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建设困境及应对路径

作者: 张庆强 刘媛媛

[摘 要] 高校建设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能实现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模式、健全工作网络体系、发挥朋辈心理辅导实效等作用。很多高校积极探索建设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但目前建设推进面临着目标定位不清、运行机制不畅、考核评价缺失等困境,从明确目标定位、补足硬件配置、系统建设软件、重构运行机制、健全考核评价等方面提出应对策略,以期为高校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建设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 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建设困境;应对路径

[基金项目] 2021年度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工作站运行机制研究”(XG2105S)

[作者简介] 张庆强(1982—),男,山东临沂人,硕士,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研究;刘媛媛(1985—),女,山东蓬莱人,硕士,山东协和学院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大学生英语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 G4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01-0025-04 [收稿日期] 2023-02-14

近年来,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印发,凸显了国家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视。但现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因人、财、物以及机制体制等因素制约而未能切实发挥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因此,很多高校积极探索在二级学院(系)设置心理辅导工作站以弥补相关方面的不足。目前,从各高校的实践探索与研究中发现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建设面临多种困境,并未达到预期的设立效果。

一、高校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建设的必要性

当前,高校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层出不穷,高校学生的心理问题检出率居高不下。这造成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压力倍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因此,如何切实发挥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效,满足学生心理健康需求是当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高校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建设,可以有效借力二级学院(系)的人财物资源,提升二级学院(系)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主动性、针对性以及创新性,使学校与学院(系)两级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形成强大合力,真正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教育。

(一)完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模式

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再次明确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 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1]。现实中却鲜有高校能落实该比例,即使能按照要求进行配置的高校,仅靠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机构也无法应对因逐年增高的心理问题检出率而产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需求。因此,开设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可拓宽工作平台,延伸工作阵地,提升各院(系)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以及宿舍心晴联络员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中的参与度,有效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下沉落实与实效发挥,逐步转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运行模式,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惠及每名在校大学生。

(二)健全高校心理工作网络体系

设立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可以增强学院(系)、班级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工作网络体系,可以有效排查、监控及应对心理危机个案,实现信息传递与沟通。因此,完善的高校心理健康工作网络体系对于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心理问题解决、心理危机预防与处置等都至关重要。

(三)调动二级学院(系)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目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校级机构为主阵地,各二级学院(系)主要是“中介角色”,无须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完成校级机构的各项工作安排并向各个班级进行传达即可。二级学院(系)设置心理辅导工作站可以充分调动自身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凸显各二级学院(系)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激发二级学院(系)结合专业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色化、丰富化以及层次化发展。

(四)切实发挥朋辈之间心理辅导实效

朋辈辅导作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可以健全心理工作网络体系,有效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下沉落实,具有实施方便、推广性强、见效快的独特优势。朋辈心理辅导是指年龄相当者对周围需要心理帮助的同学和朋友给予心理开导、安慰和支持,提供一种具有心理辅导功能的帮助[2-3]。建立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各二级学院(系)可以培养并发展自身的朋辈队伍,实现校—院多层次的朋辈发展[4]。一方面使班级心理委员、心晴联络员等学生变成了心理辅导的主体,提高他们自助和互助的意识与能力,从而获得自我提升,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的速率、范围和效果;另一方面使越来越多的学生参与到心理工作网络体系中,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从而营造出“助人自助、和谐互助”的氛围。

二、高校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建设的困境

(一)目标定位不清晰

自各高校积极探索设立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以来,因为没有上级统一指导的相关建设,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该如何建设、如何定位、实现什么目标等都未形成可供参考、借鉴的相对成熟的模式。虽然很多高校推动了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建设,却没有清晰的目标定位以及建设规划等,致使工作站成立前后的工作并无明显进展,主导相关工作开展的仍然是原来的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机构,一些高校只有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之名,却无工作站之实,从而未能发挥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建设的应有价值。

(二)硬件配置有欠账

必要的人、财、物等物质条件是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建设的基础。由于各个高校的人、财、物等物质条件不足,导致工作站在建设中无法实现完整配置。首先是人员配备,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一般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学生科长主管,由负责心理工作的辅导员带领部分学生干部具体组织开展工作,而主要负责开展工作的心理辅导员身兼数职,从而导致他们不能将全部精力投入工作站建设与工作的开展中,因此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建设不能实现预设效果。其次是经费和场所,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建设需要必要的场地并投入大量的经费,但多数二级学院(系)因为存在经费和办公场地的限制而无法满足心理辅导工作站的专项经费和场地配置要求。因此,在没有充足经费和场地保证的情况下,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建设很难有实质的进展。

