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衔接认知误区,为幼儿顺利过渡筑基
作者: 吕忠芹 严仲连二问: 破解小学化痼疾,幼小衔接要走出哪些误区,以真正科学落实?
第五十九条: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
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
指向明确:幼儿教育小学化内涵与外延之厘定
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存在变化过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比较好地接受了学前教育领域的相关成果,对幼儿教育小学化有比较明确的界定,即小学化的教育方式、小学阶段的课程。
幼儿的学习特点和方式与小学生具有明显不同。幼儿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小学生的思维方式,个体在幼儿期明显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在小学阶段则逐渐向抽象思维转变;幼儿的注意以无意注意为主,小学生则以有意注意为主;幼儿阶段的学习方式以游戏为主、与幼儿的心理特点相适应,小学阶段则以课程为主、比较重视纪律与课堂秩序。小学阶段的学习虽然重视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但重点更关注知识的传递与技能的获得,如果面向幼儿采用同样的方式方法,极易导致幼儿对学习丧失兴趣。
在幼儿阶段,孩子需要通过游戏来探索世界,获得生活中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应的生活体验。以小学化方式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明显不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
幼小衔接不等于像小学一样开展识字教育。相比于部分实践工作者的小学化观,如幼儿识字就是小学化,学前教育法对小学化的界定有了明显进步,即排除了“小学化即幼儿识字”的认识。
根据脑科学的研究和学前教育的诸多理论,众多学者普遍倡导幼儿开展早期阅读活动。绘本作为早期阅读的重要载体,既有完全以图像呈现的绘本,也不乏图文并茂的作品。幼儿在阅读绘本的过程中,往往会在不经意间习得一些汉字。特别是亲子阅读,不仅促进了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还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打下了一定的识字基础。需要明确的是,亲子阅读或早期阅读的核心目的并非追求识字量的增长,而是侧重于培养幼儿的阅读习惯,增进亲子间的交流与互动。学前教育法的相关条款明显采纳了上述观点,彰显出一定的科学性与严谨性。
淡化“兴趣班等于小学化”的观念。曾经有一段时间,社会上有一种把兴趣班当小学化来处理的现象,对其采取打压的措施。研究发现,对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幼儿,兴趣班或额外的教育活动,可能为他们提供一种补充和拓展教育资源的机会,对其在小学阶段的学习是有促进作用的。学前教育法把小学化的关注点从兴趣班上转移,厘清了小学化的外延,这也是比较科学的。
小学化的存在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首先,小学化是家长对幼儿学习的误解,把“上幼儿园等同于上学”,在别有用心者的进一步引导下,把“上幼儿园等同于学习小学课本”。其次,家长对幼儿未来学习的担忧,存在“抢跑”心理,以为“抢跑”就能获得学业竞争的胜利。第三,部分幼儿园经营者片面迎合家长,出于招生的需要而采取相应的营销策略。第四,造成家长教育焦虑的小学化,本质上还有文化因素的影响。传统考试文化及当前竞争环境下衍生的考试制度,让幼儿园教育小学化获得了生存“土壤”。鉴于此,革新家长的教育理念,明确幼儿园教育的定位,并强化社会公益性的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准备什么:科学的幼小衔接课程目标之定位
以幼儿兴趣或经验为出发点的幼小衔接课程,更重视幼儿的长远发展。当幼儿园的幼小衔接课程不直接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也不以识字为目的,其具体实施策略应当如何构建?这与幼小衔接课程目标的定位有关。
以幼儿学习品质培养为重。学前教育法提出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这实际上体现了小学教育向幼儿园教育靠拢,是双向衔接的体现。但零起点教学并非“什么都不学”。
