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标准化考试取向下如何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作者: 王正青 田霄
摘要: 后标准化考试取向下的本科生招生制度以综合化为导向,学业指标与非学业指标共同构成了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基于“选拔出兼具优异学业成绩与良好品格且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本科生”的招生目标,美国加州大学系统在新世纪启动了本科生招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最终形成了涵盖过程性和可量化同步的学业成绩评价、公共性与个性化并重的个人品质评价、参与性与多样化兼备的课外活动评价模块。根据本科生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加州大学系统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流程与考核方式。加州大学系统从多维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改革本科生招生办法,对我国推动大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具有镜鉴价值。
关键词:加州大学系统;本科招生制度;标准化考试;综合素质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2)02-0110-10
高校招生模式直接影响高等教育人才录取与培养质量,如何科学选拔新时期所需的高等教育人才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热点议题。2020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积极探索在招生中对学生全面、综合评价,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2021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逐步转变以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然而,在探索多维度评价考试模式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如综合素质评价的繁琐性与主观性、学生综合素质材料的欠真实性与完整性、教师工作负担加重以及家长专业性缺失等问题,使得一些高校开展的综合素质评价面临公信力危机[1]。作为美国乃至全世界公立大学最高水准的加州大学系统近年来着力推进本科生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这些改革举措对推进我国高校人才选拔考试科学化,尤其是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具有重要镜鉴价值。
一、加州大学系统非标准化考试招生的改革历程
根据1849年加利福尼亚州(简称“加州”)批准第一部州宪法,加州确立了建立州立大学教育系统的目标。到20世纪60年代,加州整合州高教机构,逐渐形成由加州大学系统(UC)、加州州立大学系统(CSC)和加州社区大学系统(CCC)组成的公立高等教育体系。其中加州大学系统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拥有10所分校。在2021泰晤士(THE)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洛杉矶分校、圣地亚哥分校、戴维斯分校、圣塔芭芭拉分校、尔湾分校均是全球排名前500高校[2]。
(一)加州大学系统本科生招生改革的酝酿启动
加州大学系统不断推进本科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2001年11月,加州大学系统发布《加州大学系统本科招生政策指南——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南》),旨在取代先前的分级招生制度。《指南》提出,将采取全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招录本科生,使用多种方式对学生的学业成就及校园经历进行考核,具体原则包括: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业及个人成就以及其对社区和未来对学校的贡献;采取多因素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各分校在符合综合评价的宗旨下可自行采用灵活的招生方式对学生进行招录,同时需注意招生方式与学校价值观相符[3]。在之后的2010年、2012年和2014年,《指南》内容逐步细化,具体包括:扩展综合评价的内涵,注重对学生批判性思维、阅读能力等能力考查;制定更加详细的综合评价审查程序;综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加强对招生官的培训等。总体而言,该阶段的综合评价旨在综合使用多种方式,采用多样的标准了解学生的学业成就及学业表现和学生的适应能力。
