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信任到信任:“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的应有转向

作者: 刘淑华 卢可

从不信任到信任:“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的应有转向0

摘   要:中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面临学生交流规模非常小且层次偏低、校际合作少、科研合作不足、合作办学处在起步阶段、语言文化交流有限等诸多问题。双方之间不信任是造成这些问题的最根本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教育交流信号模糊与知觉错误;教育合作显性契约松散,隐性契约脆弱;认知存在偏差,教育交流通道兼容性低。“一带一路”倡议为创建走向信任的中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为此,两国需要释放教育交流诚意信号,深化教育国际化政策对接与高层接触;优化教育合作显性和隐性契约,拓宽教育交流合作渠道;整合教育交流合作优势,提高互惠依赖度;营造和谐交流软环境,提升教育合作影响力。

关键词:信任;“一带一路”;中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志码:A         DOI: 10.3969/j.issn.1672-3937.2023.04.04

印度是世界上仅次于我国的最大发展中国家,也是我国“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国家。当下,中印关系的全球战略权重显著提升,两国的互动状态不仅会影响亚洲地区的合作与安全,也会给全球形势带来重要影响。然而,在国际政治格局中,两国关系长期处于“竞争大于合作”的高度敏感状态。

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印两国的交流与合作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从“不信任”走向“信任”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高等教育这一非传统安全领域可以在此过程中发挥政治、经济等领域难以发挥的重要“溢出效应”和破冰攻坚作用。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不仅可以为两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人才保障和创新动力,而且可以在与其他领域的互通互融过程中发挥更强的辐射力和更深远的影响力。建立基于信任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不仅有利于促进两国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而且对于补齐两国在经济、政治及其他领域的信任“缺口”,摆脱两国传统的地缘政治竞争范式,形成良性的可持续的互动新模式,都有望发挥积极作用。

一、中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现状

当下,中印两国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存在以下问题,阻碍两国高等教育交流向纵深发展,亟待两国协力共同解决。

(一)学生交流规模非常小且不对称,层次偏低

首先,两国学生总体流动规模较小,且呈现严重不对称现象。如图1所示,就中印留学生数量变化总体趋势而言,2012—2018年,印度来华留学生数量逐年递增,2012年为10,237人,印度在中国留学生来源国中留学生人数排名第八位。2018年,印度来华留学生总数增加到23,198人,相较于2012年增长12,961人,增速超过泰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美国、越南和日本的来华留学生增速,在生源国排名中升至第四位。而这期间中国访印留学生数量呈下降趋势,远远少于印度来华留学生数量。2018年,中国赴印留学生仅为172人,位列印度留学生来源国的第49名,比2012年减少74.78%。[1]两国交流的不对称现象明显,2018年中国赴印留学生数仅占同年印度来华学生总数的0.74%。同时,两国在对方国留学生总数中占比非常小。印度是世界上仅次于我国的第二大留学生派出国,2018年其来华留学生数量只占向全球派出留学生总数(3,705,055)的0.63%,占印度赴美学生总数(135,940)的17.06%。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输出国,2018年赴印留学生数量仅占我国在全球留学生总数(993,367)的0.017%,所占比重微乎其微。[2]

其次,两国在对方国留学的整体学历层次偏低。如图2所示,2018年,在我国的23,198名印度高等学历留学生中,绝大部分是本科生,达20,201人,占总人数的87%;硕士和博士加起来只有999人,仅占总留学生数的4%。中国赴印留学生的学历层次比印度来华留学生的学历层次高一些。如图3所示,2019年,中国共有106名学生在印度留学,其中105人为学历生,60名学生攻读学士学位,占总人数的57%,攻读硕士学位的有32人,占总人数的30%,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13人,占总人数的12%。[3]

(二)校际合作少,科研合作不足

目前,作为中印教育合作最重要主体的高校虽然根据自身利益需求有了一些主动合作,但总体而言,两国校际交流是极其有限的。同济大学与曼尼帕尔大学、北方工业大学与浦那共生国际大学、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与拉夫里科技大学等中印高校签署过合作协议。但与两国和其他国家高校合作数量而言,中印高校合作密度较低。例如,中国和俄罗斯多所高校建立了直接伙伴关系,签署众多伙伴关系协议,还搭建多个同类大学联盟。自独立以后,印度就一直积极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知名高校的合作,印度理工学院是受西方国家青睐的合作高校。例如,印度理工学院德里分校(IIT Delhi)与印度理工学院孟买分校(IIT Bombay)与牛津大学、拉夫堡大学、巴斯大学等英国著名研究型大学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生物技术、纳米技术与清洁能源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成果丰硕。[6]

同时,两国高校科研合作还处于初期阶段,仅有零散的交流和互动。近年来,中印两国都在深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非常注重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在科研领域的密切合作。我国重视“双一流”建设高校与美英等国知名高校的国际研究合作,建立了广泛的科研合作网络和稳定深入的科研合作关系。印度在科研领域建立了众多的区域和多边合作与伙伴关系,重视利用外国联盟和合作伙伴关系增强国家科研能力,仅在2019—2020年印度理工学院各分校就与全球各高校签订184个科研合作协议。[7]然而,与两国和其他国家高校的科研合作行动相比,中印高校的科研合作数量显得非常欠缺。目前仅有的高校之间的科研合作实践包括:清华大学和印度理工学院德里分校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加强信息技术、工程、人文等领域的合作;云南大学凭借地缘、历史和文化优势先后与泰戈尔大学、加尔各答大学等多所印度高校签署合作交流协议,与尼赫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德里大学等保持着良好合作,吸引印度专家留校长期进行合作研究。

