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幼儿园意外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作者: 介玲【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23)01-0127-03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一切保教活动的基础,幼儿天真无邪,又单纯好奇,在成长过程中,各种潜在的危险如影随形。幼儿除了睡觉时间以外,有五分之三的时间是在幼儿园室内室外生活及游戏。家长的过分溺爱,使孩子的自护能力处于下降水平。幼儿园及教师严加防范,尽情悉心呵护,但意外事故仍不断在幼儿园发生,这不能不引起社会的关注。“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千般呵护,不如自护”,为了帮助幼儿安全健康地度过幼儿园的学习生活,家庭、幼儿园都应努力担负教育幼儿安全自我保护的任务。
案例:2019年11月某日下午,农村某公立幼儿园大班幼儿××在院区户外活动——足球热身活动中不慎跌倒,孩子当时出现了疼痛难忍的表情,班主任老师发现后,迅速询问幼儿情况:是哪里疼,能动吗?当即通知家长后,第一时间将幼儿送往村卫生室请医生诊断,查看后村室大夫建议到县人民医院拍X片确定病情。幼儿园迅速安排车辆和教师陪同家长将幼儿送往县人民医院,拍片后初步诊断为左小臂骨折,医生建议转至上一级医院进行治疗。教师征得幼儿母亲意见后陪同到市正骨医院进行拍片、诊断、治疗。经市级医生诊断为骨裂,需要住院观察治疗一段时间,幼儿园也及时向投保保险公司报了案。
为了让幼儿得到最佳护理,幼儿园安排该班老师留下,专门陪护孩子治疗,照顾幼儿及家长的生活饮食起居。期间,陪护老师垫付资金1100元,用于幼儿及幼儿家长的吃喝用度;园长几次看望并垫付住院费3000元,用于幼儿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幼儿病情稳定一周后,院方通知可以出院回家保守治疗,定期复查,园方表示将会陪同到底,并将孩子休养期间所缺的课程学习内容一对一,面对面教授给孩子。
但出院后幼儿家长的态度迅速翻转,情绪极不理智,孩子的爷爷、大伯和爸爸多次到幼儿园堵校车、堵校门,毫不顾及园长三番五次上门抚慰及好言相劝的情意,还扬言威胁,态度极端恶劣,严重危害了幼儿园教育的公共秩序和园所良好社会形象,并在幼儿园里出言不逊,撒泼打滚,给全体教职工造成了极大的情感伤害,即使孩子哭着对男家长说:“爸爸,不怪老师,不要和老师吵架!”但其父母根本无动于衷。
为了妥善处理此事,幼儿园寻求当地镇政府的主管领导及当地村委介入此事进行调解,经三方屡次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除前期由园长垫付的3000元治疗费用和班级老师垫付的1100元伙食费用外,由幼儿园一次性再支付××家2万元,政府也支付1万元彻底完结此事。期间不计杂费,共产生费用34100余元。事后,该家长意见不定,拖延不去幼儿园办理退学手续,要求孩子痊愈后还要入园学习,给园长及教师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经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幼儿9月份园方购买了校方责任险,也曾入校园意外险,保险公司核算后共赔付6000元整,与幼儿园的损失差额较大。
存在困惑:该班幼儿在户外活动之前,教师做了相应的安全教育,但取证已经很困难,也毫无意义。孩子在活动期间走神跌倒,让幼儿园保护孩子安全也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园方拿出真诚的态度,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但并未获得家长的认可和包容。
随着幼教春风的吹拂,幼儿园在农村也遍地开花,农村孩子呼唤优质的学前教育,农村的幼儿家庭教育急需幼儿园的专业引领和指导。幼儿入园前在家庭生活的经历、积累的经验、形成的习惯、获得的能力等都对幼儿园优质安全教育有着很大的制约及影响,因此,家庭、幼儿园、社会必须协同出动,相互信任支持,合力使幼儿安全健康快乐成长。但由于农村学前教育师资力量薄弱,对一些不良育儿观念的扭转,对于积极支持、帮助农村家长提高教育能力这一要求的实现,将会是一个路漫漫上下求索的过程,还需社会力量加大对师资的投入。
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在游戏的过程中,幼儿是愉悦、放松、坦然的。但幼儿年龄小,模仿能力强,自我防护能力较弱,安全意识较差,辨别危险的能力还未形成,尤其在体育游戏中,孩子的动作敏捷和反应度是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一线教职工掌握保护幼儿的基本知识,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不断反思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提升安全意识,才能让幼儿园真正成为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场所。
本案例中幼儿园对事件的处理是积极到位的,我的反思有以下几点:
应对措施及呼吁:
1.农村幼儿教师专业素养急需大幅度提升,需不断提高大家在教育活动中的技能技巧和相应的法律知识,如:以此案例为议题,举行主题为《一日流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教研活动,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及以后打算,引以为戒并敲响警钟。
2.农村家长的安全意识及教育能力需进一步完善,如:各班级召开家长会,介绍幼儿园一日流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家长推心置腹讨论:如何确保幼儿在园、在家的人身安全,家园合作该如何配合。
3.孩子的安全意识需要成年人无时无刻的提醒和教育,成人可以利用做游戏、讲故事、实地参观、情景再现等积极调动法来启发和教育孩子掌握和记住必要的安全知识。
4.幼儿园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共同维护幼儿园的权益。法律与幼儿园的工作息息相关,是一个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周围大多数人平时都不会去主动了解法律,只有遇到事情了,才会被动地去了解法律来保护自己。幼儿教师接触的是一群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和一群总担心孩子被伤害,甚至会去怀疑孩子被伤害的家长们,所以幼儿教师一定要主动去了解法律,做到知法依法,才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好孩子。
幼儿园安全事故的类型:校车伤害事故、社会安全事件、校舍设施伤害事故、自伤互伤走失事故、教职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其他伤害事故等。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可以总结为:1)设施设备问题;2)教师师德问题;3)安全操作不规范;4)社会安全问题;5)意外。
针对上面这些安全问题,要对症下药,进行倒查,找到原因,尽量避免事故发生。1)设施设备问题。要做到:定期安全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2)教师师德问题。把好教师入门关,做好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3)安全操作不规范。要做到提升安全意识,细化安全管理工作。(严禁使用不规范的设施设备,如:面包车当校车,校车超载、超速,聘用不具备资格的校车司机、校车路线与园所不匹配等),幼儿园在幼儿上学期间,外来车辆原则上一律不得入内。食堂的操作流程,必须按规范来落实。4)社会安全问题。排除外因不可控外,要严格落实门口的安保工作,提高门卫和教职工的安全敏锐度。校门是联系幼儿园和外部世界的纽带,幼儿园门卫制度不落实、不健全,很容易导致各种危险因素乘机而入,进而危及在园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卫幼儿园安全,从守好幼儿园的大门做起。5)重点分析一下幼儿园意外事故情况。在家园处理幼儿意外伤害过程中,家长普遍存在的两个认识:(1)家长把孩子送到了幼儿园,幼儿园就是孩子在校期间的监护人。(2)孩子只要在幼儿园里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是脱不了责任的。要解决以上两个问题:①当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监护职责是否发生转移?②在安全工作中,幼儿园需要承担什么安全职责?
