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四联动·三融合·五对接”育人体系构建

作者: 任嘉欣

摘 要 技能型社会建设是中国职业教育的核心价值与使命,更是全面提升国家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的必然要求。鉴于此,构建企业、职业院校、政府、社会“四联动”框架,以实现全员协同育人;构造城乡职业教育、产教、课证“三融合”育人理路,以实现全方位育人;搭建专业发展与职业发展、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课程标准与技能标准、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城市资源与乡村资源“五对接”育人网络,以实现全过程育人。最终构建形成高职院校“四联动·三融合·五对接”育人体系,以此深化高职院校职业教育育人功效,为职业教育赋能技能型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关键词 高职院校;技能型社会;育人体系;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05-0017-06

当前,以技能型社会建设为抓手,建立拥有高技能、高技术、高劳动生产率、高经济竞争力的发展模式,实现人才供需结构从学历匹配、专业匹配向技能匹配转变已成为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议题。在技能型社会建设中,职业教育肩负着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培养多样化人才的重要职责[1]。这一职责要求高职院校增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尤其是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重要支撑。鉴于此,本文基于技能型社会建设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构建了高职院校“四联动·三融合·五对接”育人体系,以期为高职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提供参考。

一、全员协同育人: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育人主体的“四联动”

“四联动”是指职业院校、企业、政府、社会四大育人主体之间的协同联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技能型社会建设要求通过多主体协同育人,促进高职院校教学资源、企业平台资源、社会实践资源等的优化整合,促进人才培养语境与企业语境、社会情境深度耦合,以培养出技能型社会建设所需的高技能人才。

(一)以企业为高地,深化“订单式”育人模式改革

通常而言,职业教育“订单式”育人模式是指用人单位与职业院校签订用人协议,双方合作制订人才培育规划,基于双方教育资源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以达到预期人才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式[2]。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以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为导向,深化“订单式”育人模式改革,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为高职院校“四联动·三融合·五对接”育人体系的构建提供重要实践基础。

第一,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力度。作为企业高质量人力资源开发的必然选择,“订单式”育人模式对于提升企业智力资本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企业可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上积极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协同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育人模式实践,切实培育出符合企业岗位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育保障方面,企业要敢于下定决心进行人力、财力及物力等方面的投入,为深入推进“订单式”育人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育质量和效益提供坚实的资源支撑。

第二,完善高水平人才选拔标准。在“订单式”育人模式实施过程中,企业可与高职院校合作,从课程设置、实习实训、教育教学、考试考核等方面制订高水平人才选拔标准。在协同开展“订单式”育人模式改革实践过程中,根据企业岗位对人才培育规格和素质要求的变化,结合“订单式”育人的实践要求和存在的现实困境,不断完善高水平人才选拔标准,以反推“订单式”育人模式实践的深入开展。

(二)以高职院校为载体,落实“德技并修”育人目标

随着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成为新时代职业院校育人工作的题中之义。高职院校需要扬弃单纯技能主义的质量观,将能否协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和技术技能提升作为教育质量的核心考量标准,即要落实“德技并修”育人目标[3]。

第一,明确“德技并修”育人目标发展指向。高职院校应充分遵从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摒弃唯技术至上的育人目标,将“德技并修”全方位育人作为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指向。在育人工作推进过程中,高职院校需注重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关注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均衡发展。高职院校要将“四联动·三融合·五对接”整体育人方略作为行动指南,确保学生发展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另外,企业各部门在选聘和考核职员时,可将技能素养与职业道德纳入综合考量范围内,倒逼高职院校对“德技并修”育人目标的重视。

第二,制订“德技并修”育人目标实践路径。教师是“德技并修”育人目标的践行者,高职院校要鼓励教师充分把握“德技并修”育人目标,积极打破传统教育教学模式的束缚。为确保上述工作达到预期目标,高职院校要制定合理的“德技并修”育人目标实践路径。具体而言,高职院校应就“德技并修”育人目标相关内容对职前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对在职教师开展关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重点培训,促使专业课教师将德育内容融入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之中。此外,在开展专业技能训练课程基础上,高职院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在拓展学生课外实践认知、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同时,开阔学生的视野和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以政府为主导,完善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

2019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其中指出: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于促进技能人才培育具有重要作用。可以说,随着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完备的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对于培育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意义重大,且对高职院校“四联动·三融合·五对接”育人体系构建具有重要推动作用[4]。

