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高校师德建设中的主体性问题

作者: 谢余凤

[摘要]马克思认为,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的社会规定性,是人的自主性、创造性和能动性,包含与体现了人自身的价值。人的主体性根植于人作为主体的实践活动,确立于人的对象化关系中,人的实践活动的过程,既是人的主体性不断生成的过程,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马克思告诫我们,在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之前,我们要警惕主体性的“异化”。当前我国的高校师德建设,政府、高校等高度组织化的主体呈现出了较强的主体性,而高校教师、大学生等原子化的主体,其主体性较弱。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思想启示我们,新时期开展高校师德建设,要在加强高校师德制度与师德规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高校师德建设中的主体性。应将高校师德建设的重点下沉到由高校教师与大学生主体共同组成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去,以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为双重目标,以改善师德评价制度为重要突破口。

[关键词]马克思;高校师德建设;主体性;实践向度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23)03-0080-06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3.03.013

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主体性是一个认识论命题,是指人作为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相对于客体所处的态势而表现出的功能特性,人的主体性也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马克思站在社会历史的角度,对人的主体性有着深刻的见解和认识。当前我国高校师德建设中出现了高度组织化的主体与原子化的主体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着重体现在作为个体的高校教师与大学生的主体性不足的问题。新时期开展高校师德建设,需要进一步以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思想为指导,提升高校教师与大学生两大主体的主体性。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的思想

马克思对人的主体性的认识非常深入,认为人的主体性是建立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之上的。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提出了“现实的主体”这一概念,从现实的“人的发展”角度出发来讨论人的主体性问题是马克思对人的主体性的一贯看法,现实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人的自由程度即人的主体地位的发展程度,则是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一)人的主体性根植于人的实践性活动中

马克思认为,主体具有自我意识和精神属性,是与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对象对应的人。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的社会规定性,是人的自主性、创造性和能动性,包含与体现了人自身的价值。人的实践活动的过程,既是人的主体性不断生成的过程,也是人全面发展的过程。马克思从人的社会实践发展的角度考察人的3种发展状态,认为人终将成为自然的主体、社会的主人与自由的主人,并在自由自觉的人类活动中创造历史与传承文明。

马克思提到,人类的本质恰恰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自由”指的是人在社会实践中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的状态,“自觉”指的是人的活动建立在有目的、有意识的基础之上。“自由”“自觉”是人的活动区别于动物的活动的根本特征。动物的活动是盲目的、被动的,“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1],“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有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2]。马克思运用蜜蜂与建筑师在工作时的差异,来证明人的活动不是被动地适应自然的过程,而是主动改造自然的过程,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的过程,也是人的主体需要得到满足和主体能力充分发挥的过程。人能把自己的生命活动作为认识的对象,是人高于动物的基本特征。马克思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但不是自在自为的自然,而是人化的自然。“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3]人不是被动地适应自然,而是作为主动改造自然的主体,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改造着自我。

马克思指出,人的主体性的发展与人类的实践发展密切相关。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关系的发展,带来人的自由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可能。在社会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有关于人的发展的特殊的规定性。他从人的社会实践发展的角度,把人的主体性的发展划分为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阶段、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阶段等3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处在私有制产生之前。由于生产力的低下,个人的发展必须依附于一定的群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相当狭隘,奴隶依附于奴隶主。在这种关系下,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丧失了一切的自由权利,主体性更无从谈起。第二个阶段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人的独立性逐渐显现。人类进入封建社会后,人的依附关系逐渐转变为农民对封建土地的依赖,农民有了相对的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获得相应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工厂的建立,农民逐渐转变为工人,获得了更大限度的自由权利,个性进一步得到发展。有了自由,就有了自己支配的时间。社会成员就可以从事科学、艺术、社会交往等非物质性生产活动,人的能力和个性获得全方面发展成为可能。有了时间,人就可以进行更加广泛的、积极的社会交往,从中不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与发展完善自己,逐步摆脱个体的、地域的、民族的狭隘性,形成丰富的社会交往关系。但是,人与人的关系实际上是被人与物的关系所支配的,一部分人的自由的获得是以另一部分人的自由的丧失为前提。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只有主体相对的自由存在。第三个阶段即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阶段。这是社会发展的未来形态,人类进入到这一阶段后社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发展,社会物质极大丰富,将按照个人需要分配劳动产品,每个人的自由都成为一切人自由的前提,其个性活动得到极大发展。只有到了这一阶段,才充分具备实现人的主体性的物质条件与社会条件。

