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会”专项运动技能的前提性追问
作者: 郭庆 刘昕
摘 要: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专项运动能力水平不仅关乎着新教学改革中运动技能教学要求的实施成效,亦对学生们在体育课程中专项运动技能的学习效果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在厘清学生“学会”专项运动技能的内涵释义及前提性的基础上,审视了当前体育教师专项运动能力水平不足掣肘学生学懂、学通专项运动技能的现实境遇。针对体育教师高水平专项运动能力提升的重要性,提出了完善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建设、突出“分类发展”的职后培育模式、构筑教育部门主导下的联动格局的实践要求。
关键词:学会;专项运动技能;专项运动能力
中图分类号:G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25)02-0013-04
2024年,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一校一品”体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在遴选的试点学校推广体育走班制教学,旨在引导各校教师通过“主学一项、兼学多项”的课程模式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运动技能。可以看出,体育走班制教学背景下的学生专项运动技能教学不仅要求教师帮助学生学习专项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帮助其将所学应用在比赛和生活中,更加强调学生运动技能的“学会”。“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有一桶水。”由此,从教与学的关系来看,基于教学改革要求的变化和学生深度掌握运动技能的迫切需要,中小学体育教师专项运动能力的提升迫在眉睫。本文试图从学生“学会”专项运动技能的前提基础、体育教师专项运动能力不足阻隔学生“学会”的现实境遇和体育教师专项运动能力水平提升的实践要求三个方面立体性地剖析体育教师专项运动能力水平在学生“学会”中的重要地位,以求为体育教师实现学生体育核心素养的培养任务提供理论指导。
一、学生“学会”专项运动技能的内涵释义及前提性追问
从语义学来看,学生的“学会”是由“学”“会”组成的组合词。《辞海》对“学”的解释是“效法、钻研知识、获得知识”,从学生的角度将其解释为“读书”;“会”是指“能,善于”,如会游泳。不难看出,从学与会的关系来看,学最直接的表达是基于“学”的行动,比较直观并具有原发性地位,而“学会”是某个具体学习行动的后续结果,即学会了什么?而且只是其中的一个结果[1]。由此可以看出学生学会的本义是指学生获得的知识技能能够达到善于应用的程度。为此,对于学生的“学会”不应以是否学会知识概念和规律为唯一标准,而是是否能够正确和创造性地使用学到的知识。从体育走班制教学中对学生专项运动技能学习的要求来看,结合以上对于学生学会的分析,本研究中的学生学会专项运动技能是指学生不仅掌握专项运动知识与技能并能将其应用于真实的比赛和生活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为此,体育教师教学的核心要义就是要紧紧盯住“学生学会”,将其视为课堂教学效果的真正落脚点以及实现培养和发展学生体育核心素养的课程目标。但是,什么样的体育教师能够帮助学生学会运动技能呢?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只有教师先学会,学生才能学会”。以此可以推断,学生学会专项运动技能的前提是教师已经深度掌握了相应的专项运动技能。然而,体育教师应该具备的运动能力水平不仅仅只是运动项目技术本身,还应包括运动原理与方法、体能水平、运动项目的展示和比赛应用等方面的运动能力[2]。可见,体育教师要想真正让学生学会专项运动技能,除了要具有教学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更重要的是自己要具有较高的专项运动能力水平。这是学生学会专项运动技能的前提性条件,否则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学生有效的“学会”。
二、体育教师专项运动能力水平不足制约学生“学会”的现实考量
(一)技能示范精准性不足阻隔学生“学懂”专项运动技能
