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学校本位双元制:特征、挑战及启示

作者: 高波 陈晶晶

[摘要]在欧盟推进和德国模式影响下,西班牙将双元制作为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改革举措,在传承和创新中取得了长足发展。受政治背景、文化传统和产业结构等方面影响,西班牙双元制以学校为主导推进,在政府统筹管理下,以职业资格为课程标准、以“双导师”为沟通纽带,在校企合作中呈现出与成熟的“德国模式”差异化发展的特征,同时在制度保障、企业参与、特色发展等方面也面临新的挑战。西班牙双元制的实践经验和教训为中国特色学徒制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西班牙;双元制;学校本位;中国特色学徒制

[作者简介]高波(1981- ),男,浙江永康人,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浙江  杭州  311112)陈晶晶(1971- ),女,浙江杭州人,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浙江  杭州  310014)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发展格局下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效能评价与实现路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1BJY083,项目主持人:吴向明)

[中图分类号]G719.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12-0077-07

理论和实践不断证实,职业教育和培训在青年就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1世纪初,欧盟委员会发布《哥本哈根宣言》(The Copenhagen Declaration),呼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提高其效率和质量,使人们具备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必要技能,从而提高竞争力和技术创新水平,以适应欧洲社会发展与统一的需要。率先在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等国发展起来并影响深远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不仅被认为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也是降低年轻人失业率的重要手段。随着欧盟对双元制的推动实施和西班牙国内经济产业变迁以及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西班牙双元制职业教育在传承和创新中不断发展,在项目实施、政策治理等方面独具特色,其经验教训对中国特色学徒制的深入实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西班牙学校本位双元制的发展背景

西班牙是世界上最早开展职业教育的国家之一。“早在1911年,西班牙就颁布了《学习合同法》,明确了雇主与学徒之间的关系。”①1970年西班牙颁布《普通教育法》(Ley General de Educa-ción),开始对国家教育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创建了一个基于学校的职业教育制度,规定职业教育课程只在义务教育后提供且没有入学要求,这使得职业教育被视为无力继续深造学生的无奈选择。与此同时,以学校为核心的职业教育体系对学徒制产生了较大冲击,在政策支持下走过60个年头的传统学徒制参与者明显减少甚至几乎消失。

20世纪70年代后,在德国、奥地利和瑞士实施的双元制,不断完善立法体系,成为现代学徒制的典范。这对西班牙也产生了影响。1990年,西班牙出台了《教育制度总组织法》(Ley de Ordenación General del Sistema Educativo),对维持了二十年的职业教育体制进行系统改革,总体上调整了教育结构和职业教育的战略定位,使其成为义务教育后可选择的学习途径,不再发挥补偿性教育的作用。《教育制度总组织法》规定在职业教育中引入实习模块,实施交替训练模式,让学生在真实的企业中开展技能训练。尽管这种企业实训模式没有强制性法律合同,也没有对企业学习实施评估,但奠定了双元制兴起和发展的基础。在该法案推动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雇主和工会代表等利益相关者组建职业教育委员会,要求企业参与设计职业资格课程及开发,实施技能培训,使职业教育能够针对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快速做出反应。

为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的巨大影响,2012年保守党政府颁布了一项皇家法令,旨在重塑西班牙的产业和经济体系。职业教育改革的重心之一就是正式在教育体系中引入双元制模式,并提出到2018年全面普及实施的发展目标。在欧盟推动和德国模式带动下,2013年西班牙政府颁布了《提高教育质量组织法》(Ley Orgánica para la mejora de la calidad educativa),明确以双元制培养模式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其中特别强调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过渡与联系,企业参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西班牙产业结构以中小企业为主,根据西班牙工业、商业和旅游部2019年的统计,西班牙有2886759家公司,其中1559798家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拥有250名员工以上的企业只有4700家,仅占企业总数的0.16%。中小企业参与双元制的积极性不强、应对复杂流程的能力不够,因此形成了政府引导下倚重学校的双元制模式。另外,西班牙是集权管理模式的南欧国家,与社团组织发挥决策作用的德国模式相比,社会对话和集体谈判对西班牙政策制定者的影响较弱,因此很难直接移植企业主导模式。

