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六重逻辑
作者: 逯长春 谢登斌摘 要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是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统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具有紧密关联的六重逻辑。动力逻辑表明,更好地服务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动力之源;功能逻辑表明,应从功能的实践转换视角审视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价值实现;类型逻辑表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存在学校外部多样形态和学校内部多样形态;课程逻辑强调,应建构适配于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梯度性和广度性课程;衔接逻辑强调,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应关切与高等教育的衔接;制度逻辑强调,必须重视建设与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相适配的制度。
关键词 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逻辑
中图分类号 G71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4)04-0021-07
多样化是良好教育生态的应然特征。单一形态的教育实践不适应人和社会的多样化需求。中等职业教育之所以常被社会诟病和轻视,其不能为人提供多样的选择空间即是原因之一。近年来,随着中等职业教育升学通道的畅通化,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有了重大改观,但中等职业教育低吸引力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2022年,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出,“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1]。这既考验着整个高中阶段教育体系的系统设计,也对中等职业教育如何发展提出了挑战。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必须要改变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形象。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是改变其社会形象和促进“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
一、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动力逻辑
(一)满足学生多样的个性化教育需求
人才培养是教育活动的本质目的。培养方向决定了培养活动的性质、特征、内容与组织。学生是教育活动的重要主体,也影响着教育活动以何种方式展开。学生是一个多样化的群体,具有不同的背景、兴趣和发展诉求,其对教育的个性化需求也极其丰富。任何一个国家的教育体系都不可能完全满足学生对教育多样的个性化需求。一般而言,国家会通过特定的教育制度对学生多样的个性化教育需求进行配置,但各国具体的配置方式都不尽相同。一些国家二元性地将学生分为普通教育学生和职业教育学生,有的国家则将选择权更多赋予学生。二元性分类方式在独特的教育历史背景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忽视了学生群体的连续性、多元性和复杂性特征,尤其对处于两种教育类型边缘地带的学生和各科成绩不均衡的学生,在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上有很大局限性。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也是一个多样化的庞大群体,为其提供一种单一定位的中等职业教育是对他们多样化个性教育和发展需求的一种忽视。在以“双元制”闻名于世的德国,其中等职业教育十分多样。一方面,存在“双元制”职业培训和学校职业教育的划分;另一方面,学校职业教育又包含技术学院、职业高级学校和职业文法学校等[2]。它们具有不同的培养定位、课程设计和衔接方式。年轻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及学习偏好选择不同的学校就读。中等职业教育的多样化发展,能够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从而使教育与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意向达成更高的契合度。与单一化相比,多样化的中等职业教育无疑更具人本性和吸引力。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教育起源于人类社会发展之需,历来被作为服务社会发展的工具。自近代以来,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愈益凸显。社会是由各种主体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社会之不同利益相关主体及其各种各样的生产服务活动,对中等职业教育存在不同的利益需求或适应性要求,构成了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强大动力。
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是政府治理之核心要务。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经济社会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所在。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院校的功能定位,对人才培养的层次、类型及能力特长具有丰富性和适应性的要求。这决定了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在功能定位、培养目标、教育对象、课程设计和办学模式等方面具有多样性。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要为企业、社会和社区提供各种技能培训,这扩展了中等职业教育的传统功能,使其具有广泛的发展性和规范性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加快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形成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3]。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能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有利于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促进教育生态优化,助力教育强国建设。
企业作为劳动力的雇佣者,对“培养具备何种能力的人才”具有充分的话语权。不同行业领域、职业活动和岗位要求对劳动力具有不同的需求。这些需求既反映在学历层次、专业类别上,也体现在能力的丰富性和差异性上。当今,科技变革加速,大部分职业岗位都对劳动者提出了更高的学历和能力要求。这就决定了中等职业教育不能仅以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定位,还必须服务于学生学历和能力的提升。企业需要职业教育培养一线劳动者,但同质化的教育模式培养的同质化人才,很难满足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层次性和多样性需求。中等职业教育不能僵化刻板和形式单一,必须聚焦社会的广泛需求,以多样化发展为切入点,有效提高其社会服务能力。
二、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功能逻辑
(一)需求视角下的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审视
功能是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作用[4]。对于政府部门、教育、企业、医疗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制度性事物而言,都会对其功能进行制度性设定。从本源上讲,功能根植于需求,是需求创生了事物及其功能。功能是对需求的规范性界定。需求具有无限性,功能则是有限的。通常,一个机构、一种体系不可能满足所有的需求,相关设计与决策者会对需求进行归纳、简化和分配,赋予不同机构以不同功能,从而满足社会的一部分需求。在思想认识、环境变化、需求更替等作用下,机构的功能会动态演化,表现为扩张、收缩或彻底改变,甚至需要创设新的机构使之发挥新的作用。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教育研究所,开展和推进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就是一种新机构的创设。
