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本分担机制优化研究
作者: 廖东声 张春玉 高云云 周星辰摘 要:随着广西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在开办合作办学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办学成本费用问题尤为突出,中外合作办学成本分担问题的解决关乎广西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全局。该文对当前广西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本分担机制中存在的分担结构不合理、学费标准制定不合理、成本核算模糊等问题,提出要优化各相关主体成本分担结构、优化成本核算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学费标准和加强政府约束监督等探索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建议,以实现进一步促进广西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本分担机制;优化;建议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2)31-0071-05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ing scale of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in Guangxi, some problems can not be ignored in the process of running schools, among which the cost of running schools is particularly prominent. The solution of the cost sharing of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is related to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Guangxi in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Based on the current in Guangxi universities existing in the cost sharing mechanism in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project of unreasonable share structure, tuition standard fuzzy set unreasonable, cost accounting and other issues, we put forward optimizing the cost sharing structure, the optimization of related subjects,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tuition standard cost accounting mechanism, strengthening government supervision to explore reasonable cost-sharing mechanism such as suggestion. The aim is to achieve the goal of further promo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Guangxi higher education.
Keywords: higher education;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cost-sharing mechanism; optimize; suggest
成本分担机制,是指教育成本如何在政府、学校、社会及个人等各主体之间合理分担并实现的方式。在我国教育公平和机会均等的条件下,各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规模越来越大,使学生拥有更多的教育选择。因此,优化政府、学校和学生等主体之间的负担平衡,进行资源合理配置,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成本分担机制,有助于政府制定教育成本相关政策,从财政上支持学校,探索合理的成本分担,有助于受教育者对教育进行适当投资,实现各方收益均衡发展,以加深高等教育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模式,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一、文献回顾
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办、民办高校一起,被业内人士并称为“三驾马车”,深入研究其成本分担机制对于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使得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人也可以享受教育的收益。康书生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及其自身的特殊性提出其学费可以视为市场上的交换价格,宋志杰通过分析中外合作学校的特殊性,指出了允许中外合作学校盈利的客观性和现实性,周守良根据办学项目的学校定位和培训成本,构建学费定价机制,以期制定科学的学费标准。朱耀顺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例分析计算学生办学的平均成本,推导出相应的收费标准,为政府定价决策和加强学校管理提供了参考。
在确定了中外合作办学学费的基础上,进而对费用和成本分担主体进行分析。滕吉林认为中外合作教育的费用应该由学生及其家庭承担外,政府还应给予相应的财政和政策支持。崔春提出中外合作教育双方应根据客观条件,建立多渠道教育资助体系,拓宽合办学校资金来源,为社会在高校捐赠中外合作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发放教育彩票筹集教育资金。鄢晓针对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因素,提出引进外教资源要遵循的原则以实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迟爽探讨“互联网中外合作教育”深度融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必要在互联网视角下对中外合作教育进行新的变革。
现有国内外研究较为深入但仍有不足:一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成本分担问题研究主要集中在发达省份,而西南地区的研究特别是以广西为研究对象来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成本的系统研究更少;二是缺乏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本分担问题研究;三是对策措施随着研究对象的变化而存在效果上的差异,缺少针对于广西中外合作办学成本优化的对策。
二、理论依据
(一)公共产品理论
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主要依据的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的公共产品理论,根据产品或者服务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从而将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准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其中,准公共物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教育则被认为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来提供。依据公共产品理论,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最合理的方式是由国家划拨和市场调配有机结合来共同完成。
(二)成本分担理论