(二)加州大学系统本科生招生改革的加速推动
随着2016年美国标准化考试SAT的变化,加州大学系统对《指南》进行修改。在2016年的招生方案中,本科生的招录标准主要包括学生的高中成绩、标准化考试成绩和特殊的学业成就与才能以及学生的课外活动。在标准化考试成绩方面,加州大学规定申请者必须参加SAT并选考写作科目或参加ACT并选考写作[4]。2019年9月,加州大学系统发布“解读综合评价”文件,对综合评价的参考因素进行了全面阐释:将综合评价分为学术方面和非学术方面两个维度,两个维度中又包括14个参考因素。学术方面成就的评价具体包括标准化考试成绩、高中学业绩点、高中课程选修情况、为升学所参与的课外教育项目和获得的学术成就等,同时对标准化考试成绩的招录分数作出规定;非学业成就方面评价,包括申请者参加的特殊项目获得的奖项、与生活相关的应用型学业成就等[5]。这些综合评价标准体现出加州大学系统本科生招录目标的转型:从先前的以多样方式考查学生的学业表现转变为注重学生的实践性与探索精神,即如何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三)加州大学系统本科生招生改革的最终落地
2020年5月,为保证本科招生政策更加符合学校的包容性价值观,更加体现公平性原则,加州大学系统董事会集体同意调整原有的本科生选拔制度,随即加州大学系统校长办公室在学校官网上发布新闻,向社会告知“加州大学系统将逐步取消使用标准化考试(SAT/ACT),计划在2025年开发更合适的测试作为本科生选拔指标”[6]。加州大学系统总校长珍妮特·纳波利塔诺(Janet Na-politano)表示,“董事会的该决议标志着加州大学系统本科招生将发生重大变革”。2021年5月,加州大学系统发布《加州大学系统同意在招生中不再考虑标准化成绩》(UC Agrees to No Longer Consider ACT/SAT Scores in Admissions)的文件,宣布将不再以标准化考试成绩(SAT/ACT)作为录取学生和奖学金申请的参考标准,而是采取更科学的方式全方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7];加州大学系统招生委员会发布《本科招生要求及综合审查年度报告》(Annual Report on Undergraduate Admissions Requirements and Comprehens-ive Review)促成了改革措施的最终落地。
加州大学系统实施以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为导向的本科生招生改革,既是基于其内部多年来招生考试改革的政策延续,也是顺应全球高校人才选拨改革的积极探索。纵观21世纪以来加州大学系统本科生招生改革历程,其改革的指导思想与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弱势补偿理念。根据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的正义第二原则,“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加州大学系统本科生招生改革在兼顾社会公平与防止“逆向歧视”的招生背景下,政策性照顾并保证少数族裔与弱势群体的入学机会。二是全面评价理念。相较于之前的综合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学业成就,改革后的招录更加全面地对学生个人品质、非学业的实践活动与成就等进行考查,致力于招录兼具学习能力与社会精神的学生。三是程序科学理念。新招录程序从前期制定招录条例、中期开展招录测试和后期审查考生资料与保证招生官专业性等环节进行完善,通过学业与非学业评价标准、个人品质问卷、招生委员会整体评估辅以招生数据库等路径,保证招录程序兼具可行性与科学性。四是过程取向理念。不同于以往将标准化考试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核心参考指标,改革后的招录更加注重学生在整个高中阶段的过程性学业成就,将高中阶段所修的课程以及由课程成绩转化而得的学业绩点作为招录依据。
二、加州大学系统本科生招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维度
根据2021年5月公布的《本科招生要求及综合审查年度报告》,新的加州大学系统本科生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课程成绩、个人品质和社会实践三个模块。其中,课程成绩主要考查学生在高中阶段的过程性学业成就,并划定学生在高中阶段的修读课程与成绩标准,同时基于州内学生高中学业成绩对高中成绩在该校前9%的州内学生开展专项招生计划。个人品质方面明确评价标准的维度与项目,并指出课外活动所包含的内容与范畴,有效地将学生的软实力纳入综合素质的评价内容[8]。
(一)过程性和可量化同步的课程成绩评价维度