“2022年,西班牙政府已拨款约23亿欧元用于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同时,综合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发展改革法案于2022年3月通过,规定学生很大一部分课程要在行业企业内完成,以便使学生更近距离地接触前沿信息和技术,适应未来的工作环境。”②西班牙职业教育本质上仍然是一个以学校为基础的系统,企业实习也已成为所有学生的必修课,交叉培养计划成为必需的教育评估项目而不仅仅是学生或学校自愿的选择。时至今日,西班牙双元制改革得到了持续关注,它增强了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有力提升了职业教育在西班牙社会中的地位和声誉。

二、西班牙学校本位双元制的发展特征

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的基本内涵是基于工作的学习,即对专业技能和工作进行专门培训。德国实施的典型双元制模式,注重企业学习,有助于学生快速实现从学校到工作的过渡。在欧洲化背景下,西班牙双元制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德国模式,但由于国情特点,西班牙双元制呈现出政府主责、学校主导、双元主体的差异化发展特征。

1.政府主责:凸显学校主体地位的制度保障。与德国职业教育自下而上、分权而治的管理模式不同,西班牙中央政府实行对职业教育运行的控制,地方政府是双元制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西班牙双元制管理主要依赖于公共行政机构和教育机构,政府通过立法和制度保障,增进学校主体地位,促进学校在双元制项目中的主导实施。2012年颁布的第1529号皇家法令(Real Decreto núm. 1529/2012)专门针对双元制培训和学习合同,规定西班牙的双元制培训项目必须经各自治区的教育管理部门授权,对社会伙伴、公共行政机构和培训机构应执行的任务和职能做了具体规定。德国双元制由企业与学徒双向选择签订合作,而该皇家法令则直接要求学校与企业签订合同,规定校企协议包括培训计划、参与学生的数量、职业学校和公司的时间表以及必须满足公司、学生、教师和企业培训师的条件。企业的选择权取决于学校,一些自治区听取学校意见对企业提出具体条件。例如,卡斯蒂利亚自治区规定,申报企业开展的双元制项目必须举办两个以上相关专业模块的生产活动。如果一家企业在多个自治区提交双元制项目,则该项目的授权由西班牙教育部决定。政府设置一个能够在教育和劳动部门之间进行协调的管理机构,协调校企合作运行。早在1931年就设立的职业技术教育总局以及1986年设立的职业教育总审议会,作为主管职业教育工作的国家管理部门,总体负责双元制职业教育政策规划、管理实施以及协调部门行动等方面的任务。中央和地方均设有综合职业培训中心,一般隶属教育部。这些管理和服务机构吸纳了教育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工会和企业等代表参与,既提供正式和非正式的教育培训服务,也开展双元制项目的管理和推广工作。

2.学校主导:提升学校主体能力的办学体系。西班牙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包括教育系统内的职业教育和劳动系统内的职业培训,双元制项目既有教育和劳动系统联合提供的培训和学徒项目,又有教育系统提供并由地区实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项目。不管哪种类型的项目,西班牙双元制都主要依赖学校的组织实施,这与基于工作和企业的德国模式有所不同。在德国,参与双元制的年轻人通过企业进入职业教育体系,学生寻找企业和培训中心,或由企业帮助对接培训中心;而在西班牙,双元制教育由学校而非企业主导,年轻人通过教育系统而非企业进入,由学校负责帮助学生寻找合作企业。有研究者根据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将职业教育办学分为学校主体模式和市场主体模式,认为西班牙属于前者。根据年轻人参加学徒制的百分比及其职业计划安排途径,可分为学徒制国家、混合途径国家、学校职业教育国家,西班牙被归为第三种。实施双元制的西班牙职业教育学校有三种类型:同时提供职业教育资格证书和普通中等教育证书的中学;在某一职业领域高度专业化、具有负责更新该领域相应职业资格职能的职业学校;既培养正规职业教育学生,也培训失业人员与社会公众的综合职业学校。西班牙双元制职业教育与传统的职业教育模式并存,两者的课程组成部分均包括基于工作场所的培训,区别主要体现在企业学习在课程中的占比不同。例如,在马德里自治区,传统职业教育中工作场所培训占总学时的25%,培训时间为300~400小时;而在为期三年的双元制项目中,工作场所学时占50%,培训时间约为950小时。与德国双元制有30%~40%的培训在学校进行、60%~70%在企业内进行相比,西班牙双元制对学校学习的依托更为明显。

