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落实家访制度的偏差及其匡正
作者: 秦鹏 王连照摘 要:尽管家校合作实践样态日趋多元,但是教师家访因其内蕴的情感价值和人文关怀重新受到社会关注和提倡,“落实家访制度”成为重要的政策话语。中小学落实家访制度对于优化家校情感互动、增进家校包容互信、保障教育过程公平具有重要价值。作为落实家访制度的主体单位,中小学校在落实家访实践中依旧面临着多元主体协同乏力、家访对象瞄准精度不足及教师家访价值认知窄化等困境。修正家访制度落实偏差,有效释放家访制度功效,全面保障家访实效,需要激发教师责任担当,凝聚多方共治合力并推进精准家访。
关 键 词:家校合作;教师家访;中小学;家访制度
引用格式:秦鹏,王连照.中小学落实家访制度的偏差及其匡正[J].教学与管理,2024(16):25-29.
在构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和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背景下,家校合作的理念和价值备受推崇,加之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共同推动了家校合作实践的多元化样态。与现代通讯技术助力下的新型家校互动方式关注高效率、注重快节奏所不同,教师家访则超越了现代技术理性的桎梏,因其对家校双方内在情感影响的追求和坚守,对于促进儿童成长、维系家校信任有着难以撼动的地位。家访是教师主体与他者(学生及其家人)通过身体、语言、符号等中介围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开展的主体间交往互动活动。鉴于家访蕴含的情感影响及育人价值,呼吁和倡导教师家访成为家校合作政策话语的重要构成。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合情况纳入教师考核。”[1] 2023年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家访的责任主体和目标任务,指出“要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要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鼓励科任教师有针对性开展家访”[2] 。当前,虽然国家决策层面倡导家访制度,但是基于历史考察,家访制度并非当前的首创性实践。因此,聚焦当前时代背景,进一步探索中小学落实家访制度的价值、难点并提出优化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一、中小学落实家访制度的价值意蕴
家访是中国教育的优良传统,在我国有着良好的历史承继。早在民国时期,家访就形成了尊崇儿童本位、注重访前准备及访后应运等特征,构成了家校合作的重要形式[3] 。新中国成立之初,广大教师走街窜户,深入家庭,家访曾经在国家普及教育中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家访制度一度陷入争议和低迷,教师进行家访的优良传统一度趋于衰微。近年来,国家从政策层面重申“落实家访制度”,为家访创设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毋庸置疑,在化解家校冲突、重振师道尊严、深化立德树人的时代背景下,家访制度的价值得以进一步彰显。
1.推崇身体在场,促进家校情感互动
家访以教师身体、语言及附着的情感为媒介连接家校信息交换和互动,凸显了教师“身体在场”的优势。“人类的社会互动越是通过远程媒介、以强度较低的互动仪式来开展,人们就越会觉得缺少团结感,个人参与的动机也会减少”[4] ,而“身体在场”的家校互动有助于弥补文字、图片、语音等符号互动所带来的双方交流中情感弱化的弊端。当前,短信、电话和微信已成为家校沟通、互动的重要媒介和手段。虽然现代科技支撑下的家校沟通更为便捷高效,然而超时空、虚拟性、高效率的家校互动造成了主体身体脱域,抽离了主体情感关怀,压缩了双方情感互动的空间。“身体缺席”的互动沟通强化了学校中心主义的倾向,凸显了教师与家长不平等的关系特征[5] 。借由语音、视频等“象征符号”进行互动,迎合了文化资本丰厚的家长的理解需要,却增加了文化资本拮据的家长符号理解的难度[6] 。“即便面对面交流也充满沟壑,但亲临而在场恐怕是我们能做到的最接近跨越人与人之间鸿沟的保证。”[7] 家访因为营造了家校双方身体“共同在场”的互动情境,能够传达一种友善、真诚和关怀的情感力量。有研究指出,“互动仪式的关键要素是成员身体在场,这有益于其在互动时获得情感能量”[8] 。通过身体接触和互动,家校双方可以拉近心理距离,引发彼此情感共鸣。面对面的直视和沟通有利于主体双方感受他者的情感变化状态,建构富有人文气息和平等善意的交流氛围。
2.倡导主动沟通,增进家校包容互信