相较以标准化考试成绩作为评价与筛选指标,加州大学系统在2021年的本科生招生中,更加注重学生的过程性学业成绩,注重学生在整个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与自主性的学习能力。加州大学系统通过对学生高中阶段课程分数与绩点设置要求,致力于全方位考量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以及学习水平,同时对学生特殊学业成就进行考量,充分了解学生的学术兴趣和学术基本素养,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学业指标。
一是由学生在高中阶段的课程成绩转化而得的学业绩点(GPA)。学业绩点是对高中生学业成绩持续测量的结果,体现了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的长期付出。学业绩点不仅包括课程成绩,同时还包含学生在课堂中表现出的非认知技能,如时间管理能力、文献查找技能、汇报能力等。加州大学系统要求申请者在高中阶段完成修读包括历史、英语、数学、科学、外语(除英语外的其他语言)、视觉和表演艺术以及本科预修课程在内的15门A-G课程(如表1)[9],并基于这15门课程的成绩计算学生的学业绩点。同时,加州大学系统要求申请者完成的A-G课程的绩点高于基准学术绩点(加州州内的学生基准学术绩点为3.0,州外的学生基准学术绩点为3.4),这其中也包括完成加州大学认证的荣誉课程的附加分。此外,在高中课程绩点方面,加州大学系统还规定学生所修的A-G课程的数量、内容以及成绩必须高于A-G课程的最低课程要求。
二是学生在本州高中的名次。对于州内学生,加州大学系统将根据其在10年级和11年级完成的加州大学系统批准的课程作业中所取得的绩点,前9%的学生即有资格加入加州大学系统的“地方录取资格”(Eligibility in the Local Context,ELC),加州大学系统再从ELC招生计划中选拔有能力入学的高中生。ELC招生计划中所标明的申请者成绩排名,也是基于学生高中成绩绩点进行计算的,从过程性成绩中确定合适的人选。在加州大学系统本科生招生标准中,对ELC计划的阐述为“申请者在加州大学系统申请系统中输入课程作业与成绩后,系统将会对学生的绩点与其学校规定的绩点进行比较,如果申请者的绩点达到或高于所在学校的基准绩点,即会被加入ELC招生计划,加州大学系统会在学生的申请中增加ELC注释”[10]。此外,ELC招生计划也规定学生需要在高中结束前预先修完加州大学系统所规定的A-G类课程。
三是学生在高中阶段所取得的特殊学业成就。加州大学系统本科招生标准中指出,“学生在任意学术领域的一个或多个特殊项目中的出色表现,或在特殊领域的才能、成就或奖项”均可申报,如在视觉和表演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特长,在外语写作或口语表达方面表现出的出色水平,以及深入研究和探索他文化等别具一格的个人兴趣爱好等。在特殊学业成就方面,加州大学系统也要求学生完成高中课程范围内的或与特殊学校活动计划相关的特殊项目[11]。
(二)公共性和个性化并重的个人品质评价维度
加州大学系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个人品质纳入考量范畴,并有较为明确的个人品质筛选标准与评价维度。个人品质包括个人的性格特征(Character)与素质(Qualities),这在加州大学系统的本科招生改革中受到格外重视。如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对学生个人品质的表述为“通过对申请者个人品质的了解,探寻学生的求知欲以及个人发展兴趣等”,致力于寻找能够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知识活力与文化生活多样性作出贡献的学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在对个人品质的描述中指出,“我们正在寻找具有自主性、领导力和坚忍不拔的品格并能够为他人服务且具有丰富的他文化经历的人”。总体而言,加州大学系统对本科生招生的个人品质标准可分为公共性和独特性两大类。
学生的社会性及其公民素质,表现为追求“公共利益”(Common Goodness)与社会贡献。2016年1月,哈佛大学教育学院发布《力挽狂澜:通过大学录取政策来激励学生关心他人和公共利益》(Turning the Tide: Inspiring Concern for Others and the Common Good through College Admissions)报告,呼吁改变美国大学对申请者的评估方式和衡量标准。报告的第一部分指出,招生的主旨是“促进对他人、社区服务和参与公益事业更有意义的贡献”[12]。对学生“追求‘公共利益’与社会贡献”,加州大学系统表述为“具有领导力,在申请者的组织和协调下能够对他人产生积极的影响,解决身边的纠纷以及长期性地为集体作出贡献,如学生通过怎样的努力使其学校或社区成为更宜居、舒适的区域”。在对学生的社会性进行评价时,招生官将依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如课外活动相关材料和教师以及咨询师在推荐信中提到的相关信息,并结合学生的写作内容和写作风格、面试表现等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