中小学阶段,特别是小学阶段的学生直观和模仿能力很强,但对事物全面分析和判断的能力还不完善,为此体育教师的示范能力和运动水平就显得格外重要。例如,体育教师所具备的卓越运动技能,能在教学过程中展示出优美的动作示范以及自信、积极、热情洋溢的运动风貌。这种风貌与技术魅力,能够有效地激励学生,并对他们产生持久而正面的影响。然而,现实中一些体育教师由于身兼多种专项课教学,对于自己“主项”以外的专业性技术存在不达标的现象,无法起到权威和精准的动作示范以及言传身教的作用,难以有效引导学生真学、真懂、真信。例如部分教师在进行侧手翻示范时,自己身体并未沿着空中垂直面进行,手脚未能保持在同一直线上,尽管如此,他们却要求学生做到同一直线上;在展示仰卧推起成桥的动作时,教师未能展现出桥形动作的优美,示范动作缺乏吸引力,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在示范跪跳起动作时,出现动作不一致现象,时而勾脚尖、时而绷脚尖,摆臂动作时而弯曲、时而伸直,导致学生模仿时动作各异,难以统一。此外还有一些教师对运球技术动作要领讲解的非常细致,却无法做出有效的动作示范[3]。这就导致一些学生由于没有受助于体育教师的正确演示和准确纠正,只是靠教师的语言讲解生硬地记住了运动技能的顺序而没有建构出真正的动作概念,难以跟上教学进度并做出正确的体育动作。为此,体育教师除了要钻研自己的专项运动技能,还要不断学习专项运动技能以外的新动作、新技术,能够“有范儿”地进行正确的技术动作示范和纠错,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运动知识和技能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等。
(二)运动情境真实性缺失阻隔学生“学通”专项运动技能
学生在学懂了专项运动技能之后还需要通过将所学内容重复练习、熟能生巧,在比赛中通过灵活性和创新性的应用展示以达到真正“学会”某项运动技能。相较于普通掌握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师,具有较高水平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师往往经历过长期的专业训练,具有较高的运动技能、丰富的训练和竞赛经验,这些专业技能优势能够在指导学生多样化练习、专项体能训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如在羽毛球教学中,学生具有了一定杀球基础之后会指导学生结合杀球与全场步伐系统学习,然后安排练习全场杀球巩固技巧,最终组织单打或双打的比赛来提升实战能力。然而,在现实中,一些体育教师由于自身对动作技术间的联系认识不足,未能在学生运动技术练习后迅速模拟各种真实比赛情境以促进真实运动认知的形成,甚至出现了许多虚假的情境教学片段。如教师羽毛球课上组织学生进行2人间杀球的实战练习,这些学生学习杀球技术后能够掌握了杀球动作并且也能够移动着杀球,但是在练习的时候教师仅仅是让学生发到一个点让对方原地接球就算杀球了,而没有形成高质量的发球和点位变化的练习情境,不利于学生将所学的杀球用到简单或复杂的比赛中,将所学的其他羽毛球技术动作与杀球技术相互联系。又如,教师足球课上组织学生进行2人间练习护球的技术动作,仅仅是让学生站在身后就算逼抢了,而没有形成激烈的逼抢和身体对抗练习情境。久而久之,学生接触到的都是浅层次的教学练习,训练类型较为单一,对提升学生学习效果甚微。为此,体育教师要加强对学生专项运动运动技能练习的深层次理解,帮助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将他们所学知识整合应用到不同的比赛情境中。
三、体育教师专项运动能力水平提升的实践要求
(一)完善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建设,为职前教师运动能力养成积势蓄能
职前体育教师的运动能力形成应贯通人才选拔、人才培养和人才就业一体化建设的过程。首先,加强体育类统一考试中对运动技能的测试。尽管许多省份已经实施了“身体素质与专项运动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模式,但仍有部分省份取消了运动技能测试,仅保留了身体素质的评估,进而使得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入学时的运动技能基础呈现出“先天不足”的状况。为此,应提倡“身体素质+专项技术+辅助技术”的考试模式,以增加运动技能分值在测试中的比重,促进体育教育专业新生在入学前基本熟练掌握2项运动技能,为其今后在接受本科多样化运动技能学习奠定基础。其次,完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加强运动能力培养的衔接性。要实时更新教育教学目标, 将学生“熟练掌握一项以上运动技能”目标纳入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中, 促进体育教师职前培养与中小学教学改革之间的有效衔接性。再次,优化体育教育专业课程结构的设置。在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课程中设置两个主项,并增加主项运动技能总学时。可以让学生在前两年先进行多种类型运动项目的学练,然后在从众多项目中选择1-3项运动技能进行专项化学习,促使职前体育教师对多种运动技能能够达到指导中小学生“教会、勤练、常赛”的水平。最后,突出体育教师招聘考试中运动技能掌握的重要性。各地在招聘体育教师时,可以采取现场实测方式,主要考核个人专业综合能力与专项运动能力,如设定田径、球类、体操必考项目之后,再设定考生任选一项专项进行展示。
