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三关”机制,护航学生实习之路
作者: 马焕灵学生实习是职业教育培养新时代工匠人才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不仅可以锤炼学生的意志品质、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也能够帮助他们提前熟悉职业岗位、更好融入社会,是增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适应性的重要途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为实习管理划出了底线和红线,对实习各方提出了刚性约束。但是,各地仍存在着实习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校企职责不清晰、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实习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和教育形象。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要完善实习单位审核机制,把好“企业关”
企业是学生实习实践的“主阵地”,但经济效益始终是企业追求的首要目标。一个企业如果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责任上认识到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和主体责任,主观认为学生只是短暂实习而不是正式就业,就不会建立起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以确保把实习学生当作正式员工来合法管理,就不会真正承担起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这无疑使学生在企业实习中面临较大的安全风险,从而产生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比如,针对个别实习企业或劳务派遣公司以“高端就业安置”“VIP专业培养”等名义向学生收取“培训费用”或“中介费用”,虽然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责成涉事学校及其合作企业进行整改,清退有关费用,并对涉事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问责,但因未建立相对完善的实习单位审核机制,侵害学生实习权益的相关事件仍然屡禁不止。
鉴于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单位存在类型多样化、地点分散化、岗位复杂化等特点,学校指派教师跟踪指导、对学生实习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全方位权益保护等存在诸多条件限制。承担学生实习管理、保障他们实习权益的主体仍然是企业。因此,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合作企业资格审查机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文件,明确实习单位的遴选程序和审批制度。相关流程应包括但不局限于评估合作企业条件、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和论证、征询法律顾问及当地政府部门意见、单位党委会决策、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等程序,确保为职业院校学生选择到资质较好、实习体系较全、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强、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与学校共同实施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工作,让学生在高质量、全真实的企业生产环境中实现健康成长成才。
只有通过严格流程审查,避免个人暗箱操作,所遴选出来的实习企业,才能是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湖南省建立了实习企业备案制度,要求必须提供实习单位资质证明,必须具备带教、培训的能力,必须有完善规范的实习生管理制度等。广东省成立了省职业学校实习工作指导委员会,建设近千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数百个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保障学生实习工作有序开展。安徽省建立实习企业信用档案和星级评价制度,对高质量落实岗位实习工作的实习企业,提高其星级并给予激励政策;对岗位实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降级、取消实习资质或相关荣誉等举措。这些做法都值得全国各地各校学习借鉴。
要落实学生实习协同机制,把好“质量关”
从《规定》印发三年的实践来看,尽管教育部密集出台相关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制定了实施细则,加强了制度宣传和督查,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工作机制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正在完善和探索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还需进一步深化、应用和推广。为此,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增强学生实习管理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分类建立相关标准,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学校要与实习单位建立明确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岗位实习标准。要分别安排实习指导师傅和跟岗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指导和日常管理,对他们的实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实习评价,及时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其实习安全和质量。要明确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条件和实习待遇,给予其实践机会,帮助学生适应社会、提升技能、积累经验、获得发展。
完善实习实践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教育是面向职业岗位的教育,其实习实训,不仅需要与生产实际同步的硬件设施条件,也需要与职业岗位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教学体系来支撑。因此,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征,以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技术技能培养为核心,一体化设计专业课程体系和实习实践教学体系,要加快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推动在规模以上企业配套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依据企业岗位生产实际和职业能力培养需求,同步开发学生实习实践项目和训练体系,让学生在完成真实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提升技能、成长成才,从而真正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完善实习评价体系。秉持“应用导向、AI赋能、数聚价值”的理念,不断完善实习管理制度和实习评价标准,建立政校企互联的数字化实习管理平台,伴随式采集学生实习前、实习中和实习后的全量数据,推动实习数据分级分层有效共享,实现学生实习情况的全局性即时分析、实习过程精准管理和实习教育价值深度挖掘,形成实习工作智能决策、实习过程数字化管理,推动多方协同共管教育样态。
要强化学生实习监管机制,把好“保障关”
国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三管三必须”原则,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我们不仅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还必须从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高度,完善学生实习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加快建设实习管理信息系统。地方行政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要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标准化流程,推动各省建立学生实习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实习情况直报制度”,动态采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数据与信息,通过实习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精准监测学校和企业的违规实习行为,及时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媒体关注的焦点进行督查督办和整改整顿,将有力提高实习管理工作效率、有效杜绝侵害学生权益事件、有序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学生实习的过程化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协调共管机制,从实习企业筛选,到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再到学生实习跟踪与反馈,全流程监控、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护航,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生实习工作督查和督导,保障学生实习各个环节顺利开展,扎实提高学生职业能力。要健全实习实践教学评价机制,强化实习实践成绩与学业成就的相关性,定期开展学生、教师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和意见建议调查收集,推动学校及时调整实习实践教学方案、更换学生实习实践单位。
加强对违规行为的追责问责。各地要将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纳入当地教育专项督导、治安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工商执法等工作范围,加强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以校企合作名义将学生实习全程委托或转包给中介机构、利用实习名义组织学生从事与实习无关的工作、违规收取学生实习费用、恶意拖欠学生实习津贴、抽取高额学生实习工资提成等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实习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实习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本文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边疆地区基础教育现代化政策供给研究”(项目编号:BFA23010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