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生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之间存在“黑箱”吗?
作者: 吴庆松 胡卉
摘 要 为探求高职学生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的关系,将模糊容忍度、创业决策等作为中介变量,创业资源整合能力作为调节变量,引入到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的作用机制中,构建有调节的多重中介效应模型并加以检验。结果表明:高职学生创业意愿对创业行为有一定的正向促进作用,但表现为弱相关的状态;模糊容忍度和创业决策在创业意识和创业行为之间,具有中介作用;创业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调节“创业资源—模糊容忍度—创业决策—创业行为”的多重链式中介作用路径;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之间存在着有条件的“黑箱”。
关键词 创业意愿;创业行为;模糊容忍度;高职学生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08-0055-07
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高职院校将创业教育纳入培养方案,并广泛开辟创业孵化场地,鼓励高职学生创业。调查发现:虽然68.4%的高职学生有过创业意愿或创业想法,但真正付诸创业实践的却不到1%。众所周知,将创业意愿转化为创业行为,是潜在创业者结合自身能力、认知水平、风险偏好和外在环境条件综合权衡的结果。有学者针对意愿和行为之间的一项元分析表明,意愿只能解释行为因素的28%的变异[1]。在全社会鼓励创业的有利外在环境下,从创业者内在心理认知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的角度进行探讨,很有可能就是打开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背离失调“黑箱”的金钥匙。本文试图从模糊容忍度和创业决策(心理认知过程)的角度切入,纳入创业资源整合能力(个性心理特征),去探讨高职学生的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的关系,丰富创业理论,为实施高职创业教育提供参考。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高职学生创业意愿影响创业行为的主效应研究
创业意愿是一种促使创业者高度关注创业或被创业所吸引,创立新企业或改造原企业创造新价值的心理状态,有强弱之分。范巍、王重鸣指出,创业意愿是引导创业者的注意力和精力走向创办新企业或发现新价值的一种心理状态[2]。创业行为是指接受新想法并实施特定活动的行为。
根据艾克·阿齐兹(Icek Ajzen)的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简称TPB),当个人对于某项行为的态度愈正向,则个人的行为意向愈强;对于某项行为的主观规范愈正向,个人的行为意向也会愈强。研究结果表明,创业政策、创业机会、创业资源禀赋、创业关系网络并不一定会驱动创业行为,创业行为应该离不开创业意愿的支持和驱动[3]。
创业意愿比创业者的个人特征(如学历高低、家庭出身、来源地等)、处境变量(如就业背景、地域经济状况、所处行业)等对促进创业行为更有解释力和说服力[4]。高职学生的创业意愿会正向影响创业行为,在创业意愿和创业行为之间,受创业教育、创业能力、制度环境、资源禀赋等多因素的影响[5];卡·斯萃尔(C,Streel)、本·盖乐普(B,Gallupe)、吉·贝克(J,BoKe)在探索创业行为影响因素时也指明创业意愿的重要性[6]。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1:高职学生创业意愿对创业行为有正向预测作用。
(二)模糊容忍度和创业决策在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之间的中介作用
根据认知学派的观点,创业者实施的创业决策受到自身对创业的认知结构和认知过程的双重影响,认知因素和认知途径能有效解释创业者和非创业者之间的差异[7]。创业者创业行为之初,会对“创业过程中能否与他人合作顺利,创业行为能不能带来创业结果,或者创业结果是否符合创业预期”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进行预估。已有研究表明,模糊容忍度高的人,更愿意与人合作并信任他人[8],更容易采取相应行动。鉴于创业过程、创业结果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有理由相信,潜在创业者的创业行为应该与其模糊容忍度有关联。
在创业认知研究中,高职学生的创业意愿越强,对特定风险的感知会降低,进而提高创业者的模糊容忍度;反之,创业意愿越弱,模糊容忍度越低。对创业过程和创业结果的模糊容忍度水平高低是影响创业者将创业意愿转化为创业行为的关键认知要素。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2:高职学生的模糊容忍度在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之间具有中介效应;
H2a:高职学生的创业意愿对模糊容忍度起到正向促进作用;
H2b:高职学生模糊容忍度对创业行为起正向促进作用。
创业决策是创业者在面临创业机会时做出的创业与否的主动行为选择,一般包括三个阶段:创业动机产生、创业机会识别、创业行为选择。创业动机是创业决策的起始条件,来源于创业意愿;高职学生的创业意愿越强,创业动机就越强,更易做出创业决策。依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当存在创业意愿时,会产生创业动机,形成创业决策,驱动创业行为;行为是决策的结果,创业决策应该是驱动创业行为的直接因素。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3:高职学生的创业决策在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之间起到中介作用;
H3a:创业意愿越强烈,创业者做出创业决策的可能性越大,反之,越小;
H3b:创业决策对创业行为起到正向促进作用。
(三)模糊容忍度与创业决策的多重中介作用
越是复杂的系统,对协调的要求就越高[9]。创业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协调的因素不仅包含感性成分,更包含理性的认知与分析。创业意愿作为一种导向创业的心理状态,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创业者预备创业的感性心理状态。由于创业会面临巨大风险,创业者必然会对产生的创业意愿进行理性分析,如创业信息掌握的状态如何,创业时机是否成熟等。从模糊容忍度的角度出发,创业者在面对创业不确定性和外部环境复杂性时,表现出来的容忍和承受相应的风险水平是不相同的。模糊容忍度高者,更愿意容忍和承受风险,将创业意愿转化为创业行为;模糊容忍度低者,则更容易规避风险,回避创业行为。另外,创业决策的过程是一个认知过程,与个体具备的模糊容忍度水平高低密切相关;模糊容忍度高者,更容易做出创业决策,付诸创业行为。
