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书院招录制度对新时代高校招生改革的启示

作者: 黄漫远

清代书院招录制度对新时代高校招生改革的启示0

摘要: 书院是中国古代高等教育的典型形态。清代书院数量多、分布广,大部分书院确立了规范的生徒招录制度。清代书院招录实践具有招生自主、多方参与和精准选拔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主体性地位,为当下高校招生改革提供了历史借镜。当前,高校对招生主体性地位和主体功能发挥的忽视,使得招生面临同质化、行政化、功利化等困境,难以完全适应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需要。为强化高校招生主体性地位,需在扩大、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实现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学术回归;在多元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多方利益主体参与的选拔机制;在进行高校招生能力建设的基础上,提升高校精准选拔合适学生的能力。

关键词:清代书院;招录制度;高校招生改革;招生主体性地位;历史考察

中图分类号:G649.21;G649.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2)04-0110-09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的起步。一直以来,围绕高考改革的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问题,都是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先行研究或聚焦高校招生的理论探讨或实践探索[1-2],或侧重域外高校招生经验的介绍和借鉴[3-4],关注和思考我国历史经验的研究并不多见。历史可以告诉未来,如何切实推进招生改革,除了借鉴欧美高等教育经验,还需要传承与创新我国传统教育资源。今天人们对于招生、录取问题的关注,其实在古代就早有类似情形。中国古代教育机构同样存在招收哪些学生、如何录取学生等问题。

书院是古代高等教育的典型形态,其发源并成长于中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胡适在认可书院是古代“最高教育机关”的基础上,对比当时新式大学的诸种弊端,重新阐释书院的价值精神,并通过参与创办清华国学院的教育实践,试图连接高等教育的传统与现代[5]。当代亦有论者认为:“中国当代大学至少有三个源流”,其中之一是“源于中国古典书院,经湖南自修大学、陕北公学传承创新形成的‘延安模式’”[6]。近年来,关于传统书院对现代高等教育发展有何积极影响,以及如何将书院精神注入现代大学的讨论亦成果不断。学者多从亲密融洽的师生关系、道德人格的养成塑造、质疑辩难的学术精神以及雅致和谐的空间营造等方面,认可书院与大学具有共性的精神内涵[7-9]。基于以上,我们或可认为:书院不是大学的昨天,而是大学今天的早些时候。这种学理依据和基本定位也使得学者们对传统书院的讨论不仅仅只局限于历史考察,而且也有了更多的现代示范借鉴意义。

书院的招录制度即招生和录取制度,具体包括招生理念、招生配额、报考资格、招生方式、录取流程、录取课别与等次等。招录,不仅仅是书院内部制度的问题,而且还昭示着书院的社会地位,一份名额就意味着一份资源。书院招录和科举配额一样,既是维系当时教育、社会资源分配体系的一种手段,亦是生徒个人阶层流动和晋身,以及传统知识人社交网络构建的重要渠道。书院诞生之初,并不具备教育机构的性质,自然也没有招录生徒的需要。五代以后,随着书院教学功能逐渐凸显,招录亦不断完善,并以一种不同于集权型招录制度的鲜活形态呈现出中国古代教育机构的另一种发展脉络。宋代以来,招生入学考试在书院中已成为一种由“规程”“章程”公布并确定下来的制度,且程式多有变迁①。至清代,在书院官学化以及官方认定、选拔、评价人才的考试制度的夹缝中,大部分书院确立了严谨规范却又相对自主的生徒招录制度。教育本身具有延续性和继承性。区别于“后发外生型”的近代中国高等教育的生发样态,近代大学的招录制度却带有明显的“早发内生型”特征,即或多或少受到了包括书院招录在内的厚重的中国传统考试文化影响。可以说,以清代书院的招录制度审视当下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的招生改革问题,具有一定合理性。

鉴于以上分析,本文试图通过书院章程并佐证以山长、生徒的私记资料,梳理清代书院招录的实践探索,分析当前高校招生主体性地位发挥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以期为新时代强化高校招生主体性地位提供经验参照。

二、历史之鉴:清代书院招录主体性地位发挥的实践探索

清代书院数量众多,存在各种类型和不同等级的书院。按照教学内容,大致形成了“讲求理学、经史词章训诂(或通经致用)”的学术书院以及“课时文”的科举书院两大类型,而且在小范围出现了带有西学成分的新型书院;按照服务对象,可以分为家族书院、乡村书院和少数民族书院等;按照行政级差,可以分为县级书院、州级书院、府级书院和省级书院等。除一些有特定招生对象和标准的书院(如家族书院、乡村书院招收程度不高的里中子弟,少数民族书院招收本民族子弟)以及一些因经费较少、难以长年养士的私家书院外,清代大部分书院招生,必行删汰,不少著名省级书院甚至出现“一位难求”的现象。如浙江诂经精舍嘉庆年间定学额三十二名,后不断扩充,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诂经精舍学额为二百四十名,但报名者仍有五百余人[10]。这方面,书院教师感受更为深刻。光绪年间,孙锵鸣甫掌上海龙门书院,即有京官、外国领事馆以私函、官书等形式为亲朋请托龙门书院学位,以致孙锵鸣感慨“今日始知山长贵”[11]。可以说,书院学位虽非稀缺,却也代表着一份资源,书院招录工作因此颇受各方关注,必须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总体而言,清代书院招录在执行依据、运行机制和价值取向等三方面颇具特色。

