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学习评价体系构建

作者: 姜丽

[摘 要] 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要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检验学生是否学到和学到的程度,课程学习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都至关重要。针对现阶段“统计学”考核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探索多元化和过程化的课程学习评价体系,完善了学习全过程的课程学习评价体系设计,科学全面地评价了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参与、表现以及学习效果,完善学习过程的评价与反馈机制,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整体教学效果。

[关键词] 以学生为中心;课程学习评价体系;多元化评价;过程性评价

[基金项目] 2022年度大连海事大学教学改革项目“以学生为中心的统计学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2022Y66)

[作者简介] 姜 丽(1978—),女,辽宁丹东人,经济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经济统计、产业经济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39-0165-04 [收稿日期] 2023-09-20

引言

2018年10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指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学生中心,全面发展”[1]。以学生为中心要将“教师主体”的教学理念转变为“学生主体”,教师教授是手段,学生学会是目的,既要注重“教得好”,更要注重“学得好”。在现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统计学”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教师通过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努力提升学生的统计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其中,学习效果的衡量与评价,关注到学生是否“学得好”,是教学活动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因此为了检验学生是否学到、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得到提升,构建科学的课程学习评价体系至关重要。

通过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而衡量教学理念是否得以贯彻,教学目标是否达成;学习效果的反馈机制还可以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有效激发学生对统计学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提高学生的课程参与度与学习效果。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1952年,著名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在一次学术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观点。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世界高等教育会议,发表了《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指出:“在当今日新月异的世界,高等教育显然需要‘以学生为中心’的新视角和新模式。”这是“以学生为中心”首次见诸联合国机构的正式文件,从此这一提法逐渐成为权威性的术语和全世界越来越多教育工作者的共识。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内涵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目前并没有统一、规范的内涵,许多学者都在积极地思考和探索。如李嘉曾[2]认为“以学生为中心”关键在于调整并处理好师生关系。教师应当努力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服务学生、启迪学生和激励学生,力求建立和谐、协调而又独特的师生关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李培根[3]认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宗旨在于能够培养出自由全面健康发展的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就是要启迪学生的心灵,开启学生的潜能,就是要培养学生的自由独立之精神。旨在挖掘学生的潜能,驱动学生的好奇心。未来学生能够成为最适合他自身的“自己”,能够对社会有更大的贡献。刘献君[4]也提出“以学生为中心”最根本的是要实现从“教师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向“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创造知识”转变,从“传授模式”向“学习模式”转变。强调要着力于学生的发展、学生的学习、学生的学习效果。还有赵矩明等[5]将以学生为中心的本质归纳为“新三中心”,即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习效果为中心这三方面。

综合上述观点,以学生为中心要秉承学生是学习主体的思想,教师通过创造适宜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以实现知识、实践与价值等多元教学目标。

(二)以学生为中心与学习效果评价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论推动了课堂教与学模式的改革创新,明确教授是手段,学会才是目的。课程学习效果评价必不可少。

1.学习效果评价能够检验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要做到以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中心,因此课程教学目标的设置不仅应考虑专业基础知识目标、实践目标,还应涉及个人能力与素质发展目标。知识目标是使学生理解、掌握统计学基础知识;实践目标是使学生掌握统计分析方法,熟练灵活运用这些方法解决实践问题;价值目标是要培养学生统计思维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表达合作能力以及塑造统计核心价值观。多元化的教学目标决定了多元化的学习效果评价方式。因此应实施多元化的学习效果评价,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做到考核知识与健全能力并重,激励学生自主、有效地学习。

2.学习效果评价能够及时对教与学进行反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评辅教,及时调整改善教学方式方法;学生可以评促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有效学习,提高学习主动性。因此应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管理,实施课程学习效果的过程性评价。完善学生学习过程评价与反馈机制,加大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准确评价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参与和表现。

二、统计学现有考核评价存在的问题

“统计学”课程是经济管理类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但“统计学”课程逻辑性强、概念多、公式多,对学生的数学基础要求高,课程教学难度相对较大。当前,在“统计学”考核评价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可归纳如下三方面。

(一)重理论,轻能力

传统的统计学考核评价更注重理论知识的掌握,主要集中于记忆、理解等低阶学习能力培养,忽略了对学生综合能力,如分析、评价和创造等高阶学习能力以及表达、交流和团队合作能力的评价。学生不能做到学以致用,理论知识被束之高阁,学习效果大打折扣,也使得部分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不高,学习主动性不强[6]。而大数据时代更强调学生应具备统计思维、统计实践能力以及统计核心价值观的各项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重教材,轻拓展

考核评价的内容局限于教材和书本,没有对现实问题的拓展,学生只需要被动地接受所学知识,把公式记牢、练习题做对,就可能考得高分。然而社会经济问题的复杂性已经超过了书本的范围,教材内容已不能满足大数据时代对统计能力和素养的需求。现在的考核评价导致学生的思考能力不足,统计思维能力弱,无法解决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问题。