创业意愿的强度会影响创业者模糊容忍度水平的高低,而模糊容忍度水平会影响创业者的创业决策和创业行为。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H4:模糊容忍度、创业决策在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间起到多重中介作用,且模糊容忍度对创业决策起到正向促进作用,
(四)资源整合能力的调节作用
资源动态观指出,企业竞争优势来源于企业拥有的独特资源优势并能够对其加以有效配置,进而达到创造企业价值的目的[10]。蒂斯(Teece)等将资源整合能力理解为一种动态能力,是企业整合、构建、重构内外部资源的能力,从而用来拓展、修改、创造常规能力的高阶能力[11];资源整合能力生成的微观基础是管理者的认知,才能成为企业资源能力演化升级的微观来源[12]。
创业者实施创业行为,需要去搜索创业资源加以整合,并对整合的创业资源加以识别、获取、配置和利用;创业资源整合能力强者,更易于将创业意愿转化为创业行为。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H5:高职学生的创业资源整合能力正向调节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
创业资源整合能力是状态类和特征类的心理要素,具有稳定性和可塑性的特点[13],既是创业行为发生的载体,也是创业行为发生的诱因。一方面,创业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决定创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的程度,会对创业意愿起到放大效应,提升创业者的模糊容忍度水平;另一方面,创业资源整合能力强者,更容易克服创业准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不利因素,也更容易做出创业决策,实施创业行为;反过来,也有利于创业资源整合能力的提高。
综上分析,创业资源整合能力对“创业意愿—模糊容忍度—创业资源整合能力—创业行为”的链式作用路径具备调节效应。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6:创业资源整合能力正向调节“创业意愿—模糊容忍度—创业资源整合能力—创业行为”的作用路径;
H6a:创业资源整合能力越强,创业意愿对模糊容忍度的促进作用越大;
H6b:创业资源整合能力越强,模糊容忍度对创业决策的促进作用越大;
H6c:创业资源整合能力越强,创业决策对创业行为的促进作用越大。
综上所述,本文的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
本研究的数据采集样本选择湖南、江西(中部地区)、四川、陕西(西部地区)、江苏、广东(东部地区)、辽宁、黑龙江(东北地区)高职学生为调研对象,尽量保证调研样本来源的均衡性和代表性。本研究共调研907人,剔除无效问卷,收回有效问卷834份。样本情况如表1所示。
(二)变量测度
创业意愿主要借鉴李海垒(2011)[14]整理的创业意愿量表进行测度,为单一测量维度4个题项;(例题项:我会认真地准备有关创业的事情)。
模糊容忍度主要通过借鉴Lumpkin[15]的定义,结合Marc-Lluis Vives & Oriel Feldman Hall[16]研究中提供的量表题项,并参考刘新民、张亚男[17]关于创业企业家不确定性容忍所使用的量表,本研究采用3个题项对模糊容忍度进行测度,为单一维度。
创业决策借鉴张玉利[18]和苗青[19]的研究,包含3个维度共6个题项。
创业资源整合能力主要借鉴Athreye[20]开发的资源整合能力量表,分为资源识别、获取及利用能力3个维度进行测量,包括8个题项。
创业行为测度主要参考余福茂、曾鸣[21]和姚晓莲[22]编制的大学生创业行为量表,侧重于大学生创业准备行为,为单一维度,包括6个题项。
本研究的控制变量包括调研者的性别、所在区域。为简化变量统计,将性别和学校类型作哑变量处理,受教育程度作连续变量处理。除控制变量外,以上变量采用LIKET五点量表度量,数据采用SPSS20.0和AMOS20.0进行处理。
三、研究结果
(一)同源性偏差检验
为避免同源性偏差干扰,本研究经过检验未旋转的因子,确定解释变量需要的最少因子数量。本研究显示第一因子的荷载是9.76%,其他因子的荷载均在4.65%~8.29%之间。根据Podsakoff等提出的相关建议标准,本研究的同源性偏差在可控范围之内[23]。
(二)测量问卷的信效度分析
1.信度检验
本研究设计的创业意愿、模糊容忍度、创业资源整合能力、创业决策、创业行为等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79、0.82、0.77、0.76、0.78,除创业意愿、模糊容忍度、创业行为等为单一维度外,创业资源整合能力各维度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82、0.71、0.76;创业决策各维度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77、0.83、0.76。各维度的Cronbach’s α系数都达到0.7的标准,说明本研究的调查问卷有效。
2.效度检验
从表2中可以看出,创业资源整合能力单因素模型拟合指数优于三因素模型,但RMSEA值高于方杰、侯杰泰等[24]建议的不高于0.08的标准。为此,将资源整合能力中符合度偏低的条目删除一项后,其RMSEA值下降为0.075,说明本研究中各变量的效度符合检验标准,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三)描述性统计结果
各变量的均数、标准差以及相关系数如表3所示。
分析结果表明,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11,为弱相关,说明创业意愿对创业行为具备一定的正向作用,说明创业意愿越强,驱动创业者产生创业行为的可能性越大;与模糊容忍度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25,说明创业意愿会正向影响创业者模糊容忍度,研究假设H2a得到验证;模糊容忍度与创业行为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41,说明模糊容忍度会对创业行为产生影响,研究假设H2b得到验证。创业意愿与创业决策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46,说明创业意愿对创业决策有正向调节作用,研究假设H3a得到验证;创业决策与创业行为之间的相关性为0.42,具有显著相关关系,说明创业决策是影响创业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研究假设H3b得到验证。资源整合能力与创业意愿、模糊容忍度、创业决策以及创业行为等因素间的相关系数分别达到0.51、0.55、0.55、0.56,都达到相关显著的水平,充分说明创业资源整合能力在创业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