中等职业教育立足自身专业化优势,以服务为宗旨,可以彰显多种功能意蕴。从社会需求角度讲,中等职业教育可以发挥以下六种基本功能: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社区教育、技术研发、乡村振兴、公平促进等。这些功能是粗犷的轮廓。一方面,不可能要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均衡地承担;另一方面,还需要对具体的中等职业教育功能进行精细定位。以人才培养为例,中等职业教育旨在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但在培养的侧重上,至少会存在“偏重就业、偏重升学、二者兼顾”等三种教育类型,或者“偏向于一般技能的培养和偏向于特殊才能的发展”等。对于“偏重升学”而言,还会存在不同的偏向与程度,如本科和专科。人才培养取向的不同,就构成了人才培养不同的功能定位,进而决定不同的培养路径与课程设计。
社会培训也是人才培养的一部分,培训对象包括企业员工培训、再就业培训、扶贫培训、外出务工培训等。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需求和发展为指引,创造性布局学校发展和能力建设时,就是在创造职业教育的功能,展现其丰富的价值意蕴。
(二)基于功能多样化的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
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功能逻辑主要关切多样化发展的功能根源与功能实践,以及从功能根源转化为功能实践的行动路径。功能实践是相关利益主体对职业教育功能实际的设定与体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决策和治理会深刻影响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5]。国家通过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考核评价、经费拨付、媒体宣传、奖项评比等治理手段,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功能进行设定和约束。中等职业学校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引领和激励下,可以发挥自身主动性,对多样化发展进行深入设定和探索。随着客观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演替,以及教育发展的现实情境,国家政策对中等职业教育功能的设定也会不断发展演变。
根据2005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2019年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中等职业教育的功能大致可概括为十个方面: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合格生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地方经济、扶贫开发、开展社会培训、开展社区教育、服务中小学劳动教育、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其中,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生源、社区教育、服务中小学劳动教育与职业启蒙教育等大部分功能都是在2010年之后新出现或特别强调的。政策还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育训并举”,凸显了对社会培训的进一步重视。这些新的变化,彰显了对个人需求的尊重和对社会发展需求及其深层次背景变化的响应。
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从功能根源到功能实践,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过程。首先,政策制定者要将其纳入政策话语和要点,转化为办学的实践指向。其次,要进行多样化发展的形态设计,每一种形态都指向某一种或几种功能。这既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环节,也是一个与现实协商的过程。再次,要制定适配性的标准、规范和资源,这是每一种形态功能发挥的必要条件。最后,还要给予分类支持、强化示范引领和完善制度保障[6]。
三、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类型逻辑
(一)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类型表征
类型是具有共同特征的事物所形成的种类。职业教育是一种区别于普通教育,具有“跨界、整合和重构”等特征的类型教育[7]。在职业教育这一类型中,可按不同的标准将其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亚类型。中等职业教育类型的多样化发展是职业教育亚类型的具体呈现,是职业教育多样化服务功能的实践表征。其中,人才培养和专业设置是两种典型的类型多样化路径。
在人才培养上,中等职业教育类型的多样化将突出体现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招生资格、资格权益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就探索中等职业教育的类型多样化发展。1980年,国务院批转试行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呈递的《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报告提出职业学校包含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8]。每一种学校都有其独特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教学要求。
专业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是学校资源建设的纽带。专业设置的类型性是教育主管部门及中等职业学校基于行业特征、办学传统和发展目标进行专业设置而形成的一种特色。在办学实践中,存在许多专科性中等职业学校。例如,农业学校、卫生学校、商业学校、机电学校等。但是现今,许多专科性学校的专业设置已经大大超越了其原有范围。专科性学校是否构成了一种类型特色?专科性学校与综合性学校的专业教学是否有本质性差异?实际上,二者之间没有实质不同。因此,从本质上讲,专业设置的专门性或者广泛性,具有一定的办学特色,但并不构成本质的类型化。
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类型表征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学校外部形态的类型表征,也就是设立不同类型的学校,明确规定每一类型学校的角色和作用。不同类型的学校聚焦于自身办学目标,不跨界、不逾越。2017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提出“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探索发展综合高中”[9],就是一种外部形态的多样化改革方式。另一种是学校内部形态的办学类型差异,也即在同一所学校,实施不同类型的教育。最简单的形式是升学班和就业班的区分。200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部分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做好综合课程教育试验工作的意见》指出:“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综合课程教育,是中等职业教育面向社会实行多样化办学模式的新探索”[10]。这是一种学校内部的多样化尝试。
(二)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类型选择
中等职业教育的类型逻辑根植于其功能逻辑,制度将功能逻辑转换为类型逻辑,但转换过程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中等职业教育类型多样化发展是职业教育利益主体定义和选择的结果。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在实践中有丰富的表征形式。例如,在日本,中等职业教育存在学校、学制、校型和学科等不同的多样化形式[11]。在影响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诸多利益主体中,最具决定性影响的是政府。政府是职业教育体系的设计者和最主要的举办者,其对职业教育的角色、功能、体系进行定义,并通过政策制度将其规范化。制度将基于一种权衡性策略进行选择,并最终构造实然的类型性。有何种政策制度,也就意味着将有何种职业教育的类型化形态。职业学校遵从政府颁布的政策制度具体组织与实施职业教育。在培养定位、课程体系与教材选用的独特规定下,职业学校本身并无实际影响力。学生的现实选择、发展取向与能力分布,构成了一种生态,它作用于现实的职业教育发展,成为政府设计职业教育体系和类型,以及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企业作为雇主,对于技能人才类型化的需求,客观上也会倒逼职业教育采取一种类型多样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