目中,已将书院与“郡县之学”有意识地分开;南宋的理学家们对于书院灌注了挽救科举之弊的理念,并将书院视作乡党之学[13]。从略早于苏轼的文莹、与苏轼同时代的曾巩,到南宋的程珌都认为书院是乡党之学来看,这应该是一个宋人共知的常识。苏轼如果不是个特例的话,可能也是如此定位书院的。在苏轼的心目中,书院是乡党之学,属于“先王旧物”。而苏轼属于士大夫官僚阶层,在许多地方任过官,其面对的不光是书院,还有州县之学,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考证苏轼对学校的总体认识。为了论述方便,我们还需要回到《玉壶清话》的记载。
前文《玉壶清话》在论述应天府书院之事迹时,就提到了此时州郡的态度。其曰:“州郡惜其废,奏乞赐额为应天府书院。”[9]94朝廷为应天府书院赐额的时间,当在大中祥符二年(1009)[6]1597。州郡长官支持书院的发展,朝廷也对书院多有赏赐,这是庆历兴学之前长期的状况[6]2807、P2872。即使是庆历兴学,也是在书院原有发展基础上才得以推行的。作为庆历兴学主导者的范仲淹,也只是觉得州郡学需要向书院的发展学习,而非否定书院的发展[14]。当时的不少官员并不觉得书院的发展与州郡学之间存在违碍,苏轼便在其列。而且,许多人还会把书院的兴建当作其政绩的一部分。如文同撰写的《都官员外郎钱君墓志铭》便载有钱去私兴学之事。其记曰:“(钱去私)迁著作郎,知河南府登封县。县有嵩阳书院,师席久倚,生徒尽散落。去私尽料邑人弟子之良者,遣往教之;四方之士来者,皆留其中。嵩阳之学,至今为盛。”[15]钱去私去世于治平三年(1066),此时离轰轰烈烈的庆历兴学已有二十余年,但在张方平的笔下,兴建书院依然是钱去私生平值得大书特书的事迹。元丰八年(1085),湘阴县令王定民为里人邓氏所建的笙竹书院作记,就提到里人的看法:“桑梓邻通城,公有最绩,闻以教育讲校为先。”[16]在这篇《笙竹书院记》中,“教育讲校”是王定民政绩的一部分,其中也包括书院的建设。虽然经历庆历兴学、熙宁兴学的浪潮,书院建设在地方官员的意识中,依然是化育地方的政绩。苏轼在《南安军学记》中也说道:“夫学,王者事也。”[2]374从地方官员的视角看来,化育一方百姓,是推行王政的需要。作为苏轼的弟弟,苏辙也有过类似的表达,并予以进一步阐发。其曰:“然考其行事,非独于学然也,郊、社、祖庙、山川、五祀,凡礼乐之事皆所以为政,而教民不犯者也。”[17]396应该说,“以学为政”是苏轼和许多同时代士人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