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来捍卫教师的“尊严”?
嘉 宾
施克灿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义兵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容中逵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乡村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师道尊严”是中国教育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也是教育语境里的一个重要命题。然而,时代轮转下,一起起恶性师生冲突、家校冲突的发生,各种“耻师”“辱师”“贱师”现象的曝光,让传统“师道尊严”在现代社会中面临严峻挑战、摇摇欲坠,也让教师这个曾被誉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笼罩了层层阴霾。
所谓“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当“师道尊严”式微成为一种无奈的趋势,我们亟须深刻反思,教师的尊严去哪儿了,教师的正当权益、职业尊严如何捍卫,健康和谐的教育关系怎样重构。
“师道尊严”不仅建立在教师个人素养和威信上,也来自教育使命赋予教师的权利。近年来,一系列有利于教师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为什么教师仍普遍缺乏“安全感”和“尊严感”,在面对师生冲突、家校冲突时成了“容易受伤的一方”?
◎刘义兵:出现这种状况,原因是多方面的。数千年来,“尊师重教”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何需要尊师重教?《礼记·学记》中表达得非常清楚:“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汉·郑玄注:“严,尊敬也。”)。“严师”的本质是尊重知识、尊重教育、尊重人才。“严师”不存,何来“道尊”?因此,教师职业的独特性决定了教师获得“安全感”和“尊严感”并不主要依赖于外在的制度性规范,更多的是需要形成“尊师重教”的普遍共识、社会文化生态以及教师内心的自觉意识、坚定信念与情感体验。
在“尊师重教”的文化认知中,社会公众也需要对“教师”职业及其个体有正确的认知和包容性理解。当然,对于师德失范等触及师德红线的教师,必须严惩不贷,将其清除出教师队伍。教师是平凡人从事崇高的事业,平凡人无法承担无限的责任。社会赋予教师无限的责任和过高的期待,是不切实际的。作为平凡人,教师在工作中难免会出错或失误。但是在当今普遍的社会认知中,教师被认为是学生安全和成才的第一甚至是唯一责任人。尤其是当学生出现意外状况,无论是发生在学校、家里或者是上下学路上,家长、媒体或不少公众首先追究的是教师的失职,教师成为产生过错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出事,第一个受处罚的是教师。在教师的责任被无限放大的背景下,任何一位教师都会把自己的名声或被卷入舆论旋涡的风险看得非常重要。因此,社会共识性认知和网络舆情令教师群体谨小慎微、明哲保身就成为常态。
◎容中逵:教师在面对师生、家校冲突时成为“容易受伤的一方”而无尊严感,其因有三——
一是拜金主义的盛行致使教师社会地位下降。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各类职业群体通过参与社会分工获得生存和发展资料,物质、金钱俨然成为人们评判职业地位和价值的重要标准。而教师的薪酬待遇往往处于职业链条的末端,在拜金主义和消费主义的裹挟之下,其职业地位日益降低,教书育人的崇高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在极度强调物性而抑制德性追求的社会框架下,传统的“师道”受到极大的冲击,教师的社会身份地位日渐式微。
二是民主平等观念的误读导致教师教育地位下降。在当前现代性得到充分张扬的时代,随着民主程度的提升,人们的民主意识日增,部分人不再将教师视为道之代表、礼之化身、德之典范。传统的“师道尊严”受到“以生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等教育观念的冲击,无疑会影响到教师教育权威的建立。
三是信息网络时代的冲击引致教师教学地位下降。信息网络以及以经济水平为主要尺度来衡量人们社会地位时代的到来,使得教师教学的权威地位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此情形下,虽然教师仍对学生成长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但随着大众媒介的入侵,“智能教师”和“电子教师”不断登场,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日益多元化,教师的知识话语权一定程度上被数字信息化社会中智能、高效的网络所“罢黜”,致使传统教师的权威地位因信息狂潮与资源共享而招致怀疑和弱化。
教师的合法权益、职业尊严应该由谁来维护和保障?如何通过进一步明晰和完善教师的基本权益、救济机制等为教师“撑腰”,让教师更有尊严地教书育人?
