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学术发展探讨
作者: 代娟 赵伊池[摘 要]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程度,取决于该类课程教学质量的实际状况。发展高校思政课教学学术是提升该类课程教学质量、实现其教学目标的核心路径,已成为学界共识。目前,已有相关研究仍属于理念倡导层面,具体研究尚未展开,不利于高校思政课教学学术实践的深入开展。对高校思政课教学学术进行内涵界定并对其发展依据、发展目标和发展生态的探讨,可以推进高校思政课教学学术的具体化发展。
[关键词]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学术;发展依据;发展目标;发展生态
[基金项目] 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地方立法修订研究”(SGH20Y1263);2023年度咸阳师范学院教改项目“‘德法’课法治部分‘精准教学’研究”(2023ZD16)
[作者简介] 代 娟(1977—),女,陕西横山人,硕士,咸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法学及思想政治理论研究;赵伊池(2000—),女,陕西西安人,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2022级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29-0173-04 [收稿日期] 2023-03-02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下文简称思政课)肩负着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崇高使命。因此,自思政课设立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思政课教学质量建设工作。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把这一工作推向了新境界,一系列推进思政课教学工作的文件政策和举措不断涌现。在此背景下,理论界就如何提升思政课的教学质量,也进行了广泛探索。目前,发展思政课教学学术是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的核心路径已成学界共识。学者们认为思政课教学学术可以提升思政课的学理性,实现思政课政治性与学理性的统一[1],有助于促进思政课有效教学的实现[2],是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的关键[3],是相关主体的当然选择和必须承担的责任。但思政课教学学术研究仍居于理念倡导层面,本文从思政课教学学术内涵、发展依据、发展目标和发展生态四个方面使之具体化。
一、高校思政课教学学术内涵界定
思政课教学学术是教学学术在思政课教学领域的具体运用,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学术与思政课教学学术的耦合[3]。因此,界定思政课教学学术要结合教学学术的内涵和思政课教学的特点。
(一)教学学术的内涵
“教学学术”最早由美国教育家厄内斯特·博耶提出,他将高校教授学术活动分为四个维度,即发现的学术、整合的学术、应用的学术和教学的学术。教学学术的核心特征为:(1)学术性。教学学术属于学术活动,是符合学术研究一般规范的研究教学活动。(2)公开性。教学学术研究成果要公开呈现、公开传播、接受公开评价。(3)实践性。教学学术是大学教师以自身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对象,是关于自身教学实践问题的系统研究。
(二)高校思政课教学的特点
思政课教学的特点是知识性、学术性和政治性。知识性是指要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学术性是指要以强大的理论说服力形成对大学生心灵的震撼,使大学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对社会问题进行认识、分析和理解。政治性是指要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真正被大学生内化接受,成为他们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的理论支撑,使他们在面对各种社会思潮、重大的社会和历史事件时能够向党中央看齐[4]。其中,政治性是思政课最突出的特点和最终要实现的核心目标,思政课讲授知识,论证理论,最终都是为了使学生形成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
综上,可以将思政课教学学术界定为:思政课教学学术是指高校思政课教师以自身的教学实践为研究对象,对思政课教和学的问题进行研究,系统地探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播规律、传播策略以及学生的认知结构,以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以使大学生保持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为目标,将研究结果公开与同行进行交流,接受同行的评价,在同行评价和继续建构的基础上,实现教与学知识共享的学术性活动。
二、高校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规范性依据
我国鲜有明确提出“教学学术”概念的规范性文件,从表面看,发展思政课教学学术似乎缺乏规范性依据,但体现教学学术的精神和要求,字里行间充满着对教学学术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不少,这些文件给予了教学学术法律上的肯定,是支撑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的实质规范性依据。根据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包括思政课在内的高校所有课程教学学术的一般规范性文件和只适用于思政课教学学术的专门规范性文件。
(一)高校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的一般规范性依据
这类规范性依据根据其法律效力的高低,可以从纵向上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一款。上述法律条文明确,教学是研究活动,属于学术范畴,体现了教学学术的精神。
第二个层次是行政法规及规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一条规定:教学是学术委员会管理的学术事务。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确立教学学术理念,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提升教师教学学术发展能力。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深化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二)高校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的专门规范性依据
《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提出,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标准中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占比,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和津贴分配等挂钩,引导和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中。《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提出,思政课教师的首要岗位职责是讲好思政课,要求思政课教师应当加强教学研究,坚持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的科研导向,并且要求高等学校制定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在评聘条件中的占比,将教学效果作为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根本标准,将承担思政课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实效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首要考查条件和必要条件。《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规定,要制定实施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标准,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占比。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鼓励教师围绕教材和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在校报、校刊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科研专栏,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创新。
