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系统论视域下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要素特征、问题检视与实践路径

作者: 槐福乐 杨贺凯

摘 要 基于一般系统论,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包括管理层、协同层、执行层与评估等子系统,呈现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及目的性等基本特征。当前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中存在贯通人才培养的整体规划性不强、贯通人才培养与需求对接不精准、贯通人才培养的政策保障不完善以及贯通人才培养的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基于此,从加强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规划与协调、实现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供需精准对接、完善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政策体系建设和推动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标准落地实施四个方面提出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 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一般系统论;系统要素

中图分类号 G71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4)29-0012-05

一、问题提出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要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衔接,支持在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领域实施长学制培养[1]。2022年新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这为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备受关注。20世纪80年代五年制贯通专科的探索是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实践的开端,时至今日,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样态已经十分丰富[2],如福建省实施的“3+4”中本贯通[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构建的“1761”贯通项目人才培养体系[4]。在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方面,刘磊从纵向时间维度和横向类型维度分析了我国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重要节点和重要类型[5];古翠凤等人以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发展需求为出发点,以中高职贯通培养为例,建构了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的协同机制[6];潘海生等人运用多源流理论探寻了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政策变迁的机理,据此提出了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政策的发展路径[7];李坤宏基于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提出了落实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必须明确的原则,即坚持培养目标的层次性、能力培养的贯通性、职业素养的一致性以及培养模式的整体性[8]。以上研究为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实践奠定了理论基础,但仅仅从一个或几个要素入手分析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这一复杂系统工程仍略显不足,很可能会忽视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与整体功能的发挥。基于此,本研究基于一般系统论,深入阐释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作为一个复杂系统的基本要素与基本特征,并进一步分析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据此提出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实践路径。

二、一般系统论视域下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要素与特征

(一)一般系统论视域下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素

一般系统论是全面揭示对象的系统性存在、系统关系及其规律的观点和方法[9]。从一般系统论的丰富内涵出发,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满足了系统所必备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由基本组成部分构成;二是这些基本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相关性。具体而言,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系统包含四个子系统:管理层子系统、协同层子系统、执行层子系统与评估层子系统,这四个系统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其中,管理层子系统在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中具有宏观管理的角色特征,它包含了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激励机制,为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协同层子系统主要包含职业学校教育系统、区域行业企业系统,主要指在各级各类政府统筹之下实现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与区域行业企业的动态耦合与协调发展,即通过对接劳动力市场需求,确定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类型与质量,从而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执行层子系统主要指实施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职业学校和区域内相关企业,其中涵盖了中职、高职、职业本科等院校,也包括与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紧密相关的招生与考试、教师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以及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模式重构[10];评估层子系统是指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法规政策等,对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关改进措施,督促培养单位进行纠偏整改,进而实现职业教育贯通人才的高质量培养。

(二)一般系统论视域下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

奥地利生物学家古斯塔夫·冯·贝塔朗菲(GustavVon Bertalanffy)认为,一般系统论不是简单地将系统组成部分的活动性质和方式相加,相反,通过了解各部分之间的全部关系,可以从各组成部分推导出高一级水平的活动。因此,他所指的一般系统论是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强调理解事物的整体性,不仅要了解其各组成部分,还要深入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方法有助于我们从多个角度和层面去分析、解决复杂的问题。一般系统论的主要特征有四点。第一,整体性。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性质和行为不能仅从其部分性质和行为进行推断,而要充分考虑到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第二,开放性。系统与其环境之间存在着交换和互动,系统的行为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由此可知,系统不是一个孤立的实体,而是一个与环境相互依存和适应的实体。第三,动态性。系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系统的状态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第四,目的性。系统具有一定的目的或目标,系统的存在和行为均是为了实现这些目的或目标。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其应包含复杂系统的全部特征,即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以及目的性。

第一,从整体性出发,可知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整体作用的发挥不仅取决于各个组成部分的质量,还取决于各个部分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因此,整体性对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确保在贯通培养目标、标准、内容、模式等方面的设定要保持一致性和衔接性,实现贯通培养各个部分、环节之间的相互衔接与优化组合,使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整体性功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这就要求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的统一与协调。二是要强化对学生专业能力的整体培养与全面提升,在整体培养方面,职业学校应注重对学生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培养的连续性,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稳步提升;在全面性提升方面,职业学校既要培养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要培养学生具备创新思维、批判性思维、团队协作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

