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十周年:广西职教“出海”的成就、问题及建议

作者: 史洪波 王屹

摘 要 广西面向东盟的职教“出海”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近年来,广西积极推进职教“出海”,在擘画发展蓝图、搭建对外窗口、形成典型模式、打造品牌效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然面临着政策供给牵引力、平台载体支撑力、典型模式适应力、品牌效应竞争力不足的问题。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建设十周年之际,广西职教“出海”应加强顶层设计、描绘行动路径,借助平台整合、畅通合作机制,坚持质量为本、完善育人体系,依托科研助力、推进系统研究,推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实现更高水平的建设。

关键词 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广西职教“出海”;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合作

近年来,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我国与东盟各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议定书》《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等文件的相继出台和实施,表明东盟已成为我国对外合作交流的优先区域[1]。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其辐射范围上的限定,为人类命运共同的整体性构建提供着区域性样板。立足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人文相亲的独特优势,作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2],广西积极推动职教“出海”,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值此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十周年之际,总结广西职教“出海”的经验得失,提出进一步的工作展望,对于推进中国—东盟共同体更高水平的建设具有重要实践参考意义。

一、广西职教“出海”的成就

广西职业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拓展与东盟国家的合作交流渠道,对接东盟国家推动产业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水平的需求,在政策牵引下,协同教育部门,联合知名企业,积极推动职教“出海”,面向东盟的对外交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高位推进:擘画广西职教“出海”的发展蓝图

在全面推进与东盟各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的时代背景下,广西将职业教育作为深化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的宏观指导职能,高位推进中国—东盟共同体建设从理念共识向实践行动的转化。一是自治区政府引领广西职教“出海”的基本方向。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教育领域对外开放的相关政策文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开展专项调研。2022年,广西与教育部共同签署了推进广西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部区联合推动广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形成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高地”。二是政策供给保障广西职教“出海”走向落实。近年来,广西先后制定实施的《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综合性政策文件,均涉及到对职教“出海”的方向性、原则性指导。而2023年印发的《教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则以专项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4个主要目标和14项重点任务。省级政府层面的高位推进擘画了广西职教“出海”的宏观发展蓝图,为广西职教“出海”的实践行动提供了基本参照和遵循。

(二)平台支撑:搭建广西职教“出海”的对外窗口

伴随着面向东盟国际合作交流的不断深入,广西初步形成了结构相对完整、功能相对完善的平台载的体基本框架,为职教“出海”搭建了对外窗口。广西面向东盟职教“出海”的平台载体涵盖四大类别。一是联展论坛类。其中“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自2012年起已成功举办6届,广西南宁为该论坛的永久会议地[3]。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发展论坛由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发起,自2016年启动,定期举办。二是教育联盟类。目前,广西已成立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联盟等10个教育联盟[4]。三是研究中心类。包括中国东盟研究院、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研究机构。四是培训机构类。广西拥有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等9个国家级东盟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其培训范围涵盖农业、语言、行政管理、医药、艺术等专业领域[5]。依托上述平台载体,广西与东盟国家达成《南宁宣言》《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区域合作共识,成功开展了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展、特色行业平行论坛、中国—东盟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等系列活动,直接推动了职业教育合作项目的签约,有力配合了广西面向东盟的职教“出海”。

(三)模式创新:形成广西职教“出海”的典型模式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根据参与主体构成及其地位的差异,当前广西职教“出海”形成了三大典型模式。一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购买服务模式。该模式下,政府作为职教“出海”项目的规划方、制定方和倡议方,负责面向职业院校和企业解释项目的制定缘由和施行目的。职业院校和企业作为项目的执行者,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完成后,由政府主导、组织项目专家对职业院校和企业承担项目的效果进行验收和评价。二是以企业为主导的需求驱动模式。该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导向作用,引导职业院校科学、合理地设置与产业相对应的专业、专业群。同时,企业主动与职业院校寻求合作,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开发定制化课程教材,采用订单式、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为服务企业面向东盟的产能合作提供专属的人才培养方案。三是以学校为主导的供给拉动模式。职业院校主动根据企业的战略需求,厘定办学目标、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等内容。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人力资本优势,全面掌握行业动态及趋势,进而对企业未来发展及其人才需求做出专业性预判、指导,通过教育供给侧的能动变革,引领企业面向东盟的产能合作。