(三)重结果,轻过程

传统的“统计学”课程考核评价过多关注结果,期末卷面成绩占比大,导致学生只在期末突击复习以取得好成绩。平时成绩也多以考核出勤和课堂提问为主,考核方式过于单一。这种评价使学生平时的学习投入少,致使学习效果不好,而且也不能科学准确地评价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参与、表现以及能力素质的提升,同时也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学习评价体系的目标

明确了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学习评价体系的目标,才能有的放矢,选择适宜的评价方式与方法以及构建课程学习评价体系等。

美国当代著名的心理学家、教育家布鲁姆等学者提出了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把教育目标分成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大领域。据此,以学生为中心的“统计学”课程学习评价目标既应设置构建统计知识体系的知识目标,也要设置懂操作、会分析、善于创新的实践目标,同时基于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考虑,还应设置提升个人综合能力与培养统计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

(一)知识目标

以学生为中心的知识目标是由学生自主构建统计知识体系,提升学习效果。构建统计知识体系涉及学生的学习结果,要解决“学到了什么”的问题。学生通过主动参与学习,不断深化对统计知识的认知和理解,建立知识点之间的关联,构建统计知识体系,并进一步通过分析、评价和创造不断完善统计知识体系。提升学习效果涉及学习过程,要解决“怎么学”的问题。结合统计学的学科特点和大学生学习特征,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的全过程,学生自己去实践、探究、思考和发现。这必将增强学生的参与度和成就感,激发其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和学习潜能,进而提高学习效果。

(二)实践目标

统计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实践目标的设置要综合考虑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这两个方面。操作技能目标是学生能够熟练灵活地运用统计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包括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的一般性技巧,以及掌握统计分析工具的操作方法。心智技能目标则是培养和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统计思维、实践和创新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项目设计和问题引导等方式全面提升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使学生能够真正掌握解决社会经济实践问题的能力,使统计学教育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三)价值目标

大学教育在培养专业知识人才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和培养。因而统计学的教学目标之一应关注学生统计思维的培养,对现实社会各种现象和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培养学生的统计综合能力与素质,这也符合现代社会对具有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同时要树立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人民的统计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只有培养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大学生,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国家发展做贡献。

四、课程学习评价体系的具体内容

学习是一个过程,学习过程将直接影响其学习效果,因此课程学习评价体系要对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进行评价,而不能只有终结性评价,即要进行过程性评价。同时,基于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由于教育目标的多元化以及评价主体和评价内容的复杂性,只有多元化评价才能准确地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根据笔者多年统计学的教学经验、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教育理论的思考,并结合学生学习特点,构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学习评价体系。

(一)过程性评价

过程性评价是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价。具体来说,“表现”不仅涉及统计学知识体系的学习,也涉及学习动机、统计分析技能以及课程相关的综合能力与统计素养等。只有将评价融入整个学习过程中,才能更大程度地发挥评价的作用,最终实现教学目标[7]。

为了激励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整个学习过程中,更好地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课程将平时评价所占比重提高到60%,期末评价降至40%。过程性评价分为课前、课堂、课后三个阶段展开实施。

课前阶段,通过雨课堂等网络教学平台发布课前任务,学生依据知识点学习目标,观看教学视频,自主学习并完成相应的任务和检测。此阶段将评价学生初步构建统计学知识体系的认知能力、自主学习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统计思维水平。课堂阶段,对学生课前学习难点、共性问题以及章节重点,增加讲解、讨论和巩固练习;通过知识点测验和案例分析,进行知识点的应用、分析和创新,进而实现知识内化,完善其统计学知识体系,提升统计实践能力;同时培养学生树立统计核心价值观。此阶段将评价学生的认知能力、统计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实践能力等。课后阶段,在网络教学平台发布课后测验,侧重于巩固重点和难点知识;布置小组任务,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并将知识点绘制成思维导图,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此阶段将评价学生的认识能力、统计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应用创新能力和交流协作能力等。

在整个学习过程结束时进行期末的终结性评价,侧重评价学生的认知能力、统计思维能力。

(二)多元化评价

多元化评价是从多个视角、全方位地展开课程学习效果的评价,从而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努力和提升等。

多元化评价具体包括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方法的多元化。评价内容多元化方面,由于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实践目标和价值目标三个方面,因此不仅要评价学生的统计学知识体系、实践应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还应评价其统计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统计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这一内容在过程性评价已作说明,此处不再赘述)。评价主体多元化方面,每一位课程学习的参与者都可以作为评价主体。教师作为评价主体,侧重于检验学生构建的统计学知识体系的准确性、完备性,考查学生的统计综合能力以及其统计核心价值观是否具备和提升。学生作为评价主体,无论是学生自我评价还是同伴互评,评价时都会伴随一个自我反思的过程,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总结自身的优势和进步,发现问题与困难,这些势必会激发自主学习的动机和发掘自身潜能。评价方法多元化方面,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对于统计学知识体系和统计实践应用等内容的评价,采用定量的评价方法。通过设置课前任务、讨论题、小组任务、案例分析、测验等,基于客观标准来评价。此外,借助雨课堂等网络教学平台和信息技术,提高定量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对于涉及学生学习的主观意愿(如态度、动机)以及综合能力和素养方面的评价,采用定性的评价方法。基于学生表现、调查问卷等方法,依据评价主体的主观判断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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