第二,从开放性出发,可知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不仅与职业教育系统内部要素之间存在着互动、共生的关系,还与职业教育外部环境之间存在着资源依赖与交换的关系。因此,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需要关注环境的变化和影响,适时进行调整优化,以保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一是要打破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的封闭性。职业学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互动,使学生能够根据自身的兴趣、能力和发展目标,自主、灵活地选择职业教育课程。二是根据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实现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对话”,适时进行调整优化,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从动态性出发,可知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是一个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动态调整系统,需要其根据系统的实际状态和发展方向进行调整和完善。因此,动态性要求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要有清晰的目标、灵活的机制、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评价,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一是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要根据国家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的需要,确定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专业,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标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11]。二是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变革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内容和方式,加强与企业和行业的合作,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共育,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三是根据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过程,建立健全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和指标,强化过程评价和增值评价,反馈和改进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效果和质量。

第四,从目的性出发,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重要抓手。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发展进程中,职业教育类型化特征愈发彰显,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进一步整合了中职、高职和本科三个层次的资源,使其成为一个具有整体性和衔接性的教育架构[12]。因此,一是要注重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性与衔接性,要求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应有统一的目标导向和价值取向,都要以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核心目标,以立德树人为基本任务,进而实现职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价值的有机统一。二是要坚持各层次培养目标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在一般性方面,要求中职、高职和职业本科院校坚持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属性、坚持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坚持采用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13]。在特殊性方面,应体现中职的预备性,发挥其基础性作用,侧重学生兴趣的培养和基础理论的学习;应体现高职的提升性,强化高等性,重点关注理论和职业技能的融合;应体现本科教育的加深性,加强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的提升[14]。

三、一般系统论视域下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问题检视

(一)整体性不足:贯通人才培养的整体规划性不强

当前,我国虽然形成了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3+3”中高职衔接、“3+4”中本衔接以及“2+2+2”接续培养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模式[15],但其仍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内涵式贯通,主要表现为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缺乏整体规划性。一是在职业教育贯通的培养目标方面,目前各层次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目标缺乏整体规划性,从而导致人才培养的方向不够清晰;二是在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内容方面,当前的课程体系或偏重理论,或偏重实践,没有做到理实协调发展,导致贯通人才培养的类型化特征并不鲜明;三是在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标准方面,目前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标准尚不统一,导致人才培养的质量参差不齐;四是在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目前企业参与度不高,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内涵式贯通培养模式也流于形式,缺乏对长学制人才培养的整体规划。

(二)开放性不够:贯通人才培养与需求对接不精准

一是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对学生的教育需求分析不够精准,没有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兴趣和潜能,忽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二是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不够紧密,并未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和技术变革的变化,导致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更新和调整不够及时。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宏观背景下,要保证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专科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以及职业本科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16],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专业设置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各层次职业教育之间专业设置的定位和功能各不相同,但均指向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因此,亟待增强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开放性。

(三)动态性受阻:贯通人才培养的政策保障不完善

当前,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相关政策多以宏观引导与方向指引为主,对于职业教育贯通的开展与实施保障不够,导致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动态优化调整受阻。目前,仍未有关于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进入—退出”调整机制政策的出台,虽然部分省份开始了积极探索,但总体而言政策体系仍不健全,如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2+2+2”贯通培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了对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和对接方式进行相关调整的要求,但具体如何开展均未做出明确规定,无法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由此可知,当前亟待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化政策以及配套措施,构建多主体贯通培养架构、一体化设计衔接的育人标准体系和政策保障机制[17]。

(四)目的性模糊:贯通人才培养的标准尚不明确

在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标准方面,仍未形成明确的规范,这制约了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具体表现为:一是当前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因此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标准的制定与落地实施仍需要一定的时间;二是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缺乏相应的质量评价标准,导致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闭环无法完善,对于评价责任主体、评价方法以及不评价的后果,尚未达成共识;三是从培养标准的管理角度来看,缺乏明确的监管机制,例如在贯通培养过程中应实施的转段机制,相关调整方式和监督责任尚未明确;四是在标准的传播和执行方面,一些职业学校由于缺乏有效指导,导致对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目标的把握仍然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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