(四)深化合作:打造广西职教“出海”的品牌效应

当前,广西与东盟职业教育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其合作逐步从原始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广西职教“出海”的品牌效应不断增强。一是做强“职教学生留学广西”品牌。广西将加强来桂职教留学生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设立东盟国家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来桂东盟职教留学生规模日趋增大。截至目前,广西共有12所高职学校接收国(境)外留学生,开设专业57个,在册留学生人数800余人。二是坚持“两个协同”,服务中国—东盟产能合作。协同服务机械制造、纺织、建筑工程等企业“走出去”,在东盟国家合作共建工程项目研究中心、农业试验站等应用技术研究机构,成立28个海外培训基地,协同企业开展海外项目技术研发,为企业培训技术工人年均超1万人日。三是“线上”“线下”结合,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先后在东盟国家职业院校推广和应用“本土化”专业标准42个、课程标准207个、岗位标准21个、技术标准99个,合作开发国际化教材66本。建设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云平台,提供音频、视频、文字等多种形式的共享资源服务,认定共享第一、二批国际化教育资源199项。四是积极探索海外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是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体现和未来发展趋势[6]。自2017年以来,广西高职院校已在国(境)外开办学校11所,开设专业28个,在校生690人。

二、职教“出海”面临的现实问题

广西职教“出海”作为推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重要行动目前正处于中间过渡期。虽然一批实质性合作项目得以落实,但距离高度一体化发展仍有一定差距[7]。支持政策牵引力、平台载体支撑力、典型模式适应力、品牌效应竞争力的不足,制约着广西职教“出海”的高质量发展。

(一)广西职教“出海”政策供给的牵引力不足

当前,广西在省域层面鼓励面向东盟职教“出海”的政策导向已十分明确,但相关政策供给在体系性、可操作性、规范性方面仍存在问题,对职教“出海”的牵引力不足。首先是体系不完善。近年来广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推进面向东盟开展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的政策文件,但这些政策文件相互之间缺乏内在关联和衔接,各自为政、碎片化问题较为突出,这就使得广西“职教”出海未能形成统一的行动目标及路径。其次是可操作性不强。以《实施方案》这一专项政策文件为例,其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仍然是笼统与概括的,对于聚焦哪些产业、对接哪些国家、重点扶持哪些职业院校和企业开展项目等具体内容均未有涉及。再次是规范性缺失。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基本上是导向性、倡议性、鼓励性的,其本身存在固有约束力不足的规范性问题。同时,面对近年来兴起的跨境技术与培训服务、海外合作办学等职教“出海”新形式,关于企业捐赠关税、外派教师出境审批及薪资待遇标准等[8]均缺乏适切性、明确性的制度规范。

(二)广西职教“出海”平台载体的支撑力不足

平台载体的价值在于以有形的组织机构推动无形的机制建设,从而以机制这一双“看不见的手”保障广西职教“出海”行动的顺利开展。由于当前广西对于职教“出海”未能提供一个统一的顶层设计,平台载体的建设大体呈现出由相关牵头主体组织申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批的模式。因此,广西虽然初步建立起了职教“出海”平台载体的基本框架,但除去“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这一永久落户广西的国家级平台外,其余省域层面自下而上建立起来的平台载体仍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自发性。追求量的扩充、忽视机制建设,导致平台载体对职教“出海”的支撑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实效性问题。一些平台载体热衷于“挂牌子”而非“挑担子”。这类平台载体日常的管理运行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因而在实践中难以为职教“出海”提供实质性的项目合作服务,空有平台之“名”,而无平台之“能”。二是对话沟通问题。依托现有平台,广西与东盟双方职业院校以及企业间的直接对话还比较少,这就使得双方因信息不对称都面临着不知如何选择合适的职业院校进行具体合作的困境。三是协调性问题。不同性质的平台载体之间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突出,如教育联盟类、培训机构类平台在开展海外教育培训中所面临的实践问题难以转化成研究中心类平台的研究课题,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联动性不强。

