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研究

作者: 杨磊 朱德全

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研究0

摘 要 作为建设职普融通“双轨”评价体系的关键一维,职业教育高考不仅需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更要让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教育评价改革所带来的公平正义。通过对1019名职业教育高考考生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无法充分彰显类型化教育评价理念;性别、生源类型对考生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影响明显;学生群体对政策的了解程度偏低,导致整体感知正义较低。为优化职业教育高考制度的感知正义,职业教育高考要更加重视招生考试各环节的公平性问题,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群体的感知正义差异;要加强制度普及和制度正义的宣传工作。

关键词 职业教育高考;感知正义;类型化评价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4)18-0036-06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1],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建设学术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融通发展的双轨制人才培养体系。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2]。从宏观层面看,教育评价事关国家人才选拔,从微观层面看,教育评价背后还包含着优质教育资源、未来优质就业机会分配的多重隐喻[3]。职业教育高考制度作为一项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其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一定是人民能在教育评价改革的过程中感受到更多的公平与正义,人民群众能够不被错误的教育评价取向传染教育焦虑,能根据学生自身自然禀赋、兴趣爱好接受适合自己的教育,发展自身[4]。更加公平与高质量的教育除了设计更加合理、高效的教育发展模式,最关键的就是要让人民感受到教育发展带来的正义感与幸福感,要让教育正义成为一种感受得到的正义。相比于结果正义,职业教育高考应更加重视结果正义给考生带来的正义感受,更加强调教育评价所具有的道德关怀和彰显社会正义的本真价值[5]。为此,本研究将职业教育高考制度的感知正义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希冀探究职业教育高考改革给考生带来的正义感受,并以此为突破口提升职业教育高考制度的社会接受度与认可度,加速建设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一、研究设计与实施

为了解职业教育高考考生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的现状,本研究编制了《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调查问卷》,采取网络问卷的形式对感知正义现状进行调查。

(一)问卷编制

《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调查问卷》编制的基础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政策文本的分析,以教育部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为蓝本,并辅助以不同省份有关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改革的文本,概括出职业教育高考制度的核心板块与运行过程;二是对已有文献的理论梳理,梳理出感知正义与职业教育高考的契合点。作为一种社会性程序,职业教育高考制度同法律程序、行政程序一样,都存在程序价值构成的判断标准,而不是一种物理性的、去价值、去伦理的单纯方式或手段,应该从“作为目的的善”和“作为方法的善”两个层面去思考。本文探讨的感知正义是职业教育高考实施程序在考生内心中产生的一种对正义的主观感受,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为罗尔斯所提倡的实质正义。对标职业教育高考其感知正义的判定标准可以概括为三条基本原则:自由平等原则、机会公平原则、禀赋差异原则。在职业教育高考制度中,招生计划的制定、考试内容的设计、考试安排、考试宣传、考试录取等共同构成了该领域的主要程序范畴。如图1所示,若在上述五大环节职业教育高考均能彰显三条基本原则,并被考生所感知,那么职业教育高考就具有良好的感知正义。

基于制度感知正义的结构模型,围绕招生计划的制定、考试内容的设计、考试安排、考试宣传、考试录取五大环节确定问卷的初始题目,形成初始问卷《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调查问卷》,问卷包含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被试者的基本信息,包含性别、生源类型、专业类型等基本的人口学变量;第二部分是前置性问题,主要是收集不同研究对象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的基本认知、情感偏好、正义的整体感知等基本信息;第三部分是感知正义量表,是根据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的结构模型设计的标准化的量表,从考试内容与形式的设计、考试流程的安排、考试宣传环节以及考试录取机制等五大板块开展调查,量表共有21个题项,所有题项均采用李克特(Likert)五点评分量表,各题项按照“1”到“5”计分,分别表示符合程度由高到低。

对问卷进行初测。初始问卷共回收198份学生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59份,有效率为80.30%。预测问卷施测好以后,对预测问卷量表部分进行项目分析、信度分析以及效度分析,并以此作为正式量表编制的依据。最终形成的正式量表共20题,整体α系数=0.972,各维度的α系数介于0.831-0.921之间,KMO=0.882,五个子维度的AVE值介于0.586-0.714之间,且各构念的AVE值均大于维度间的相关系数的平方,即大于行与列的相关系数平方。综上,表明量表具有较高的信效度。

(二)正式问卷发放

依托问卷星网络调研平台,采取滚雪球的抽样方法进行问卷发放,共计回收问卷2635份(普通高考考生1453份,职业教育高考考生1182份)①。因问卷星平台能够监测被试问卷填写时长,本研究预估问卷填写时长为5-8分钟,为此,将低于5分钟的问卷进行剔除,保障问卷的有效性,最终获得职业教育高考考生问卷1019份,有效率86.21%,样本的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二、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的研究结果与分析

目前我国缺乏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正义的研究,因此,本研究借助SPSS27.0软件,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调研所得数据进行系统分析与精细加工,以期明晰职业教育高考制度带给考生的正义感知。

(一)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的描述性统计

从表2可以看出,考生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得分为3.626分,介于3.00(及格)与4.00(良好)之间,标准差为0.723,表示所调查的考生对职业教育高考感知正义得分的离散程度不大。具体而言,职业教育高考考生对职业教育高考感知正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是:考试内容与形式正义平均分为3.665,标准差为0.761;志愿填报与录取正义平均分为3.633,标准差为0.796;考试宣传正义平均分为3.630,标准差为0.796;招生计划正义平均分为3.625,标准差为0.752;考试安排正义平均分为3.421,标准差为0.799。

