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个自信”在西部法学课程思政中的融入

作者: 袁翔珠

[摘 要] 将“四个自信”融入课程思政,是西部法学特色化发展、树立师生正确法律观、提升西部法学课程思政水平的需要。坚持将“四个自信”融入西部法学课程思政建设,主要通过凸显法治的优越性,树立制度自信;通过展示文化的独特性,树立文化自信;通过阐释理论的先进性,培育理论自信;通过分析道路的正确性,引领道路自信。将“四个自信”融入西部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包括深入挖掘课程思政教育资源,打造素材供应机制;改革教学方法,拓宽融入渠道;全面创新教学设计,构建“四个自信”融入机制。

[关键词] “四个自信”;课程思政;西部;特色;融入

[基金项目] 2022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四个自信’在西部民族地区法学课程思政建设中的融入机制研究”(2022JGA191);2022年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桂电教〔2022〕16号-33)

[作者简介] 袁翔珠(1972—),女,甘肃玉门人,法学博士,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律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30-0173-04 [收稿日期] 2023-03-31

对于西部民族地区的法学教育而言,可以利用周边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将“四个自信”融入教学,实现特色创新,从而打造西部民族地区法学教育的优势竞争力。

一、“四个自信”融入西部民族地区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西部民族地区法学专业特色化发展战略的需要

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西部民族地区法学教育一直缺乏自己的特色,难以形成竞争优势,究其原因,主要是未能利用区位优势和周边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缺乏特色化创新意识,在课程思政教学方法、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方面缺乏自己的独特性,只能对发达地区教育亦步亦趋。对此,西部民族地区法学专业要深刻领会“四个自信”的内涵,树立对自身周边文化环境的自信,重新调整办学定位,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特色化、本地化和民族性的实践,将学校周边的红色资源、民族文化资源转化成课程资源库、案例库、实践库,运用“田忌赛马”策略,变劣势为优势,抓住课程思政的政策机遇,实施西部民族地区法学教育的特色化发展战略。

(二)是树立师生正确法律观的需要

长期以来,个别法学专业教师和学生盲目崇拜西方法律制度,对我国法律制度和文化缺乏自信,未认识到我国法治的优越性和独特性。对此,西部民族地区法学课程思政建设必须以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为基础,自始至终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秉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教学理念,引导学生探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具备识别和抵御西方强势文化入侵的能力,塑造健全的法律人格,培育本土化实用型法律人才,为学生尽快适应民族地区法治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为推动民族团结和共同富裕做出贡献。

(三)是提升西部民族地区法学课程思政建设水平的需要

目前,西部民族地区法学教育的课程思政尚未全面开展,或者说,尚处于摸索阶段,部分法学专业教师对课程思政认识不足,提出“法学课程有必要开展课程思政吗?”“法学课程如何开展课程思政?”“课程思政有哪些素材?”“思政素材如何融入教学内容?”等问题。目前,已开展的课程思政也围绕党史材料和“依法治国”“工匠精神”等内容,“四个自信”教育停留在口号层面,未能有机融入法学教学。针对目前法学课程与思政教育脱节的问题,积极寻求思政元素与法学专业知识的契合点,打通融入渠道,发掘思政资源,从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创新创业等各个环节融入,将“四个自信”的理念以有机方式嵌入教学,实现润物无声、春风化雨式的育人模式。

二、“四个自信”融入西部民族地区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方法

(一)通过凸显法治的优越性树立制度自信

我国有很多优秀的法律制度,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很强的独特性与优越性。法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仅要讲授制度本身,还要强调这些制度的先进性。只有让学生认识到我国制度的优越性,才能让他们树立制度自信。例如,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我国独创的制度,这一制度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共同富裕,在保障少数民族自治权益的同时,又保证了国家的统一稳定,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将民族问题处理得最好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遗赠抚养协议”制度、“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规定,不仅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也为诸多孤寡老人提供了养老保障;人民调解制度构建了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运用民间力量,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只有教师自己突出法治的优越性,才能对学生输出正面的价值观。

(二)通过展示文化独特性树立文化自信

法治本身也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我国的许多法律制度,都体现了中华法系的独特文化,毫不逊色于西方的法治文化,因此在一些富含文化意味的法律专业课程中,要多强调一些中华法治文明的优越性与独特性,从而树立学生的文化自信。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少数民族习惯法”“知识产权制度史”等特色课程,教师除了讲述专业知识点外,还要向学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和丰富多彩,从而让他们对本民族文化产生深深的自豪感和骄傲感。例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课程中,经过教师对二十四节气、中国算盘、中医药、藏医药、瑶浴、壮医药先进性和科学性的深入讲解,很多学生表明:“学习这门课之后,我为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感到深深的骄傲”“在学习这门课之前,并不了解自己的家乡竟然有那么多的非遗文化”。只有凸显中华文化的优秀才能产生文化的自信心。

(三)通过阐释理论先进性培育理论自信

目前国内在法学界存在一些错误观念,认为现代法学理论体系都是西方创立的,我国缺乏完整系统的法学理论,即使有也缺乏先进性。必须扭转这种观念,在课上阐释中华法治理论的先进性,才能培养学生的理论自信。在一些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中,如“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等,深入细致地剖析中华法治理论的先进性。例如,孟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的民主法治思想;西汉初期廷尉张释之提出了“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2]的法律平等思想;西晋太康年间的《杨绍买地莂》提出的“民有私约如律令”的契约精神[3]。现代司法实务中,法官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具体的案件,赢得了社会的一片喝彩之声。只有通过这些真实案例的讲解,条分缕析地诠释,才能具有理论上的说服力,让学生对本土法治理论产生信服和共情。