(二)突出“分类发展”的职后培育模式,为教师运动能力水平提升添砖加瓦
学校和相关培训主体应根据体育走班制教学的要求实现不同运动项目的体育教师专项运动能力水平提升。首先,通过帮扶指导,以传、帮、带的形式针对性培养体育教师“相似类型”运动项目的运动能力。“相似类型”的运动项目对身体素质和技术动作的要求具有某些共同的特点,不仅有助于体育教师对相关专项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理解,也更容易促进其对动作技术认同。通过这种培养方式,能够促使体育教师运动技能掌握情况从“多而不精”变为“少而专”。其次,对于那些尚未具备特定专项技能的教师,可以通过学校体育联校交流安排他们学习一些易于掌握的新兴体育项目,例如软垒、腰旗橄榄球、定向运动、花式跳绳等[4]。联校中牵头学校通过安排对口运动专项的优秀指导教师为有一定“副项”运动技能和无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师进行专项运动技能的指导,这些教师可以是由外聘的教练员或训练比赛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组成指导队伍。通过“传帮带”促进体育教师“非专项”运动能力的快速提升,促使教师从对多数运动项目的不精教学转为专注于少数运动项目的精湛教学。
(三)构筑教育部门主导下的联动格局,推动教师运动能力的开放性培养
体育教师运动能力的提升必须与教育系统支持同步进行,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形成多场域联动的培养方式。一是,颁布具体的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对不同学段的体育教师应具备运动能力水平进行划分。因此,我国应当尽快出台具体的体育教师专业标准,激励教师运动能力有针对性的查缺补漏,从而提升其专业能力。二是,优化体育教师资格考试中的运动技能考核标准。在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环节中,建议增加对运动技能评估的权重,探索在实际运动场所对学生进行运动技能的测试,并将《中国学生运动能力等级标准》视为重要参考依据。此举不仅能够激发考生学习和练习多种专项运动技能的积极性,而且能够推动高等院校更加重视体育教育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学与评估工作。三是,教育相关部门应提供教师教育的相关指导与资源,对体育教师进行定期运动技能测试或学习培训,开拓其视野,进而逐步提升其运动能力。在运动技能培训上,教育局应与体育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体育运动技能培训活动,提供培训基地和教学资源,邀请省内外知名教练、裁判对教师进行专项运动技能训练、比赛方法以及规则与裁判方法的培训,帮助其更好地掌握和运用相应的专项运动技能。在运动技能考核上,定期对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重点评估其是否掌握至少1-2项运动技能的基本要求,以激励教师在“一专多能”的教学改革要求下,持续提升动作示范能力。
参考文献:
[1]王卫华,徐星星.重新发现教:再论教与学的关系[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24,23(01).
[2]张长思,丁天翠,杨多多,等.“体育走班制”教学教师专项化教学能力提升研究[J].体育学刊,2022,29(03).
[3]唐炎,孙倩,胡小清.体育课堂教学的本质特征与实践改进[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23,38(02).
[4]毛振明,杨多多.《“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与学校体育改革施策(一)——目标:青少年熟练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8,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