据此可知,我国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的规范性依据充分,应积极进行将其从理念转化为具体构建的理论探索,推动其快速发展。
三、高校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目标
为了避免思政课教学学术探索出现异化,走进追求功利性量化的教学论文和项目的教学科研化陷阱,首先应特别明确思政课教学学术的发展目标是使思政课教师以思政课教学为志业[5]。
虽然思政课不断发展,但有效性问题仍是全国性的老大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6]。因此,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解决思政课实效性问题的根本。但现有各项调动教师主观能动性的制度设计忽视了思政课教师与其他课程教师相较而言的特殊性,即思政课教师所面对的教学和科研的冲突,教师个人发展目标与国家目标、学校目标之间的冲突比其他学科教师更剧烈。
思政课教师承担的是极具难度的思政课教学工作,教学内容博大精深、常学常新。讲好思政课不容易,因为这个课要求高。国家对思政课教师的定位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者,发展目标是成为优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家。思政课的教学效果体现在使学生克服不正确的思想,巩固与提高正确的思想,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入脑、入心。国家考察的是思政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和转变学生思想的本领。这就决定了思政课教师是以教学为主的特殊群体。思政课教师的学术研究,应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生进行,要考虑是否有利于教学。
从思政课教师的角度看,他们的劳动报酬、社会评价和个人荣誉感、尊严感与获评高级职称密切相关。学校对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主要看专业学术论文而不是教学工作。但思政课教师承担的思政课不仅难度高,备课需要的时间长,而且课时量大,基本是其他学科教师的三倍左右,时间精力基本用在教学上,导致学科专业科研精力缺乏。再加上思政课的综合性、教师缺乏研究方向以及科研能力有限,思政课教师在专业学术上很难取得成就。而教学对思政课教师晋升职称的影响微小,把思政课上好的难度又非常大,使得思政课教师缺乏直面解决教学过程中窘境和困境的深层动力。久而久之,思政课教师对教学和科研工作感到无可奈何,陷入习得性无助的状态,失去主动自我发展与提升的愿望,疲于奔命、穷于应付。
思政课教学学术意味着教师以学术研究的方法去研究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从研究的角度看待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往深里走,对教师日常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进行规范探究,解决教学过程存在的疑难问题。思政课教学中普遍存在许多挑战,在教学学术的视野下,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如此一来,思政课教师不再为找不到科研方向、没有时间做科研而困扰,而是可以在教学中做科研,在做科研中上好课。在思政课教学学术下思政课教师首先考虑的是研究是否有利于教学,能否使思政课教学和科研相统一,教师个人发展与国家、学校目标之间得以高度契合。思政课教学被赋予新的意义和价值,思政课教师个人可以有更好的专业化发展之路,个人从事思政课教学的坚定意志和积极承担教学责任的主动性更好维持,将整个职业生命投身于教学,使教学成为思政课教师终身追求的事业。以思政课教学为志业的教育信仰对思政课教师来讲不再是高大上的遥远目标,而是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四、高校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生态构建
思政课教学学术生态是对思政课教师教学学术发展产生多重控制和影响的多元生态系统。良好的教学学术生态能够带来和谐、积极振奋的氛围,有利于思政课教学学术的发展。良好的思政课教学学术生态由一系列恰当的制度构建。
(一)胜任力为核心的评价制度
评价制度是指挥棒,教师会根据评价制度确立的具体指标选择工作投入方向和工作重点。教学学术评价的目的应特别强调评价结果对教师思政课教学学术能力成长的促进作用。
目前,高校常用的评价标准有教学领域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和赛教获奖。但以传统的发表论文为评价标准,是教学学术的异化,只是增加了一个科研竞技场,使教学和科研的冲突更加激烈。以赛教获奖作为思政课教学学术唯一的评价标准,使教师的精力被引导参加赛教获奖上。由于学校认为赛教获奖可以提高本院校声望,赛教成了学校行为,学校和教师用于准备赛教的时间越来越多。学校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新闻报道、如何给评委留下好印象、如何去发表文章以及如何申报项目上,而不是把重心放在如何教育和引导学生上。这样的做法偏离了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的本义,即发展的主要受益者应该是学生,而不是学校和获奖教师。
思政课教师胜任力是指能够将高绩效思政课教师与一般绩效思政课教师区分的、以可信的方式度量出来的动机、特质、自我概念、态度、价值观、知识、可识别的行为技能和个人特质[7]。胜任力评价以过程性评价取代终结性评价,对思政课教师的教学工作全面评价,明确促进发展的具体指标,使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具有良好环境。
(二)教学学术导向的激励制度
激励就是组织及其个人通过设计适当的奖酬形式和工作环境,以及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性措施,借助信息沟通,激发、引导、保持和规范组织及其个人的行为,以有效地实现组织及其个人目标[8]。有效的激励可以成为发展的推进力量,实现组织及个人的目标。应建立教学学术导向的激励制度,将教学学术绩效而不是论文及赛教获奖作为区分优秀、普通和不合格的指标,让高水平教学学术的教师得到回报,提高每名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对于绩效没有达标的教师可以通过培训或其他方法改善,保障思政课教师的教学权益。
(三)实践为主的培训制度
发展思政课教学学术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的劳动和艰苦的努力,但这一目标的实现也并非遥不可及,以实践为主线的发展思政课教学学术的教师培训制度有重要的价值。由于思政课最大的特殊性在于其教学目标是要联系思想实际,系统地实事求是地正确解决问题,因此,发展思政课教学学术的教师培训制度必须以实践为主。第一,加大思政课教师社会实践的力度。思政课要实现把知识和理论转化为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核心目标,首先要提升授课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想超越教师自身体验的局限性,可以通过组织教师外出参观和进行社会调查,使他们在实践中感受体验理论和提出新的理论观点。第二,组织教学观摩。首先是思政课教师对思政课教学学术专家的授课进行观摩,学习榜样如何实践教学学术。其次,思政课教师互相听课,进行教学观摩。这样可以突破教师自我封闭的边界,接受公开评价,彼此成为教学学术进步的基础。当下网络教学大量运用拓展教学观摩的教学学术时空,打破了过去封闭在物理时空中的课堂,拓宽了思政教学观摩的渠道,具备节约交流成本的优势,应大力推广。第三,进行教学学术的校本培训。思政课教学学术校本培训立足于本校校情和资源,聚焦具体校情、学情特点,由同行作为培训主体,对教学学术开展的全过程进行观察、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具有很强的可行性、针对性,与教学学术的公开性、实践性、学术性的特质相契合。因此,校本培训制度是思政课教学学术发展的有效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