与小学生活和小学学习相关的品质、习惯、能力,具有重要的价值。幼儿并不应大脑一片空白地进入小学,良好的学习习惯、阅读习惯、倾听习惯、思考习惯,以及学习方面必备的识记能力、策略及表达能力,都应该在幼儿园阶段有所准备。
近年来,心理学研究中对“执行功能”的研究给人们带来启发。执行功能包括三方面,即工作记忆、抑制控制、认知灵活性,分别与学习过程中的识记、坚持性、策略相关,因此对幼儿学习品质的培养重点,逐渐向执行功能方向转移。大量研究证实,幼儿执行功能在儿童能力发展中起关键作用。各种游戏(如建构游戏与角色游戏)、舞蹈或律动、体育活动等都被认为能促进幼儿执行功能的发展,继而提升幼儿的各种能力,如言语表达能力、理解能力、空间想象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这些活动关注幼儿兴趣,注重幼儿主体性的发挥,同时,更强调活动中心与幼儿体验。从形式上看,这些活动均与小学化方式无关,因而被认为是理想的教育方式。
在幼儿园阶段,幼儿所应具备的习惯与能力,往往涵盖了诸多与个体学习紧密相关的品质,如自控能力、面对困难时展现出的意志力、碰到问题时主动寻求解决办法的思维,以及一定程度的情绪调节能力。这些关键素质均需在幼儿阶段得到重点培养,为幼儿顺利过渡到小学阶段奠定基础。
一定水平的生活能力:未来合格公民的素养要求。身心健全并具有良好公民素养是基础教育的目标。基本的生活能力,如生活自理能力、合作能力、情绪自我调节能力、与他人的交往能力,是适应社会生活的未来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要求。教育是把教育对象培养成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些生活能力应该是教育目标所关注的内容。
生活能力的培养,不是靠成人的“说教”完成的,而是通过日常活动和游戏来实现的。有经验的教师往往自幼儿入园之初便着手这一能力的培养,引导幼儿通过参与日常生活的各项事务及游戏活动,涵育幼儿的基本生活能力。
一定水平的阅读能力。一定水平的阅读能力是幼儿未来获取更多信息或经验的重要基础。培养幼儿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对于促进其阅读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从理论上而言,识字是阅读的基础,但识字过程并不必然导向小学化的教育模式。小学化,是识字途径的一种异化,带有强迫性。幼儿可以通过多样化的途径习得文字,幼儿园完全可以利用汉字的象形、会意、形声等特点开展一系列有趣的活动。此外,阅读被广泛认为是尤为有效的一种识字方式。
我们要把阅读与小学化的问题区分开来。小学化,肯定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幼儿通过科学阅读或亲子阅读,在享受阅读过程中认识部分汉字,对幼儿的发展颇有助益。不能因为对小学化的顾忌,而放弃阅读。引导家长科学指导幼儿阅读,也是一件有利于幼儿发展的事情。
如何准备:法律出台背景下幼小衔接之实施途径
根据学前教育法,落实科学的幼小衔接课程既要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让有小学化意图的幼儿园产生敬畏心理,又要尊重学前教育的规律,让家庭与幼儿园间形成合力,培养与幼儿未来发展需求相关的能力。
落实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治理的历史并不短,经常是“雷声大雨点小”,实则与缺少有效的管理措施有关。学前教育法明显吸纳了以往的经验:其一,把小学化纳入学前教育法的治理范畴;其二,提出了具体的治理手段,如“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对实施小学化的幼儿园有一定的震慑力。
重视家庭与幼儿园间的合作。基于幼儿未来成人导向的幼小衔接课程,应该是幼儿园和家庭的共同使命。幼儿园要重视游戏活动开发,重视幼儿园游戏质量,让游戏活动成为促进幼儿发展的重要途径。高质量的游戏应该适合幼儿的经验与发展水平,并有一定的挑战性。
在生活活动中培养幼儿的生活能力,一方面要求教师有策略有方法,另一方面也需要幼儿园提供安全的物质环境,此外,还应该有家长的全方位配合,以此形成家庭与幼儿园在幼儿发展中的合力。从现有研究来看,家庭在幼儿发展中的价值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需要幼儿园教师适当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同时需要社会给家庭抚育幼儿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