(二)人的主体性确立于人的对象化关系中

人的主体性不等同于人的个体性。恰恰相反,马克思认为只有处于对象性的、现实的社会关系中,才能生成现实的人,才能产生人的特性与人的本质力量。个体生命的存在方式,并不能说明人是抽象的独立个体,人总是社会的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人在社会发展中所处的主体地位、人的主体能力的发挥也离不开特定社会所提供的物质手段和精神条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日趋复杂,人的社会主体性也日趋凸显。

现实的社会关系是个人活动的基础,也是人的需要和能力发展的基础,人的主体性确立于人的对象化关系中。马克思提到,这些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人不是作为单一的个体形式而存在的,人的生存与发展是建立在一定的实实在在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之上,每个人都与周围的事物产生联系,每个人也是社会关系中的一员。“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5]马克思看到了社会劳动在从自然界的猿猴演变为人的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用“劳动创造了人”的著名论断来说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在社会关系中产生,人的社会关系发展的广泛性与丰富性决定了人的需要和能力发展的程度。劳动产生了现实的社会关系,使人脱离了贫乏的、封闭的与片面的状态,从而进入到对自我发展状态的需要。

人的主体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主体性的发展就是人的全面发展。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是多层次性的与多角度的,是存在于人的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关系中的,随着人的活动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本质。马克思关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观点是建立在现实的社会发展的基础之上的。“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6]现实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就是说,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创造一定的社会需要,一定的社会需要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人的发展以一定的社会历史发展水平为基础,必须从历史进程的角度,对人的发展赋予历史规定性。马克思对人的发展的考察,是建立在私有制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尤其是在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之上,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必然的矛盾的剖析,来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动力、手段与方向等问题。

(三)人的主体性的“异化”

劳动不仅创造了人,还创造着人的需要。人的需要是人的本性,是人发展的内在动力,同人的发展而发展。人的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满足人的需要的活动过程又会产生新的需要,人也是以需要的无限性、广泛性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人不仅有生理的需要、物质的需要,而且还具有精神与自我实现的需要,只有三者都得到满足,人的需要才会得到满足。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人类社会发展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的这些需要才能得到全面满足。马克思认为,人的能力是人满足自我需要、达到发展目的的本质力量。任何人的责任、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

劳动在创造了人的同时,也出现了“异化”现象,导致从事劳动的人丧失了一定的主体性。马克思敏锐地发现,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在带来技术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人的贫困。他说:“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源泉。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7] “在国民经济学假定的状况中,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8]马克思将“异化”与人的劳动过程和劳动对象结合起来,认为“异化”就是“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9]。在私有制社会中,因为不占有劳动成果,“异化”成为劳动者本质的内在规定性。“异化”了的人成为被奴役的对象,受到劳动对象及其所有者的奴役。马克思认为,消灭私有制和旧的社会分工,劳动者才能获得解放,人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是被迫从事劳动,这时人的能力与主体性才能得到自由和全面的发展。

二、当前我国高校师德建设中的主体性问题

我国的高等教育在21世纪前后进入大众化阶段。高校师德师风建设逐渐成为重要的社会议题与教育论题。近年来,高校师德建设的成就主要体现在高校师德制度与规范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以及师德形象的塑造等方面。建设主体主要包括中央与省级政府主体、高校主体、高校教师主体和大学生主体等4类。

(一)高校师德建设中的主体

政府主体是我国高校师德建设的主导者,是当前我国高校师德建设中最为重要的组织主体,重在做好高校师德建设的顶层设计工作。政府主体高度关注师德建设始于高校扩招与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前后:2010年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4年颁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印发《高等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2018年颁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019年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由此可见,政府主体尤其是中央政府主体,是我国开展高校师德建设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决策主体。

高校主体是承载着师德建设重任的行政责任主体,是当前我国高校师德建设中又一重要的组织主体。高校主体需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政府主体关于高校师德建设的各项要求,同时结合本校情况,制定与之相匹配的一系列校内制度、规范、培训、考核等相关配套措施,建立起相应的师德工作体系,规范程序、细化标准,明确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相关责任,强化监督,抓好落实。由此可见,相对于政府主体而言,高校主体重在宣传贯彻落实政府主体相关要求,具有执行主体身份;相对于高校教师主体而言,高校主体又是本校开展师德建设的主要决策者,具有决策主体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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