家访制度内蕴着教师主动沟通的人文情怀和合作育人的姿态,有助于缓解家校冲突。《说文解字》对“访”的解释为:“泛谋曰访。从言,方声。”[9]本义为广泛征求意见,咨询对策。征求、咨询意见潜在地蕴含着对象性,故逐渐引申为“拜访”“探访”之义,传递出主体对他者的友善、尊重及关怀之情。可见,家访不仅蕴含着教师主动上门寻求教育良策的教育意蕴,而且映射出教师主动探访、平等交流的人文关怀。作为一种关系性存在,家访凸显了教师在家校合作中积极主动、担当作为的育人姿态。家访一定程度上可以超越普遍意义上的沟通、交流等浅层功能,深藏着教师主体对所访学生挚爱关怀的教育深情。研究指出,现实中家校合作不断遭遇挑战,家校双方在思想观念、行为准则及处事方式上存在多重冲突[10] ,这源于家庭与学校教育理念不一致、家校双方在情感上不信任[11] 。家校信任关系的建立离不开双方的接触与了解,家访则提供了这样的契机。家访可以拓宽家校双方交往、沟通的渠道和频次,在平等、协商的良好氛围中,教师主动现身说法,就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促进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进而缩小双方教育理念偏差。教师走进家庭,出现在家长和学生的面前,以主动融入的方式拉近家校的距离,促进双方了解与接触,化解双方信任危机。例如,有教师形容家访“如同一座桥梁,打通了两个不同教育空间隔阂,很好地沟通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教育联系,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充满活力,彰显和谐的光芒”[12] 。通过家访,教师身体力行地传递出主动育人的友善姿态,进而能唤醒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理解、包容和支持。
3.聚焦因材施教,助力教育过程公平
家访还蕴含着教师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差异,继而“各因其材”的教育实践智慧,有利于保障教育过程公平。教育过程公平是指学生进入某阶段的教育系统后可以享有同等的学习权利、同质的学习资源和同样的教育关怀,教育者不以其家庭背景、智力水平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在追求教育公平的时代话语下,因材施教成为促进教育过程公平的微观保障机制。家访则成为教师落实因材施教原则的重要载体和保证。因材施教的首要前提在于对教育对象身心发展差异的把握。家访有利于教师精准把握学生个性特征、身心差异和现实需要,奠定因材施教的基础。家庭物质条件、教育氛围及情感影响对于学生学习习惯、人格特质、心理发展、思想道德有着直接性的影响。而家庭精神氛围及家风家教依存于家庭场域,根植于家庭内部,具有内隐性,单凭学校教育场域中师生的有限交往不足以对其形成精准和全面的把握,唯有深入家庭内部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和交流才能更深层次地对其进行理解。可见,家访提供了教师了解学生在“另一生活空间”真实特质的有效契机。此外,家访便于教育资源向学业成绩不良及处境不利的学生进行适时适度倾斜。顾明远指出,“实现教育公平,不仅在办学条件上要均衡发展,还应该特别支持弱势群体子女的教育。这也可以说是对他们的一种补偿”[13] 。正如有的教师所言:“成绩平平的孩子的家长更希望教师的家访成为孩子汲取正能量、积极向上的契机。”[14] 家访不仅可以为处于成绩弱势的学生提供有效帮扶,还可以提振其学习信念,促使学生鼓足学习勇气,从而尽可能地保障教育过程公平。
二、中小学落实家访制度的偏差
家访制度的落地是国家由上而下推进相关规章并逐步完善的过程,也是组织及主体自下而上接纳认同家访价值理念继而主动践履的过程。虽然家访制度对于主体发挥着价值引领及行为规范效力,但是作为能动的主体,家访利益相关者会基于利益博弈和理性考量采取策略行为,造成家访制度落地偏差。具体而言,家访主体价值认知窄化、家访主体协同合作不足及家访对象瞄准不精是中小学落实家访制度偏差的主要表征。
1.家访价值认知偏于窄化
价值指物的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等属性,价值问题是实践的根本问题。家访主体对于家访制度的价值认知、情感认同和目标定位隐含着对家访职责的自我认知,决定着教师践行家访的动力、态度和方向。对于家访的价值,无论是政策文本还是学术研究都给予了阐释和说明。家访价值具有多元化特征,包括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实用价值和理想价值。现实中教师对家访价值认知尚存在如下问题:其一,家访“过时论”,弱化了家访的时代价值。石中英教授指出:“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家访传统被严重忽视了,在不少学校和教师眼里,甚至认为家访是明日黄花。”[15] 当前,科技进步和通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家校联系的信息化进程,家校联系呈现出快捷高效的特征,比较而言,传统家访则费时耗力,加之当前教师工作负担整体较重,因此部分教师滋生出“不访也无妨”的论调。