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区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路径探析
作者: 朱莉 朱敏[摘 要]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教育致力高质量发展、昂首迈向现代化的时期。2021年12月,《“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给各个部门,这是国家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的顶层设计和安排。立足区域发展实际,顺应新时代的新要求,探索区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个案分析法,深入解读《“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详细分析了当前区域特殊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从社会、政府、组织和项目实施四个维度给出新时代区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路径。
[关键词] 新时代;特殊教育;发展;路径
[基金项目] 2022年度连云港市哲学与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十四五”规划课题“新时代连云港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研究”(22LKT0029)
[作者简介] 朱 莉(1977—),女,江苏泰兴人,学士,连云港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主要从事开放远程教育与特殊教育研究;朱 敏(1972—),女,江苏连云港人,学士,连云港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高级教师,主要从事特殊教育(听障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6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16-0035-04 [收稿日期] 2023-03-24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就如何推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系统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发展目标。《计划》是在中国教育致力高质量发展、昂首迈向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国家对“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的顶层设计和特殊安排,彰显了国家办好特殊教育的坚强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类残障人士的亲切关怀和特殊教育的高度重视。
一、《计划》研读
《计划》确定了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的目标,要求普及程度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计划》也给出了四大抓手以促进建立高质量融合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
(一)拓展学段服务,强化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打通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计划》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普通幼儿园要积极接收所服务辖区内的特需儿童入园,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应优先安置在设有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幼儿园。到2025年,各设区市及常住人口达到20万人的均应建有1所完备的特殊教育学校,具备条件的还应提供十五年一贯制的特殊教育服务[1]。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依托所在区域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职业教育融合资源中心,妥善处理高中毕业后就业与升学的关系。通过单考单招等多种方式支持残疾学员接受高等教育,努力提升残疾人人才培养层次。普通高校要积极开展融合教育,支持残疾人继续教育。
(二)推进高水平的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融合教育(全纳教育)是当前被广为推行的一种教育理念。“高水平的融合”将成为新时代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计划》提出“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普特融合”“职特融合”“康特融合”三种方式,全面赋能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深度整合教育、医疗、康复等资源,实现充分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在多方位推进的大框架下,使融合教育更符合特需学员的特点和认知规律,探索融合教育模式,注重因材施教。赋予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特教学校新的职责。
(三)完善发展机制,全面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
“高水平发展”一定要有“高水平保障”。《计划》的第三个抓手就是全面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一是硬件保障。在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上提供支持,推进国家、省、市、县、校五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二是经费保障。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 000元以上。有条件区域特需学员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全免费。三是师资队伍保障。《计划》从师资队伍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津贴补助、激励机制四个方面强调了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四)规范管理机制,着力推进组织建设
《计划》提出完善特殊教育管理架构及职能、健全教育康复管理体系、严格教育评估和个别化教育程序三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健康、民政、残联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通过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推动区域特殊教育学校、各级各类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大力提升特教指导中心、特教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建设水平和使用效率[2]。
二、区域特殊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发展迅猛。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以及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硬件设施等有了大幅度提高。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各区域基本已建有从学前到中高职各学段全覆盖的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完善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核心,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新格局[3]。学前特殊教育和高等职业特殊教育已经布局,残疾人继续教育成绩突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初步构建。通过以赛促教、以研促改的方式,特教师资建设也有了质的提升。但从整体看,特殊教育仍然是各类各级教育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特殊教育管理体制问题
我国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从市级来看,是市教育局牵头,民政、财政、卫健委、人社、残联共同参与。教育局设基教处,基教处设特教科。特教科依托特教学校设立特教指导中心,帮助其开展特殊教育相关工作。这样的管理体系符合我国国情和传统分工,但就特殊教育发展而言,除了《计划》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外,在共同参与管理上并没有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章程(比如行政支持网络体系、每年定期召开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等),各职能部门合作黏性太低,导致行政支持效率大打折扣。