美国教育经济学家约翰斯通提出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政府、学校和个人等均从教育中获益,所以教育成本必须由政府、学校和个人等获益者共同承担,受教育者需要支付一定的学习费用。该理论提出两条成本分担遵循原则:一是教育获益者应该支付教育费用且获益越多者应支付教育费用比例越高;二是教育获益者能力越大,支付教育费用越多。
(三)人力资本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该理论表示人所具备的能力和所获得的知识能够提高生产率,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强调社会经济增长的源泉是人力资本的积累。依据人力资本理论,教育成为一种未来会获得回报的投资。基于高等教育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政府财政补贴应该成为国家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重要主体。
三、广西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本分担机制构建
教育成本分担原则主要有能力支付原则和利益获得原则。这两项原则不是独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的。其中,基本原则是利益获得原则,因为其体现了市场经济中平等交换的原则。利益获得原则是根据受益人的获益多少来分担多少教育费用。就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摊而言,由于国家、个人、企业和学校都从教育中获益和受益,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高等教育机构应分担高等教育的费用。
(一)政府拨款补助
通过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大力支持,国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政府理应成为该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布坎南将教育列为准公共产品,认为其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巨大的外部影响,只有保持政府对该项目的一定比例投入,才能带动社会各界参与,进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蓬勃发展。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政府确实一直扮演着中外合作办学成本分担的“主角”。一方面,政府使用诸如对合作办学高校财政补助等措施,另一方面,其利用国家财政向学生提供贷款。国内外学者研究发现,在大多数实行教育成本分摊的国家,政府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摊和补偿中,一般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50%~60%。韦耀波通过对美国公立高校年度经费总额的研究,显示美国三级政府财政拨款占了55.7%。自2005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不断提高,在2012年到2020年之间一直稳定在69.26%左右。
(二)学生(家庭)缴纳学杂费
中外高校合作办学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其成本一般是根据利益获得原则来加以分摊。而按照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政府已经担负了主体责任,那么受教育者也应负担办学成本。这不仅仅缓解了政府教育财政支出的压力,也让学校获得了更多的教育经费,使得学校能够更好地来发展教育。当然,学生的教育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这将客观地促进学生更加努力地学习。全日制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和杂费,杂费只要包含住宿费和书本费,杂费一般与开办合作办学高校其他普通专业收费无异,区别主要在于学费的支出上。
(三)用人单位纳税间接负担
用人单位实际上是项目产出的主要受益者,雇佣受中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出来的学生提升了企业的实力,因此对教育成本进行补偿是合理的。用人单位并非直接负担由该项目产生的成本,而是通过向国家依法纳税等方式间接负担教育成本。当然有些效益好的、与学校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企业也会通过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或是直接校企结合引进毕业生为其偿还贷款等方式来直接负担该同学部分或是全部教育成本。未来,我国高校应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企业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比例。
(四)高等院校自筹
高校也是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者之一。高等院校最大的优势在于科研能力,所以在进行成本分担时,完全可以利用这种优势来进行教育成本的补偿。学校可以把自己的科研成果产业化,不仅能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获得教育经费,还能促进教育与生产一体化,更好地实施教育改革。高等院校也完全有能力利用其资源优势,加强与业界的合作获取效益。通过这种方式,高等教育机构是教育的主要受益者,同时他们能够利用其经营业务的利润来支付部分学校教育费用。但是,由于高等教育机构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学校可以成为补充分担者。
(五)社会各界捐赠
社会各界并没有直接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获得收益,但是随着该项目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具有中外双重视角的高素质人才被培育出来,其对于社会、经济、文化带来积极作用,所以社会各界也间接接受到教育红利。据统计,社会各界捐赠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比例不大,社会助学的力度可谓非常的薄弱,2005年到2019年平均仅占0.48%,但是其确实是除政府拨款补助和学生(家庭)缴纳学杂费之外高等教育经费的又一大重要组成部分。
四、广西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本分担机制现状
(一)中外合作办学成本分析
高等教育成本是教育成本的下级概念,归类为经济学部分。高等教育成本从这个范畴来讲,该项成本包含了经济学意义的机会成本和会计学意义上的财务成本。机会成本是指为得到某种利益而放弃其他项目的成本,直观上来讲并不能很好地体现在数据上,但是在做事项决策中可以当作分析指标。该部分分析主要在会计中的财务成本上,理论上该项成本的核算项目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将相关项目的学生作为消耗主体,围绕该项目学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进行归类分配。比如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模式下设置独立院校的、负责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直接人工——应付职工薪酬,与该学院教学相关的其他费用。“间接成本”将全校学生作为消耗主体,围绕全校学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进行归类分配,本科目核算主要分为两类,首先是该项目学生接受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校园生活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费用,其次是学校管理部门为管理学生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该类项目对比制造企业分摊到产品的制造费用,将其按年度课时总量来进行分配。结合上述两类成本,由此可得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应承担的总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