◎施克灿:当下师生关系的一再紧张,教师形象的屡被污化,确实有愧于数千年的“师道尊严”传统。重新树立 “师道尊严”既需要文化、制度等“外在依附”的力量,更需要每位教师的个人努力。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新倡导“师道尊严”传统。在中国古代社会,推崇“天地君亲师”,教师的地位与天地君亲并列,尊师重道具有普遍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教师的合法权益、职业尊严受到儒家道统、法律法规、社会礼俗的保护。近代以来,受到社会政治背景及教育制度变革的影响,教师角色的改变使得教师由“传道者”变成“专业人”,传授科学知识与技术成为教师的主要任务,教师职业的神圣性逐渐消解,教师的地位也日渐下降。从深层次来说,“师道尊严”的式微是与传统文化受到西方价值观冲击同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第二个结合”,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师道尊严”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应该在全社会得到弘扬。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保障教师权益。古代法律不仅赋予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权,而且有法律条文保障教师人格和地位的尊严。如唐代把对教师的侵犯列为“十恶”之一,即使是无品的县学教师也有严格的人身法律保证,甚至有特殊的优待政策。近年来,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教师的政策法规,赋予教师合法的惩戒权,但并未被教师理直气壮地加以利用。相反,限制教师日常行为的一些规范却常常让教师束手束脚,不敢管、不能管甚至不想管。此外,现行政策法规对各种“贱师”“耻师”“辱师”的行为缺乏严厉的惩罚措施。
三是厚植尊师文化,营造尊师重教的风气。传统社会将师生关系视为人伦之一,在师生之间,以“礼”定规则,严格恪守上下尊卑的伦理道德规范。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是培养人才、造就未来的基石, 承载的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因此,尊师重教不仅是对教师所从事的高尚职业和巨大贡献的崇敬,也是对体现于教师身上的人类文明的一种价值肯定。这就需要通过社会的引导和行政的干预,在观念层面、行为层面和社会层面,增强全社会对教师职业的理解和认同。
◎容中逵:毋庸置疑,教师的合法权益、职业尊严理应由国家、政府来维护和保障,但教师群体也需自省。具体而言:
一是赋予教师制度权威。教师所承担的不仅是人类文明的播化职责,还有民族国家的价值取向。对这样一种职业角色,任何民族国家都应赋予教师以外在的权威形象,对教师的尊重往大了说,实则是对民族国家本身的尊重。这就要求我们合理构建教师权威的体现形式与实质内容,不仅要以具体的标准和制度量化教师的理智化形象及其素养,确保这种制度权威不因公众的需要和态度变化而变化,而且教师要运用技巧建立实质权威,高度关注自身综合素质尤其是教学能力的提高。
二是强化教师应尽责任。学校教育是一项极具责任的社会实践活动,需要教师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行为才能确保教育目标的达成,取得成效。具体来讲,强化教师应尽之责任至少包括切实履行说教之责、客观履行评教之责、适时履行惩教之责、努力履行自律之责四个方面。但教师尽责的前提是赋权,即赋予其以相应履行职责的权利。
三是防范教师职权滥用。教师在相对合理的规则之下行使自己的权利理应予以肯定和提倡,但由于教育过程的复杂性使得规则本身不能达到绝对完善。同时教师在教室中作为唯一由制度赋予权威的人物,因缺乏制约,也很容易演变成独裁主义,诸如任意体罚、奖赏学生使其处于盲从状态,强迫学生机械记忆,凭个人偏好而不公正地对待学生,等等。因此,教师要力戒职权滥用以树立自身的威严形象。
提振“师道尊严”,应如何重构平等和谐、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家师关系?