(三)合作办学处在起步阶段,语言文化交流有限

中外合作办学是“一带一路”倡议下教育交流与合作最基本的方式,然而中印两国合作办学尚处在起步阶段。长久以来,印度政府对国内高校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高校合作的掌控非常严格。[8]2010年,印度提出《外国教育机构(准入和运营条例)草案》(The Foreig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al [Regulation of Entry and Operations] Bill),由于政府拖延至今未通过,有意在印度设立分校的国外高校很难获得印度政府许可。截至2021年6月,中国和印度尚未建立合作办学机构,也未在对方国设立海外分校。两国合作办学项目有4个,仅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办学项目(215个)的1.86%。这4个中印合作办学项目是:广东工业大学与韦洛尔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动画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黄淮学院与迈索尔大学合作举办的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云南民族大学与印度辨喜瑜伽大学合作举办的体育硕士(瑜伽)教育项目,河北金融学院与印度R.V.S.教育集团合作举办的软件技术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9]这4个合作项目每期招生人数共480人,数量有限,并且合作办学项目的学历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专业设置与“一带一路”建设需求脱节。

两国高校之间的语言文化交流较少,未发挥快速促进两国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作用。首先,开设对方语言专业的高校较少。印地语、泰米尔语在印度使用非常广泛,而我国目前仅有十几所高校开设印地语专业,不超过5所高校开设泰米尔语专业,不利于对于印度区域研究的深入开展,也远不能满足“一带一路”对于印度非通用语种人才的需求。印度开设中文专业的高校仅有40多所。中国孔子学院在印度的发展也步履艰难。目前,中国在印度仅有2所孔子学院和1个孔子课堂,分别是韦洛尔科技大学孔子学院、孟买大学孔子学院、加尔各答中文学校孔子课堂。[10]同时,中印高校互设的国别研究中心产出成果有限,难以有效促进两国对彼此教育与文化的全面认知和深入理解。各国别研究中心呈现出分散且不协调的特点,中心之间没有建立起良好的交流机制,没有有效利用两国的优势资源,从而导致各研究中心的研究内容出现同质化现象。[11]

二、不信任:中印高等教育

交流与合作问题的原因

探究中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存在问题背后的成因可以发现,不信任是造成以上这些问题的最根本原因。与国际政治领域相似,两国在高等教育领域维持着一种竞争大于合作的敏感状态。两国高等教育合作交流总体呈现战略性不信任的态势,这从根本上不利于双方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可持续发展。两国高等教育的战略不信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教育交流信号模糊与知觉错误

一般来说,传递信号越清晰越一致,成本越高,伙伴之间不确定性就越小。[12]相反,则会引发意图模糊与安全焦虑,合作双方较难形成初始信任联结。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释放了高等教育对外合作信号。2016年7月,我国教育部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表达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意愿。[13]但是,政策文本多为框架性内容,并未对不同区域国家进行区分。由于中印两国尚不存在指向性合作文件,印度并未有效识别中国的高等教育合作意图。作为高信任阈限国家,印度对国内高等教育质量表现不佳和人才流失等问题忧心忡忡[14],只有自身利益被高度尊重和慎重考虑才会可能被说服。政策文本是一种成本较低的信号,对于建立两国之间的高等教育信任作用有限。

印度对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抱有错误知觉,不利于双方建立高感性的信任关系。从微观层面上看,国家冲突行为主要是由于互动双方在不确定的国际条件下发生的错误知觉,其生成机制分别为历史包袱、认知相符及诱发定势。[15]中印建立亲密信任关系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边界问题、海洋问题等成为中印两国难以跨越的分歧,两国在各个领域目前和未来信任关系的重构存在负面累积效应。从认知相符的角度来看,印度一直以来就对“一带一路”倡议持观望与怀疑态度,将其视为中国在印度洋的软实力扩张战略。当我国释放出高等教育合作邀请信号时,印度秉持的是戒备战术与防御心理,认为教育交流与合作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中国“阴谋”。诱发定势体现在中印双方关注的核心教育利益点有所差异,教育共同利益基础缺乏。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双方在地区影响力上的竞争更加凸显。印度不再仅仅满足于在南亚和印度洋地区打造教育核心利益区,而是更加注重以“世界高等教育领导者”身份在全球推行其外交。[16]中国在南亚地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沿线国家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势必会与印度势力拓展与利益扩张产生竞争。

(二)教育合作显性契约松散,隐性契约脆弱

信任契约存在刚性的显性契约和柔性的隐性契约,只有“硬约束”与“软约束”同时发挥作用,两国信任关系才能得到保障。从现实情况看,中印两国高等教育合作显性契约松散,隐性契约脆弱。

顶层设计不足造成显性契约松散,使得两国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信任建立缺乏“硬约束”。中印两国没有高级别组织和机构保障两国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前,两国签署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006年的《中印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等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两国的教育交流。但是,这些文件年代较为久远,无法满足当下“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两国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新内涵与新格局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当下两国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的内生动力及外部因素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文本的时效性已经大打折扣。顶层设计可以为两国高等教育战略合作提供有力的牵引,引导两国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关系持续上行。然而,截至目前,两国还没有签署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法律法规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总体而言,两国高等教育合作交流与合作重心逐渐下移,呈现出“低政治化”“自下而上”的特点。两国的沟通对话机制主要局限在“中印大学校长论坛”“中国—印度职业教育合作论坛”“中印高等教育研讨会”等平台上,而且这些平台主要以交流两国高校发展的经验教训为主,缺乏宏观的高屋建瓴的制度设计。顶层设计不足使得双方难以清楚彼此的战略定位、战略意图和政策取向,进而引发战略猜忌和利益冲突,难以建立高等教育领域的战略互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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