(四)通过分析道路正确性引领道路自信

无论是古代的中华法系,还是现代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都独具特色。事实证明,我国现在所选择的法治道路,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例如,在讲授“中国法律史”课程的近代史部分时,从清末修宪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可以看出,一味模仿西方的法律制度并不能拯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最终把中国从泥沼中解救出来。再比如司法审判制度,我们在抗日战争时期,就创立了注重实践调研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直至现在,群众路线依然是司法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例如,四川大凉山将彝族民间传统法官“德古”吸纳为人民陪审员;贵州、云南等地涌现出的“民歌法庭”,都是法治道路上的特色化创新,使中华法系独树一帜,独立于世界法治之林。

三、“四个自信”融入西部民族地区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深入挖掘课程思政教育资源,打造素材供应机制

1.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建立课程思政教育资源库。西部民族地区法学课程应当利用学校周边的大量红色旅游资源的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建立贴近生活与现实的课程思政教育资源库。例如,就道路自信教育而言,学校周边和广西蕴含大量的红色旅游资源,当年红军曾路过桂北地区的灌阳、全州、兴安、龙胜等地,形成了一系列红色资源,在这些地方开展现场思想政治教育,可以让学生建立牢固的道路自信理念。同时,还有大量新时代涌现出的红色旅游景区,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永福县永福镇曾村村、全国村民自治第一村河池市宜州区合寨村、全国生态文化村恭城瑶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红岩村等,有利于拉近课程思政与学生的距离,树立道路自信。

2.利用时事新闻和前沿学术成果,打造课程思政教育案例库。课程紧跟时代脉搏,将时事新闻以及最前沿的学术成果等同步融入课程思政,打造动态的思政教育案例库。例如,通过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及大象迁移事件可以让学生看到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具体措施;通过马面裙事件等,可以培养学生抵御西方文化霸权的能力,使他们树立文化自信。一些大案要案的司法判例也是课程思政的重要内容,如通过贪腐大案告诉学生我国司法治理腐败的优越性;通过巨额国家赔偿案件,说明我国法治纠错功能的完善。良好的素材是课程思政建设成功的保证。

3.利用周边丰富的研学资源,打造课程思政教育实践基地库。利用学校周边丰富的民族特色村寨、生态博物馆等,建立课程思政教育实践基地库,打造立体化的三维教学空间。例如,带领学生参观东漓非遗文化村、桂林市非遗保护中心、湘桂古道生态博物馆、三江侗族生态博物馆、桂林市非遗保护中心等,可以树立学生的文化自信;周边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如资源县两水苗族乡塘洞村李洞寨、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村等,恭城瑶族自治县观音乡狮塘村蕉山村,可以让学生体会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到各基层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可以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二)改革教学方法,构建融入渠道

1.案例融入法。在课程中加入了大量的有关“四个自信”的思政现实案例,力求“一概一例”“一法一例”,寓法于例,融例于法,让理论与现实紧密联系在一起,学生对每一个知识点都有了从理论到实践的了解。例如,在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的国家地理标志制度时,就以桂林或广西本土的国家地理标志为例,介绍荔浦芋、沙田柚、百色芒果、六堡茶等在当地的精准扶贫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树立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

2.比较融入法。比较研究法有两种,一是共性比较,二是差异性比较,让大家认识到我国法律制度的优越性和进步性。例如,在讲到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与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制度和美国的印第安保留地制度进行比较,从而让学生感受我国法律制度的优越性。

3.田野调查融入法。实践调研有两种途径:(1)直接带领学生到文化生态博物馆或民族特色村寨等实地参考走访体验。例如,2021年教师就带领2名男生和2名女生共4名学生到金秀瑶族自治县调研,每人负责一个主题,分别是“金秀瑶族生态保护习惯法”“金秀瑶族婚姻家庭习惯法”“金秀瑶族纠纷调解习惯法”“金秀瑶族社会治安习惯法”。学生一周内调研了金秀四个乡十几个村寨,走村串巷,甚至连乘坐班车、吃饭的时机都不放过,对当地的瑶族群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采访,最终完成了四份40 000多字的调研报告。学生都说这次调研收获颇丰,也让他们看到了瑶族文化的灿烂与伟大。(2)将学生的毕业论文和大创项目与课程内容联系起来,开展实践调研,如2021年,学生撰写的《桂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获得广西“挑战杯”一等奖,还有多个项目获得广西“互联网+”大赛铜奖,为学生争得荣誉的同时,也激发了他们对民族文化的自信。

(三)全面创新教学设计,建设“四个自信”融入机制

1.在每堂课的教学过程中嵌入课程思政案例。教师巧妙地进行课程设计,将课程思政的元素见缝插针、因势利导、不露痕迹地融入课堂教学。例如,在每堂课的开始融入思政案例或思政问题,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他们对课程产生极大的共情和共鸣。如“为什么要学习中国法律史?”“你知道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制度起源于什么吗?”,并让学生在课上表演我国非遗文化节目或把我国古代法律故事编排成情景剧,将课程思政的元素不知不觉地融入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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