◎施克灿:“师道尊严”在中国古代教育思想中是一个具有重大影响的命题,体现了教师在家庭、学校、社会中的崇高地位,体现了自古以来对知识与教师人格及其劳动的尊重。但这一观念曾被严重曲解,一提“师道尊严”部分人想到的便是与民主平等相对立的专制、封建、腐朽、落后的师生关系。
“师道尊严”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地位与尊严,而且直接影响师生关系与教学效果。当下师生关系的一再紧张,教师形象的屡屡被污化,确实有愧于数千年的“师道尊严”传统。重新树立“师道尊严”既需要文化、制度等“外在依附”的力量,更需要每位教师的个人努力。师欲得其尊,必先自尊。教师要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价值品质,牢记“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训诫。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精心培育人才,拥有敬业、乐业的职业道德精神。师德高尚,学生才能“亲其师,信其道”,教师也才能在教书育人中赢得家长、社会的尊重。
现代教育要求我们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即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这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也许有人认为“师道尊严”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民主平等的精神不相符合,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就意味着要完全抛弃“师道尊严”,但在我看来,“师道尊严”与民主平等并非完全对立,它们在某些方面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尊重本身就是一种双向的高级心理活动,“师道尊严”是平等民主师生关系得以实现的基础,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同时也能促进“师道尊严”。学生对教师存有敬畏感,是“师道尊严”的重要体现,也是学生成才立业的前提之一。试想,如果学生对老师没有一点敬畏之意、尊敬之情, 这种无上无下、乱成一团的师生关系怎么称之为和谐?“师道尊严”要求教师治学严谨, 严格要求学生,但严格要求不等于强制,不等于“师云亦云”。明代杨继盛曾说:“凡以师道尊严,不可挟势位以屈之也。”就是说,教师不可凭借权势与地位使学生屈服于自己的尊严。
总之,反思“师道尊严”传统并不是否定现代教育,只是想探寻我们失落的人文精神,重塑新型的、和谐的、民主的师生和家师关系。
◎容中逵:关于这一问题,要言有三——
一是坚守教师制度权威,重塑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教师首先要主动维护国家所赋予的制度权威,增强对自身社会地位的维护和功能的发挥。一方面,教师应当为获取自己身为人师的正当权益作出积极的努力和抗争。另一方面,教师要通过自身努力主动净化社会环境,让功利主义、工具主义及个人贪婪的私欲容身无所。
二是正确认识教育中民主与权威、自由与约束的辩证关系。在教育过程中,由于诸种制约力量的客观存在、教育的本性、教育作为社会结构中的一个亚单位不能摆脱整体社会的种种控制等特征,我们必须承认,讨论民主与自由的实现不能以否定这些现实客观条件为前提。换言之,必须得首先承认诸如权威、约束这些因素存在的合理性;同时,我们对民主、自由的讨论不能离开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只有在考察各种约束性力量的基础上,结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才能谋求一定范围内的民主与自由,否则便是空谈。
三是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筑牢“师道尊严”的职业基石。现代社会赋予“师道尊严”以新的内涵,教师只有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修道”和“传道”,以获得“尊严”。广大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学科知识素养,掌握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处理好教材与学生学习的关系;不断提高自身信息化素养,科学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变革教与学的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不断提高自我规划和管理素养,对自身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同时在专业发展过程中能够通过内控约束和管理自身,使专业素养与时俱进,以学识和人格魅力感召学生。
◎刘义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师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在建设教育强国的新征程中,广大教师首先应深刻体认教书育人的崇高使命和社会责任。教师心中必须有一颗真爱的种子,矢志坚守立德树人初心,锐意创新高质量人才培养方式,体验感受职业生涯的幸福;教师要敢于担当,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不断提高自己为党育人、为国育人的真本领,争做新时代“大先生”。
其次,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提振“师道尊严”不能仅仅依靠文本、制度上的规定来维护和保障。绵延数千年、具有丰富内涵的“师道尊严”中的精华需要传承弘扬,符合新时代“大先生”责任使命的“新师道”社会文化生态需要重构。
在学生全面发展过程中,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育才能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学校教师、社会各方与家长都是学生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或共同责任人。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的开端,不仅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更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在孩子成人成才的过程中,社会教育环境支持与家庭教育责任不能旁落、失责。学生出事,不加分析地在第一时间问责学校、教师的惯性思维需要改变。
同样重要的是,我们的社会公众、广大媒体人应更加积极地引领“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的尊师重教风尚,更多地关注我国1800多万教师队伍中辛勤耕耘的教师主体力量,走进教师的实际工作场域,发现教师心灵深处的光和热,更加用情用心用力地去关注和报道许许多多数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在课堂上、实验室、田坎上从事着太阳底下最光辉职业的平凡而伟大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