第一,建立技能型人才自主评价机制。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高职院校和企业在开展职称评聘、技能等级认定时打破学历、年龄、资历等多重限制,针对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的技能人才,可直接破格认定相应职称和技能等级。同时,政府要支持和引导企业、高职院校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在人才评价和使用方面切实赋予企业、高职院校权力,为高职院校“四联动·三融合·五对接”育人体系构建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第二,打造技能型人才培训评价体系。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具备优质评价资质条件、注重公益效果、社会公信力高的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定期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活动,逐步构建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技能型人才培训评价体系。要全面推动高职院校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积极申报技能型人才培训评价组织,待高职院校具备资质后,重点开展面向学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活动。此外,要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技能型人才培训评价机构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技能型人才培训评价机构依法予以惩戒。

(四)以社会为抓手,创新实践活动育人机制

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将以高职院校学生培育目标为方向、以社会为载体开展的一系列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以及服务社会,以此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5]。从本质上来看,社会实践活动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以及自我教育融为一体,具有全面育人的价值取向,而高职院校“四联动·三融合·五对接”育人体系的构建不开社会实践活动的全方位支持。基于此,高职院校应以社会为抓手,重点围绕基地平台建设创新实践活动育人机制。

第一,完善社会实践育人基地运行机制。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基于职业导向的社会实践活动推进的核心在于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而高效的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离不开完善的运行机制。换言之,社会实践基地是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空间场域,若想保证社会实践基地的高效运转,需要完备的运行机制支持。因此,相关部门可从标准建设、课程开发、教师队伍建设、运行经费、日常管理等方面着手,逐步完善基地运行机制,畅通社会实践活动育人路径。

第二,优化社会实践育人基地监督机制。相关教育部门应将基地设施是否健全、基地教师队伍是否合理、基地运行经费是否充足、基地常态运行是否规范有序等内容纳入监督管理范畴,全方位监管社会实践育人基地建设情况,为构建“四联动·三融合·五对接”育人体系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和实施路径。

二、全方位育人: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的“三融合”

“三融合”是指在育人生态、育人系统和育人方案方面,实现城乡职业教育融合、产教融合、课证融合。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应立足于技能型社会建设需要,从宏观层面到中观层面再到微观层面同步构建育人体系,实现全方位育人目标。

(一)宏观层面:创造城乡职业教育融合育人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城乡职业教育融合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职业教育关系,构建城乡职业教育融合育人生态。

一是完善城乡职业教育融合顶层设计。城乡职业教育融合育人生态建立离不开政策和制度的支持。因此,一方面,要健全城乡职业教育融合制度体系。有关政府部门应围绕“一体化”做文章,结合我国城乡职业教育现实发展情况,重点突出“城”与“乡”“养”与“训”“产”与“教”的相互融通,科学设计城乡职业教育融合制度体系。在制度体系设计过程中,应注重城乡职业教育融合育人的梯度性和层次性,结合各地区发展差异,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创新城乡职业教育融合政策机制。有关政府部门应在现有城乡职业教育政策基础上,结合未来城乡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导向,创新相应政策机制。如通过将职业教育纳入城乡融合发展规划,颁布配套的政策文件,为构造城乡职业教育融合育人生态奠定基础。

二是推进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双向流动。资源是构建城乡职业教育融合育人生态的基础。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得到有效改善,但在资金、师资、信息、教学设施等方面与城市相比依旧存在较大差距,严重制约我国城乡职业教育发展[6]。为此,政府部门应该坚决破除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乡村地区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三是驱动城乡职业教育管理高效互融。管理是城乡职业教育融合育人生态构建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农村职业教育管理机制主要以县级政府为主,而城市职业教育主要以市级政府为主[7],这使得我国城乡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处于分割状态,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严重受制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城乡职业教育融合育人生态体系构建受到严重阻碍。要改变这一现状,政府部门应统筹城乡职业教育管理主体,对城乡职业教育进行协同管理,集中解决城乡职业教育管理的重大问题,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均衡发展。

(二)中观层面:构造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育人系统

产教融合是我国职业教育开辟出的全新发展道路,其要求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地方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8]。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针对人才与需求匹配度不足、企业与高职院校融合度不深、人才优质资源集聚度不够等高职院校遇到的产教融合问题,中观层面构造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育人系统。

一是明确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定位。近年来,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数字产业迎来发展机遇期,这要求高职院校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数字化人才。因此,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应明确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定位,培育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需的数字化人才。通过进一步解构和重构企业用人标准,基于数字化对人才培育的要求优化人才培养定位,提升学生数字化能力和数字化素养,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有效供给所需人才。

二是打造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政府方面,应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功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尤其是发挥项目经费的激励调节作用,持续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职院校方面,应加强与企业的深度对接,基于企业发展需求进行人才培养模式重构,提升人才培养与企业岗位的适配性;通过将科技研发与企业相对接,促进企业技术转型升级和生产效益的全面提升。企业方面,应积极与高职院校展开深度合作,在人才培养、课程开发、基地建设、实习实训、技术研发、队伍建设等方面扩大合作面,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形成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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