(一)招生自主:以书院章程作为招录的执行依据

清代书院规制完备,绝大多数书院都制定章程,以保证教学及其它活动的正常运行。书院章程内容丰富,其中与生徒招录相关的有:招录前的计划,包括招生理念、招生员额、报考资格等;招录中的标准,包括考核形式、录取流程等;招录后的结果,包括录取的课别与等次。

清代书院拥有自主决定招生员额的权力,并通过章程向社会公布。清代书院总数超过5 000所,大体而言,无论是享誉全国、广受关注的省级书院,还是籍籍无名、不为人知的县级书院,每所书院在其或长或短的发展历程中都有较为固定的招生员额,并根据各自等级呈现一定规律。兹根据《中国书院学规集成》所录清代书院章程,统计出清代各级书院大致的员额情况(见表1)。

从表1可见,省级书院员额超过100名;府州道级书院在100名以内,以60~70名为多见;县级书院50名左右,有的文教不发达的县级书院,可能仅20~30人肄业。

最能体现书院招生自主的是对于生徒录取课别与等次调节。清代上至省级书院,下至乡邑书院,大都会在章程中规定且在甄别试或复试确定生徒课别与等次。课别有正课、副课、外课、随课之分;等次有超等、特等或上取、中取之分,不同书院对此称谓大同小异。一般来说,书院在制定章程时,会根据不同课别和等次区别发放生徒的资助、奖励经费,课别与资助经费相连,等次与奖励经费相连。由此,生徒在书院的收入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如贵州县级凤城书院,正课每名每月膏火一千,副课每名每月六百;江西民办梯云书院正、副课生童之间每月膏火甚至相差八百文。值得注意的是,山长对生徒课别、等次尤其是师课等次有着绝对决定权,对于与自己学术趋向相近的生徒,往往青睐有加,拔为正课、超等,使其享受丰厚的资助和奖励。如钟山书院山长李联琇擅长赋作,对长于赋作的陈作霖甚为欣赏,每有课试,常置其前茅。陈作霖坦言:“奖借之者,靡不至予。”[12](P87)

(二)多方参与:以多元评价作为招录的运行机制

清代书院招录方式一般有二:一是参考生徒科举表现拔入书院,其权多操之于官员;二是生徒报名投考后被甄别入院,其权多操之于山长。大多数书院尤其是学术书院实行“官员拔入”与“山长甄别”并行制。

拔入生徒入院,相关官员扮演重要角色。一般来说,以科举为尚的省级书院更看中生徒的举业能力,多参考岁试、科试成绩拔入。如广东省级粤秀书院规定:“广韶、肇高两学院岁科试考选各学第一、二名生员发落后,即给文,令赴布政司投送,候拔入院肄业,仍咨督抚院行司遵照。”[13](P1254)再如生徒袁嘉谷因岁试列第一,由云南学政高钊中“调为五华书院上舍生”,一年后,应科试,仍列第一,“督学调经正书院高材生”[14]。书院甄别之“微末小事”,却劳动学政及抚藩臬宪等地方高官,这在清代省级科举书院中实为普遍现象。至于各府州县的科举书院,甄别办法也和省级书院类似,即“府的书院,由府宪主政,州县的书院,由州县宪官主政”[15],参考生徒科举表现拔入。