(三)广西职教“出海”典型模式的适应力不足

广西职教“出海”三种典型模式为其未来发展提供了基本雏形,但通过具体分析可以发现,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着内部整合与环境融入的双重困境,导致适应性不强。所谓内部整合,是站在我方推进职教“出海”的视角来审视以政府、职业院校、企业为代表的多元主体之间关系的有序化程度。首先,从三种典型模式的比例结构看,以政府为主导的购买服务模式在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这说明,当前广西职教“出海”在整体上仍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真正能够依托自身优势专业和优势产能自主“走出去”的职业院校、企业还不多[9],尤其是中职学校依靠市场机制驱动的项目更是难得一见[10]。其次,从职教“出海”项目具体实施主体——学校和企业的关系来看,由于利益整合、身份认同以及长期承诺的缺失,校企之间“合而不融”的困境[11]始终制约着其共同推进职教“出海”的实践行动。所谓环境融入,指的是我方职教“出海”与目标国政治、文化以及教育体制等整体环境的契合度。广西职教“出海”项目具有跨界、跨境的双“跨”属性,能否适应目标国的“本土化”语境在根本上决定着项目的成功与否。当前,由于对目标国法律制度,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等方面的了解仍然不够深入,以及与东盟各国之间职业教育资历框架尚未实现对接互认[12],广西职教“出海”在实践中面临着“水土不服”的问题。

(四)广西职教“出海”品牌效应的竞争力不足

竞争力是一个比较概念,具有相对性。作为现代经济中的重要投资和消费领域,广西职教“出海”面临三重竞争性压力。一是与国内其他省份的竞争。江苏、浙江、天津等省份的职业教育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并且与东盟展开了紧密的合作交流,尤其是天津的鲁班工坊成为当前中国职业教育在国际社会中最闪亮的名片。二是与东盟内部国家的竞争。新加坡职业教育因其鲜明的特色、优质的资源在东盟内部具有很强影响力,而东盟一体化进程同时又强化了“内部优先”的排外“潜规则”[13]。三是与英、德、澳等发达国家的竞争。英国现代学徒制、德国“双元制”以及澳大利亚TAFE人才培养体系享有广泛盛誉,并凭借先发优势业已在东盟职业教育领域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面对来自国内、东盟内部以及更广泛国际社会的竞争,广西职教“出海”有关国际人才培养体系、教师队伍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和评价体系等综合育人体系尚未建立,自身“功力”不深的内因使其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其品牌效应的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广西职教“出海”的建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认真总结既往经验与现实问题,在更高的水平上推进面向东盟的“职教”出海对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一)顶层设计:描绘广西职教“出海”的行动路径

从擘画发展蓝图到描绘行动路径是广西职教“出海”政策话语从理念指导向实践推进转变的必然要求。面对当前广西职教“出海”政策供给牵引力不足的问题,应着重在两个方面下功夫。其一,组织制定广西面向东盟职教“出海”的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制定应由省级教育、发改、工信、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组织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代表共同参与。在认真组织研究国家以及广西有关面向东盟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既有政策文本,以及广西职业教育及产业发展现状、需求的基础上,科学研判广西职教“出海”的功能定位。规划的制定要力戒过于简略的弊病,既要包括面向东盟整体的规划,又要包括面向东盟不同国家的规划,既要有面向中长期的愿景阐述,又要有不同发展阶段及年度工作任务的安排。对计划投入建设的职教“出海”项目,应明确其目标国家、产业面向、依托院校或企业以及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其二,构建广西—东盟职业教育合作的次区域制度框架[14]。立足国家层面规范性标准缺失的背景,广西应组织职业教育、行业企业及法律界的专家及代表广泛开展调研,在省级政府主导下与东盟国家相关领域的人员进行协商洽谈,就企业捐赠关税、外派教师出境审批及薪资待遇标准等达成区域性的制度共识。在不违反国家一般性制度规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释放地方性制度供给的红利,推动职教“出海”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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