信息时代背景下,对传统家访的坚守有利于传递教师“温暖友善”的育人深情,彰显情感之于育人的内在价值。其二,家访“低效论”,冲抵了家访的本真价值。在落实家访制度中,一些地区和学校统筹保障乏力,教师个体也存在问题聚焦不真、访问准备不足、沟通技能缺乏等问题,致使家访形式大于实质。此外,教师对于家访实效不足的错误归因,加之主体缺乏反思意识,很容易出现“访了也没用”的认知偏差。其三,家访“利他论”,忽视了家访个体价值。家访是教师个体价值和外在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家访的个体价值在于家访通过建构家校对话机制,引导教师就教育理念及方法进行辩证审思和理性分析,进而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生成教育实践智慧,进而促进自我专业提升。现实中,教师多以社会价值和行政压力为驱动而家访,忽视了家访生成教育实践智慧、促进专业成长的自我价值,只看到家访利他之福,忽视了私己之福。
2.家访主体协同共访乏力
迈克尔·富兰(Michael Fullan)曾经指出:“教育改革不是个人的独角戏,而是许多人参与的集体行动。”[16] 家访活动促成了学校、家庭、社区间的良性互动,关涉家校合作长久利益,影响立德树人根本成效。与学科教学不同,它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教育活动,需要多主体协同联动。然而,基于微观视角考察,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多元主体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其一,学校领导带头示范不力。《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学校领导要带头开展家访”。当前,部分校长陷入“忙、盲、茫”的状态,师生校内难见校长已成为客观事实。在此种境遇下,就家访工作而言,校长陷入了“力不从心”状态,在多重任务的挤压下,校长更多是一个倡导者、呼吁者,而非身体力行的垂范者。此外,学校领导的家访示范力还体现为家访制度的校本转化。当前在校级层面存在家访制度措施不细甚至制度真空等“脱嵌”困境,致使教师家访的合理权益难以保障。其二,科任教师协同参与不足。在中小学内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角色形成了一定的固化,即班主任被认为主要承担“育人”责任,科任教师则主要承担“教书”责任。这种“区隔化”的认知,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科任教师让渡自己的育人责任,出现“教书而不育人”的问题。对于家访的态度,科任教师依照同样的逻辑,进而衍生出三种行动取向:认同家访价值积极参与家访;认同家访价值消极参与家访;不认同家访价值,不参与家访。有研究指出,当前一些教师弱化家访价值,家访过程中敷衍了事[17] 。其三,班主任落实主责乏力。班主任是家访工作的主要责任者,现实中承担了家访的主要任务,但是由于当前班主任工作千头万绪,工作负担较重,加之学校领导、科任教师协同参与家访乏力,家访成了班主任的独角戏,“无限责任”下,班主任家访的意愿和情感投入不足,难以维系主动持久家访的意愿。
3.家访对象定位精度不足
家访制度的首要目标群体为学生,适切家访对象的厘定是家访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对于提升家访质效,保障家访目标的达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落实家访制度,并非对家访数量的平均主义追求,绝非人人都享有数量同一的家访,而是为学生提供平等的家访机会以及适切的家访内容、方式和效用。家访对象的选定既要杜绝“均衡发力”,也要避免“厚此薄彼”。然而,现实中家访主体在家访对象的选择上普遍存在如下倾向:其一,“拉网式”家访,片面贪大求全,对学生的异质性关照不够。家访的本真意义在于为受访对象供给一种个体化的教育指导,而当前行政命令及工具理性驱动下的家访往往以可见的“数量”为标准,片面地关注教师家访人次。在宏大、漂亮数据的背后,家访的质量实难保证。迫于数据达标的制度压力和时间精力的局限,部分教师在家访中只能以“拉网式”家访来回应,更多追求家访数量的达成,而难以顾及家访质量,本质上是追求家访数量均等而忽视学生个体差异的浅表化、程序化家校互动。其二,“扶贫式”家访,将家访对象窄化为家庭贫困学生。无可否认,贫困家庭学生由于家庭经济的弱势地位,需要教育资源的适度倾斜,对其进行家访更为迫切和必要。然而,现实情况是“扶贫式家访”在家访目标群体的选择上暗含的逻辑在于贫困家庭的学生是家访的目标群体。基于该假设,教师在家访对象的选择上会将其他群体主动排斥在外,因而不利于保障家访机会的公平。其三,“救急式”家访,使家访对象瞄准出现随意化。“救急式”家访的触发点为学生“不当行为”的发生,是一种典型被动式的家访,其背后的逻辑假设在于那些“行为不端者”更需要家访。这种家访对象的选择偏好,同样会造成对于行为表现处于中上群体的选择性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