甄别生徒入院,山长扮演重要角色。一般来说,具有学术特色的省级书院的入院甄别试,更看中生徒的治学能力。江苏惜阴书院向不专设山长,由钟山、尊经两书院山长分校甄别试卷。清末李联琇任钟山书院山长,兼看惜阴书院课卷。李联琇治学兼采汉宋,擅长诗赋骈文,对长于诗赋的生徒陈作霖颇为青睐。陈生尝言:“幸得虚名于学校中,皆先生之赐也。”[12](P87)陈作霖入读钟山书院不久,即顺利通过惜阴书院甄别试,从钟山书院迁转至学术氛围更浓郁、资奖经费更丰厚的惜阴书院,其中或得益于其与李联琇学术取向投契。再有生徒陈横山,在南菁书院甄别试前先上书称弟子,并以“所著笔记求正元同先生(黄以周)”,获南菁山长黄以周大加赞赏。后陈横山至南菁书院应甄别试,“下笔如有神助”,顺理成章被“檄住南菁书院”[16]。至于府州县级学术书院数量本就不多,其入院甄别亦相对随意,山长甚至可以根据自身学术好恶决定生徒去取。如专以经学、词章课士的浙江县级九峰精舍,山长王咏霓精习经史词章,曾肄业著名的杭州诂经精舍,其座下生徒如王舟瑶、黄方庆、喻长庆等,在未入读九峰精舍前,已因长于词章在当地颇有名气。其中王舟瑶“治词章之学,为古今诗体”,所作《白桃花赋》《秋海棠赋》等被本地名士王维瀚、王彦威“称誉不绝口”[17]。王舟瑶进入九峰精舍后,耳濡目染,日积月累,词章之学益发精进。虽然九峰精舍甄别生徒的资料阙如,但是作为颇有学术声望的地方学术书院山长,更愿意选择与自己学术趋向契合的生徒入院却是显而易见的。

除拔入、甄别外,尚存在被大儒、亲友引荐入院的途径。查检清代书院生徒课作集、同舍录会发现,常有父子、兄弟、同宗就读同一所书院的现象。如管礼耕、管礼昌两兄弟肄业正谊书院,黄澍棻、黄澍芸本支兄弟肄业经训书院,梅启照、梅台源父子肄业经训书院等。虽然没有直接资料显示亲友引荐可以左右书院招录,但是在传统人情社会中,亲朋师友关系对生徒投考有所助益亦是不争的事实。

清代书院招录一直是在“官员拔入”与“山长甄别”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点,并试图通过多方参与确保招录的合理性。一方面,清代书院官学化背景下,政府负有规范和引导教育机构发展的责任。官员参与甚至主导书院招录环节,是实现政府管理教育的重要手段,可以杜绝书院滥用招录权利随意选择生徒,甚至招录不合格生徒,造成书院教育质量的下降。另一方面,如果全部由官员制定招录标准甚至把控录取过程,就难以选拔到符合自身需要的人才。因此,书院山长在招录过程中必须扮演重要角色,主要表现在多数情况下山长可以参与甚至负责命题阅卷工作。一般而言,书院级别越高,参与甄别的官员就越多,省级书院甄别甚至会有总督、巡抚、学政、三使(布政使、按察使、转运使)等封疆大吏参与其中。如广东学海堂,由“督(总督)、抚(巡抚)、学(学政)亲加考课”[13](P1292)。但官员公事缠身,除少数热心文教的学者型官员外,大部分官员将命题、阅卷工作委托给山长完成。故而山长在招录环节拥有较高的自主裁量权。可以说,允许官员、山长、大儒亲友多方参与招录,综合考察生徒举业、治学能力,是清代书院在服从官学化和谋求主体性地位的夹缝中选择的生存之道。

(三)精准选拔:以匹配适切作为招录的价值取向

“山长甄别”方式之下,书院和生徒拥有双向选择的权利。而双向选择之下,实现书院择人和生徒择院的“匹配适切”尤为重要。

概而言之,“匹配适切”招生理念的本质是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书院招收到最适合培养的生徒。一方面,书院根据自身办学风格和人才培养特色,制定并发布招生章程,实现办学宗旨与选拔标准的匹配。如有的府州县书院对生源地有一定限制,只录属籍本域的生徒,像河南豫南书院只选录周边三郡的举、贡、生、监肄业其中;有的省级书院对生徒的科名有一定要求,像广东应元书院专录举人,生员、童生一概不录,且对生徒前置学缘有一定要求:“此院专为举人而设,凡恩、拔、副、岁、优五贡,向在三书院(学海堂、菊坡精舍、粤秀书院)肄业,无庸与考,至举人中,有实缺官员及现任教职,并曾经出仕回籍者,均无庸与考。”[13](P1307)除对科名、籍贯等设置基本门槛外,书院还会根据自身的办学取向,规定生徒应具备的先行知识与能力,以提高匹配度。不同类型的书院对生徒的要求不尽相同。如专课经史词赋的惜阴书院,其招生章程中强调投考生徒须“能攻经文”“钻研有素”“无论经、史、词章,果精一艺”[13](P198)。而应元书院是一所科举书院,培养目标是“培植文教”“为翰林储才”,要求投考生徒“文理精湛”,具有举业潜力[13](P1304)。书院贯彻“匹配适切”招生理念有利于延揽理想生源,从而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事实证明,惜阴书院培养了诸如陈作霖、秦际唐等清末金陵诗坛名士;应元书院科名炽盛,不仅有状元梁耀枢、榜眼谭宗浚这类科举翘楚,其生徒在同治辛未、甲戌,光绪丙子、丁丑每科皆有10人左右榜列三甲,而同科广东全省及第人数不过16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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