(二)特殊教育研究投入和支持不足
从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布的课题立项数据来看,近十年,特殊教育类立项课题数量占比很低(最高是2017年的3.48%),且课题类别教育部课题占比为62.71%,国家级课题占比只有37.29%,由此可以看出,特殊教育研究经费少,在教育学科群中处于劣势。在研究内容上,特殊教育研究受社会热点问题影响较大,针对特殊教育政策标准、特殊儿童家庭支持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面的研究较少。
(三)特殊教育学校资源布局不合理、招收规模小、招生覆盖面不全
虽然各区域都建有特殊教育学校,但从资源布局看城乡差异较大。地处偏远、残疾程度偏重或者多重残疾儿童上学难问题仍然存在。特殊教育学校平均在校学生人数都在下降,基本规模维持在100人左右。虽然特殊教育学校在改建扩建过程中都向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转变,但实际上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在实际招生中仍以传统的盲、聋、培智三类障碍儿童为主,其他障碍儿童,尤其是多重障碍、孤独症和学习障碍等障碍儿童的比例很低。
(四)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利用率低
课题组在区域内建设合格的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分学段、分地域选择了8所普通学校的40名教师进行了访谈,只有12.5%的教师清楚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已建立并使用过。而且,在调查中还发现,大部分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因设施设备类型单一,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功能性不能得以体现。且资源中心缺乏专业人员管理,物品摆放比较杂乱。不少资源教室场地太小,仅能提供小部分或者单人的教学服务[4]。
(五)特教指导中心功能发挥不足
在两期提升计划的推动下,各地依托特教学校成立了特教指导中心。明确将特教指导中心逐步建设成为特殊教育指导和管理中心、融合教育教师发展和培训中心、示范性教学教研中心、示范性诊断评估中心、特需儿童康复中心,统筹全市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工作,统筹制定相关文件。但市特教指导中心“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问题明显,并没有真正凸显特教指导中心的地位和功能。市特教学校领导层思想转变不够,对于特教指导中心是什么以及要做什么思考得不深入,对全市特殊教育发展统筹力度不够,战略高度不够。
(六)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继续培训跟不上
师资建设地区发展极不均衡,专任教师和实际需求差距大,教师专业水平低,高层次人才比例极低。各地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第一学历为特教专业的极少,而教辅人员中特教专业比例更低。受各种因素限制,特殊教育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参加高水平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研讨会的机会不多,对国际、外省市特殊教育发展前沿信息的获取相对滞后。
三、区域特殊教育发展路径
结合上述《计划》给出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四大抓手和对区域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的分析,提出以下区域特殊教育发展路径。
(一)在社会层面,要大力营造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党的二十大以来,特殊教育在提质增速发展“快车道”上越跑越快。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将成为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成为一个城市的“软实力”。要引导全社会树立尊残、敬残意识,尊重残疾人的平等权、发展权,敬佩残疾人身残志坚、勇于拼搏的毅力和品质。通过宣传融合教育,让全社会认识到,特殊教育不是孤立的教育,是人的教育,是家庭的教育,是社区的教育,是人民的教育。在融合环境中,残疾人和普通人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成长进步,进而推进全社会逐步认识到残健融合的相互促进作用,增强社会对生命多样性的认识,对命运共同体的理解。新时代残疾人观隐藏着可贵的教育资源,那就是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教育,通过耳濡目染,促进人们精神升华,从而凝聚特殊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在政府层面,要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特教特办
特殊教育发展是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体现、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区域内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明确特殊教育的政治属性。要高度重视政府在《计划》实施中的统筹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推动特教特办的优势,加大政策、资金、项目向特殊教育的倾斜力度,强化特殊教育体制和机制建设。发改委、人社和财政等部门应从人、财、物方面建立促进特殊教育长效发展的机制;教育部门、残联要打通部门条线,在融合教育、送教上门等方面共享资源;民政部门要加快加强儿童福利院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融入教育体系建设。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区域内各级政府要从对法律的敬畏层面推动《计划》的落实,要结合地方实际完善特殊教育政策法规,提升特殊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在组织层面,要规范管理机制,大力提升组织执行力
各级政府要完善特殊教育管理架构及职能,通过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推动区域特殊教育学校、各级各类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大力提升特教指导中心、特教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建设水平和使用效率[5]。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加强自身机构建设,努力提高组织执行力,积极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特殊教育支持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功能,全力推进区域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我们依然要致力于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水平,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内涵发展和功能转型。特教学校应在原有发展的基础上,加速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两头延伸,全面普及十五年免费教育。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依然是各级各类特殊教育需求儿童的教育安置主体,关注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建设和使用水平也是新时代区域特殊教育发展的重心。
(四)实施专项工程,以实际行动助力区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
专项工程一:打造特教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样板。“十四五”期间,我们可以开展类似“融合教育星级学校”“融合教育之星”等评比活动,以评促建,助推区域特教学校样板和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样板建设,从而提升特殊教育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质量。确保特教学校和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不仅要“建得好”,更要“用得好”。进一步压紧压实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工作责任,建立融合教育工作常态、应融尽融、就近就便、优先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