(三)软件建设不系统

很多高校在设置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时,并未做好系统规划与设计,制度体系、目标定位、运行机制、队伍培养等软件体系不健全、不系统,从而使工作站在后续运行过程中达不到实效。有些高校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制度体系缺失,校院(系)两级机构目标定位不清晰,相互之间不能协调一致。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运行过程则是摸着石头过河,一事一办法,无规可循、无制可依。由于人员配备参差不齐,专业性不足,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人员培训与培养不及时、无计划,致使整个工作站建设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应有的实效。

(四)运行机制不通畅

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设置目标是分解学校心理机构的负担、拓展工作阵地、更好地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实效,但两级机构如何协作运转,各高校的做法不尽相同。大多数高校因定位不明、分工不清、运行机制建设不到位,未能厘清校级机构与二级学院(系)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未能形成通畅的协调运转关系,要么在实际工作中又退回到原来的状态,要么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在相互协调上,从而造成工作开展过程中不能发挥设置工作站应有实效。

(五)考核评价有缺失

工作成效的检验需要考核评价,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开展成效如何也需要相应的评估和检查机制,但很多高校没有对工作站的评价机制,或者仅开展硬件的检查与评估。因此,不同学院(系)的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建设及工作开展的成效有较大的差异。二级学院(系)的重视程度、负责人专业能力与水平、时间的安排等因素对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有重要影响。只有拥有专业出身的负责人并且学院高度重视,工作站才能不断在探索中改进、发展。因此,建立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有效地推动、引导工作站的建设及工作开展。

三、高校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建设路径再思考

(一)明确目标定位

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主要面向二级学院(系)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和桥梁中介的作用。在工作定位上,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应侧重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性和全面性,以及学生一般性心理困惑的疏导,注重学生的发展性教育,对少数心理问题严重的学生,应当及时上报到学校心理健康机构。

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总目标是提高学院(系)学生的总体心理素养,提高大学生对自我的全面认识,提升大学生心理韧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具体目标是引导大学生学习并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使大学生在遇到心理问题时能进行自我心理调适,从而实现对他人的帮助以及相互之间的“互助”。

(二)补足硬件配置

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硬件是指人、财、物的配备。“人”即工作队伍。负责辅导站建设及工作运转的应该是一名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辅导员或者团委书记,或者配备通过相关心理学知识培训的辅导员或教师,并不断提升他们的心理学专业能力以保证工作的开展。“财”即经费。校院两级应该将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经费纳入经费预算并设立专款专用的专项经费。“物”即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开展具体工作的基础设施。如配备独立的工作场所——心理工作室,且场所要符合工作开展的相关要求,杜绝与办公室、会议室或接待室重叠使用,应根据学院(系)实际情况进行配备,亦可寻求与校级心理中心的资源共享[5]。

(三)系统建设软件

高校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以及各有关部门、学院(系)的通力合作。首先,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的职能、人员构成、场地、经费及运行方式等,为辅导站的建设和服务开展提供依据和保障。其次,明确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厘清与校级心理机构的关系,明确其作为校级心理机构的延伸和服务的补充,两者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再次,完善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基本规章制度,如《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等,方可确保辅导站工作有章可循[6]。最后,持续、系统的人员培训是软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对负责老师进行心理学相关知识培训,也应加强对心理委员、心晴联络员等学生朋辈群体的培训,开展多层次﹑系统化、相对应的督导及培训工作。

(四)重构运行机制

高校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应针对不同类型学生群体的个性化需求,重构高校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的运行机制。高校学生群体根据心理状态的不同,可分为心理无异常学生、心理问题一般学生、心理问题严重学生群体,不同类型学生群体的心理需求归纳为发展性、预防性、治疗性及协调性心理需求等。针对需求类型,二级学院(系)心理辅导工作站可构建发展性、预防性、治疗性及协调性运行模式。所谓发展性运行模式是针对全体学生的发展性心理需求,以挖掘、激发学生自身潜能为目的;预防性运行模式是针对处在特殊心理时期学生的预防性心理需求,以预防、干预和防止心理问题继续恶化为目的;治疗性运行模式是针对产生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治愈”心理需求,以帮助实现恢复心理健康功能为目的;协调性运行模式是针对全体学生心理上产生的支持性需求,以完善和优化学生所处生活学习环境为目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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