3.双元主体:保障校企双元育人的协同路径。第一,吸引鼓励企业参与的激励举措。西班牙双元制通过激励政策、税收减免以及欧盟的资助得以顺利实施,主要举措包括实施青年保障就业计划、减免培训和学习合同的社会保险缴款等。为激励企业参与双元制项目,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经济支持政策:一是对受雇于少于250人的企业且符合青年保障就业计划的合同提供100%社会保障金减免,其他情况减免75%;二是提供关于培训的社保减免,合同的第一年减免25%,之后的两年每年减免15%;三是提供指导学徒的年度奖励,对少于5名雇员的企业,每名学生每小时奖励2欧元,其他情况每名学生每小时奖励1.4欧元。另外,如果学徒合同正式转换为入职合同,企业可以分别获得男性1500英镑、女性1800英镑的奖励。另外,欧盟一体化在西班牙双元制企业参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包括欧盟的政治建议、德国跨国公司对法律和经济结构的影响,以及德国模式影响下西班牙雇主组织的积极推动。欧盟委员会明确以德国模式为范例,将双元制作为新的职业教育模式在各国大力推广。西班牙积极参与跨国合作,如深度参与欧洲社会基金资助的职业教育项目、德国基金会成立的双元制职业教育联盟项目以及德国跨国公司举办的双元制项目等,为双元制实施提供了资金支持和经验借鉴。

第二,资格认证、标准引领的课程共建。西班牙是较早制定职业资格制度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中期,西班牙中央政府成立了国家资格研究所,目前几乎所有地区都设置了区域资格授予机构,它们根据区域一级的决定隶属教育或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旨在研究推进职业资格标准拟定、职业资格评价与认证体系建设等,并负责授予职业资格。2002年西班牙颁布了《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法案》(Ley Orgánica 5/2002, de las Cualificaciones yde la Formación Profesional),明确了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框架,规定每一种职业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以及学习培训途径和要求等,这是过去四十年里西班牙各党派之间唯一高度共识、没有受到质疑的教育法。目前西班牙有26个职业群,每一个都包含从二级到五级不同的职业标准水平,在教育系统内提供总计超过170种职业教育资格并仍在不断更新。学生通过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课程模块的学习,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欧盟范围内被认可。同时,证书课程和职业教育学历课程密切相关,二者可互认转换。职业资格制度将学校教育、企业培训与劳动市场的需要紧密联系起来,将工作现场的实际能力要求反映到培养培训内容中,创建一个动态的职业资格认证和教育课程体系,为双元制项目提供教学依据和评价标准。教育部的关键职责是管理资格认证,以保证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官方价值,因此较为关注基于职业资格标准的教育和培训课程资源以及师资等方面的要求。劳动部门的支持体现为提供较为灵活的职业资格培训,以便能够根据雇主和企业界的需要迅速做出反应。在学校的组织协同下,雇主协会和联合会以及工会代表参与设计开发、审查和修改职业教育课程。对于一贯负责制定课程标准的教育部门来说,这体现了课程控制管理权的极大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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