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其责,赋其知,促其行

作者: 高洁

家庭教育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已逐渐从“传统家事”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今天,诸多家长依然“凭本能”做家长。基于此,202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立法形式明确提出“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使家庭教育规范化、专业化与法治化。班主任作为与学生距离最近、与家庭教育距离最近的人,自然地便成为学校中家庭教育指导的主力军,在使家庭教育回归本位,优化家长育儿理念,推进家庭教育更美好、更科学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在家校协同育人及家庭教育指导的过程中,班主任的专业程度及其伦理形象得到进一步确立。

一、明晰家校教育异同,各展其长,美美与共,携手提升教育成效

尽管“双减”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教育的紧张情绪,但如今媒体依然频繁出现诸如“教育焦虑”“鸡娃不如鸡自己”等引人注目的标签式表述。同时,新闻报道中依然可见家校关系紧张事件,如教师不满家长没时间参加学校活动、家长不满教师严厉惩罚学生等。一些人将此归因于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职责、界限的模糊与混淆,导致本应由教师承担的对知识与技能的传道授业解惑任务转嫁到家长身上,同时,家长本应负责塑造、影响孩子良好习惯与优秀品德的责任被抛给了学校。相较于现实实践中的“状况频发”“针锋相对”,人们对教育之道的追求却相对“冷清”。鉴于此,家庭教育指导的首要任务便是厘清家校各自的教育职责,达成“有边界性”的共识。

自孩子由家庭步入学校殿堂之刻起,教师(学校)与家长(家庭)便共同承担起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崇高教育使命。但因家庭与学校在起源、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其所承担的育人责任也各有侧重,故班主任需助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认识家庭教育的独特性、优势性之所在。

自古以来,人类因生存需求而形成群体,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形式,是情感的港湾,更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场域,是每个人走向更广阔社会的底气。从功能上来看,家庭教育以“真善美”为要。中国文化中,“家”具有“关系性”存在、“情感性”境遇、“伦理性”原则的特征。因而,相较于学校而言,家庭教育具有基于血缘关系的亲密性、日常生活的渗透性以及对个体身心发展的全面性的特点,这些特征赋予家庭教育在塑造道德品行、养成意志品质、形成健康身心状态等方面,具有学校教育无可比拟的优势。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家庭教育始终以“真善美”为先,如《说文解字》中“育,养子使作善也”的表述,以及对于“家训、家风”的强调,甚至著书立说成“家书”的追求,都体现出对子女品德、行为、意志、精神的培养是中国家庭教育中首要且重要的追求。其实,家庭关系的亲和力与亲密性正是学校教育关系的基础原型,真正的家庭教育为学校教育展现了“育”的最初示范。因此,家庭教育“学校化”的表现无论如何都是对家庭教育的曲解与窄化,使家庭教育丧失其本真性、独特性。

由此,班主任需使家长明晰,教育并非仅仅只是学校教育,成长也并非只是成绩提升,更是倾心之爱的自然流动、意志品行的修养与锻炼。除了在“爱”与“育”方面的优势性,家庭教育中父母、亲人与孩子的日日相伴、事事相随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性,与孩子同经历、共成长的日常点滴的弥散性,对于生活世界的延展性等,都是学校教育无可比拟的。家长无需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教育的成效亦非与家长的学历背景或家庭经济条件直接相关。然而,家长必须积极思考,转变教育观念,并深入探究与孩子相伴的艺术。这种深入思考的过程,实质上是家长自我成长的过程。家长终将领悟到,教育的真谛在于发现和发觉,而非单方面的给予;真正关键之处在于深刻理解与共情,而非仅仅提出要求;重要的是共同体验、经历成长的过程,而非仅仅关注结果;真正有价值的是实际的行动,而非空洞的说教。

这里需注意,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虽在职责、方式等方面各有不同,但家校协同育人需确立双方都认可的共同目标,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教育的成效取决于家庭、学校教育的一致性,这不仅在于两个‘教育者’有一致的行动,还要有共同的目标和相投的志趣,持有一致的信念与追求,始终坚持以同一原则、理念为出发点,无论是在教育目标的设定抑或育人实践的过程中。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儿童才能实现和谐、全面的自由发展”。在此,班主任作为学生在校的主要陪伴者、指导者,班级群体的主要组织者,将通过自身纽带的作用促进家校达成共识,实现“1+1>2”的成效。

二、提供教育咨询,以知识赋能,提升家庭教育素养,超越习俗教育观

除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差异与相似之处外,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还会遇到各种类型的教育困惑。班主任作为具备高品质教育思维的专业人士,可向家长提供专业的教育指导与咨询服务,凭借其独到见解和丰富经验,帮助家长摆脱经验化、习俗化的观念束缚,以更加科学、有效的教育智慧赋能家庭教育。