(二)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的差异性分析

1.不同性别考生对职业教育高考感知正义的差异分析

如表3所示,整体而言,男生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的感知正义显著高于女生(T=6.263,p<0.001),且在感知正义五个维度上均呈现出极其显著性差异。显著性由高到低依次是招生计划正义(T=6.545,p<0.001)、考试内容与形式正义(T=6.304,p<0.001)、考试安排正义(T=6.270,p<0.001)、志愿填报与录取正义(T=5.082,p<0.001)、考试宣传正义(T=4.880,p<0.001)。

2.不同专业类型考生对职业教育高考感知正义的差异分析

如表4所示,目前就读于人文社科类或理工科类的高职学生(均参加职教高考)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的感知正义并不存在显著差异(T=-0.286,p>0.05),整体而言,就读于理工科类的考生得分略高于人文社科类考生。

3.不同生源类型考生对职业教育高考感知正义的差异分析

如表5所示,中职生源类型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的感知正义显著高于普高生源(T=-4.287,p<0.001),且在感知正义五个维度上均呈现出极其显著性差异。显著性由高到低依次是考试宣传正义(T=4.718,p<0.001)、考试安排正义(T=-3.982,p<0.001)、考试内容与形式正义(T=-3.914,p<0.001)、招生计划正义(T=-3.392,p<0.001)、志愿填报与录取正义(T=-3.576,p<0.001)。

4.不同院校类型考生对职业教育高考感知正义的差异分析

如表6所示,就读于双高院校和非双高院校的学生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的感知正义不存在显著差异(T=1.688,p>0.05),但整体而言,在感知正义五个维度上就读于“双高计划”院校学生的正义感知均高于非“双高计划”院校的学生。

三、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的研究讨论与发现

(一)感知正义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无法充分彰显类型化教育评价理念

整体而言,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得分为3.626,未达到4.00的良好水平,无法充分彰显职业教育类型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理念。同时,在问卷的前置性问题中,本研究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正义三条基本原则——机会公平原则、自由平等原则、禀赋差异原则分别进行了问询,以期全面分析职业教育高考制度带给考生的感知正义。首先,在对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整体公平性的问询过程中,平均分值为3.65,与后面感知正义整体得分比较趋近,二者相互印证。而在机会公平原则、自由平等原则、禀赋差异原则上,得分分别为3.81、3.64、3.65,最高分均未超过4.00。这说明职业教育高考制度对三个原则的体现还有待提高,且三个原则中自由平等原则得分最低,原题项的表述为“职业教育高考是我根据自己兴趣爱好、能力禀赋作出的自由选择,而非其他原因”。通过对普高类考生的访谈可以得知,其选择职业教育高考实际上是为了“走捷径”上本科,而并非对职业教育的喜爱,他们参加职业教育高考的确是一种“形式自由”的选择,但不是“精神自由”的选择。实际上,导致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得分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含制度本身,也包含制度执行,甚至还与被试主观感受以及对政策本身的理解与解读有关。但是整体而言,目前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偏低主要是因为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目标与结果的偏差所导致。

(二)性别、生源类型对考生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影响明显

在性别、专业类型、生源类型和院校类型四个重要人口学变量中,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在性别和生源类型上存在显著差异,在专业类型与院校类型上则不存在显著差异。在性别上,女生(3.516)的感知正义显著低于男生(3.802),且在所有维度上都存在极为显著的差异。通过对前置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当询问“你认为考上高等职业院校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时,男女生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t=2.829,p<0.05),其中女生得分为3.48,男生得分为3.65。同样,当询问“职业教育高考给我的整体感觉是公平与正义的”时,男女生之间的回答同样存在极为显著差异(t=6.336,p<0.001),其中女生得分为3.51,男生得分为3.87。即是说,性别差异对职业教育感知正义存在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存在将职业教育视为低层次教育的固有观念,以及女生对本科教育的预期相对较高。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生源主要来源于农村,农村大部分家庭对女生受教育的预期相对较高,因此,对于女生而言即使考上了高职院校,她们的自我效能感相对男生而言也相对较低。由此说明,职业教育高考制度感知正义整体偏低并不单纯是考试评价制度的问题,其中职业教育自身办学吸引力也是关键的影响因素。

在生源类型上普通高中学生(3.52)的感知正义显著低于中职生(3.71),且在所有维度上都呈现出极为显著的差异。同样,当询问“职业教育高考给我的整体感觉是公平与正义的”时,不同生源学生之间的回答同样存在极为显著的差异(t=2.451,p<0.05),中职生源得分3.71,普通高中生源得分3.57;当询问“你认为考上高等职业院校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时,不同生源学生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t=4.909,p<0.001),中职生源得分3.68,普通高中生源得分3.38;从考试内容和形式来看,大部分省份的普高生都不需要考核职业技能,而是选择在学生入学之后做职业适应测试,所以从考试的难度与复杂程度来说,普通高中学生相对于中职生要更加简单,但其对职业教育高考的感知正义却显著低于中职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普通高中学生选择职业教育高考就是为了选择一条上大学的“捷径”,他们的目标主要是为了冲击本科院校,未考上本科的考生在一定程度上对考试的正义性有所质疑。另一方面,职业教育高考招生名额逐年增加,中职生报考的参考对象往往是前几届的考生,当他们了解到名额整体增加时,就更容易得到满足,因此,感知正义相对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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