第一个问题的依据是:《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是基于亲权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法定职责,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幼儿属于未成年人,其人身安全应当受到监护人的保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无论孩子在家还是在幼儿园,家长都必须履行其监护责任。所以以往关于儿童上学之后监护权转移的认识应该得到纠正。
下面来解决第二个问题,在安全工作中,幼儿园需要承担什么安全职责?判定幼儿园事故中校方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2002年《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10 年《侵权责任法》;教育部2002年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和幼儿园依法对学生和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侵权责任法》对学校责任的规定:第3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39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40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幼儿园对幼儿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而不是监护职责。
以幼儿园大型活动为例,幼儿园大型活动一般都是集体活动包括:庆典活动、春秋季运动会、传统节日美食活动、特长比赛活动、升旗仪式、早操、集体出游、远足踏青等规模较大的教育活动。首先向主管部门申请。活动前对家长及幼儿的安全教育,最好有文字,有照片。做好活动方案(重点是安全方面)和应急预案,还应当与公安消防、医疗保健等部门协调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预案中应详细说明各种可能发生的事件,包括对伤员的救助、现场的处理、活动的调整、事故的报告、与幼儿家长的联络等都要列明。组织活动的过程中不要离开孩子,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当孩子遇到危险,教师保护孩子不仅仅是道义,而且是责任。
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出现意外事件,如何处理?
一个原则:以孩子的健康、安全为本。具体做法:
(1)先救治还是先通知家长?(先救治,同时通知家长)通知家长时注意事项:说什么?以孩子健康为重,一略一详两问。一略:简单说事情经过。一详:重点说孩子受伤情况(伤在哪?程度如何?孩子什么情绪?)。两问:若需就医,问家长去哪家医院? 孩子有没有过敏史或其他注意事项?(2)就医时,面见家长需注意。(在以孩子的安全健康为主的情况下,向家长详细讲述事情经过,但是一定要保障园方和当事人对事情的描述口径要一致,若不一致,家长就会认为园方提供的是虚假信息,为事件的处理增加了难度。)最后,问自己:教育、管理、保护,这三个职责你做了吗?做好了吗?留痕了吗?(证据)如果都做好了,可以证明幼儿园无过错,那么幼儿园在法定意义上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
但事实往往是班级教师举证自己尽到教育保护职责的证据很难落实,一堆的档案和制度,还有教职工的证人证言并不是证据。所以作为幼儿园老师,要思想重视、方式得当,创新地工作,幼儿园的各种安全事故是可以尽力避免的。多学习这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就会知法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危机来临时掌握一定的话语权,时刻保持法治意识。但也要避免进入一个误区:不能在孩子出现意外事件时,把自己撇出事外,把责任摘得很干净。我们的社会舆论倾向于同情弱者、保护弱者,孩子受到伤害,孩子就是弱者,制度档案再规范,但意外仍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时家长惊慌失措,幼儿园乱作一团,当事人教师内心自责、焦虑、愧疚,各方心理压力非常大。保护孩子的健康就是一句空话,所以一定要妥善处理幼儿意外事件,多从受伤幼儿家长的角度去感受、去考虑,对孩子和家长做到最大的救助,而不是推脱责任和拒不认错。不到极端时刻尽量不使用法律这个最后的武器,不能把负面影响继续扩大,而应该反思幼儿园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没有一个幼儿园、没有一个教师希望出现安全事件,但危机却常常不期而至。对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居安思危,提高安全意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5.呼吁:①增加高素养专业教师。因农村幼儿园招聘门槛极低,教师专业素养提升速度比较缓慢,这对农村幼儿教育质量及指导家庭教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情。②扶贫要扶志。全国贫困人口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尤其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在不良风气影响下,有个别家长底线全无,毫无传统尊师美德。此类家庭教育为孩子树立了不良的榜样,在家长群体中留下了负面的导向作用。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幼儿的价值观、人生观都会受到不良的影响。③提升农村幼儿园的品质。2022年2月10日,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中强调: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具有极强的引导性、操作性、发展性,必将切实扭转不科学的评估导向,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动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全面提高每一所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确保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每一个幼儿园及幼教工作者的使命目标,真正做到好上园、上好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