何谓咨询?《辞海》中将咨询服务解释为“接受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委托,为它们提供各种专门知识的智力服务”。在英文中,“consult”(咨询)一词源于consulere,意思为“采纳劝告”。咨询学将其定义为“以专门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协助用户应对各类复杂问题,提供解决难题的策略和方案,或给出有助于决策的参考性、有益的建议”。因而,在商业中常见,但在教育领域并不常见的“咨询”完全可以为班主任与教育赋能,通过分析、诊断、评价、干预等步骤,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成为班主任家庭教育指导的常态化途径。其中,专业性是构成教育咨询的重要指标。

现实生活中,家长们对教育咨询服务的需求表现得尤为迫切。这一现象不仅可以从市场上热销的育儿类书籍中窥见端倪,更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上活跃的“教育博主”中得到印证。家长们渴望通过科学的育儿理念,解决自身面临的教育问题,并期望获取到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教育建议。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些出品者在专业教育学知识和理论储备方面可能参差不齐,有些可能具备专业的教育学背景,而有些则可能仅基于常识和经验发表见解。此外,他们提供的“育儿良方”往往较为泛化,在面对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个体儿童时,这些建议会显得力不从心,甚至产生反效果。真正能够发挥效用的教育建议必须基于对个体儿童的全面、深入了解。同时,这些建议还需要能够契合事件发生时各种因素的聚合与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更具适切性和针对性的教育策略。在此过程中,班主任作为拥有专业教育理论储备和经过专业训练的教育工作者,不仅是教育咨询服务的提供者,更是传播教育理论、塑造家长教育观念的引导者。在教育咨询的过程中,双方保持开放、坦诚且密切的直接交流,对于促进有机、深入的对话与说理具有极高的价值,同时亦应成为双方共同追求的目标。这种交流方式,不仅有助于增进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更能在精神思想层面的意见供需匹配上展现出显著优势。即便在咨询过程中,智慧提供者偶尔暴露出思维上的不足,也无需过分担忧。这些不足之处,反而为双方提供了深入思考的契机,从而促进了班主任与家长之间学习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

当然,教育咨询更在于以知促行,增进智识。教育咨询并非只是照单抓药的“药铺房”,更是授之以渔的“智慧库”。教育咨询的目的不在于简单地提供诠释与体术,而在于帮助家长超越习俗式、经验化教育观,帮助学生超越原生家庭的教育视域局限。因而,班主任必须明晰各种问题的底层逻辑,廓清教育之理,真正提升家长的教育素养与胜任力。

三、创设主题活动,丰富教育形式,促进合作实践,增强教育行动力

在深入理解家庭教育的独特属性并树立高质量的育人理念后,关键在于将理论知识切实转化为实践行动,并在实践中不断促进知识的深化与拓展。现实中,尽管许多家长展现出高度的教育热情和参与激情,但受限于时间、知识储备及外部条件,他们往往难以充分进行多元行动,或对于如何更有效的行动感到迷茫。为此,班主任应积极创设各类活动,搭建有效平台,以拓宽家长的陪伴渠道,进一步提高家长的参与度,并激发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和内在动力,从而增强家长的行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班主任在组织活动时,必须充分尊重家庭教育的独特性。活动的创设不应仅仅停留于形式,而应通过深入、实质性的活动,使家长获得真实且深刻的具身体验。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家长对家庭教育行动的认识逐渐加深,使得行动不再仅仅停留在说教的浅层形式上,而是渗透于日常生活之中。日常生活中的点滴细节,如在旅行游玩中培养文化素养、道德品行,买菜算账中感受人性假设与勤俭持家,在大自然中感受生命的意义与物种的珍贵等,所有这些都提供了丰富的家庭教育行动机会。

此外,家校间及家长间的紧密沟通与协作,也是提升家长主体意识、促进积极行动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增强多方主体协同育人、形成合力的重要渠道。高效、卓越的行动与合作需要建立在深入且全面的沟通交流基础之上。为此,班主任应积极创造机会,通过设立家长开放日、家长讲堂和家长委员会等多样化平台,拓宽家校之间的沟通途径,促进双方更深层次的互动、理解与合作。同时,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等现代技术,如微信平台、校园网等,实现与家长的即时、畅通无阻的交流,使双方能够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沟通方式和时间,从而构建持久、稳固且有效的协同育人体系。

除家校沟通外,班主任还应当扮演家长间的联络者和协调者的角色。通过策划和组织家长讲座、家长交流会等活动,鼓励与促进家长间的相互交流和经验分享,从而形成多元化的育人视角。在视角转换和经验交流中,家长得以重构自身的育儿理念,实现育儿资源的共享、互鉴和互助,从而逐步从学校教育的跟随者和陪伴者转变为共建者和引领者。

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班主任的作用不容忽视。他们不仅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意识和理念、推动家长积极参与家庭教育行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还在促进家校协同育人方面发挥着调节和润滑作用。然而,立德树人、优质育人并非是班主任一人之力所能完成的,还需要家长、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协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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